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制约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0-03-12程林顺
程林顺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十八大以来,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自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自主创新,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主要体现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民营经济人士政治把握能力,是当前统战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家精神的实质内涵
按照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解释,认为企业家这种藉由追求他个人的利益,往往也使他更为有效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的行为模式、意识理念和价值取向即为人们共同所理解的企业家精神。[1]企业家精神包含政治智慧、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意志品格、文化价值观等思想内涵,这些都是现代企业家应该具备的精神特质,也是支撑企业家群体的精神力量。因为企业家精神的存在而使得社会产品丰富多样,社会生活质量得以改善,企业家精神不但能够推动社会创业意识形成,还可以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参与开放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培育,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形成,推动整个社会文明进步。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环境下企业家精神的内涵是不一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家精神的实质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基于智慧的政治把握能力
2016年全国两会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2]总书记的讲话极大地鼓舞了企业家勇于担当的精神。民营经济人士要着眼于现代化建设、民族复兴的国情,加强相关政策理论学习和领会,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把握能力。全国政协原主席俞正声同志在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要求要将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摆在首位,这就要求民营经济人士要善于把握政治形势,妥善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求同存异中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民营经济人士是在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涌现和成长起来的,民营经济人士要不断增强荣辱与共的意识,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很多有海外学习背景,容易受到不同价值观念的冲击影响,要特别加强教育培训和国情研修,积极融入“双创”大业和扶贫攻坚工程,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爱国敬业的光荣传统。
(二)基于动力的社会责任感
企业家都是有着强烈责任感的人,社会责任感是企业家的崇高境界和精神动力。什么是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般认为企业家社会责任就是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家庭、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环境和对社会的责任,构建起与利益相关者共存共荣的生态圈。企业家都是有着宏大目标并且为了实现它而不懈追求的优秀经济人士,要达到预期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成就事业,必须通过合法的、具备社会责任的手段达成,因此而形成对所履行职责的强烈自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正是对事业目标追求的无限责任,成为企业家孜孜以求的不竭动力。社会责任被赋予企业家群体的同时,责任造就并形成为压力。企业家就是在压力面前不退缩,善于把压力变为动力的一群人,他们把压力和责任作为适应和改变生存环境的源动力,在敬业和勤奋工作中创造产品服务社会。
我国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得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企业家们也正以积极的行动服务和回报社会。民营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光彩精神”,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竭力回报社会,自觉地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先富带动后富以致共同富裕结合起来。
(三)基于道德的诚信原则
诚信经营是企业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诚信是企业家的立身营商之本。诚信是商业活动的社会伦理底线,企业家在发展事业的所有原则中,诚信是绝对不能摒弃的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信经济,没有诚信的商业社会,将充满极大的道德风险。企业家要注意维护自身社会形象,在创建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方面要遏制急功近利“走捷径”的致富欲望;企业家要严格自我约束,避免诸如违法失信、投机取巧、假冒伪劣、拖欠工资等失信现象导致社会层面对企业家群体产生负面看法。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诚信守法,注重声誉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最大的收益。那些践踏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的“老板”迅速垮台,问题就出在缺乏诚信守法的企业家精神上,从而既损害了企业家的声誉,也给自己的企业带来了灭顶之灾。守法诚信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一个根本原则。
(四)基于本能的创新精神
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就是指克服因循守旧的心理,在思维方向上标新立异,在旧事物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和生产独特新颖的新成果。创新成为企业家的本能行为,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依托,生产流程创新、产品研发创新、市场营销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等各种技术模式平台创新都是企业家艰苦探索的结果。[3]创新也是企业家活动的典型特征,他们敢为人先,具备超常规思维或反常规思维,敢于第一个跳出来吃螃蟹,勇于承担创新的风险和失败,艰苦创业,坚持不懈,最终取得瞩目成就。
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创新的过程也就是企业不断出奇制胜和发展的过程,创新精神的实质是做不同的事,它必须是以别人未想到的新思路、新技术、新策略、新方法谋求企业的发展,是以非常规的方式配置企业的有效资源,是基于对时机的准确把握和精准执行力,快速找到稍纵即逝的机会,通过智慧的研判形成企业决策,达成企业创新目标。[4]任何企业,不论其在行业中地位如何,都需要不断创新、变革,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许多著名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阿里巴巴、华为、海尔等知名企业,都是因不断创新、变革才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当前制约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的影响因素
发展中国家最稀缺的资源就是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已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第四要素,即除土地、资本、劳动力之外的“企业家才能”要素,它们分别对应着地租、利息、工资、利润四大报酬。[5]企业家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特殊人才资源,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企业家群体的崛起,但现实社会中还存在诸多因素影响着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缺失。
(一)法制环境公正程度制约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
法律制度及其对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良好的法制环境可以很好地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恶劣的法制环境则会抑制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甚至还会诱导企业家从创新创业等生产活动转向寻租,企业家会把大量精力放在非生产性寻租活动中,寻找靠山疏通关系、企业财务数据造假、欺诈上市圈钱及大肆挪用资金等,破坏营商的法制底线。法制环境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投资者投资权益,也影响着企业的决策和生产经营。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下,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光靠找政府,更不会试图通过聚集闹事、偷逃税费、拖欠工资等违法手段来解决矛盾。
不公正执法是对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的最大损害,严重影响着企业家精神作用的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或不作为,也应如实向有关部门举报,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健全以公正为核心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原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能践踏法律红线,要把守法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牢记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是对自身最好的保护。
(二)市场经济规则公平性影响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否对企业家精神发挥起到促进和抑制作用。一些地方为局部利益人为制造障碍,搞潜规则、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这是对市场公平竞争明规则的严重破坏,当然也会束缚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
