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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汉译历史教科书中的国家观构建

2020-03-12郭蔚然

甘肃社会科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汉译教科书观念

郭蔚然

(北京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提要: 晚清汉译历史教科书产生于中国社会新旧制度交替的特殊历史阶段,对晚清社会的变革和国民思想的重构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在编译过程中使用新体例、新知识,且涉及内容较为丰富,对国人了解西方各国的地理边界、民族特质和社会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贯穿在这些汉译历史教科书中的部分思想内涵,在一定时期内影响着国人的历史认知和对西方、东亚诸国的了解,也因此启发了国人对现代“国家”的认知,从原本的“中国中心”“天下王朝”向“世界中国”“民族国家”转变,并开始有了对“民主国家”“国之民权”等观念的认识。在近代国人国家观念的构建方面,晚清汉译历史教科书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满足了这时期民众对于“国家”这一概念的知识需求,进而推动了国人思想的近代化。

汉译历史教科书是晚清时期在“向西方学习”的思潮下,时人以西方、日本的历史原著和历史教科书作为蓝本,经过翻译和改编后在中国出版发行、并在晚清新式学堂作为教材使用或被列入学堂课外读物的书籍。汉译历史教科书最早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的教会学校中,后在一些洋务学堂和维新派创办的学堂中使用。1902年和1904年,清政府相继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部分汉译历史教科书被审定作为各级学堂的历史教材,还有一部分被一些地方性学堂作为“涉猎之书”应用在历史教育中。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世界形势认知上的局限与传统的“夷夏之别”观念逐渐被瓦解。随着以西方为主的外来文化的进入,中国人对“国家”的认识开始发生转变,而国人思想上的进步,与汉译历史教科书中部分观念的先进性关系甚大,尤其是其中涉及“主权”“民族”“民主”等国家观念的内容,对近代国人意识有着再造作用。

一、“中国中心”到“世界之中国”

“世界”这一观念在传统士大夫心目中,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当时的学人说道:“我中国闭关于昆仑山脉之下,锁国于马来半岛之东,极东孤立,庞然自大,其交通者,不过如汉儒所谓东夷南蛮西戎北狄而已,知识未周,见闻不广,并不知有亚洲,遑问世界。”[1]

近代以前,“世界”主要作为佛教用语出现。古代印度依须弥山之说成立宇宙论,即以须弥山为中心,加上围绕其四方之九山八海、四洲(四天下)及日月,合为一单位,称为一世界。而传统的中国社会盛行的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观,代表了不变的宇宙道德秩序。在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中国的版图不断变化,随着空间版图的扩展,古代中国人有关“天下”的空间认知也在延伸,但“华夏文明”是“天下文明”中心的观念却一直占据主流。汉帝国辉煌时期的疆域扩展到了北到今天的朝鲜半岛、俄罗斯,南至印度,西达今日的中亚地域,于是汉帝国派出使节沟通外交,中国人的传统“世界”观得以扩大,对周围世界的实际认知扩展到了今天的整个亚洲甚至更广的区域,“中国人观察历史、经济与文化的背景和舞台也从中原扩展到了整个亚洲、甚至欧亚之间。”[2]但由于当时中国的邻近地区都处于文明欠发达状态,所以这次契机尽管扩展了古典时代关于“天下”的地理认知,但却进一步增强了中国人的文化优越感。历史上,中国曾有过几次外族入侵消灭中原政权的时期,如蒙古人和满人先后消灭了南宋和明王朝,但最终结果是“他们在政治上统治中国,中国在文化上统治他们”,“蒙古人和满人征服了中国的时候,他们早已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中国文化”[3]。这种文化上的反征服置换了华夏民族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耻辱,人们越发深信天下没有比中国文化更伟大、更辉煌、更尊崇和更值得自豪的文化,形成了文化观念上特有的“华夏中心主义”和“中国中心论”。

经过汉唐直至近代,随着疆域的扩大和对外交流的进行,国人对于自身文明及他域文明的认知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近代之前世界还处于“区域研究”的阶段,尚未扩大到整个世界,因此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还很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对他域文明的认知和判断。其次,中国所处地理环境特殊,东临浩瀚的大海,西部是广袤无垠的沙漠,北面是荆棘密布的草原,南面是险峻的高山和密布的河流,自然的原因使华夏文明的对外交流异常艰难。这与欧洲情况迥然不同。国人虽然与亚洲之外地区有着断断续续的生意往来,但对其文明却并无客观了解。再次,自秦汉以后,“大一统”与中央集权导致了思想的“冬眠”。所以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君主独裁的专制政治、忠孝至上的愚民文化两千年来没有出现任何实质性变化,人民对“世界”的认识自然也是狭隘而局限的。

