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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道德视阈下武德之解构与重构

2020-03-11蔡峰张建华张健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武德儒家武术

蔡峰,张建华,张健

(1.广东科技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广东 东莞 523083;2.西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3.闽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儒家思想的强大影响力和文化感召力,使得古老的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作为符号式的文化,具有实现民族认同和道德教化等诸多功能。传统武术道德可视之为传统社会道德的延伸和扩展。传统社会道德对传统武术的道德规训,使得传统武术逐渐脱胎于原始的搏杀技艺,升华为一种自制的道德精神。本文试通过对儒家“义”“仁”“礼”“智”“信”“勇”内蕴的解构,以加强人们对武德的理解深度,从而实现以武术道德为先锋的儒家道德之重构与转型。

一、家文化、宗法制下催生出以儒家道德为内核的传统社会道德及武术道德

中国古代社会是宗法社会,是一个家族统治千百个家族的社会。家庭的管理,最好的方法是树立孝悌、仁慈、礼让等道德观念,孝悌是敬长,仁慈是爱幼,礼让则和逊不争,实行这种精神,家庭就会和谐。用推己及人的恕道,把这种观念推广到社会,社会也就会和谐安定[1]。儒家道德其实是“家文化”和“宗法制”的产物,在家的管理中“德”比“法”更深得人心。社会组织需要规范,这就产生了行为准则,而封建社会是“家天下”构成,需要通过道德约束,儒家之所以成为意识形态,缘于儒家对道德的重视。作为古代社会的一种政治伦理学说,统治者采用儒家思想的目的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阶级利益。儒家在封建社会统治地位的维系是通过“三纲”“五常”等人伦道德实现的。传统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维持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较少,古代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一旦做了不道德的事情,将会受到整个家族的惩戒。家文化的道德约束多源于大众舆论及自我良心,这种道德他律在社会性较弱的封建社会是具有显著之治理功效。

所谓武德,是指在中国道德伦理文化长期影响下,被习武群体所自觉认同的有关传武、习武、用武的行为规范[2]。传统武术道德即传统武德,是指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事武术活动群体中形成的对习武者的行为规范要求的总和[3]。传统武术道德的内容是多元的,然而,其主要的内容乃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主流的儒、道、佛三家思想中的道德内容。当然,在此三家中,又以儒家道德为核心[4]。儒家是一种宗法伦理道德,传统武术的师徒传承是一种“类血缘”的传承方式,是家文化的产物。武术谚语中的“事师如父”“遵师命,守师训”的尊师传统和师门间的孝悌,遵循的是家族式的道德约束模式。中国的武术拳种门派众多,虽然在风格特点、文化蕴涵、地域差异皆存在不同,但是各门派几乎都有一整套完整的门规戒律。儒家“家文化”在武术层面的延伸,体现在“师父”“徒儿”的称谓和“视师如父”的情感,这些都是按照类血缘的家族管理模式来约束弟子言行的表现形式。很少有门派的武德是与儒家的道德,也就是所谓的政治伦理、社会公德相悖。传统的武术道德是儒家道德宽厚、重义、爱国等道德内涵的浓缩与映射。传统武术作为一种无限制的搏杀技艺,正是与传统道德文化,尤其是儒家道德文化的融合,才使得武术成为传统道德的载体。

二、“伦理至上”的儒家道德对“以德为先”武术文化的形塑

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文化,尤其是儒家的伦理文化。封建统治者为了更好地维护统治地位,选择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从治国理念到正德教化,中国古代社会逐渐形成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其他文化形态为辅助的道德社会。政治方面提倡崇德贵民,伦理方面讲究孝悌和亲。儒家形成了从道德治国到道德治身的德化治理模式。儒学主导地位的确立,使得武术的伦理规范深受儒家道德的影响。武德体现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价值取向,是一种独特的伦理观。从代表社会伦理的“三纲”到象征个人品德的“五常”(仁、义、礼、智、信),这些都是儒家推崇并尊奉的道德。传统武德是基于宗法制度下的时代产物,这种道德与传统社会的道德德目、礼仪、戒律等,多数是构建于“三纲五常”的传统伦理道德基础之上[5]。儒家思想在古代中国道德领域中的核心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道德与国家意识形态的融合使得其更具有价值统摄力量。国家意识形态的强制性使得儒家文化的教化功能更为强大,武术道德的形成是传统社会道德与武术融合的结果。

