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0-03-25罗姗娜
关键词 社会治理 法治化水平 研究分析
作者简介:罗姗娜,中共宜春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175
一、前言
现阶段想要对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水平进行提高,就需要对社会治理政策进行多元化的改进,必须要在国家出台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处理,要避免一些不良行为的出现。在社会治理的法制化大背景下,各项社会活动的开展,需要由法治来进行保驾护航。对此,社会治理必须要在法律的条件下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可以保障社会治理活动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为后续的法治化工作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法治发展与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
(一)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社会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关于社会的治理管控,必须要比较充分的了解人类社会的实际发展趋势以及管理体系的目标,对社会实践活动当中长期存在的法律关系进行明确,从而制定出符合要求的全新条款信息。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社会的生产管理要求,对不良的信息进行合理的管控,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对人们的实际行为进行约束,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化社会的建设。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管理体系之间存在很大的关联性,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前者是由后者衍生出来的。在对提高法制化水平的策略进行研究时,一定要保障成员的参与感。要根据治理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对应的应急方案以及应急措施,对公民权利进行合理的保护。社会主体的发展需要根据现实情况来对其进行管控,目前的管理模式已经开始实现统一,逐步地以法治体系作为其基础保障功能,坚持法治化道路为主。
(二)法治视觉下社会治理的目标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社会治理的最主要目标就是利用周边的资源完成合理化的管控,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比较完备的社会治理背景下,进行权力运作,可以更好的对社会治理活动进行推动,逐步的实现治理目标的法治化建设。社会治理的行为必须要合理合法,这样才能够对公民利益进行最大化保障,实现公民主体的价值。民主参与是依法治理的最好方式,在民主管控中必须要充分的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实施法治社会治理的管控,将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没有法律保障,民主就不是真正的民主,因此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实施新的方針政策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样才能够使得社会的发展具备成效性。对此,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将社会理念进行不断的更新,逐步的解决民主控制问题的管理现状,为后续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法治与社会治理互为条件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社会治理必须要以维护社会秩序为主,实现社会公平为辅。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们目前所必须实现的目标,任何的社会治理活动都可以通过法治化的制度措施来实现。在法治社会中,法治是社会治理发展的保障,任何的社会治理活动都需要根据法律的要求来实现。但是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发展并不同步,有时二者之间会存在差异性,因此必须要缓解这种矛盾冲突。社会法律约束社会活动,使得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实现法律的更新,因此必须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客观合理的审慎社会治理行为,为保证其在合法的管控下推动法制治建设。
三、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的作用
(一)促进民众权利意识和法制意识的觉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的大量普及,我国人们的文化水平得到迅速改善,权力意识和法律意识开始日渐成熟。与此同时,必须要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来将二者进行合理管控,前者有时候后可以对后者起到制约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管理模式可能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有侵犯作用,这样一来,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当中很难对工作进行有效的开展,人民群众的抗议以及不满情绪会加大,甚至会自主的采取信访等方式来对抗政府的管理,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不再信任,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将会更加难以进行。
(二)为社会治理提供精神导向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治的价值来提升其自我的权利意识,将各种法制的价值追求以及内在精神进行现实化,不断的理解其中所表达的含义。这些基本的理念是我们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摸索出来的,是社会发展的一种主要需求,也是生活于现代社会的个人需求,普遍存在且具备客观性。作为现代化的公民必须要根据实际社会发展情况来加强这些社会治理的精神管控,将法治理念应用到社会治理当中,可以更好的对目前的社会治理水平进行改善,充分的吸收法治的精神,逐步提升自我的法律意识。
(三)为社会治理提供规范
社会治理的存在需要一定的规范,也需要相应的准则来对其进行约束。例如古代社会就比较注重于儒学的伦理道德,而新中国成立后就比较关注于政府所提倡的部分内容,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的推动后续社会的发展,为后续的法制化道路建设提供更加明确的方向。通过法律来约束人们之间的交易关系,可以对交易纠纷进行很好的解决。法律具有明确性,权威性以及稳定性等特点,有明文规定的条文进行公示,可以根据社会大众的实际需求,规范行为主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拥有怎样的权利,要履行什么样的义务,且其相关的决定都是长期性的,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改变。就我国而言,就有多种调解方式来逐步的改善其中的社会治理需求。
(四)实现社会治理的公平正义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及根本的价值追求就是公平正义。为了进一步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要在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完善其自我的管理体系,对相关的论断做出对应的管控,逐步的实现现有的社会主义法治需求。而目前党的十九大更是将公平正义作为我国未来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公正是法治的根本精神之一,人类之所以从人治走向法治,更多的就是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地探索,通过社会实践来实现现实生活中的法治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公平正义,这样才能够给予相关的管理约束。
四、提升我国社会法治治理的途径
(一)培育人们的法治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法治意识是社会法治化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来源。为了进一步的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必须要对幼儿时期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课程当中融入一些法治基础知识。除此之外,家长也需要以身作则,积极的引导孩子树立法治意识。在西方国家,人们的法律意识都非常高,公民都会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以及其他的纠纷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当中提出:要将法治教育逐步的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当中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得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需求,以实际行动做出选择。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中,从古至今一直缺乏法治的传统,人们根本就不相信法律,法治精神也无从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已经开始逐步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现阶段人们的法制意识依然很薄弱,依然不相信法律,权利依然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必须要从源头出发,逐步的使得广大居民树立起一种现代化的法治觀念。
(二)完善社会主义治理
为了进一步的实现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必须要有法可依,依法执行,建立起完备的社会治理法律体系。由于我国现阶段的法制体系尚不完善,很多涉及到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都与时代脱节,新的法律法规又没有制定出来。对此,必须要逐步的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升级工作逐步地精简化。不仅如此,对于很多领域的立法仍然是空白状态,导致很多管理根本就无法可依,甚至还会出现大量的问题。例如家庭暴力,传销和高利贷等问题其实都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管控。不仅如此,在相关的立法领域方面还要科学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明确立法的边界,逐步的从不同的部门和地方保护法律实现法律的合理管控,增强其可执行性,同时还必须要秉承相关的公平公正的理念,在各项领域中对人们的各项权利进行公示,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控,提升法律治理的成效。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必须要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实行相应的政府负责制,政府占据社会治理当中的主体地位,责任比较重大,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民生以及群体利益问题,如果执法不公,将会严重影响社会治理的效果。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如果政府的执法力度不足,将会引起社会群众的强烈不满,尤其是城管执法,治安管理,安全监管等。因此必须要逐步的完善法治建设,提升政府的法治意识以及法治观念,坚持法律至高无上的理念。
(四)强化法律的监督管控作用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社会治理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制定社会监督管理机制,要把监督职权放在首位,减少滥用法律的行为,逐步的对于那些不公平的司法问题进行更改。在强化法律监督管控中必须要对重点领域进行有效监管,尤其是执法和司法领域,如果一旦关系到民生,有重大利益诱惑的部门,就必须要逐步的强化对重要人物的监管,降低由于监管不足所导致的社会治理负面影响。人民群众基本上是通过党员干部的行为来领悟以及了解社会的一些基础性政策,对此,党员干部必须要严格的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在生活以及工作当中做到以身作则,调动社会一切的积极性,共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奠定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国家越来越重视现有的社会治理法治水平。为了进一步的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以及社会的依法治理程度,必须要根据现有的社会实际情况,对当前的法律法规进行更新,提升居民对于政府的信任感以及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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