1583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编绘的《坤舆万国全图》,介绍了一系列重要的世界地理知识,包括“地圆说”、地球五带划分、南北半球以及“五大洲”“万国概念”等。此后艾儒略的《职方外记》《西方问答》以及南怀仁的《坤舆全图》《坤舆图说》等书籍也相继向中国介绍西方地理学知识及五大洲各国风土、人情、名胜等情况。但这些地图实物以及与其配套的天文、地理学理论毕竟过于书面化,让中国人打破原有的“天下”观和“中国中心说”而理解和认可这种“世界”观并不容易,所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并不大。

直至鸦片战争后,所谓的“天朝上国”被英国的坚船利炮炸开大门,国人才渐渐开始改变他们对于“世界”的认知。

国人对于“世界”这一观念的认识转变,周同愈在《重译中等东洋史·自序》中这样说道:“五洲未通以前,中国庞然自大,以为列于吾旁者皆小蛮夷而已,不知域中之为东洋,安知海外之有西洋,今人人知有东西洋矣。而东洋之与东洋,百年来东洋之与西洋,国际之事日繁以密,吾中国无一人能举重大要件。”[4]

“世界”意识的建立必然伴随着“中国中心”观念的动摇与破灭,于是,“世界之中国”作为一种认识范式,随着日益深重的民族苦难逐渐在晚清浮出水面。而汉译历史教科书的出现,不仅在知识层面对“世界”这一概念进行了普及,更在很大程度上启发了国人对“世界”的认知。

受到当时社会救亡图存需求的影响,晚清的汉译历史教科书在内容上有许多以“万国”“各国”“西史”等为名的世界通史类译著,例如《万国史要》《万国史略》《迈尔通史》《泰西新史揽要》《西史课程》等,除此之外,也多选择英、法、德、俄、美等19世纪的世界强国的历史,例如《大英国志》《欧洲史略》《希腊志略》《俄国史略》《俄国近史》《联邦志略》等,这些著作往往会对所涉及地域的地理概况进行描述。例如《大英国志》在卷七介绍了地理大发现的历史:

是时行海觅新地者,其人一拜仑,一瓦力斯,一加德力,一古克等,周行地球。古克最著名,直至南半球高纬度处,周行审视而知地理之士所云:南方更有大洲者,谬也。用医术治舟人,使不疾病。一千七百六十九年,至南平洋,测金星过太阳面定新西兰岛,得澳大利亚东海滨,为英今之属地。时英人已失亚墨利加,以罪人遣戍至彼狱中人众,宰相束手,见古克著书中有是土,乃分遣犯人至此,生育保聚。一千七百八十七年,始以舟载犯人往,舟行八日,居于悉德尼,至今为澳大利之一大都会。一千七百八十八年普鲁斯远行,至亚比西尼,探尼罗河源。一千七百九十五年,蒙哥巴格自冈比亚河,至乃日河,其地在亚非利加。[5]62

再如《联邦志略》在上卷的“觅地原由”部分也介绍了世界地理大发现的基本情况:

仅言其略耳,兹以地体而论,古来相传,只言地平不动,不知地转如球也,故昔之建国者,但知近有藩属,远及邻邦耳,安知地球背面复有至极之国乎?迨中世之士,研精考究惟知天下中列,三方东为亚细亚,内分数国,曰中华、曰日本、曰朝鲜、曰琉球、曰安南、曰暹罗、曰缅甸、曰印度、曰巴西、曰亚喇伯、曰犹太、曰俄罗斯、曰土耳其等国是也。西则欧罗巴中,为英吉利、法兰西、荷兰、士班雅、葡萄牙、瑞典、瑙威、大尼、普鲁西、奥地利、以大利、希利尼、土耳其、俄罗斯等国是也。至于地球彼方、复有大洲,则从无人知之矣。迨后明朝年间,普鲁西国,有精于天文哥白尼者,暗想地形如球,则东西两方之间,不应别无土地,然只具论而已。至弘治五年,有欲穷究此理者,乘舟西行,往寻新地。旁观者固笑其愚,即同舟者亦云,无为乃西行极远,竟觅新地而归,斯往寻地者,一大利人科伦布也。初请国王,求贤船往,国主不允,复求于葡萄牙王,亦不允,频恳士班雅君后,延至八年,后以色列喇始允诺给以大船一,小船二,三船共百二十人,于弘治五年八月初旬启行,行经二十一日,不见堤岸,水手辈恐有绝粮之忧,欲抛船主于洋,自行返棹。科伦布揣知其情,惟用善言抚慰,渐见飞鸟,窥以远镜,远有堤岸,草色蒙茸,乍观人言,鼓棹傍岸,人各执旗,同舟之众,相视赧然。去舟登岸,托足于斯。至弘治六年正月,舟始旋国。自是之后,乘舟而经此者,间不乏人。独有船主美理格者,以大利人也,往来较多,于此地山川、物产、苗人土俗,所记颇详,归以语人,逈越侪偶,故后人即其名以号地也。迨新土既觅,地形如球之说,尤属显然,惜歌白尼未之见矣。[6]21

在“疆域度数”部分又介绍了美国的地理情况:

夫美理格大洲,既曰新地,又曰西方,则欧罗巴、亚细亚、阿非利加三洲,常称旧地,通号东方而无疑义,足征天下有新旧二地之分矣。但新地固非古无而今有,特古人未知,今世斯觅,故号称新地,以别乎旧地云耳。新地界分南北,中有窄地相连,形若蜂腰,以为自南达北之要道。然总名为美理格洲,不过分南北以别之耳。南地所属,内分数国,曰纽格那答,曰威业苏拉,曰吉亚那,曰尼亚,曰智里,曰皮鲁,曰叶圭夺等国,是为南美理格。北地之西,属俄罗斯,正北属英吉利,东北有吉林兰等洲。至于北地之南则为墨是科等国也。北地之中为联邦,即缅牛含布什尔花满的,马洩朱些斯,洛哀伦,干揘底格,纽约,鸟遮尔些边西威业,特拉华,玛理兰,费尔治尼亚,诺格阿利纳,叟格阿利纳、卓尔治亚、福落里得雅拉巴麻密斯昔比、禄细亚那、德过瑟斯、耳刚色斯、典捏西、建得基、呵海呵米世干音地亚那伊利那倚、默疏理、爱约娃、威仕干清、嘉理符尼亚、梅尼所达、安页里恩、华盛顿、武达、柳墨是科、刚色斯、拿布拉士格尔理琑那,弟哥达,印甸等邦部。至南地与北地之别国,姑置不议,兹就联邦之地而论,联邦居北地之中,其地位于中华相底背以画夜较之,今之联邦之夜中,乃为中华之正午,中华日入之时,正联邦日出之际。若论地形之长短广狭,彼此大同小异,惟究其人物行藏,则大有不同矣。以地球经纬线考之,东西周围共三百六十度,联邦约得五十七度,中华亦约得五十七度。若以南北环地而计,周围亦三百六十度,内二十四度余在联邦,三十余度在中华,是中华与联邦相似,而微有底背之不同焉。以四至论,中华滨洋海,西界霍得印度各国,北接俄罗斯,南连安南、缅甸,联邦之东有压澜的洋,西滨太平海,北为英属,南接墨是科国。由是观之,可知两国之疆界,彼此东南北方,或陆或海,似皆无异,惟西方之界,一则属海,一则属陆,微有不同耳。[6]54

汉译历史教科书向国人普及的“世界”知识,使国人从“中国中心论”转而认同“世界之认同”,这一观念的变化在时人对世界历史与中国历史之间辩证关系的论述中得到了验证。例如,王国维在为《东洋史要》《欧罗巴通史》所作的序中强调:

历史有二:有国史,有世界史。国史者,述关系于一国之事实;世界史者,述世界诸国历史上互相关系之事实。二者其界然,然其不可无系统则一月色。抑古来西洋各国,自为一历史体,以为今日西洋之文化。我东洋诸国亦自为一历史团体,以为东方数千年来固有之文化至二者相受相拒,有密接之关系,不过最近世事耳。故欲为完全之历史,今日尚不能,于大别世界史为东洋史、西洋史之二者,皆主研究历史上诸国相关系之事实,而与国史异其旨者也。又曩之所谓西洋史者,亦大抵不过西洋各国国史之集合者,不得称西洋史,其称洋史、西洋史者,必自国史杂沓之事实中,取其影响及他国之事变,以说明现时之历史团者也。[7]

王国维认为,世界史不是从来就有的,古代西洋与东洋之间因无“关系”,所以也就没有世界史。直至近代东西联系加强了,才出现了世界史。

1903年贺绍章给《世界通史》所作的序中,有着与王国维类似的认识:

虽然土石材木所以为室也,贸然扼土石材木,错杂而丛积之,可以为室乎?夫史虽为人类经营运动之陈迹,而非有组织之法则,具特别意识发见其精神所存在,则亦漠然一代毛机物耳,奚屑屑于此数千年陈迹,数十百卷之故纸为然,而精神者究仍属于事迹之附属物。则夫时期之发见,文野之顿嬗,形势之变异,若政治、宗教、法律、学术、语言、文字、美术,与夫种种有形无形之事事物物,溯厥由来,究所终极,若何因若何果,若何关系,若何影响,沟而通之,键而铃之,厘然划然,若眉列而掌指,则舍世界史,奚赖读世界史而知数千年人类之经营运动之陈迹之非偶焉凑合也,而知综此数千年人类之经营运动之陈迹非漫焉掇录也,于历史哲学其亦庶几,抑予闻西哲之言曰:“史一有机体物也”。[8]

可见,汉译历史教科书中的世界历史知识,不仅帮助晚清国人改变了传统的“中国中心论”,在了解其他国家的地理和风土人情后,树立了“世界中国”的意识,并且对晚清学人关于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之间关系的认识也有深远影响。

二、“天下王朝”到“主权国家”