在中国古代社会,成圣是做人的最高成就。中国的道德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思想主流的,儒家入世之哲学亦是道德之哲学。“德”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中特有的精神气质,体现的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精神。这种精神也是一种民族精神的显现,代表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旋律。中国文化本质是一种道德文化,特别是儒家伦理道德。儒家思想体现的是一种道德精神,所以极其注重道德修养。儒家的主要愿景是人们可以在正常生活中实现崇高的道德。在以后两千多年的发展中,这一愿景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儒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其思想已渗入各个时代的人文精神中,其教化功能在“治世”方面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6]。传统武术习练者作为古代社会的成员,自然会受到儒家这一主流道德文化的约束与影响。武术中所讲的内外兼修既是指习练方式,也是指道德的修养方式,道德的修养要内修于心,外显于形。儒家思想作为一种道德文化,对传统武术的首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武术人向善的引导和成人、成圣的终极目标的追求上。从“匡扶正义、精忠报国、家国天下”到“独善其身、修己安人”,武术的价值追求已经深刻诠释了儒家精神之要义,是武术人追求君子道德和“内圣外王”目标的集中反映。

三、儒家道德“义”“仁”“礼”“智”“信”“勇”内蕴下武德的解构

儒家道德与武术结合的同时,形成广大习武群落的道德伦理之网。以下试结合儒家思想,以“义”“仁”“礼”“智”“信”“勇”为解构传统武德的符码。

(一)“恻隐之心”——“仁”德对武者用武之规制

中国武术的“武德”,受两千多年处于思想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的浸润,形成了具有浓厚儒家仁学色彩的传统武德。“仁”所表现的是儒家道德之立身处世之道。孔子思想以“仁”为核心,提出了“仁者爱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力服人者霸,以德服人者仁。儒家之“仁”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和平之道、衷恕之道。传统武术作为一种杀人技,需要道德的修正。仁学即是“人学”,儒家的仁学思想有效地防止了武技的滥用、乱用。儒家“仁德”对武术道德的规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催生了武术道德特有的“手德”。手德往往表现在“手下留情”“点到为止”“八不打”①即不打太阳、不打对心锁口、不打中心两闭、不打两肋太极、不打两肾对心、不打两耳扇风、不打海底撩阴、不打尾闾丰府。。二是形成了防御型的武术特点。传统武术在道德的约束下,往往不致取人性命,旨在防身自卫。太极拳的“引进落空”“后发先至”等技法特点,《少林七十二艺练法》的“重守不重攻”就是很好的反映。三是收徒授艺的道德考量方面,“为师授徒须教以仁义,再教以忠勇”的拳诫,是儒家以仁义为先道德特征的具体体现。此外,习武之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讲究谦敬忍让、执中求和,重视忠恕之道。这也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求,是“仁”的基本内容之一[7]。

(二)“羞恶之心”——“义”德塑造了武者疾恶如仇之刚正品格

义引申开来,便是指正义、道义。《论语·阳贷》:“君子以义为上,君子有勇无义为乱,小人有勇无义为盗。”《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里的义一般指的是国家及民族的利益和正义等。孔子主张“见利思义”,这种观念经发展继承后形成了儒家重义轻利(主要指国家大义、正义)的传统。习武之人往往疾恶如仇,在面对不平之事、不义之事,往往能够“舍生取义”。以“侠”为核心的江湖道义是传统道德内涵的综合和升华,武术人为人处事上的思维方式和处事原则更多的是受这种江湖道义的影响,这种所谓的江湖道义是高于普通的道德规范的道德。传统道德宣扬的“除恶扬善”“除暴安良”“见义勇为”“习武为民”武德价值取向体现了社会对武术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期待。“精武会训”明确提出:“凡我会员必须以仁爱为怀,服务为旨,以我所有,助人所无;牺牲个人力量,以求造福于人类,忠信待人,见义勇为,积攻于天爵。”[8]在历史长河中涌现出来的大批武术家、军事将领、民族英雄,不惜为国为战、慷慨赴义。在儒家“义德”思想的浸润下,“兴国安邦立身”已然成为武术人的价值旨归,它为武术人提供了实践路径和用武指南。在抵抗外族侵略,捍卫国家主权方面,武术人有着更为深厚的社会责任感及家国情怀。

