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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研究

2020-03-12姜晓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伦理人工智能法律

姜晓华

(湖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作为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是“让机器从事需要人的智能的工作的科学”[1]。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正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尤其在教育领域,“人工智能+大教育”将逐步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有学者在“人工智能核爆力”之后,提出了“先进智能”的概念,“先进智能是人工智能、自然智能,并加入情感计算的新概念”[2]。然而,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先进智能,都难以像人类一样真正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地“理解”事物,更不能自动实现法学教育承担的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职业者的目标。面向未来的法学教育应充分利用科技发展带来的技术福利,即应当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但是同样要警惕人工智能研究中的“概念附会、伪问题替代真问题、政策论替代教义论”等反智化现象[3],为此,应当注重深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改革,使人工智能更好地为法学教育发展和造福人类服务。

一、人工智能时代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必要性

促进法学教育,“素质教育是前提,专业教育是基础,职业教育是导向”[4],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程现已成为法学核心素养课程。在科技充分发展的人工智能时代,反而更有必要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有学者指出,人工智能既可能对人类工作构成威胁,又可能有自毁的危险,还可能会挑战人类的价值观[5]。在此背景下,当前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必要性的诸多见解,大致围绕“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及法学教育的要求”展开[6],“造就法律职业共同体,起步在法学教育[7]。”实际上,与一般的社会伦理、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伦理具有特殊性。法律职业伦理主要指法律人共同遵循的公平正义等职业伦理原则以及不同类别的法律职业者分别遵循的职业伦理规范[8]。自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后,法律职业伦理的调整对象由原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增加了公证员、部分公务员、法律类仲裁员等适用主体,其所调整的是法律职业者从事法律职业活动的行为,非职业活动行为不包括在法律职业伦理范畴之内。当前,人工智能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的情形越来越多,法律人面临的适法困境同样可能增多。“法律职业伦理训练与法律职业伦理行为之间有很大关联,在很大程度上,伦理是可以教导的[9]。”因此,通过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进行改革与创新,通过教育让法律职业者具备职业伦理尤为重要。“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10],才能让学生更好地运用人工智能,坚定对法律执着的信仰,坚守法律思维及行为的底线,并更加深入地理解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与法律的使命,从而更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人工智能便利了人类的生活,改变了人类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法学高等教育要始终遵循“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的逻辑思路开展法学专业教育和培养法律专门人才,同时也要注重研究社会发展的新问题并做出积极回应。然而,目前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却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混为一谈[11]。由于没有注意区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差异性,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授课教师更多地只是强调一些较为空洞的如“正义”“自由”等概念,而没有深入开展案例研究,没有进行具体的行为规则设计。学生经历课堂学习之后,往往很难在面对适法困境时做出合法、合理的法律与道德抉择。二是过于重视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而放松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引导。部分高校法学教育过于重视西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移植,轻视本土法律精神的总结和借鉴,致使法学教育中出现理论与实践、法治与德治的脱节现象。这与中国转型社会中出现的一些功利因素、重专业技术而轻人文素养等现象直接相关。为此,有学者从功利主义角度,从培养对象、主体、法律职业共同体、法治社会四个方面论述了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收益大于成本,并提出要警惕将法学看成非道德性的职业而走向纯商业主义技术理性的误区[12]。三是教学方法较为落后,手段较为单一。许多教师“满堂灌”的授课方式不能有效吸引学生注意力,更不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人工智能带来的直观鲜明“体验式”教学方式相比,部分传统授课方式以满堂灌为主,教学效果不甚理想。为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式接受为主动式学习,授课教师如能借助人工智能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通过在情景模拟中加深学生对法学与伦理学、法治与德治、人治与法治、法律与法治等抽象概念的理解,让学生通过训练在今后法律执业过程中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并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在合法合规的约束下学会像“法律人一样地思考”。