在近代之前,民众对“国家”最常见的认知即“天下”观念,这是解读中国古代历史的一个重要理念。相对于“天下”而言,古代中国人心目中的“国家”不同于现代语境中的含义,更接近于指京畿之地或者汉族聚居地。在中国古代民众的观念中,“国家”是“天下”的一部分。

日本学者渡辺信一郎这样分析中国人将“天下”视为“国家”的认识:“天下是超越了民族、地域并呈同心圆状向外扩展的世界,可以将其理解为世界秩序、帝国概念之类。天下就是历史上的‘中国’,或者说‘九州’,可以理解为处于中原民族强力统治权下的‘国民国家’的概念。”[9]也就是说,在古代中国,人们对“天下”的认识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既是对“国家”这一概念的理解,也是对国家秩序的称谓。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人民的意识中,所谓“天下”,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的统称,而且是一个与宗法制度、王朝政治紧密联系的共同体。这种以“天下”认识和“王朝”统治作为“国家”的观念,是近代以前的主流认识。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凭借强大的武装力量及先进的政治制度,以“霸者”的形象对中国传统的“天下王朝”观念发起进攻,“天朝上国”固有的社会秩序被列强的坚船利炮打乱,面对伴随着硝烟战火的世界新秩序,中国的统治阶层不得不选择接纳。

一部分封建士大夫,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时代敏感性,意识到那些渡船而来的欧洲人超出了他们以往对“夷狄”的认知,其中“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林则徐,组织编撰了《四洲志》,目的就是开始探究世界形势;还有编撰《海国图志》的魏源、著《瀛寰志略》的徐继畲等人,是最早开始摒弃“天下王朝”观念的先进中国人。

随着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天子“居中国受天命治天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中国不再是世界的核心,而来自欧洲和东亚的威胁也并非古代的“制夷”之法可以应对。同时,随着中国的门户大开,西方的学说也开始传入,一些与中国传统夷夏观完全不同的国家观念开始引起了先进知识分子的注意。教育制度的变革,又将这些观念引入到新式学堂的知识内容中。于是,晚清以来,汉译历史教科书就成为向国人传播近代“国家”观念的重要载体。

首先,汉译历史教科书中蕴含的“主权国家”观念,是对“国家边界”的划分。

以《支那通史》为例,该书中对中国边界的划分是这样记载的:“支那帝国又名大清国,亚细亚洲之大国也。土地之广亚于露英,人民之众冠于列国。东隔东海与我日本相望,南临南海接壤安南、南掌缅甸。西南以喜马拉雅山与印度分界,东北有乌苏里江、黑龙江,北有阿尔泰山,西有天山、葱岭,皆以与露国分界。”[10]1作者认为,大清国虽以“国”为名,但这个“国”,并无领土主权的国界、国疆之意,只是一个变迁的、不固定的名字:“国号随变,无一定之称,国人自称曰中国,盖以为居天下之中也,又曰中华或曰华夏,犹言文明之邦也,此皆对夷狄之称,而非国名也……今之国号,即所以别于前朝也,与外国相对亦用此称。”[10]5

而《大英国志》在卷一的“开国纪原”中就指出了英国的国家边界:“大英(本名比利敦)在欧罗巴西北,海水环之。其民种初名‘瑟尔的’,后有‘丢度尼’种,入而居之。”[5]9

其他汉译历史教科书,也都在介绍各国历史时,注意说明各国的地理边界,更有甚者如《罗马志略》,用地图的形式将国家的边界清晰标注[11]185。

晚清汉译历史教科书中关于“国家”边界的概念,与当时殖民帝国主义列强企图瓜分中国的现实相结合,使得国人心目中传统的“天下”思想逐渐消弭,取而代之的是“边界国家”的意识。

其次,汉译历史教科书中蕴含的“主权国家”观念,还体现在对国家“主权”的重视上。

晚清时期,清政府在与西方列强的谈判中,对于国家主权所包括的内容毫无争取,在各项不平等条约中,对经济主权毫不在意,所维护的仅仅是清王朝的地位,咸丰帝甚至为了取消“公使驻京”的权利,提出清朝对各国全免关税作为交换[12]。可见在晚清时期,清政府对国家主权的认识与近代国家观念所涵括的主权概念完全相悖。

而在汉译历史教科书中,介绍了当时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治历史沿革、文化教育制度等,其中还涉及了各国与其他国家交往的情况,这些知识中包含了政治与外交的相关知识,“主权国家”“平等外交”的观念借此被介绍到中国。

例如《西洋史要》中就介绍了意大利与希腊交往的史实,《世界近世史》中也记载了土耳其罔顾其他东罗马国家的主权进行领土掠夺的史实,“土耳其之蚕食四方,东罗马帝国奄奄一息之时,学士之有先见者,知亡国之不远,往往逃乱于四方……”[13]。这些史实在一定程度上启发中国民众:国与国间的政治交往涉及国家主权,任何一种带有侵略性质的国际行为都并非正常,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伴随着民族危机的加重和国家主权意识的出现,晚清时期的中国民众对“国家”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传统的“天下王朝”不再成为人们引以为豪的资本,近代化的“主权国家”观念开始逐步建立。

