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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为中心”框架下的《网络舆情管理》课程教学模式探索研究

2020-03-12

关键词:舆情评价课程

王 卉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化的智媒时代,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新的知识不断生成,知识老化周期不断缩短。在此背景下,向“学习为中心”转型是发达国家和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共同趋势。“学习为中心”建立在对学习的重新认识的基础之上,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学习是教学过程的中心,建立“以学习为中心”是大学必然的发展趋势。

因此大学里的学习方式、学习的组织形式、知识掌握的评价方式(教学评价)等等教学理念、评价理念、评价标准、评价方法都需要适应新时代背景,这就要求教师转变思路,探索最有效的教学方法,服务于教学的目的。[1]

目前,国内学者对高等教育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某些单门课程的教学方式,涉及科目有限,且多为基础学科,比如英语、中文等等,涉及公安类学科的非常少。查阅近几年学术论文,发现仅涉及公安情报学、民法、治安、犯罪情报分析、公安学基础、公安培训、职业教育几个方向,众多个性化特点鲜明的公安学科类课程,需要在先进的教学理念下挖掘优化的课程范式。

网络舆情作为信息化社会的必然产品,在社会生活中对社会有序持续发展、社会安定和谐、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公正执法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伴随通讯技术的提升和网络普及的下沉,各级公安部门必然会越来越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公安院校毕业生对网络舆情的分析、判断、引导与控制能力也愈显重要。因此,《网络舆情管理》课程必须适应形势进行课程改革,以求教学效果达到学生对知识的真正掌握。顺应时代变革的大趋势。

二、以“学习为中心”的理念

不同于赫尔巴特的“教师中心论”认为“学生是船,教师是舵手”,和以人本主义心理学代表人物罗杰斯为代表的“学生中心论”强调因材施教、以人为本,20世纪90年代吸收了个体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两个流派的观点而形成的以“学习为中心”教学理念,在教学上首先强调学习过程的建构性和生成性,重视学生对知识的创造;且格外重视对学习活动的组织,强调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性;并要求教师开发真实的问题情境,让学生在“结构不良”领域中进行学习;此外,为避免陷入信息不全面而导致认识的片面性,强调学习者之间的合作来弥补这一认知活动的缺陷。激发并从本源上解决学习动力问题。[1]

现代信息化,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摧枯拉朽地改变了知识信息的传播方式,导致了信息传播方式的革命,学生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移动互联终端获取各类知识信息,过去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标的教育,面临严峻挑战,教师在知识信息传授方面不再具有权威性和垄断性,知识信息的互动成为新媒体时代的特征,教育之目标调整为“学会学习”的新目标。这是信息化时代教育理念的转变,也是其对信息时代如何开展教育的回答。

学生学习的内容并不是学习者必须学习的那些知识,而是在已有的经验上构建新的学习意义,属于一种知识的再构建,“在个体建构主义和社会构建的基础上形成知识非主观,也非客观,是认知主体在于人际关系、教具与媒介、学习资源等教学因素互动中主动构建出来,并赋予学习行为以意义。”[2]在理解基础之上的应用、分析,继而评价与创造。引导与发展相结合,以学生的学习为着力点,最终目的是推动学生的有效学习和持续学习,以及终生学习的能力与素质。

三、《网络舆情管理》课程教学现状

《网络舆情管理》课程是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大学高年级开设。结合公安院校定位与应用型人才培训需求,《网络舆情管理》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我国舆情工作发展现状,以及舆情管理的必要性和理论依据,熟悉舆论传播渠道和传播规律,掌握舆情搜集、舆情分析、舆情处置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培养舆情意识和舆情危机管理能力,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更好地开展公安机关涉警、涉稳舆情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实践应用技能基础。本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主动关注社会舆论,培养和提高学生主动洞察社会舆论的发展趋势,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培养和建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对舆情危机的管理能力。

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真正提高学生的舆情应对能力并非易事,尽管我们设定了8节实训课,占总课时的1/4,并在考试环节强调对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考察,主观案例题和应用题占到分值的70%,但效果仍不是很理想。目前《网络舆情管理》课程教学现状如下:

(一)在教学中基本还是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重视知识的教授,较少关注学生的学习,尤其是学习的过程,虽然已经意识到学生掌握实际应用能力至关重要,但对最新的“学习中心”教学理念未进行深入学习,教学范式相对传统,有相当大的优化和改进空间。因此,依据“学习中心”理论构建的课程教学范式将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创新。