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入人工智能的可行性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入人工智能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首先,人工智能的发展已经渗透到包括司法在内的各个领域。经过大数据搜索,采取合理的算法公式,可以将所得数据进一步分析研究,并将其运用到法律执业环节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借助人工智能,可以促进其教育目的实现,“对于法律教育者来说,当前的问题是在各种复杂的学科背景下,如何最好地培养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员,为他们各自的客户服务[13]。”2019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人工智能机器人辅佐办案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将人工智能运用到审判实践中[14]。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向从事司法活动的人提供辅助劳动,能发挥其收集证据、阅读法律材料、分析法律案件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智能诉讼、智能审判,建设智慧法庭数据平台,能够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人民群众诉讼方面的投入成本。例如,法律智能机器人的产生绝不仅仅是让法律职业者从繁文缛节、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的条文记忆和整理中解脱,更为关键的是让其通过算法推测的“同案同判”结果的确认,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与敬仰之情。人工智能采用数据应用方式对司法活动的过程进行实时、公开的监督,能够在已有的司法模板及流程中发现更利于操作、量化的标准,实现案件的自动化审阅和生成法律文件,对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积极作用。有学者在对人工智能对律师行业的影响进行研究之后,认为人工智能的运用会降低法律服务业成本,让普通人更为受益,因此人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从事法律服务不仅有商业价值,更有使用的道德义务[15]。

其次,人工智能的发展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模拟场景,提供了更容易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和手段,有利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诊所式、案例式、贯通式等教学方法的展开,为法律职业伦理教学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内容,也为测评、考核手段的多样化提供了便利条件。比如,探讨美国波音公司空难事件是“人机协作”还是“人机大战”、无人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规则、人工智能机器人究竟能否突破物的限制而赋予其法律上“人”的主体资格等,这些讨论都会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教学过程中的“接触和感受”规则,在规范与事实之间进行法律论证,是一个判断“合法/非法”的过程[16]。又如,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内容和过程的一致性,通过学生的反复训练,有利于实现知识到能力的转化,实现法律专长并加强知识的迁移。再如,人工智能可以更加生动形象地模拟法律职业伦理困境,通过讲解、提问、展示、练习的教学设计,将有助于主体类型不同的法律职业者在面对各种专业问题时感受到司法的氛围和环境,对司法过程的原则、规则作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入人工智能模拟互动模式,学生可以通过反复训练和实践,在课堂上尝试分析案例中的法律职业伦理问题,提升在模拟压力环境下的抗压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帮助。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助推“教学相长”,将法律职业伦理转化为自身比较稳定一致的行为习惯,直至培养出具有真正“法律人”的法律精神和职业伦理信仰。

三、人工智能运用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完善建议

利用人工智能先进技术,通过课堂讲授与课后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专题讲座,完善职业伦理教育过程管理,从呈现、展示、练习到聚焦问题、解决任务,进行科学地考核与评价。

(一)利用人工智能平台推送,坚持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核心价值观

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优化法律职业伦理专业课程,通过更加生动形象的模拟法庭、第二课堂等形式,更加合理地引导优良师风和学风建设,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学人才培养“德法兼修”的目标。法律人的职业活动因其社会影响力甚大而更应当树立职业荣誉感[17]。强化人工智能时代的职业伦理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观,法学职业伦理教育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法律职业者的自我约束力、内在感召力、职业功能的社会和谐力是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要求”[18],要实现新时代法学教育的使命,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根本的政治方向[19]。

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引入人工智能时,要注意平衡各方利益。在法律职业伦理教学中,由于法律职业者与普通公众之间专业水平的差异,可能存在符合法律职业伦理却与公共道德相悖的现象,也可能存在社会公众单纯从伦理维度切入法律问题解读,造成公众情绪过度移情、片面干涉法律职业评价的现象,因而需要规范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标准,避免让法律职业道德被曲解为“非道德”的情况,以还原“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观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进行法律职业者角色的宣传教化,在人工智能算法推送中,坚持法律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观,克服算法暗箱操作、法律人为偏见和歧视等情况。当前,人工智能不可能像人类那样去进行规则范围以外的价值判断,它只是利用既有规则进行推理与预测。然而伴随人工智能的发展,人们会更加便利地从多元化的信息平台获取对法律的规范性预测,这种便利一旦形成习惯,就会让人们的思维受到机器推理结果的影响,这就要求在运用人工智能时,更要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尤其通过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二)参考但不盲从人工智能预测功能,注重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