三、边疆危机与“民族国家”

晚清中国,在列强的蚕食下,边疆地区如蒙古、西藏、新疆等,都面临着分裂的危险。同治十一年,李鸿章的奏折中就明确指出了西人来中国进行侵略的野心:

臣窃惟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中国,闯入边界腹地,凡前史所未载,亘古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西人专恃其枪炮、轮船之精利,故能横行于中土,中国向用之器械,不敌彼等,是以受制于西人。居今日而曰攘夷,曰驱逐出境,固虚妄之沦,即欲保和局守疆土,亦非无具而能保守之也。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之何以创巨而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此停止轮船之议所由起也。臣愚以为国家诸费皆可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之费万不可省。求省费则必屏除一切,国无与力,终不得强也……今则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往来自如,糜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之变局。[14]

晚清时期的中国,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侵华、天津教案、伊犁事件、台湾之变、马江之乱……东西方帝国主义接二连三地相逼而来,从前以王朝自居、文明自诩、四邻朝贡的“天下王朝”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震荡。列强对边疆地区的侵略更是肆无忌惮,中国的边疆危机日益恶化。

部分晚清学人,对民族国家的统一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不断向当权者提出建议,向民众普及多民族国家的观念,制止边疆的分裂。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三书》中曾说:“土耳其为回教大国,陆兵甲天下,不变旧法,遂为六大国割地废君,而柄其政,属地布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并裂土为王。”[15]他将土耳其分裂的原因归结为人民对民族国家认同的缺失。梁启超在《论国民与民族之差别及其关系》一文中也说:“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诸族是也。……自今以往,中国而亡则已,中国而不亡,则此后所以对于世界者,势不得不取帝国政略,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16]1902年,梁启超又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提出了“中华民族”的观念:“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7]杨度在1907年发表的《金铁主义说》中也提到“中华民族”:

中国向来虽无民族二字之名词,实有何等民族之称号。今人必目中国最旧之民族曰汉民族,其实汉为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即此义以求之,则一国家与一国家之别,别于地域,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远近也。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18]

可见,晚清先进的知识分子们已经将“中华民族”作为我国“多元一体”的民族特征,“民族国家”的观念已逐渐普及开来。

这些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与晚清引入中国的西方和日本学者对于民族问题的研究不无关系,而在汉译的历史教科书中,就有对西方和日本的民族观念和民族主义思想的介绍。对于中国民族源自何方的问题,西方、日本学者提出好几种理论,有主张来自亚洲南方的,有主张来自亚洲北方,有主张由美洲迁入的,有主张来自埃及的,也有主张来自帕米尔——昆仑山的……其中,以“巴比伦说”的影响力最大。“巴比伦说”的提出者为法国汉学家拉克伯里,其主要著述有Western Origin of the Early Chinese Civilization from 2300 B.C to 200 A.D(《早期中国文明的西方起源——公元前2300一公元200年》)、Traditions of Babylonia in Early Chinese Documents(《早期中国文献中的巴比伦传统》)等。他认为,公元前3世纪,原居西亚巴比伦的“迦克底—亚巴克”民族,自土耳其斯坦东迁,沿着塔里木河到达昆仑山脉,进入今甘肃、陕西一带,在征服了附近原有的部落之后,深入黄河流域,建立国家[19]。

拉克伯里的论著大多在19世纪80年代发表,1900年6月,日本学者白河次郎与国府种德合著的《支那文明史》在日本出版,1903年又由上海竞化书局翻译后在中国出版,该书共十一章,内容为:

世界文明之源泉及支那民族、原始时代之神话及古代史之开展、支那民族自西亚细亚来之说、学术宗教之变迁概论、政治上之观念及君主政体之发展、历数地理之发达及变迁、建筑土木之发达及变迁、文字书法及绘画之发达及变迁、支那之应用欧罗巴印刷术、音乐杂剧及乐器之发达及变迁、金属之使用及舟车。[20]

其中,第三章“支那民族自西亚细亚来之说”,就全面介绍了Western Origin of the Early Chinese Civilization from 2300 B.C to 200 A.D(《早期中国文明的西方起源——公元前2300一公元200年》)一书中对中国民族来源于巴比伦的思想。《支那文明史》在被译介出版后,在国内影响甚大,在《审定书目:本部审定中学暂用书目表》《审定书目:书目提要》中被列为教科书。

尽管晚清学人对于民族主义和国家问题的认识更多的是来自西方的政治学说,但作为汉译历史教科书的《支那文明史》,对西方学说中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介绍,帮助近代国人树立了民族国家的意识,而这种意识的觉醒,对当时的中国尤为重要。甲午战后,大多数中国人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亡国灭种的危机根植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而民族主义则是中国人救亡图存的有力武器,他们指出:“若再不以民族主义提倡于吾中国,则中国乃真亡也。”[21]只有实行民族主义的国家,才能抵制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挽救民族危亡。