(三)“恭敬之心”——“礼”德成就了武者守礼、重礼之操行

儒家极为重视“礼德”,其中《论语》中“礼”字就出现70余次,有关礼的论述高达34处。“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敬。”(《论语·颜渊》)礼者需以礼存心,礼之实践体现了“礼敬”的精神。孔子以恭敬论礼,孟子以恭敬说礼是对礼德的继承与发展[9]。恭敬之心乃是礼之基础,谦让和恭敬是儒家礼德的重要精神内核。儒家倡导以礼治国、以礼修身,武术礼仪中的尊师重道、长幼有序等其实就是儒家礼德的集中展现。《苌氏武技书》中武德训示道:“学拳宜以德行为先,凡事恭敬谦逊,不与人争,方是正人君子。”[10]与此同时,师门的尊师孝悌也将礼德的恭敬展现得淋漓尽致。中国武术之“礼”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带有内外有别、上下有等、进退有序、尊师重道的“类宗法”,具有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等级差序”的结构色彩[11]。“师父”“徒儿”“师兄”“师弟”等称谓,是武术类血缘传承方式的映射。武林形成了优良的尊师敬师传统,永春白鹤拳拳谱中有“无礼者不教”的戒条,《少林戒约》又云:“平时对待师长,宜敬谨从事,勿得有违抗傲慢之行为。”此外,交手时的抱拳礼是对对手的尊重,拜师礼是对师长的尊敬,与长辈过手的“让三招”都是礼德恭敬之心的完美诠释。

(四)“是非之心”——“智”德是武德得以施行的价值尺度

“智”与“仁”一样,都是儒家道德规范中重要的德目。孔子三达德、孟子四德、董仲舒五常都将智列入其中,由此可知其重要性。《论语·子罕》:“知者不惑”。《孟子·告子上》:“是非之心,智也。”智其实就是善察是非的判断能力。有了智,才能知道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智为其他德目更好地施行提供了价值判断。智德是实现仁、义、礼等德目的重要条件。是扶危济困,还是助纣为虐,需要智德的辅证。武术界一直将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豪强恶霸视为不共戴天之仇敌。据《新唐书·列传第三十三》记载:唐代著名武将苏定方自幼习武、骁勇善战,曾率乡闾数千人讨贼伐逆。明万历年间少林的通祥和尚也曾著《擒拿精要》以教人擒盗、保生。此外,为了抑恶扬善,武林各派对此均有相应要求。苗族武术戒律中“三打”其中之一就包括“对肇事之首恶者必打”,永春白鹤拳“十戒”中也有“戒为非作歹”的戒条,陈氏太极拳中将邪、反、诈、奸、恶等归入戒章十二禁,谨防将武技传予品行不端之人。具而言之,儒家之“智”在是武术道德的重要衡量标准,在诸恶莫作、除暴安良智德的引导下形成了武者以武行善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价值取向。

(五)“立身之法”——“信”德对重信践诺武侠精神的弘扬

“信”在儒家先贤中占据了重要位置,重信守诺亦成为中华之传统美德。子曰:“人而不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儒家将“信”视为人之处世原则,要求言必衷,约必践,言行一致[12]。传统信德具有自律性特征,并以诚为本。同时,儒家的信德认为须合乎义。受儒家信德的影响,重信践诺已升华为侠士与武者的共同道德信仰。司马迁《史记·游快列传》记述了“侠”其言必信、重诺敢为的道德精神。荆轲为了践行对太子丹的承诺,明知九死一生,丝毫未悔,成就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一诺千金、诚实守信即为侠士们严格信守和秉承的准则[13]。“季布一诺”“关公三约”,而后的武术家佟忠义更在《武士须知》中将信义视为立身之本。侠者信守成约、一诺千金的英雄事迹及典故在中华历史中书写下灿烂的华章。重信守诺不仅成为武侠行走江湖、结交朋友的必备品格,而且在武林中极受推崇。同时,随着武侠精神向社会流播,信德得到极大的弘扬,以至于造就了中华民族重信之国民性。

