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防范的意义
2020-03-25齐庆
摘 要:21世纪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数据共享的时代,在此时代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不断提升,尤其是自纳税信用体系构建以来,相关监管部门所肩负的工作压力更加沉重。要求其在实践工作中有效利用相关政策,做好相应的规划与管理,逐步减少稽查风险,同时做好风险防范等多项工作。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防范
个人所得税是现阶段我国四大税种中的重要组成,最近几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自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也使得个人收入来源越发多元化,一定程度的增加了税收监管难度。据可靠数据显示,仅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金额就已达到数千亿元,这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稽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在此严峻的形势下,不仅要确保个体经济收益,同时也要相应做好稽查风险防范等多项工作。随着税收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稽查风险不断升级,这就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撑,进而为个人所得税管理提供有效的外在条件,减少各类风险所带来的影响,确保税收管理的有效性。
一、税收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监管的主要特征
第一,随着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失信成本不断增加。正如以上所述,由于个人获取利益的渠道不断拓宽,使得税收稽查与管理工作的落实面临诸多风险,2014年,我国针对个人所得税稽查与管理中的问题针对性地建立了纳税信用体系,通过此体系的构建对个体纳税信用进行评估,对于级别较高的个体给予相应的激励,主要体现在涉税事项以及发票领用等多个方面。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则会针对性的加大管理力度,尤其体现在税务检查、发票零用等多个方面。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不仅仅增加了失信成本,同时也对纳税人提出了间接性要求,如若纳税人信用评级低,那么其资质审核以及投融资等均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第二,个人所得税监管工作中增加了个人所得信息的获取等内容。自进入21世纪以来,税收大数据的发展趋势越发明显,同时也逐步构建了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其中涉及纳税人的个人所得信息,包括财产登记数据、自行申报数据以及企业基本信息数据等等。上述信息均会借助物联网以及互联网等技术进行数据归纳与整合,同时做好信息披露与数据更新等多项工作。这也就意味着纳税人在纳税的过程中相关数据已存储到税收大数据体系内部,供多项监管部门参考并比对。与此同时,在此税收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税务监管范围也在不断拓展,现已包括个人所得信息的获取等相关内容,要求纳税人根据自身的所得如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这样的方式降低监察与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第三,提高了对于个人所得税监管方面的重视。值得一提的是,自国地税合并以来,资源信息得到了有效统一,真正实现了数据的共享,这一发展形势下,信息采集更加完整、更加真实,也大大提高了税收效率,一定程度的減少了税源流失。不仅如此,监管部门也提高了对于个人所得税监管方面的重视,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经验优化管理模式,以期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使得纳税服务模式更加完善。
二、税收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一,未能有效区分职工免税福利。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明确提出要求,个人所得税主要指的是个人在认知过程中获取工资、奖金以及津贴等的相关所得。无论是薪金还是工资都将列入职工个人收入中,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收入则予以剔除。2009年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中做出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个人所得税中的职工福利费不被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上述现象将导致职工免税福利与个人所得税无法有效区分,从而造成个人所得税少缴等问题。
第二,个人所得税申报不合理。仅以公务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为例进行分析与探讨,可知公务活动相关的个税申报存在不合理现象。公务活动相关的补贴涉及通讯费补贴、差旅津贴等等。由于公务活动的性质存在差异,很多时候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过程中有失准确性与合理性,很难保证申报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三、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防范方案
税收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的稽查与管理风险不断增加,自纳税信用体系构建以来,致敬成本有所增加,在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要求相关部门从战略性角度入手,针对性的落实制度完善、资源管理以及政策提供等多项工作,加大个税稽查风险的防范力度,降低风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一,有效运用税收政策,加大管理强度。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严格参照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数额正确,督促纳税人自觉履行扣缴义务,进而减少税收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
现阶段,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财政部门都以针对创新创业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基于此,企业可有效利用政策优势,降低人力资源演进过程中的资金投入,从而降低人力成本。
如,企业聘用残疾人可享受相关员工聘用过程中100%的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与此同时,相关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可以减少50%的个人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应引起相关企业的重视。
第二,制定激励机制。企业需做好自我定位,针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设置相应的激励制度,制度的落实环节,同样要做好个人所得税缴纳方面的记录,避免出现漏缴等问题。
企业管理人员应制定完善的激励制度,结合企业内部员工的 工作情况,制定科学的激励制度,尤其针对业绩突出的内部员工,应给予旅游活动等奖励,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均计入受益个人应税所得,而其他未能达到激励指标的员工则要严格参照劳务报酬所得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方式,大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制定发展性方案。税务处理过程中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始终秉承全局性发展理念,从多方面入手,确保个人所得税扣缴的统一性,尤其是住建部门、社保部门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等应保持高度一致。
应将全局性思维融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做好个税稽查风险防范工作。要求企业管理人员提高对于医疗保险、员工工资、五险一金以及职工福利费优化方面的重视,切实考虑个人所得税,明确上述费用是否应纳入到个人所得税中,在优化与落实的过程中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严谨性与严肃性。
例如,销售管理工作中企业选择性地将外购产品或自产商品作为员工福利,赠予个体员工,抑或是将赠品赠予企业以外的个人,如若额度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同样要以增值税处理的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再如,企业在激励制度的建设环节,都会结合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工作业绩等等提供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一过程中,如若额度达到个税标准,同样要结合税法规定内容,代扣代缴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从而确保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合理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主要针对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所得税减少风险防范的意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阐述了相应的见解。希望相关企业提高个税风险防范意识,并结合大数据时代背景对于个税稽查方面的要求,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冯秀娟.税收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防范[J].税收经济研究,2018,23(5):63-68.
[2]潘维勤.地方税收信息化外包风险及防范研究——以河南地税为例[D].山东:中国海洋大学,2019.
作者简介:齐庆(1992-),男,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