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教育决策者的观念更新
2020-03-16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刚刚结束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顶层设计中的重要考量。那么,教育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子领域,便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在教育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推进和实现。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中心任务与核心目标是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而言,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现代化主要是人的现代化,相比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来说,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同等重要。
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诸多问题中,什么问题具有更为重大的探讨价值呢?首先,从“教育治理”与 “教育管理”的区别来看,前者更强调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机构或团体、第三方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基于对人性发展的关注与主体意识的发挥,为了共同目标和愿景、开展共同协商和推进的过程以及扁平化的多主体参与、管办评分离等,追求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善治,体现契约性和民主性的特点”,非常注重 “多元治理主体的平等参与、民主协商、共治善治”。其次,从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内涵来看,它主要强调 “在教育现代化程序和规则下对各相关方进行调解,不以任何一方为权威,而是各方平等、合作、互动地处理教育公共事务”,非常注重 “教育法治框架下的各方平等、合作、互动”。显然,以上两个方面都非常强调 “多元主体”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多元主体”应是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依靠力量。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就在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多元主体是否能有效实现各司其职。因此,我们将以多元主体作为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的探讨域,仅就 “教育决策者”这一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主体为切入点,对其能力现代化中的 “观念更新”问题展开论述。
教育决策者主要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等治理主体,尽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还包含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多元主体,但面对当下中国国情和教育发展现实,毋庸置疑的是,教育决策者应成为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主体。某种意义上,一个人担负的责任越多,他逃避越多责任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教育决策者具有研究性思维,能以理性的精神、研究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看待教育治理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来说,教育决策者的观念更新应体现在以下四方面:视治理为 “对问题进行筛选和排序”;视治理为 “机遇与挑战并存”;视治理为 “一种政治行为”;视治理为 “多元治理主体的意见表达和民主参与”。
一、视治理为 “对问题进行筛选和排序”
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于教育决策者来说,需要厘清一种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性逻辑,即是不是所有问题都有必要,并且都能通过治理的方式得到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才可以与治理建立起无法绕开的必然关系?治理是否存在某种边界?如何客观、理性而科学地确立好治理的问题域?因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同等重要。基于此,治理的真正难点在于对问题进行筛选和排序,系统考虑教育问题的特殊性质与治理这一方式方法的匹配度、适切性。总之,教育决策者应规避一种误区,即单纯地以为复杂的教育问题都能通过教育治理这一路径优先或迅速得到解决。
二、视治理为 “机遇与挑战并存”
治理获得成功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由此,有些教育决策者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表现出犹豫彷徨、踌躇不前,因为他们更将治理纯粹看作是一种必经艰难跋涉的风险性挑战。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治理亦是一种兼具随机性、实效性、价值性的机遇。事实上,教育决策者总是面临着两难选择:既要在有限时间内实现卓有成效的治理以避免外部危机的日益深化,又要精心掌控治理幅度不至于超出某种限度以避免再次激化内部矛盾。所以,掌握治理的 “时、效、度”是一门艺术。例如,亨廷顿推崇的 “费边式”战略恰恰体现了将高度政治技巧与实践智慧融为一体,即 “别具匠心地把宏观上的渐进与微观上的快进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治理条件一旦成熟,即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而坚决地推进,取得应有的治理成效。
三、视治理为 “一种政治行为”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是教育决策者能力的现代化,“懂教育”便是其重要表征之一。不懂就易于出错,出错就可能乱局。因此,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对教育决策者的综合素质和决策能力显然会提出更高要求,这也是我们提倡 “研究型决策者”的应有之义。一定意义上,教育治理是一种政治行为,教育决策者应表达和体现出政治家的风范。无论是林毓生谈到的 “热情、责任感和冷静的判断力”,还是马克斯·韦伯提到的 “激情、责任感和恰如其分的判断力”,或是孔子 “人性类型说”中推崇的 “君子、贤人、圣人”,都是对政治家应具备的基本素养的深思和强调。
四、视治理为 “多元治理主体的意见表达和民主参与”
作为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主体,教育决策者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有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使命,即充分关注多元治理主体的意见表达和民主参与。一定程度上,在当下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多元治理主体所代表的力量有时处在被遗忘的角落。按照奥尔森的理论,一个集团数量规模越大,就越不可能增进其共同利益,因为 “逃票乘车”“搭便车者”现象无法杜绝。倘若如此,他们的正当利益诉求如何得到表达呢?依据 “委托-代理”理论,代表“社会良心”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决策者,便应义不容辞地有义务也有责任充分关注多元治理主体的意见表达和民主参与。这将最终有助于多元主体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各抒己见、真诚对话,从而达成重叠共识、利益均势,最终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在互动中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