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方法论整体性

2020-03-12廖小明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公平正义进程

廖小明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10067)

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重要优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蕴含,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显著体现。习近平坚持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整体性视域下深刻分析推进公平正义的方法路径,既有助于形成当代中国公平正义的话语体系,又有助于推进中国社会公平正义新的进程。

一、整体性: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方法论的鲜明特征

马克思曾说过,“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1]。列宁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完备而严密”的“完整的世界观”[2]。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它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始终,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内容的相互关联、相互支撑之中,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整体性、主题的整体性、方法的整体性、理论的整体性、发展的整体性、形态的整体性等”[3]。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既包含各个内容要适应时代变革和主题变化进行更新,也包含整体上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而其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方法论体系的明晰和建构。换句话说,必须把整体性作为一种框架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

恩格斯深刻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4]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基础上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从根本上说,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和科学性源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身科学价值形成的最重要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源泉。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就在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就是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就是掌握了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武器。理解和彰显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必须深刻理解、把握和遵循唯物辩证法,因为没有唯物辩证法及其运用,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同样,在马克思主义的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中,没有方法在整体性及其运用,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逻辑整体性和历史整体性,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能够创立马克思主义,21 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在当代展现出强大的具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关键就在于遵循和运用唯物辩证法看世界。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5],为此,就要高度重视唯物辩证法基础上的方法论整体性。马克思创建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运行的特殊规律,为人类指明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途径,为人民指明了实现自由和解放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而重要基础和前提就是在整体上认识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方法论整体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系统构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讲是什么、为什么,又讲怎么看、怎么办。追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形成发展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它始终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视域下,体现严密的逻辑思维和严整的方法论体系,凸显理论张力。

习近平作为党的领导核心,对唯物史观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关于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性,在他担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期间,就专门撰写文章阐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阐述他对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理解和应用,这为他坚持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思考公平正义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在习近平看来,面对当代中国所呈现出来的公平正义问题的复杂性和影响的广泛性,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采取一般性的对策措施,很难推进公平正义的整体进程,需要综合施治,在唯物辩证法构建的方法论系统中去整体解构与建构。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6]94公平正义问题虽然属于上层建筑的问题,但是也与经济基础密切相关。一定意义上讲,公平正义就是一个介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一个理论和实践难题,尤其需要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理路,方能把握其间复杂的关系和现实指向。习近平主政地方期间,在所写的文章中重申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经典公式的概括,指明了实践要求,这本身就体现这种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正是对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有全面深入系统的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才深刻和系统。习近平具体分析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认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公平要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上,效率也要以公平为前提才得以持续”“效率和公平有分工的不同,实现的途径也有所不同”[7]147。正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基础上,将公平正义贯穿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之中,公平正义才有理论的张力和实践的指向。习近平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6]74全面深化改革本身就体现了对包括公平正义在内的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解决。在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公平正义问题已经不可能通过简单的应急性措施解决,因为不仅问题表现复杂,而且问题成因复杂,解决公平正义的举措关联的因素复杂,没有系统思维和整体的方法论体系,求解公平正义难题几乎是不可能的。习近平全面阐明了公平正义之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6]96。在法治方面,公平正义无论是重要性的彰显还是影响的深远,都是不言而喻的。解决司法公平正义也是一项系统性任务,需要在系统性思维和整体性方法体系下进行。在习近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整体性思考中,也清晰地呈现出在唯物辩证法整体性方法论视域中对司法公平正义问题的系统思考。他指出,“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8]57。

在唯物史观整体性视域下,针对如何认识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以做如下六个方面的逻辑和方法层次的分析。一是关于我国目前公平正义问题的基本判断。必须客观正视目前我国公平正义问题的严重性。习近平认为,“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6]95。虽然这些问题成因复杂,只有正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二是关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因素的分析。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展开的,它必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起根本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6]96。立足新时代,我们始终坚持一分为二看待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形成和解决,本身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精髓。三是关于公平正义的认识差异的分析。公平正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社会理想,其本身受制于一定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水平和客观条件,同时也会在不同的人、不同人群的观念中有不同的反映,体现出个体和群体差异性。“在不同发展水平上,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认识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诉求也会不同”[6]96。四是关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提。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今世界各国都在努力着。夯实公平正义的基础十分重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必须要坚持人民主体,始终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去努力实现。“我们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6]96。五是关于辩证认识和解决公平正义问题。公平正义是历史的,也是具体的。既不能盲目追求高标准,也不能将目标束之高阁,要辩证认识和解决好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6]97六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条件、保障和措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思考和全面协调,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和保障。“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6]97。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明确强调,要以人民幸福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顶层设计和实现国家治理方方面面的措施中,都能看到公平正义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了改革进程的各方面和始终,如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得以形成发展。

三、路径整体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实践观照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9]。公平正义作为一种理想社会的价值追求,应该而且必须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1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重要论述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发展和成熟的,它本身体现出实践路径的整体性。在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促进公平正义既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进程中展开,又要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责任和担当中实现。

