开展“双建双创”行动探索农民合作社提质创新江苏路径
2020-03-27刘俊逸杨永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刘俊逸/本刊记者 杨永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南京市高淳区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 刘俊逸/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紧紧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开拓进取,全省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工商登记各类合作社达到9.9万家,从农经部门统计看,农民专业合作社82314家,农地股份合作社7720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7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69家。2018年3月,唐慧娟、邢青松、张道衡、吴惠芳、李叶红、鲁曼等6位来自江苏的合作社理事长光荣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数量在各省区市中居首;同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选择30个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苏州市吴中区、如皋市、泰兴市、仪征市、泗洪县5个县(市、区)入选;12月,首届全国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典型案例发布会暨农民合作社创新与发展研讨班(2018)在京召开,南京市高淳区青松水产专业合作社、高邮市阳光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句容市天王华安彩叶苗木专业合作社、句容市丁庄老方葡萄专业合作社、盐城市大丰区金鹿渔业专业合作社、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车坊江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当选2018年度全国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成绩印证着江苏合作社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合作社已成为江苏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
江苏省农民合作社进入规范提升发展阶段,也出现了规模实力弱、规范运行难、服务成效不明显等阶段性问题,面临着提质强社富民的新要求。如何获得新进展?深入开展以“加强规范建设,强化示范建设,创新发展方式,创优扶持方式”为内容的农民合作社“双建双创”行动是抓手。
加强规范建设是基础
规范建设是农民合作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生命线”。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的首次修订,从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丰富合作社的合作领域与业务范围、保障合作社平等的市场地位、确立合作社联合社法人地位、强化合作社政策支持、建立合作社综合协调指导服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为合作社规范创新发展树立了新导向。江苏各地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合作社法,大力推进档案规范化、财会电算化、社务公开化和注销简易化。南京市在档案规范上要求做到“三个多”,即“多下点指导、多交流沟通、多宣传总结”,着力提升合作社档案利用率;常州市通过“常州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对项目申报受理、审核立项、资金下达等流程实施网络化管理,并对实施项目全媒体发布,推进项目公开;邳州市已经按照依法适度、不留后遗症的原则,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空壳社”简易注销办法。
强化示范建设是关键
切实抓好示范社培训建设,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撑,有利于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快速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重点在加强示范社建设、苏合品牌建设、联合合作和合作人物培育宣传上下功夫。江苏各地正进一步加大示范社培育力度,按照综合认定制、动态监测淘汰制、递进制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机制,力争县级以上示范社率每年提升1%;2018年12月,第十二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在南京成功举办,代表江苏农民合作社最高水平的各类农产品,吸引了广大市民;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在成立的一年多时间里,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展销联销,开展多种形式走访和学习交流,并格外注重对优秀合作人物的宣传。江苏省内颇具影响力的“农”字头媒体《江苏农村经济》杂志和“农技耘”APP先后刊发了对省人大代表周相民的采访报道,唐慧娟、邢青松在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发言及唐慧娟会长人物通讯。2018年9月,省委宣传部、省农委联合组织的“走乡村话振兴”采访团赴邢青松的螃蟹文化产业园进行采访,各大媒体都做了相关报道。
创新发展方式是动力
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动力,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四个创新”。在组织创新上,许多地方在积极学习“戴庄经验”,巩固深化合作社综合社试点,支持集体经济为主领办、体现全员参与收益、选好特色优势产业、提供综合有效服务;在业态创新上,“互联网+”型、三产融合型合作社已开始在江苏大地上开花,句容市天王华安彩叶苗木专业合作社用一株苗木带动了一条产业链,用联合社平台造福了一方百姓;在类型创新上,江苏积极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规模合作性合作社,提升合作社的规模发展效应,提高对外谈判议价的能力,探索发展产业化农业的新趋势。泰兴市已组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镇级农民合作社20多家,吸纳300多家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入社,初步建立了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服务创新上,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的初衷正是缘于此,下一阶段,将根据会员需求,做好金融服务、营销服务、培训服务、宣传服务。
创优扶持方式是支撑
随着经济形势的转变和新合作社法的实施,传统合作社扶持方式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在项目支持上,江苏推广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项目实施方式,财政扶持资金重点优先支持各级示范社,向带动小农户与贫困户增收作用明显的合作社倾斜,向从事绿色生态、休闲旅游等新产业,发展农村电商、一二三产融合等新业态,以及联合合作、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新类型的合作社倾斜;在信贷支持上,江苏省新一轮政银合作协议已经签订,各地将继续做好省级财政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合作社信贷服务,主动协调当地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等合作银行,充分利用培训平台,专门举办资金需求对接活动,组织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合作银行直接对接,更好地满足合作社及成员小额短期快捷有效的贷款需求;在人才支持和优惠政策支持上,各地也陆续实行新举措。溧水华成蔬菜专业合作社被纳入南京市首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合作社常年在高校招聘,其培育大学生职业农民的模式受到各方点赞。相配套的是,南京市针对大学生职业农民也有很多优惠政策,包括学费的全额补助和购房补贴等。
推进合作社提质创新发展,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环节。“双建双创”正在推进,更好未来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