四、“民主国家”观念的引入

晚清中国,随着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观念的确立和人们民族意识的觉醒,社会对政治制度的改良要求日益急切。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下,民主国家的意识逐渐被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予以重视。“民主”这一概念涉及的不仅仅是思想层面的觉醒,更涉及整个国家制度的选择。而“民主”观念在晚清时期被引入中国,是伴随着西方的社会学说传入的,在见识到先进制度下的列强诸国之后,中国人开始对东西方的国家制度进行对比,反思封建君权在近代社会的不合理之处。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曾说:“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22]可见,“民主”作为西方国家的产物,晚清中国的民主观念是依靠模仿或移植西方的制度得以出现的。

1833年,德国传教士郭士立在《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这本期刊中多次介绍了英国、美国的民主制度。1853年9月,由“马礼逊教育会”主办的《遐迩贯珍》刊登了多篇介绍英美国家(尤其是英国)民主制度的文章。创办于1868年9月5日的《万国公报》,在1879年刊载《华盛顿肇立美国》一文,简要介绍了美国的民主制度:“美国虽得自主而尚无人君治理,故通国复奉顿为民主,四年任满,再留任四年。……美国有民主以顿为始。”[23]正式将“民主”一词引入中国。

但在晚清,报纸杂志的阅读量往往有限,因此对西方民主国家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多集中在知识分子上层。随着新式学堂的出现,普通民众也能够接触到来自西方的各类学说。而汉译历史教科书,因多是对世界强国的历史记载,所以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自然就成为史事记载的重要部分。

《希腊志略》作为介绍欧洲国家早期历史的汉译历史教科书,也是中国最早的古希腊史专著,其中就有专门的章节介绍雅典的民主制度。例如卷三“雅底加上古诸事”中就先介绍了“梭伦律例”:

民庶并托梭伦更订新例,可代德拉哥律用。伊古以来,各国为家长者,均能操兹时国家所独有之权。为父者,于悖逆之子,可执之致死(见《申命记》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一节)。无子女者,既寿终后,本身产业,同族人均分。至其时梭伦以为不然,鬻子女为奴,并子女性命生死之权。父母不应持无子女人寿终论,产业不必定令族人分得。故伊新订例云:父母不可鬻出子女,兼不可将子女质押出;无子女之人临危,随己意将产业,遗予己所愿赠之不拘谁氏;父母在堂,子须尽心奉养,惟幼时父母从未教读诗书者不在此例。梭伦复立新章,俾民均联为声气,竭力防患。国无额兵,亦无巡捕,缉盗诘奸,尽由于民。国内有何患,持二种论议人,致成两不相下时,倘有两不依附之若等中立人,有明条科罚。梭伦新订条例功,将终时将前时禁入会道可否者开释,因事逐出城者赦回。亚族人俱回雅典。[11]60

而后在第十五节“五百人议政会”和第十六节“民会”中,又着重介绍了雅典议会的情况:“梭伦之立国制也,议政会人四百,按约年四族,一族百人。革雷易用五百人,十支派中各举五十人,于梭伦按财产多寡分等第之法无改。贵族所有之利益,俱不加手更易。第有一事分地为低模时,除奴婢不计外,凡居于雅底地者,无论其先人在本地、在他国,举收为低模中百姓也。外国人来寄迹贸易之客民,亦得雅典民名分。素于国中为子民者,均觉较前得益多。至贵绅礼神之仪节,依旧遵守,亦以身出贵族为夸张。论及治国安邦诸政务,俱依新分十支派居之低模而定矣。”“革雷欲民会于国政中之分,较梭伦时益多。意谓民会中所议诸事,既须先于议政会商酌试办,亦应冀议政会理事,较前尤出色爽妥。视五百人共商一事,得当不易。遂分为数部,每一部为一支派,选举之人,在内理事。无论何贵绅大家富户,举不能使本族人充何一部之全员数。自是而后,议政会、民会于国事大有关涉,而名分由渐增矣。”[11]64-65

《联邦志略》中也在“建国立政”“设官分职”“理刑规制”三节中详细介绍了美国的民主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历程,先描述了美国建立民主国家的历史:

夫宇丙之国政,大要不同者有三。一曰权由士出,惟君是专,如中华安南,土耳其等国是也。一曰君民同权,相商而治,如英法等国是也。一曰君非世及,惟民所选,权在庶民,君供共职,如我联邦国是也。夫我联邦之政,法皆民立,权不上操其法之已立者,则著为定例,上下同遵,未立者,则虽事关国计,君人者亦不得妄断焉。盖其庶务以众议为公,凡政以无私为贵,故立法于民义有取也。考我国自十三地同盟后,英王闻之,益怒增兵卒,攻敌相寻,凡我同盟之地,咸有兵忧烽火之惊,难以言喻。向例十三地内,戴甲兵者甚少,总揆兵数不过三百余万,尔时各自为兵,莫不以一当十,计与英敌约有七年之久,彼此死伤之民,殆有不可以数计者。……迨乾隆之四十七年,英王自度难胜,因遣使议和,而我联邦之民,亦厌兵告罢。于是年冬,遂与英立和约。约成之次年,英师退,联邦之戍卒,仍解甲为民。华帅遂亦退休林下。其后各邦无事,共际承平,乃相与培国基,新政典。公议同联之邦,各派绅董齐于边邦之都,会议开创政体计十三邦,共派绅董议立政体凡七条。议成绅董缮写传知邦会,各听邦民细为商改,如是者数年,迨乾隆五十有二载,政体乃定。其略云,兹我联邦之民,因欲联络永坚,一心公正,彼此平康,互相保卫,永利国邦,恪遵自主等务。特此会集,公同议定,开创政体,以为新国,世守成规,所有七条,俱列于左。……一凡立法权柄总由国会中元老绅董两院司掌,外职不得逾分办理。其元老之数归各邦会中公同选举,按每邦两员,一任六载。绅董之数,由各邦民众公举,视民数为准,一任两年。至于各邦选举元老绅董之期,及一切仪注,皆由邦会修定,或由国会通知均可。所有两院办公自应各有本院规例,毋得互相越。该院员之俸金,例由国会定数给发国中诸税,有应充正用,及一切政务章程皆当先由绅董草议,然后与元老会商,始归国君详察施行。他如国内关税,铸宝、借贷、贸易、银号、驿报、信同、测量、寄籍等务概归国会承办会中设有未定事件、即尊如国君、亦不得自专独断焉。其一切在国职员、例无爵位高卑之别。[6]92

除了汉译历史教科书,在晚清中国,作为“民主国家”观念的传播媒介还有许多,例如传教士所办的报纸杂志、洋务派主持译介的西学书籍等,但相对于汉译历史教科书,其他的传播方式都无法避免碎片化、功利化,且普及程度远远低于教科书。在晚清复杂的社会政治环境中,民主的观念时常被时人拿来列举和对比,但人们往往只看到西方民主制度的先进性,而对于“民主国家”——这一对象的具体发展与历史流变往往所知不详。所以,汉译历史教科书中对西方诸国民主制度的详细记载和各民主国家形成、发展过程的梳理,使人们对民主国家的观念有更深入的认识,也可以更好地为近代国人反对封建专制、建立民主制度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五、“国之民权”思想的传播

中国近代的民权观念根源于西方的民主思想,它同近代资本主义的科技、文化、政治观念一样,都是鸦片战争后从西方传入的。近代民权观念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不同之处在于:古代“民本”思想中并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由人民来自主行使权利或管理国家的观点,儒家的“重民”只是将“民”作为巩固政权的基础,人民并不是国家的主人。而中国近代社会在西方列强欺凌造成的民族危机下,君权的合法性逐步受到质疑。在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看来,封建专制对人民权利的压抑,是造成近代中国在抵御外侮上软弱无力的根源。

戊戌变法时期,梁启超就提出了“民权”的观念:“今日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24]他认为:“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得其所应有之利,公莫大焉,如此则天下平矣……权也者,兼事与利言之也。使以一人能任天下之所当为之事,则即以一人独享天下人所当得之利,君子不以为泰也……地者积人而成,国者积权而立,故全权之国强,缺权之国殃,无权之国亡。”[25]在《论君政民政相擅之理》一文中,梁启超将人类社会的演变过程划分为“多君为政之世——君为政之世——民为政之世”,在他看来,提倡国之“民权”,是国家由“君主之世”向“民政之世”过渡的必经之路。

在维新派与守旧派的论战中,也将“要不要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作为论战的重要内容。可见,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作为保证国民参与政治的重要途径,成了晚清维新派主张“民权”的主要内涵,而这部分内容在汉译历史教科书中的体现尤为明显。以《大英国志》为例,该书对英国议会制度与君主立宪的发展历史所记颇为详细。在卷一中,作者就介绍了构成英国宪政传统的“日耳曼原始民主遗风”:“英之先民各分,部落有大小,皆有议会,有事必众,议乃成推一人主之,或用教士亦操大权。”[5]6在卷三中,作者指出,在诺曼王朝时期,“征服者维廉”依旧选择遵守“萨索尼朝”(盎格鲁萨克逊王朝)所制定的法律,这说明英国的政治制度具有延续性特征[5]35。在卷四的“北蓝大日柰朝”(金雀花王朝),作者详细地介绍了英国法制史中,英国王亨利二世与教会的抗争,以及1164年《克拉伦敦宪章》(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的制定和创立巡回审判制度的情况。在该卷的“约翰纪”中,还介绍了1215年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制定出台的情况以及其所蕴含的自由精神:“耶稣一千二百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复核议十九日乃定名马格那查达之约法。言君赐民得自主也,共六十条,言简意显,法制咸定,上不能虐民,下之财产身家得以自保。此约流传于后,虽遇悍君,更张其制,百姓始而隐忍,后必强人主俯从此约。至今我英民得自主尚赖此也。”[5]57

