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2020-03-16刘翠秀
刘翠秀,莫 坷,邵 华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面推进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深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败斗争指导思想,也是落实中央关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求的有力举措。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才能减少腐败的发生。当前我国高校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随着办学规模扩大、师资队伍扩充、校区扩建,学校监管体系、内部监督机制已不能适应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需要,高校腐败案件仍然存在多发高发易发现象。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高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义
廉政风险防控就是通过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外部环境等风险点,对权力运行各方面和重点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地堵塞漏洞,通过制度、技术和文化等途径,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着力约束权力、预防腐败,提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诱发腐败的风险,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反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实践表明,对风险隐患如果不预先防范和提前化解,纠错成本也更高,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补救。因此,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关口前移,增强反腐败斗争的预见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是预防腐败的有效路径。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有效保护干部的现实需要
面对诱惑与腐蚀,没有人具备天然的免疫力,任何人的自律都有一定的阈限。出现腐败问题既有个人的贪欲使然,也有权力管控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等客观因素。各级领导干部大多掌握一定的权力和资源。而掌握的权力越大,控制的资源越多,受诱惑的机率也越大。尤其是掌管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被围猎的对象。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主动预防,进而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真正地关心和爱护干部,使党员干部一心一意干事业,专心致志谋发展。
(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推进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保证
当前我国高校在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中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更凸显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反腐败斗争的措施和要求,渗透到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经费管理、学术诚信、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办学办班创收、意识形态、干部选拔与人事(才)招聘等“关口”,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全过程,实现反腐败斗争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才能为高校发展消淤清障,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政治生态,确保高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必须坚持的原则
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是将反腐败工作重心前移,通过识别、分析、防范、管理各类风险点,着力解决权力风险问题。廉政风险防控要取得实效,必须遵循全覆盖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以及对教育与制度并重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必须紧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现实需要,按照“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部门之间相互找”的方式,从环境风险、体制风险、权力风险、管理风险、人员素质风险、政策风险、岗位风险等方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多角度查找风险点,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既要全面查找各部门、各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和教职工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又要对人、财、物管理岗位的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等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采取预警处置,及早、及小控制和化解各类风险,推进廉洁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可操作性原则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信息处理机制,定期筛选信息、分析归纳,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制度层面的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对责任人发放询问函或监督建议书,运用督导、纠错、谈话提醒等措施化解廉政风险。不断完善廉政风险查找的程序、方法,保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常态化,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原则
高校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教育,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将排查到的风险点分门别类、设立台账,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定期提取数据进行分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实践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工作要求高,建设任务重。风险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是最为重要和关键的环节,是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为了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广西师范大学采取深入的风险排查措施,开展了有益的实践探索。
(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把准防控重点
学校在2014年组织了开展风险排查。在此基础上,2018年5月,学校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按照“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审”的工作思路开展排查。各单位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党建考核以及“两个责任”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立足单位职能、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全校58个单位、部门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463个,内容涉及招生、考试、基建、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科研经费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使各单位各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部位及关键节点有了更精准的认识和把握。
(二)规范工作运行流程,把控关键节点
学校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抓住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重要人事安排以及科研管理、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找准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和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列出权力和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行流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共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601个,制订权力清单1287份,列出负面清单581份。流程图和权力清单既涉及各单位的单项制度,也涉及配套制度;既包括惩戒性、约束性规定,也包括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有实体性制度,也有程序性制度,让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让制度约束成为习惯,促进了风险防控常态化。
(三)抓好廉政风险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是关键。学校高度重视廉政风险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学校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单位制度和校纪委委员、纪委办监察处干部联系二级纪委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党委工作部署,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校培训、专题党课、党建考评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校纪委委员、纪委办监察处干部根据分工联系要求,指导二级纪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近两年来,学校领导层面先后在有关会议或活动中宣传、强调廉政方向防控工作80余次,学校纪委干部专题讲授廉政风险党课10余次。二是各单位各部门把教育和引导教职工正确理解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作为重要工作,通过专题会议、党课辅导、组织生活、融媒体宣传、警示教育等,引导教职工树立防范风险意识,纠正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倾向,增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通过谈话提醒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以“九必谈”工作为抓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预防、及时制止,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教职工的守纪意识,夯实廉政防线防范的根基。
(四)开展防范制度检查,提高防控实效
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任重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抓好廉政防线防范,重点在落实。学校高度重视防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多措并举开展督查工作,确保防控实效不断提升。一是结合党建工作督查开展检查。2017年以来,学校党委先后组织了两轮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检查,其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建设情况就是检查的重点内容。二是组织开展风险防范的专项检查。学校先后组织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3次,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治理2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检查2次,小金库专项检查1次。三是结合审计工作、巡察工作开展检查。学校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对二级单位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建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的审计工作。去年伊始,学校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了2轮巡察,通过巡察发现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并强化整改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必须完善风险排查机制,确保不留盲区
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首先必须全面了解廉政风险的现状,特别是要详细了解和把握廉政风险点的分布以及这些风险点的爆发条件,这是抓好风险防控的前提基础,也是抓好防控的关键。因此,必须全面排查学校存在的风险点,准确把握风险点的分布及燃点或可控范围。要通过广泛开展调研、精准排查,掌握全校各单位、各领域、各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做到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全面了解各风险点的可控底线或弹性范围,确保对每一个风险点的可控底线或弹性范围清楚无误。
(二)必须完善归责问责机制,确保责任明确
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主体及出现问题的问责办法,保障防线防控压力传导到位,才能不断提升防控效果。必须全面了解各工作岗位的职责、权力范围、运行程序、责任等内容,明确各风险点的责任主体,明确各风险点对应的个人、部门、单位的责任,并列出工作运行流程图,确保责任明确、权力运行规范。要紧贴突出问题、紧贴关键环节、紧贴重要岗位,特别把准领导岗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特别把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风险,特别把准管理人、财、物等重要环节风险,打造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网,使权力受到监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必须完善研判预警机制,确保预警及时
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需要完善研判预警机制,定期对风险点的风险情况进行研判,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要建立定期研判制度,依靠基层单位,充分调动各风险点责任人的积极性,定期对各风险点的风险变化进行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一级责任人汇报。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基建、采购、招生考试、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风险情况以及发生异常的风险点进行集体研究,准确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以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时俱进。
(四)必须完善教育提醒机制,确保警钟长鸣
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离不开日常的教育和提醒。必须完善教育提醒机制,推动廉政风险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要以行政例会、组织生活、专项会议为契机,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强化纪律意识。二是要结合工作定期宣讲风险点的分布、防控措施以及责任担当,强化风险防控的责任意识。三是要根据风险研判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对风险管理、防控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强化履责意识。四是要定期通报风险防控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的紧迫意识。
(五)必须完善督查检查机制,确保督查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防范的指导,是确保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建立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监督台,将个人岗位职责、查摆的潜在廉政风险点、确定的风险级别、具体防范措施进行公开,实现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相结合。其次要构建督查督办、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党委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坚持开展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的常态化督查,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再次要利用网上监督、网上受理举报投诉,定期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筛选、梳理,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监督检查、谈话提醒、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大预警信息的采集、预测和评估,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构建一套完善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既要注重动态化管理,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善于识别新的风险点,及时补充、调整防控措施,又要利用工作中或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查找风险盲点或防控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才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