(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中推进公平正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公平正义作为其中重要的特征和价值取向,被放到了突出位置。习近平在主政地方期间已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个必须”。从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在目标上鲜明地提出了公平正义,而且必须聚焦在构建过程中系统解决不公平和非正义的问题,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进程。习近平认为,“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既能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又能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7]147。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推进和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决定的。社会和谐是一种理想的状态,而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比较集中体现为公平正义的价值没有得到很好彰显,确保公平正义的制度机制没有很好建立。为此,在深刻认识和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整体进程中,强调公平正义必须观照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性视域下推进公平正义新的进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公平正义嵌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贯穿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中,本质上为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进程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指明了更加明确的努力方向,实质上是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目标和要求。当前,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实践中必然突出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着眼共建共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共享是共建的目标和方向,二者统一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共享发展从根本上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二是公平正义必将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三是公平正义必将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对司法公正的维护和对底线公平的确保。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8]42。正是在对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考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四是公平正义必须体现于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对腐败顽症的坚决清除和对人民群众权益的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不仅贯彻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也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的生命线。无论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还是开展“三严三实”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核心都在于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要求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带领人民建设国家,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在于坚决反对贪污腐败,坚决惩治贪污腐败,其目的在于彰显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贪污腐败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相背离,与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宗旨相背离。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6]385。因此,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措施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重要保障。

(三)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推进国际公平和全球正义

公平正义是历史的,也是具体,更是发展的。如果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进公平正义进程和发展看作“一体”,那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两个在更宽泛领域和更长远考量上关联公平正义实现进程和发展方向的重大领域和方向,是必须整体考量的当今时代公平正义实践进程的“两翼”。当今时代的普遍联系使世界各国不仅在当前利益上紧密关联起来,更在未来的长远利益上关联起来,这为全球正义提出了更新的目标和更高要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上就是对这一要求的重大回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11]25事实上,当今时代,生态环境恶化、恐怖主义、毒品泛滥等诸多世界性的问题已经把世界各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大命题不仅具有理论创新的突出意义,而且在实践上把追求全球正义的紧迫性凸显出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是构建和认同人类共同价值观。习近平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12]。这样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之所以彰显国际公平与全球正义,在于它以“同舟共济,休戚与共”为价值基础,超越了“势不两立,你存我亡”的敌对阵营划分;在于它以“多元文明和平共处”为价值理念,摒弃了冷战价值观之“称霸全球”的图谋;在于它以维护和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为价值追求,超越了冷战价值观之单边利益的限制;在于它以“同心协力,合作共赢”为价值实现方式,超越了“‘遏制’、对抗、冲突、‘零和博弈’”[13]。在当前和今后,尤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倡导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促进全球正义。一是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二是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处理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不损害他方权利和利益,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三是坚持正确义利观,秉承开放包容的基本态度看待利益分歧,分享发展机会和发展权益,推动公平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构建。上述主张和作为的过程,必定是推进国际公平正义,促进全球正义的过程。

(四)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性视域中实现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认为,没有超阶级的公平正义,没有绝对的真理和永恒的正义。在唯物辩证法的视野中,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超越阶级公平正义观的社会,其最高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方面说明共产主义社会已经不以阶级社会的公平正义观为理想和追求,另一方面也说明共产主义社会是公平正义真正得到最完全实现的社会,因为无产阶级的公平正义观内含消灭阶级的要求。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人的解放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远期目标和未来社会人的存在状态。因此,不能从抽象的人性和权利出发,把公平正义当作是一种绝对真理和永恒的东西,必须结合具体的历史实际情况来认识和讨论公平正义的进程,这个进程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这一维度下认识公平正义的进程,必定是一个具有宏大的叙述范畴和超长时间范畴的整体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我们在人的全面发展的动态进程中认识公平正义的进程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应用和拓展,也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得到丰富和发展。在人的全面发展进程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必须从思想方法上做到“三个有机统一”,即“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有机统一、目的和过程的有机统一、价值追求和制度设计的有机统一”[14]。这样的进程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进程,是通过系列目标任务,解决诸多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促进共同富裕,让老百姓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习近平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1]45事实上,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人的发展价值与社会发展价值的统一。在这样的过程中,一是要着眼于保障人的发展的公平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需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保障底线公平和基本发展权益。二是要创造条件提升人的主体素质和能力,涵养正确的公平正义观念,在人民主体原则下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和发挥主体作用,使之成为社会共建共享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全面保障人的发展权利和利益,提升公平正义发展水平。三是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念,大力发展生产力,建立健全公平正义制度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1]45。

猜你喜欢

唯物辩证法公平正义进程
审判执行不停摆 公平正义不止步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与展望
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国际收支统计
坚持公平正义 增强裁判效果
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唯物辩证法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双重视域下的“意识形态终结论”批判
钢琴教学与演奏的唯物辩证法思考
浅谈作业成本法——以哲学的视角
浅谈作业成本法——以哲学的视角
关爱弱势群体 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