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公平市场规则来维护。市场规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保障,没有市场规则的维护,市场处于无序、混乱状态,市场机制无法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无法实现优胜劣汰,甚至可能出现劣胜优汰,进而滋生消极腐败,在腐蚀社会风气的同时,也败坏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如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假疫苗”事件就给国家产业信誉造成极大损害。企业家绝不能靠破坏市场公平规则,靠商业贿赂、欺诈欺骗和 “山寨”产品来发展企业,这是很危险的投机行为,是不可能长远的。
当代中国企业家缺乏的不是赚钱的能力和机会,欠缺的是公平竞争的规则意识。赚钱不能成为企业家的终极目的,而只能是实现其事业的手段,遵守公平竞争规则的信仰和价值观才是企业家存在的根本。要进一步推动贯彻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原则,允许民营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务公开,破除体制障碍,提高政策有效性,抓好政策的落地工作,增强企业获得感。通过制订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等,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净化市场经济生态,还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本来面目。坚决扭转包括行业性垄断、地方性保护及设置不公平准入门槛等扭曲的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监督和惩戒制度,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手续,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加强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管理。
(三)舆论环境导向作用制约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显著变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行为多元多样。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爱党爱国,坚定不移支持改革开放。但其中也有少部分疏于自律、违法失信。甚至有少数人员在各种思潮和舆论环境中迷失方向,骗贷骗汇或以对外投资名义洗钱和转移资产,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领域的安全,导致民众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存在偏见和误解。这就要求我们重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与社会的广泛联系,重视与媒体之间的沟通工作,消除误解冲突,不断扩大民营经济人士的正向社会影响力。以“光彩事业”、“扶贫攻坚”为主体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民营经济人士养成积极向上、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勇于担当的良好风尚。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举办典型宣传巡回报告会或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学典型、当典范,塑造民营人士良好社会形象,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形成弘扬正能量的强大声势。探索建立由统战部牵头,联合工商、税务、民政、公安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对民营经济人士人士进行综合评价的制度,在政治安排、政策扶持等方面合理有效运用评价结果,从而形成对民营经济人士全方位、强有力、卓有成效的评估机制,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四)政商关系互动效应影响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
政商关系不清不白极大制约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特别是少部分官员的腐败行为会导致企业家创业创新成本倍增,从而严重阻碍企业发展壮大。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商之间正常交往是必须的,这种交往不应该是利益之交,政商交往讲究相敬如宾,而不是勾肩搭背,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寻租型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社会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合谋型寡头政治的游戏,更不能通过搞掂乃至要挟以实现特殊利益。
新型政商关系应是建立在“亲”、“清”基础上的良性互动关系。[6]
领导干部特别是直接联系民营经济的统战干部,要善于联谊交友,坦荡真诚地同民营经济人士接触交往,不定期走访民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和问题。同民营经济人士交往过程中要注意不能有贪心私心,更不能搞权钱交易。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座谈交流会要根据掌握的情况积极建言献策,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增进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了解,使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建立有利于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工作机制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做好民营经济人士工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工商联应当围“两个健康”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是同心思想在工商联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明确回答了工商联如何引导“两个健康”企业和“两个健康”经济人士与我们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这个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建立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工作机制。
(一)健全以“四信教育”为基础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结合统战工作特点,鼓励、支持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觉悟,使民营经济人士在理论教育培训中受到最直接的教育和熏陶,以丰富其思想感受和情感体验,从而增强其政治认同,强化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
(二)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人才工作机制
进一步探索研究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成长规律,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形民营经济人士选拔、考核、培养、推荐的工作机制,加强分层次教育培训和指导,促进民营经济人士综合素质的提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商联等组织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建立畅通有序政治参与渠道,让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社会上有影响、在荣誉上有体现,鼓励、支持、激发、调动民营经济人士为国家、为社会多做贡献。培养、造就一支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实践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志愿者活动和其它社会组织体验活动;参加各级各类调查研究、参观考察、现场体验等实践活动;鼓励民营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访贫问苦,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促使民营经济人士严格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做合法、守法经营的带头人,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国宏伟战略,为创建法治、平等、规范的经济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宣传工作机制
通过宣传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典型示范,提高民营经济人士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与民营经济人士的沟通交流工作,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人士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帮助民营经济人士加强与社会广泛联系,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负面影响和误解,化解劳资纠纷与矛盾,在实现社会共同利益中实现民营企业具体利益。既要鼓励民营经济人士敞开心扉、回眸成长,畅谈这些年来实现成功和发展梦想的经验和体会,又要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既要鼓励他们抓住机遇,融入“双创”大业,进一步把企业做大做强,又要教育引导他们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担负起社会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梦想贡献力量。
广大民营经济人士需要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才能,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取得更新更好发展。在统战部和工商联的引导下,不断完善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工作机制,培育壮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提升其积极正面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民营经济人士成为“双创”大业的领行者、扶贫攻坚的参与者、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勇于担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