此外,《大英国志》卷四的“显理弟三纪”和“义德瓦的弟一纪”两节中,还有关于英国议会制度的内容,包括1265年“西门会议”和1297年的《大宪章确认书》。在卷六“斯丢亚而的朝”的“惹迷斯第一纪”一节中,记载了来自苏格兰的詹姆斯一世因为肆意加强王权,破坏英国“国王在议会中”(King in the Parliament)的传统,导致议会与之抗争的历史:

志国有下院,议士所以辅益王家。王有大过,必匡之,惹迷斯(詹姆斯一世)不知,乃以度外置之。……下院议士不合、不喜,遵从法律。刑官长哥克(柯克)持法与王相抗,不肯从王所欲。于是,执政大臣诘问哥克曰:王者诏令与众议士所议之律权相等否?对曰:非众议士所议之律,王者不能变法,如王者颁令言某人、某事、犯某法,前此未有例禁,不得为犯法也。王喜自主欲使海高密衙门(the courts of High Commission,意为宗教事务高等法院)兼辖政事,遽执人下狱。询之哥克,答言:斯马得有斯权非古马格那律也,诸刑官亦以为不可。王大怒,廷责之曰:如此言,则我反在律法下矣,此言非叛逆而何?哥克侃侃言曰:王固在上帝与律法下。持正不挠,缘此罢官。[5]60-74

此外,作者还用较为详细的文字记述了1689年英国“光荣革命”的经过,论证了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的由来及合法性基础:

越二月英王之冕未有所属,维廉(威廉)当国摄政,特未为王。上下两院劝之下令于民,选众集议。一千六百八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议会既集谋定君位。众议士,两院中人凡三等:一号多利(托利党),其人谓,王者受命于天,位以世传,惹迷斯弟二(詹姆斯二世)固当王,惟国之政教毋得自专而已:一则谓,此故王不足恃,而王之家不可废,王即复位必波罗特士(protestantism,意为基督教新教),但人代之为政;一名辉格(辉格党)其意不谓,上帝立君传国以世,以为今君民之约已废,王怠弃律法而大去,其国此位当择有德者居之。下院中辉格人居多。二十八日下院议士会,议立一文书言:惹迷斯弟二颠覆国之典刑,绝弃君与民之初约,偏听加特力人(天主教徒),欲翦灭教法,以致去国逊位,而此座遂虚。明日又立一纸言:今百姓意此波罗特士之国不宜加特力人为王。上院中亦同此议,然惟多利上院议士前议迥异。上院中欲波罗特士代王为政者四十九人,其不欲者五十一人。前议有君与民之初约传闻异辞,信者五十三人,不信者四十六人。亦议君位已虚之事,是者四十四人,非者五十五人。复有人言,王自遁去,非逊位也。下院议士闻上院议士之言,皆去两院议,辄不合。维廉才而辨,且操得言之权曰:今余此职,若有代者,余即去之。余固非缘余妇,余妇在一日之君也,若不听,余自为政,余弗能尔等善议之,余可回荷兰也。下院议士终执前议,上院议士不得已从之。两院议定二月十二日维廉与马利同为英王,政权一操于维廉。议若无子则王之冕传于故王之次女安是役(安妮)也。传国以世之礼废,而去加特力之王后,亦永不许加特力人为王。阿兰日部长之王英虽以其妇为王,女而得立。然立君之常例非民,为政特遇事变则立君由民耳。众议士如意于维廉马利,献条例云:王自擅权弃律非国之典。百姓有言,得达于王。国家无事勿设兵额。立议士毋许赡狗,众议士得常图议国政。维廉夫妇一一从之。十三日众议士乃上冕于朝,立为英王。”[5]92

作为汉译历史教科书的《大英国志》,在新式学堂的使用率很高,该书对英国议会制度中“民权”思想的重视与传播,为近代民众理解西方的“国之民权”有着很大作用,也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对国家制度的反思。

晚清汉译历史教科书,产生于中国社会新旧制度交替的特殊历史阶段,是在教育制度、社会思潮以及中西文化融合共同作用下出现和发展的,其内容特点与思想内涵适应了晚清中国社会的改革需求,符合了当时社会的历史形势,因而对近代中国民众的观念形成和上层知识分子的思想建构影响颇深。而其对国家相关概念的记载与论述,将“世界”“边界”“主权”“民族”“民主”和“民权”等现代国家元素融入其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普及和重视,满足了这时期民众对于“国家”这一概念的知识需求。因此,在近代国人“国家观念”的构建上,晚清汉译历史教科书所发挥的历史价值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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