(二)课程学习的硬件条件与环境非常好,可以实现人手一部电脑,可充分实现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带来的知识传播与获取方式的高效与便捷,可以随时搜索信息,尽享互联网资源的无限性,方便快捷地使用各种舆情系统软件,同步关注实时热点。

(三)网络舆情源于二十年前的互联网出现,相对于其他基础课程,研究历史较短,缺乏经典教材,尤其是适用于公安院校的涉警舆情几无系统性教材,目前的舆情监控、应对、舆情信息发布与舆情处置多为跨学科知识整合,强调知识的复合应用,包括写作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心理学、社会学知识、新闻传播学等等,对学生的基础知识要求高。

(四)开课时间是大四第一学期,此时学生已经过短暂的基层实习,对公安工作有一定的认识,但知识体系尚不完整与系统,呈现碎片化和无序化特点,部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还依赖于对概念、观点、理论的背诵与记忆,客观题答分较高,但对充满不定因素的主观题型,尤其是应用题还做不到应对自如。

(五)授课时间紧,虽然有32个课时,但因学生面临毕业公安联考,一般会缩短授课周期,将32个课时集中在8周内。因毕业联考的压力,学生自主学习动力不足,无暇也无心投入更多精力与时间,心思不在,故而缺少独立思考,缺少知识探究动力,学习效率不高。

(六)不同于理论性课程、基础知识类课程,网络舆情源于现实,课程内容和客观世界密切关联,讲授时全部使用真实案例,理论知识较少,属于强调应用能力的实操类课程,由于案例均是已发生的真实事件,现实世界很难虚拟模拟使之重现,导致考核时对学生知识的掌握测量和评价困难,掺杂了教师主观色彩和偏好的倾向性评价。

由此我们希望籍教学模式的改革达到更优的教学效果,以目前教师教授为中心,学生训练为辅的教学模式过渡到“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本项目意在探索“学习为中心”框架下的《网络舆情管理》课程教学模式,以求达到学生更好地掌握舆情的分析、引导技能,到工作岗位能迅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舆情的搜集、分析、继而引导舆情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以“学习为中心”框架下《网络舆情管理》课程设计

(一)学习目标

《网络舆情管理》以舆情引导和控制为最终目标,舆情分析为基础,舆情信息发布为手段,舆情的形成、构成要素等为理论要素,舆情预案为应用。最终目标为重视学生学习能力的掌握与提升,重视学生群体学习发展空间,做到从传递教学到生产学习。亦即从传授范式到包括辅助式和向导式学习范式,由基于教师行为的教学转向基于学生学习的教学改进。[3]

以“学习为中心”整体目标强调知识转化能力和核心素质的培养,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激发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能动性,覆盖学习全过程。[4]

(二)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构建

教学的重心落在跟学生的探讨与学生的学习,教师是学术学习、处置的促进着和指导者。通过激发学生探索兴趣、锻炼学生的探究能力,知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的获得。学生间、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交流和讨论,学生围绕问题的探究、课堂交流和消化。

学习内容具有广度与深度,鉴于网络舆情管理知识整合性特点,知识覆盖面广,包含跨学科的信息与知识,同时具有延伸性,突出涉警舆情的监控、引导与处置,设计高阶性的学习内容,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融合,培养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拓展内容具有开放性、针对性、有效性;同时增加研究性、创造性、综合性内容,使知识呈现合理化表达。

精心选择具备典型性、完整性、时效性、丰富性的教学案例,在无偏见性影响的态度下提取有效信息,减少碎片化、整合系统化,进行分析、讨论。寻找和学生即将参加的联考结合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有学习的动力、想学、愿意学,有探索的欲望和积极性。让学生学习中发展处今后能自相互学习舆情管理的能力。[5]

(三)学习活动的实现

教学方法具备先进性和互动性,是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进行时空的延展。

1.真实性学习

以真实专业工作问题为任务,而非老师改造过的良构问题,学生通过参与真实环境、以真实问题为任务,获得真实学习体验的学习过程。需要多角度思考,多资源,合作解决问题,涉及多个学科知识,具有跨学科的特点,问题的解决需要多角度评估和整合式评价,目的是让学生学到关于真实世界和真实生活的真知识和真本领,真实性学习有别于传统大学课堂教学,更加接近现实生活中公安工作中有可能遇到的涉警舆情或典型舆情事件,以真实性学习的方式来缩小学校和现实工作之间的距离。知识不是被老师灌注到脑中而是学生在真实情境中与他人的互动中构建出来的,真实性活动直接塑造了学生的知识构建过程。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对学习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律能力、自我反思能力,尤其是处理不确定性和工作压力的能力、审辨性思维和规划能力。学生自主执行学习过程,教师进行引导。[6]比如,2019年10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高架桥垮塌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刻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并分别以无锡市政府、无锡市公安局的身份进行了模拟舆情信息发布,在无锡市政府应对不力,引发次生舆情灾害后,又再次以真实事件为学习任务,多角度思考,模拟制定下一步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同时密切关注真实事件的发展动向,把现实世界中舆情事件涉及的部门具体做法和我们讨论结果比较分析,使学生在真实性学习中获得知识。

