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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民宿的问题与建议

2020-03-17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6期
关键词:民宿经营者经济

(四川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突破,互联网的使用频率大增。共享平台从信息分享、无偿分享到利用过剩产能等实现经济效应,例如Uber、Airbnb等共享经济平台。旅游业也在此过程中加速发展,其中共享民宿平台的发展尤为突出,顺利实现了民宿功能的转型升级。

一、共享经济下民宿研究的概述

共享经济最早提出者是经济学家 Felson和Spaeth(1978)所讲到的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1]。共享经济主要来源于制度经济学的两大理论:一是基于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另一个为产权理论,且经过了长期的市场经济的检验。Bardhi和Eck-hardt(2012)认为共享经济中,交易的对象是物品的使用权,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7]。共享民宿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如租客因个人原因等与房主发生冲突,这些问题会产生诸多不好的社会影响,也对共享民宿的社会基本素质和服务品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日常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大众对于休闲娱乐要求逐步上升到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在此背景下,共享民宿行业发展尤为突出,截止2015-2018年数据,共享住宿收入年均增速约为45.7%,是传统住宿业客房收入的12.7倍,共享住宿用户由1.5%提高到9.9%。分时租赁民宿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Bed&Breakfast”,如Airbnb发展初期为了坚持空气床垫与早餐的理念,只允许用户出租自己房子的一个房间,并且要提供早餐。民宿源自日语“みんしゅく”,日本民宿的雏形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我国民宿最初在台湾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左右。在学术研究中,民宿的定义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瞿伟、应群颖等(2011)将民宿旅游定义为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在乡村利用民居资源、农事资源、景观资源创办个性化的经营项目,形成一个以特色旅馆业,这也是乡村旅游的高级发展模式[2]。

二、共享经济下我国民宿发展现状

表一 2017-2018年共享经济规模数据(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

由于各类新兴共享经济平台的兴起,持续推动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上表所示,我国2018年共享经济交易规模较2017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增长率达到41.6%;提供服务的人数达到0.75亿人,同比上年增加了7.1%;共享经济平台的员工数增长了7.5%。截止2015-2018年数据,共享住宿用户普及率由1.5%提高到9.9%[3]。

我国民宿发展初期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家庭旅馆式民宿,另一种则是农家乐形式的民宿。随着民宿的不断发展,民宿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提供住宿服务[4]。如今,民宿相较于传统酒店更便宜且装修风格更具有特色,消费者更乐意接受,民宿在提供个性化服务上也有更大的空间,让消费者能够体验到当地的风俗民情。同时,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利用率也有效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共享经济下我国共享民宿发展问题

(一)共享民宿配套设施、服务品质参差不齐。

民宿共享平台监管环节仍然较为薄弱,包括房源的真实性,房源设施的安全性等。在平台发布的民宿中,许多民宿经营者为了提高民宿的市场竞争力,盲目改善设施,房屋装修用料不符合标准等,存在民宿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民宿共享平台大多通过图片展示的方式呈现出来,没有实地审核,导致消费者入住后发现与实际描述相差甚远。当民宿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民宿共享平台需要如何承担责任。

(二)共享民宿与房屋租赁的相互影响。

在许芳和王秀红(2008)对农家乐开办原因的实证研究中发现,主要的开办原因为 “喜欢乡村生活”、“商业投资”、“市场需求”[5]。由于一部分共享民宿经营者则是将民宿作为投资,赚钱的一种途径,短租的利润比较客观,可能会影响长租市场的供给,对一部分需要长租的低收入群体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市场上也存在着另一种情况,通过对民宿经营者以及民宿参与者进行深度访谈的过程中,一位四川省成都市三圣乡的经营者认为在她经营民宿的过程中,对于她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小区物业不同意将闲置住房用于共享民宿经营,又不得不改变经营性质,进行长期租赁。

(三)共享民宿引发的监管和规制问题。

共享民宿作为新兴经济模式而引发的监管和规制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相比于传统酒店巨大的成本,共享民宿的成本就较低,因其是由民宿房东直接进行经营管理,也基本是利用闲置或使用率较低的房屋资源。这就带来了权利的失衡,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例如专业机构利用民宿共享平台出租房屋等。过多或不合理的共享也催生出一些问题,如版权纠纷等。

(四)共享民宿平台公信度的缺失。

Mohlmann(2015)认为,信任的缺乏会阻碍共享经济的发展[6]。根据Robin Chase在《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一书中所提到的共享模型,过剩产能、共享平台以及人人参与是共享模型中的核心三要素。Bardhi和Eckhardt(2012)对于共享交通企业Zipcar进行了案例分析,认为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中,共享平台发挥着重要作用[7]。人与共享平台之间的信任是通过共享民宿平台所提供的真实信息、真实评价以及入住后的真实体验来建立的,网络评论的不真实性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

四、共享经济下我国共享民宿发展建议

(一)完善配套设施,打造特色服务项目。

对处于景区附近以及较偏远的郊区及山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提高生活品质,拒绝使用劣质装修材料及生活用品。加强对民宿价格管理,避免坐地起价、漫天要价等情况发生,保障共享民宿的安全、卫生,注重消费者的隐私保护,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房源质量。对共享民宿的经营者以及房源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提升民宿经营者的服务意识。结合各个地区的文化,融入独特的人文风情,使游客更真实地体验当地风土人情和欣赏自然景观。减少各民宿间装修风格的一致性,使每个地区的民宿都具有独特性。

(二)提高共享民宿经营者及共享平台的意识。

培养共享民宿经营者及民宿共享平台正确的意识,Robin Chase也提到明确共享平台存在的意义是通过联合参与的消费者将隐藏在过剩产能中的价值,包括资产、时间以及创造力等释放出来。将闲置资源加以利用并节约和设计规划,创造更多合理价值空间。在进行赚钱、商业投资等经济行为的基础上,来共同打造和谐、有利的生态圈。

(三)进行多方监管,推动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虽然共享平台与经营范围全国性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目前严格的服务准入许可导致大量的共享民宿经营者可能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就需要共享民宿平台的创办者在搭建平台时,有必要施加严密控制,一方面要求共享民宿经营者都能按计划行事,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共享民宿经营者进行紧密监视,完善共享民宿平台机制,知晓共享民宿经营者如何开展工作。当然也会存在由于准入许可的复杂性,而无法发挥出共享民宿的优势。政府机构与共享民宿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应急处理机制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社会公益、可持续发展等也是民宿共享平台需要关注的问题,合理的利用过剩资产本来也是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途径。

(四)加强对共享民宿平台网络口碑管理。

基于相关实证研究表明,网络口碑对于消费者选择共享民宿有较大的影响,由于数据信息的不对称,一些网络口碑难以反映共享民宿的真实情况。保证消费者通过共享民宿平台了解到的关于民宿品质、装潢、价格、评价、配套设施服务等信息是真实有效的。

五、结语

共享经济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共享民宿平台也是共享经济的产物。共享民宿的发展逐步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方式以及生活观念。要抓住机遇,一方面合理利用过剩的产能,应对一些资源短缺的威胁;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机制,让共享民宿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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