人工智能运用数据、算法,将数学方法、法律事务和法律职业伦理评价加以数据化,作为辅助办案的智能技术来实现法律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所谓的“同案同判”,这种表面形式上的整齐划一却有可能损害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因而对其不能过分依赖、过高评价,特别要警惕技术“倒逼”变成技术“胁迫”[20]。实际上,对同种类案件适用的规则不一定就适合某些个案,如果强行类推适用可能造成审判结果的非正义。对算法筛选、设计和使用的过分推崇,会让案件通过大数据来进行预测、推广,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干预司法独立审判,让法院自由裁量权的权限范围进一步缩小,审判级别两审终审制的差别进一步降低。法律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不能过分依赖人工智能机器人的预测功能,为此,必须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强化法律职业者的思维能力培养。随着人工智能从弱到强的发展,超人工智能在深度学习能力方面大大提高,其对中低端法律服务市场法律职业者会产生不少的冲击。就机器人法律咨询来说,法律职业者做法律服务的资源库,数学家对法律知识进行形式化、代码化,计算机学者提供软件和硬件支持进行程序编码设计等。在上述过程中,法律职业人的职业空间不断被压缩,此时其作为“人”的思维能力尤为重要。

对大数据的预测功能如果一味夸大或者随意类推适用,那么极有可能产生新的道德风险,影响被教育者思维能力的培养,为其日后从事法律职业埋下隐患。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要教育学生正确对待人和机器的关系,客观认识“大数据”的性质和作用,依靠而不是依赖大数据,加强法律职业者谦逊克己的态度以及独立思考和行为的能力。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课堂教学中,要注意大数据本身可能会存在缺失或者缺陷,如果被人恶意利用甚至会导致新的权力滥用。社会公众并不能仅仅依靠大数据进行舆论监督,如果普通民众在不知晓司法过程及性质时,预先主观心理暗示假设“贫富分化”“司法腐败”“官民冲突”等情绪,那么人工智能就会被利用破坏司法制度的社会公信力,甚至会造成社会舆情危机的群体性事件。

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面对现在或者将来的法律职业者,要讲清楚法律事实是一种能够用证据来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的事实,其与社会生活事实相比,存在法律规定的客观性标准不同的区别。借助人工智能的预测功能,除了要有意识地提高学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评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外,更要有侧重点地加强法律逻辑“三段论”的训练,通过翻转课堂、职业体验、案例讨论、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的改进,提高法律职业者的思辨能力。通过系统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避免其对所谓“客观公正”的人工智能产品的过分依赖,这样才能回归到设计、开发出人工智能产品用于辅助办案的初衷,尽可能地避免“人机大战”现象发生。

(三)借助人工智能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改革

“法律要求一种可以大致确定的预期。”[21]整合人工智能资源,有利于提升法律职业伦理教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同地区、国家、民族、文化传统的人们可以进行更好地交流。人工智能的有效利用,通过案件裁判预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类案推送服务、敏感案件预警服务等,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人的职业技能水平,有利于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要加强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进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改革。

加快人工智能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之间资源的有机整合,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培养德法兼修的人才、服务社会的目的。首先,要利用人工智能手段,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平台,推进平台资源的共有共建共享。在平台建设方面,要充分考虑法律职业伦理与一般社会伦理的异同,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共性和个性,促进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避免简单和重复建设。要按照法律职业伦理的高标准来协调法律执业过程中的各种利害冲突,处理好公平、正义与效率的关系。此外,还要积极发挥法律职业者的内因作用,弥补法律机制和伦理规范的不足,协调好法律职业者相互之间的关系。其次,各级教育部门、大学、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伦理的促进作用,探索如何多样化、高效化地利用先进技术,在创新发展的同时,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所要求的公平正义目标。在经济、技术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要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的适用路径。因人工智能的算法推算与预测技术有一定的难度,在应用推广时,需要法律职业伦理加以论证和阐释。再次,培养高素质、综合性的卓越法律人才是准确利用人工智能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服务的重中之重。法律职业者只有完整地理解法律条文及其背后的伦理道德等精神,才能对人工智能所做出的法律后果预期有更加准确的判断。只有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中,主动收集、整理、分析、评判更多的与人工智能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提炼出在适用法律时伦理困境案例的共性和个性,才能精准地阐述、解释与运用人工智能算法推算的技术,提供对人工智能产品监控与追踪的系列方法和路径,做出法律职业伦理的价值判断并为行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从而最大化地发挥人工智能效用,推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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