除了及时捕捉正在发生的典型真实舆情事件外,创设真实情境--确定问题--自主加协作学习--评价效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协作学习--总结评价,也是真实性学习中运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强调以学习为中心,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在价值判断上以是否有利于学生学习为基本判断依据,注重整体学习的效率,重视教学对象学习能力的提升和学生群体学习发展的空间。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评价方式等方面有所创新,符合新时代特点,尤其契合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2.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突出主体性

强化学习习惯,改变常见的依附性学习、被动性学习,引导学生深度学习,尤其是着手解决没有定论或者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培养学习能力;强调多元素质,和大学前三年所学习的公安业务课程密切结合。锻炼学生提出问题、举一反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意识强化学习习惯,锻炼学生总结提炼学习内容的系统能力。[7]

3.强调实践

精讲留白,只精讲舆情的最基本理论,不追求无盲点的面面俱到,把时间留给实训,进行项目布置,高度重视案例挑选;教学实践过程中关注实践性路径,做中学,学中思,让学生在丰富而具体的实训题目中主动学习,思考内化并自主解决问题。第一次实训时,学生3-5人一组,自行搜索不同公司的面向不同方向客户群体活侧重点各不相同的商业或免费试用的舆情系统,进行对比评价与选择应用;之后的实训中使用真实性案例,组织学生或单人一组,或形成三人小组,进行舆情监测、舆情预案制定、舆情引导、舆情信息发布与舆情处置。

4.重视形成性评价

即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为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而积极进行的学习效果评价。目的是让教师随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时给学生表现予以评价并反馈或做出教学调整,以促使学生更好地学习。不同于传统大学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主要是其中、期末考试,形成性评价关注贯穿全课程的每一次实训训练与讨论,具有连续的针对性反馈与教学调整过程。每一次课堂讨论之中与实训之后,教师都会及时进行点评,让学生明白自己的思路和相对优化的做法的差异,以便今后调整。[6]

5.形成专题性教学资源库

教师通过制定合理的学习策略,将学习策略通过学习资源的组织形式形成学习活动,系统性的学习活动设计可使学生学习过程有章可循。搜集自网络舆情出现以来典型的舆情案例,尤其是涉警舆情案例,按照教学目的归纳整理,形成教学资源库。我们精心挑选了每年有典型意义和分析价值的热点涉警舆情事件,建设了有50个知识事件的专题性教学涉警舆情案例资源库,并不断更新,相对灵活的案例教学为实践应用内容服务。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习得的是学习能力,工作后所学知识和工作内容无缝对接形成终身学习习惯,从容应对面对不断变化的舆情形势,做到预测舆情事件的发生、发展,并通过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案尽量化解、不生成刺激性舆情事件,面对已生成的舆情事件能于无声处、润物细无声地引导至我们希望的方向。

(四)学习测评与考核

考核命题做到引导和发展相结合,进行灵活性的考核方式,我们舍弃了原来考核中需要死记硬背的30%的客观题,全部使用开放式的实操题。选取正好出现的真实舆情事件进行不偏颇、不带主观色彩的分析判断,而非模拟题目,让学生进行实操,强调活学活用,没有唯一标准答案,学生答卷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建设题库,包含这些年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涉警舆情案例。考核内容包含对真实性舆情事件的检测、评估、引导、处置,与信息发布,覆盖网络舆情管理的管部内容。以设定真实舆情案件分析、引导任务的完成程度考评与学生知识掌握度的衡量。学习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学生的有效学习。课程考核从之前的标准化考核逐步过渡到掌握知识技能的评价,从总结性评价到过程性评价,改进学习评价取向。

五、总结

以“学习为中心”框架下《网络舆情管理》课程设计更加适应现代教育理念和信息技术发展、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最终目标是符合公安院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特征。相对客观效果的达成,让学生学会学习,积极投入学习,只有当学生处于积极的学习状态时,才能从学了就忘的浅层学习变为终身难忘的深度学习。在深度融合的信息化和教学环境下让各种教学因素相互作用,保证持续的学习真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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