(六)“技击之魂”——“勇德”对技击勇气的激发和必胜信念的树立

儒家原本具有“尚武”之传统,梁启超更是将孔子视为勇德第一人。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正义在胸,具有崇高牺牲精神,方能轻生死,敢赴难。清代贺贻孙言之:“古今侠烈之士,所以大过人者,则存乎胆与气矣。胆恃气而后克,义气所鼓,胆即赴之。”[14]儒家崇尚安民之“大勇”,反对匹夫之“小勇”,《少林戒约》云:“切诫逞血气之私,有好勇斗狠之举。”古代侠士及武士常以“国家”“公义”为重,塑造了“苟杀生其身而有益于国家者,必趋死无吝无畏”的形象。我国现存最早的角力专著——《角力记》中开宗明义写道:“夫角力者,宣勇气、量巧智也,然以决胜负,骋趫捷,使观之者远怯懦,成壮夫,已勇快也。使之斗敌,至敢死者。”[15]血腥残酷、拳脚横飞、刀光剑影的武术,具有生死拼杀的性质。勇德在武术技击中的首要意义在于提振精神,生死搏杀之技艺若缺乏勇武精神,将限制技法、战法的发挥。气势上压倒对手,未战已胜三分。“胆壮则心亮”“艺高人胆大”和拳谚“视人如嵩草,打人如行人”就是说明胆气对技击的重要性。无论是技击之勇气,抑或扶危济困之侠义行为,其实都是勇德对武术的激发,从而造就了侠肝义胆、见义勇为的柔情侠骨。

四、儒家道德之流弊造成武术发展的诸多问题

(一)儒家宗法制催生的武术门户之见导致门派之间争斗不止

宗法制是从氏族制下的血缘关系与祖先崇拜发展起来的。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特点,血缘关系及祖先崇拜催生的宗法制度,是判别远近亲疏的标准。儒家“家国一体”的观念,是宗法制的反映。传统社会中的武者诞生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不可避免地被打上宗法印迹。武林中以“宗”“家”“门”等名称命名的拳种流派,足以证明宗法与武术的密切联系。各种武术门派通过血缘关系的虚拟模仿,强化了内向凝聚力。严重的门户观念,导致自古以来武术门派争斗不断。除了门户之别,亲疏之别也导致武术的不公平。儒家倡导的“亲亲有术,尊贤有等”,主张亲疏尊卑之异,就违背平等兼爱之原则[16]。门派中根据远近亲疏分为入室弟子、亲传弟子、普通弟子等不同层次,而且所教的内容也不尽相同。蔡李佛拳的缠丝马、小易筋经、中阳插手、穿莲佩剑等绝招,只能传于入室弟子,而且在传授过程中往往紧密房门,不让他人看到,秘密性极强。

(二)儒家“重文德、轻武德”的推崇,导致武风不振

从“子不语怪、力、乱、神”,到《列子》所讲“孔子劲能拓国门之关,而不肯以力闻”,再到《孟子·滕文公上》中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由此可知,儒家存在鄙视体育活动的思想。儒家文武殊途缘于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儒学成为正统意识形态,统治者偏重文治,“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及“以文制武”的政治体制,更有益于维护其自身统治地位。二是取士制度的导向,儒家学说成为封建社会正统思想后,官吏的选拔便以儒学为标准。弃武从文,入仕做官成为主要的上升途径。其中,宋朝就是典型的例子。一方面,宋太祖的“冰酒释兵权”,消除武人专政隐患。另一方面,通过拜孔庙、建崇文馆等举措拉拢儒生,使其得到优崇。“重文轻武”的社会观念已根深蒂固,导致尚武之风逐渐消弭。这种重教化、轻勇武的社会倾向甚至影响了古代体育的发展,大大降低了古代体育的竞争性,投壶、礼射、舞剑、武术等古代体育成为教化万方,施教儒家德治的重要手段。武术的套路化发展模式,其实就是儒家重文轻武观念对武术的道德规训。

(三)宗法制下神秘性导致技法失传及人们对武术的误读

宗法制下胎生的儒家思想具有神秘属性,这种神秘性在武术传承中影响深远。武术的神秘性主要体现在习练方式、传承方式、招式功法等方面[17]。习练方式方面,为了防止外人偷学,往往都是早晚时间在隐蔽处因材施教,避免干扰。传承方式方面,宗法结构的“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等传承限制,导致了武术传承人的稀缺和传承的断裂。招式功法方面,以飞檐走壁、金钟罩、铁砂掌、金刚指等夸张比喻的技法具有神秘色彩。秘不外传,外姓不传等武术陈规,导致的武术封闭及半封闭传承。这种情况导致技术的片面性,无法取长补短,全面发展。同时,武术被笼罩上神秘面纱,加上部分宗教、巫术的渗透,刀枪不入、飞檐走壁、符咒神水等荒谬的武林神话充斥在武术界。新中国成立后,气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气功的神秘化倾向,尤其是其中具有的封建迷信因素,又为邪教所利用,误导了许多民众,更有习练者误入歧途。

