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
2020-03-17杨一凡董国颖任晨阳王琳琥徐若瑶黄长仙
杨一凡 董国颖 任晨阳 王琳琥 徐若瑶 黄长仙
【摘 要】吸毒问题一直是社会长期关注的问题,根据吸毒人员自身状况,情况轻微者需要进行社区戒毒;严重者则需要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后期转向社区康复,并进行一系列的康复活动。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在工作过程中,其专业素质要求有时会与案主的价值观相左,不可避免需要面对诸多伦理问题,主要有法制与情理冲突、保密原则与实际情况冲突,专业素质要求与个人安全之间的冲突以及社会舆论造成的困境压力等等。这时,需要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知识帮助案主摆脱困境。本文将从禁毒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的角度,对禁毒社会工作进行研究,分析禁毒社会工作的背景以及禁毒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伦理困境,并且说明开展禁毒工作对于吸毒者个人、行业发展和社会进程有何意义。
【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困境、戒毒
一、引言
禁毒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巧,遵循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在一定时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行为修正、家庭关系及社会环境改善、就业信息提供、技能培训等跟踪帮教服务,协助他们达至心理、生理脱毒,提升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最终达到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
禁毒社会工作者是指具有一定的禁毒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在一定时期内,为工作对象提供生活关心、戒毒康复帮助、就业指导、法律咨询服务和行为督促的非政府机关专业化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十分关注禁毒工作,实行“强制戒毒为主,自愿戒毒为辅”的戒毒政策,各类相关资源主要集中在公安和司法部门,社区开展的社区戒毒与康复工作仅仅作为补充形式存在,且发展缓慢。这种情况引起我们的思考。2008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里面明确规定了社区戒毒的有关事宜,将社区戒毒与康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水平。与此同时,社区戒毒也面临着
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禁毒社会工作者首先要从法律层面了解禁毒这一工作的严谨性,同时,社区工作者的专业能力需要提高,与之配套的社会服务也应提升。除了《中华人民国和国禁毒法》外,禁毒社会工作者还需要了解本省内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例如,《山西省禁毒条例》,其中涉及许多与禁毒相关的规定,大多都是结合本省案例制定的条例。随着吸毒人员日益增加,各个年龄段都出现吸毒者的身影。作为一名禁毒社会工作者,需要帮助他们认清吸毒的危害、摆脱困境、走向正轨。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有其自身的价值、理念与专业伦理,禁毒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型模式的探索,需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以整体的视角来看待吸毒者面临的各种问题。
二、禁毒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
(一)实务工作中的情况
禁毒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原理在禁毒领域中的特殊应用。作为一名禁毒社会工作者,在面对服务对象时,我们会面临很多种情况,例如,当你与服务对象意见相左引发争执时,可能会无法有效克制自身情绪,从而在言语上对案主造成伤害,让案主无法接受;或者因为私人关系而接受案主非工作性质的委托等。凡此种种,都会或多或少的让社会工作者陷入伦理困境。
基于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工作中面临的种种情况以及伦理困境,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讨论。
(二)实务工作中的伦理困境
1、法制与情理之间的冲突
情与法在案件中经常会产生冲突。有些情况下,我们了解到女性吸毒者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被亲近信任之人的诱导,不法分子的蓄意谋害。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发现她们也是受害者,尤其是作为女性,更容易感同身受,对案主产生怜悯和同情,可是出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原则,我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正视案主的犯罪行为。
2、专业素质要求与个人安全之间的冲突
吸毒人员在康复治疗的过程中极易发生复吸问题,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戒毒,专业的伦理原则要求我们要及时疏导案主情绪、经常性地对案主进行心理疏导。但此时案主的情绪不稳定,心理较为脆弱,在交谈过程中案主很可能造成情绪失控,因此我们也可能会受到某些伤害。面对此种困境,我们要慎重考虑,一方面专业的伦理原则要求我们“走向”案主,另一方面自身安全也必须重视。
3、保密原则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冲突
社会工作由于本身性质的需要,工作过程常常会接触到案主的隐私,案主之所以容许社会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隐私,是希望社工人员能够深入了解并解决问题。
案主小张是一名大学生,之前因为吸毒进入戒毒所,后来康复回到学校,但是因为烦躁的生活和巨大的压力让他重新产生了吸毒的想法。小张内心感到恐惧不安,及时向学校的社工人员求助,学校的社工人员既拥有专业的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同时也是一名老师,能更好的理解学生。经过谈论后,小张说出了自己回归校园的生活、面临的学习压力等一系列问题,并要求社工进行保密,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对自己失望。面对此种困境,社工陷入为难。作为一名社工,要坚持保密原则;但同时身为一名老师,要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社工的专业伦理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发生了冲突。
但是,保密又分为绝对保密和相对保密。当社会工作人员保护当事人利益会伤害到无辜人的利益,我们需要重新考虑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做出最优选择。
三、禁毒社会工作的意义
1、历史发展角度
在近代,有林则徐虎门销烟,阻碍了外国侵略者进一步荼毒中国人民,他是民族英雄。在现代,有公安机关的禁毒民警同吸毒贩毒者进行斗争,同时还设有社区戒毒等的康复治疗场所,为禁毒事業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保障。禁毒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伦理困境很大程度上被解决,对于历史发展,是一种进步,更加有利于带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
2、社会的角度
禁毒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的解决,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安定的现代社会。禁毒社会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我国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3、吸毒者角度
禁毒社会工作者帮助吸毒者摆脱毒品的危害,防止复吸,让他们的生活步入正轨。禁毒社会工作者一步步地帮助吸毒者戒掉毒瘾、克服心理障碍、逐渐地回归正常生活。
四、结语
在禁毒社会工作中,禁毒社会工作者需要正确处理与案主之间的关系,如法制与情理之间的冲突、专业素质要求与个人安全之间的冲突、保密原则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冲突。并且结合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科学地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我国禁毒社会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张乐天,徐玲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2]江娅,社会工作中的伦理困境和价值冲突Q.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1)
[3]戴香智,侯国凤.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作者简介:
杨一凡(1999--)女、汉族、山西长治人、山西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在读本科生。
董国颖(1999--)女、汉族、山西阳泉人、山西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在读本科生。
任晨阳(2000--)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山西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在读本科生。
王琳琥(1999--)男、汉族、山西晋城人、山西警察学院网络安全保卫系在读本科生。
徐若瑶(2002--)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山西警察学院网络安全保卫系在读本科生。
指导教师简介:
黄长仙(1967--)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山西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安心理学。
课题简介:
本文系山西警察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蓝天-大学生社工服务平台的建立与实践》阶段性研究成果。该项目依托于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规划课题“警学研视阈下公安高校社工专业学生介入社戒社康工作的教学实践与研究”(GB—19148)
(作者单位:山西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