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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逻辑理路与基本经验

2020-03-12王家斌何启林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共同体中华民族

王家斌,何启林

(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青海西宁810001)

当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14 亿多中国人民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日益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推进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是56 个民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磅礴力量的无形资产和有效政治资源。历史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离不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由各民族长期交往,不断聚集和融合形成的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国家的发展历史同时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共同成长发展的历史,更是各族人民互相交融、凝聚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奋斗史。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外在强制的,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现实基础,有着严谨的内在逻辑。当前,我们构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必须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逻辑理路,全面总结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逻辑理路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历史性、系统性的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是各民族自我认同和对新共同体民族认同的辩证历史过程[1]。新时代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内在逻辑是根本前提。

(一)历史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从民族自在到民族自觉,是建立在历史基础上的认同。回顾历史,少数民族为国家进步、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少数民族的精神风貌是中华民族历史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中国疆域版图的形成,是全国各民族在伟大的历史实践中共同开创的,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奋斗、同舟共济。

1.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用勤劳勇敢和智慧创造了博大精深、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形成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同时,这也是当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历史逻辑起点。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形成、演进和发展,与近代中国民族意识觉醒、民族国家形成具有高度的内在同一性。

2.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始终把处理好民族问题摆在重要位置。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华民族和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成为国家的主要矛盾,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推动了国共合作形成团结抗战的局面,各民族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的认同,使得全国各族人民救亡图存的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空前增强。1947 年党领导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1949 年国家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2]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性地写入了新修改的党章[3]。2018 年把“中华民族”写入宪法。这些都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基础日益深厚,历史纽带愈发牢固。

总之,各民族的所有历史活动都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就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二)现实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地域认同和文化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是地域认同与文化认同整合的逻辑前提。首先,我们有着共同的地域基础,各民族血脉相通,守望相助。聚居的地域是形成不同民族的基础性物质存在,是民族得以繁衍、发展的底线,也是形成不同民族之间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民族标识的起点。从我国各民族发展史来看,民族的族源往往都是多元的,每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融入其他民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共同树立起了国家统一意识、主权神圣意识、领土完整意识,奠定了各民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地域基础。其次,我们有共同的文化基础,各民族凝心聚力,共建共享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胎记,在民族的存在和发展中有着自身独特的位置。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发展长河中,由56 个民族创造的各民族家谱,数量可观,类别多样,内容丰富,是中华民族家谱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56 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在长期生息繁衍过程中,不同民族的文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交流互鉴,取长补短,互融共生,塑造了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与环境。汉族传承和弘扬儒家文化对其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产生一定影响,尊老爱幼、仁义礼智信、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等优秀传统美德为各民族所传承和发扬。文化是民族之魂,更是各民族赖以生存的根,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也成为区别不同民族、维系共同民族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好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4]几千年来,从秦汉雄风、大唐气象、康乾盛世,到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在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之下形成了独具中华特色的文化。中华文化之所以如此精彩纷呈、博大精深,就在于它兼收并蓄的包容特性,在于不同民族在各地域形成的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的总和。各族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化历久弥新,共同的文化滋养着各族人民,多样性统一的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强大思想基础,各民族共有的文化认同和价值渊源,有助于凝魂聚气、强基固本。

(三)实践逻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是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整合。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饱受内忧外患,屈辱、抗争和探索催生了中国人民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大大推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实践过程。

1.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的巨大成就,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后先后提出民族独立、民族平等、民族自治等民族共同体理念[5]。中国共产党推进第二次国共合作基础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在伟大的抗日战争实践中积极宣传中华民族统一性、整体性,促进了中华儿女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中华儿女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反映出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内在统一性。

2.中华民族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数千年来以其独有的包容性,不断吸收其他民族进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现阶段,我国在推进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实践中,仍然面临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冲突的难题,唯有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更好地兼容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

3.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中国共产党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现代国家建设结合起来,不走老路,不走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效避免了国家内部不同民族、不同群体根本利益上的激烈对抗和社会冲突,成功地解决了民族关系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好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二、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基本经验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建设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中国的成立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而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往开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前提和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制度优势[6]。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习近平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7]二是要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使全国各族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实践中,改善对中国共产党的认知、评价和判断,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引领力、号召力、感召力,最终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国家、民族和中国共产党的认同。长期以来,各族群众对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民族的认同具有一致性,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忠诚。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党的领导制度优势,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让各族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持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的包容性发展,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要确保各族群众能够不掉队,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想方设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巩固和睦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要始终把民生优先作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做好教育、卫生、医疗、社保等工作。在稳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不断推动创新发展,在稳定就业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为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积极创造就业条件和就业岗位,处理好政府就业和市场就业的关系,实现民族地区各类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三是要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构建法治社会,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做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地区尤其是农村的宣传工作,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各族群众树立法律信仰,引导各族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形成按照法律办事的好习惯。完善《反国家分裂法》,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分裂分子予以防范和打击,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基础。

(三)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筑各民族共倡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内容、形式,凝练形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内涵。一是要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引导机制。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和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各种民生。坚持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举措,确保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三是要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载体。把县乡创建作为重点,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亮点工程,积极推进创建载体的创新,继续完善创建“分线工作法”、乡镇“四库建设”、学校“六个共同”、社区“五色连心卡”等有效载体抓手,力争培育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工程,促进各领域各行业加快形成共建共创全覆盖的新格局。四是要不断健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机制。明确民族团结创建“一把手”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谋划部署工作、带头督促推动落实。五是要把创建活动融入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与行业专项创建相结合,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明确在创建工作中的部门定位与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联动联创,真正形成各方面参与、多角度切入、全领域推进的创建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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