五、儒家道德视阈下现代武德的重构路径及其价值彰显

(一)儒家道德视阈下现代武德的构建路径

道德的接续绝非一成不变,而是具有一定的时空流动性。武术具有封闭社会特征,乃是封闭社会的产物,所以不免存在流弊陋习。武德中某些胎生于特定社会内在伦理的内容已无法适应与当今时代。武德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寻求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华传统伦理道德的现代转型,并以此建立现代武德的规范体系。现代武德是指在武术情境和场域中,一切与武术发生交集的人所表达出来的有关于武术的道德品质,它是武术人在从事武术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所在[18]。现代武德体系的建设,既要考虑文化向背、国民价值观,也应结合现代社会的特点,尤其注重与法治思想的结合。这样才能真正让现代武德迸发活力,真正服务于现代人的生活。武术道德具有很强的普适性,它完全可以推广和延伸到武术群体之外的人。

儒家道德视阈下现代武德的构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加强学校武德教育。儒家仁、义、礼、智、信、勇等德目与民族精神及现代社会所提倡的道德观念相契合。儒家之武德应作为新时期学校武术教育重要的文化资源,在当前武术技术教学的基础上,加强武术文化,尤其是武术道德文化的学习。此外,面对连续多年的学生体质下降,现代学校武术发展中应该重视勇德的教育。重拾尚武教育可以转变儒家的重文轻武观念,同时能弘扬新时代的尚武之风。第二,加强以武术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创新转化及现代运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民族发展的根与魂,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中激发优秀传统文化生命活力,积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19]武术文化是打开中华文化宝藏之密匙,通过透视武术文化,可以更好、更全面地认知中华传统文化。新时代背景下,悠久、璀璨的中华文化应该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以儒家道德为核心重构现代武德,有助于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及创新性运用。第三,重塑新时代武德精神。武德乃是民族精神之“意象”,传统武德承载的“民族精神”“武士道精神”“侠义精神”“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精神与儒家道德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精神是一以贯之的联系。以儒家道德为核心的现代武德构建,有助于培养新时期的武德精神。以民族精神为例,民族精神赋予了习武之人国家意识和激发了爱国主义热情。民族精神绝不仅仅体现在国家危难之际,当前,复兴中华使命,为国家发展自觉肩担责任、奋勇争先也是新时期武德的具体体现。第四,促进武术管理,提升武术学术研究水平。1988年,中国武术研究院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其中武德的规范问题就是重要议题之一。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在成都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届武德教育工作会议。2002年中国武术协会推出的《中国武术段位制》中明确了武德要求,标志着国家武术管理部门对武德的关注与提倡。武术的文化发展需要行政部分的支持,武德的重构应该在武术管理部分的带领下,组织专家、学者就武德规范及重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新武德的构建在注重传统道德接续的同时,应结合时代特点,注重社会公德,规范武德管理,积极引导民间武术的正确发展,出版有关武德研究的相关教材及通俗读物。

(二)儒家道德重构下现代武德的价值显现

当代社会,武术“打”的价值逐渐让位于文化价值和道德教化价值。中华武术的当代价值定位绝非仅仅是现实层面的技术追求,而是精神层面的文化教化。武德的熏陶,不仅在武术生活中具有规训意义及教育价值,而且在其他社会生活方面同样具有迁移效应。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新的历史时期应对传统的道德进行反省、梳理和批判、发掘,进而实现对它的继承和超越,这样才能让传统道德文化服务于现代生活。现代武德重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教育价值。武术在新时代的发展,有助于促进武术道德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的融合与升华。通过在学校、社会弘扬武术这一载体,有助于实现个人自我修养及道德水平的提升。第二,研究价值。推进武术文化的主体性研究,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国底蕴及特色的武术文化理论研究体系。当前武术理论的研究缺乏“问题意识”,武德的相关研究也深度不足。武术相关的发展问题是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现代武德的构建应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肩担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与责任,深化武德内涵,着力构建具有中国底蕴及特色的武德体系,开创中国武术文化研究的新局面[20]。第三,文化符号价值。武术文武同源的特点让武术与传统文化始终保持一种血脉相连的关系。正所谓:“知来处,明前程。”以武术为载体,探源传统武德的文化根系,最终通过对文化的去蔽取精,增强文化认同,实现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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