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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中国化表达及其证成逻辑

2020-03-11曹胜亮胡江华

贵州社会科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思想

曹胜亮 胡江华

(1.武汉工程大学,湖北 武汉 430205;2.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马克思主义坚持的历史唯物观决定了其社会治理思想的论证逻辑,必然是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变迁为视角,客观分析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定位,最终回归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及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由此可知,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与我国当下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追求的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方式,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核心内容,而且更加深入和全面的呈现了社会治理的应然面貌,并创新了多元社会治理的手段与方式,契合我国的特殊国情状态。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论证逻辑

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来源于对空想社会主义的扬弃、市民社会本质的认识和对巴黎公社社会治理经验的总结,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论犹太人的问题》、《哥达纲领批判》、《法兰西内战》和《共产主义原理》等著作文本中。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基本观点:一是深刻认识到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文本中,深入论述了国家治理的自治原则、政教分离原则、普选制的原则、责任制原则、“议行合一”的原则、义务教育原则等。从巴黎公社模式看,国家双重职能体现在社会治理和政治统治上,社会治理需要以政治统治作为条件,政治统治需要以社会治理作为基础,只有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国家职能才能顺利实施,只有当国家消亡了,社会治理的职能才得以体现,而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1];二是强调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与自主治理。马克思从实践唯物主义立场出发,认为要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其核心问题在于协调利益关系或实质上看就是经济关系,“人们的生活自古以来就建立在生产上面,建立在这种或那种社会生产上面,这种社会生产的关系,我们恰恰就称之为经济关系。”[2]344马克思认识到,市民社会集中体现了他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或者说物质关系,而市民社会的发展又离不开社会治理,只是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更加注重自主治理,依靠生产交换形成的自发规则进行;三是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并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凡是要把社会组织完全加以改造的地方,群众自己就一定要参加进去。”[3]马克思主张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全体成员应该把社会治理权从资本家手里夺回来,人民群众构成了参与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事务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地位,而且“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4]442要最终实现公平正义,消灭阶级是实现平等的根本途径,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在于实现人民自主治理,体现公平正义,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的实现途径

马克思对社会治理路径的探索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政治经济学与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发展生产力与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具体表现在:一是增加社会生产力总量为社会治理奠定物质基础。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治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只有具备坚实的经济基础,才能为社会治理的制度构建提供可能;二是积极改善民生以实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比如,在教育问题上,主张用废除童工制、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普及教育、用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等途径来满足工人阶级及其后代的教育需要。在劳动就业问题上,恩格斯在《对英国北方社会主义联盟纲领的修正》中提到社会主义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充分的自由。”[5]570劳动者在为自己而工作并实行按劳分配,只有在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后,劳动才成为自由的劳动,并且富有创造性。在谈到社会保障问题时,马克思要求建立国家后备基金和保障基金,这些基金能够补偿给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就是社会保障的来源;三是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这样一种制度,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6]总结巴黎公社实践经验,马克思提出实行普选制、监督制和负责制,代表随时可以撤换以防止社会公仆异化后变为社会主人。此外,在马克思视角里,国家本质决定国家性质,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后,与之前的社会治理截然不同,在无产阶级领导下,需要实行的是“廉价政府”和高效政府,提倡节俭,并取消常备军和国家官吏,对公职人员的工资实行低薪制,还要求精简机构来提高办事效率。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的历史逻辑演进

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中国化表达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仅需要深刻的理解马克思所构建的社会治理路径,更要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不断去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认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民众诉求更加多元,如何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社会治理范式的转变,是我国社会治理所面临的全新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的历史背景

在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献中,尤其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经验时他们提出过不少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但由于他们未能经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治理思想没有真正得以实践;列宁由于过早逝世,也没有来得及去探索和实践如何去成功治理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社会治理道路上因沿袭了斯大林模式,虽然有所成就,但也没有真正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后,在社会治理问题上进行了曲折而艰辛的探索,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真正理顺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更未完成中国化表达的使命。因此,究竟如何进行社会治理是一个时代课题,新时代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实际上需要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要进行社会治理问题,需要回答以往世界社会主义在社会治理中没有解决得很好的问题,并以此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的历史过程

从1949年到2012年的60多年里,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一般而言其发展历程包括了政府管制、社会管控、社会管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到1978年,属于政府管制阶段。因为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国家权力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但由于缺乏社会治理理念,对社会管制过多,社会活力越到后期,越为不足,民主法治建设处于停滞状态,也不能满足民生需要,产生了较多的社会弊端;第二阶段是1978年到1992年,处于对社会的管控阶段,因为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模式,社会活力释放出来,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第三阶段是1992年到2012年,属于社会管理阶段,此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治理取得了重要进展,这为新时代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打下了基础。在此阶段,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与新时代民众诉求之间的严重失洽,导致社会冲突的加剧。一方面体现在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冲突。传统社会管理模式政府及官员习惯于采取指令、强制的方式展开工作,要求民众服从指令,民众在其中缺乏参与性。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阶层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且民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政府及官员仍想保有“我说你听”“我说你做”的思维,而忽视民众在其中的参与性与主体作用,必然会受到民众的反弹,引发二者之间冲突。另一方面体现在不同阶层民众之间的冲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有利于社会效率提升,有利于“做大蛋糕”的。通过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以及财政转移手段,能够实现财富在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民众之间相对公平的流动,但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中,政府这种财富流转的中介作用无法实现,因为政府习惯于指令模式,没有充分发挥民众的参与积极性,没有渠道与途径了解民众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只是采取“拍脑袋”形式来进行产品供给,事实上二次分配的目的还是没有完全得到实现。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充分显示出,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与社会治理范式的目的背道而驰,不但不能促进社会公平与个体发展,反而可能加剧社会冲突与不稳定,政府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驾驭局势和提供政策及其他相关公共物品的服务,其结果最终会减损民众福利。在此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社会治理”概念,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并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全面部署,通过不断努力改进社会治理的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转变治理理念又要改进治理方式,既要让社会有秩序又要有活力,更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时代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实质上围绕“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主题,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进行社会治理”、“实现什么样的社会治理”、“怎样实现社会治理”的问题。党的十九大上进一步论述了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社会治理的要求和内涵更为丰富,比如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完善治理体制和治理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构建了多元主体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所形成的基本观点

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主要涉及到的报告或者文献有: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决定》的形式第一次提出了“社会治理”概念,并就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着重强调多领域治理和基层治理;而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在2019年中央政法会议上首次提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7]30;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基本观点: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原则。历次会议都把社会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基本原则写在了首位,并在具体的社会治理举措中多次明确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着重强调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体系的完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十九大提出的社会治理体制基础上增加了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的表述,以此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两次会议从治理体制和治理体系上提出了要求,此外还要求做到完善正确处理内部矛盾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以保证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三是社会治理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体地位,注重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作为评价改革好坏的核心依据;四是社会治理的格局要求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的内在逻辑

我国社会治理思想既有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继承,更有中国化表达下的独特发展逻辑,概括而言,包括内在的理论逻辑进路及外在的实践逻辑推动,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完成了我国社会治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生成的理论逻辑

1.社会治理范式的历史变迁和范畴界定。社会治理模式的选择与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及理性成长的型塑密切相关。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统治型社会治理范式强调国王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权力来源于“神治”和“王治”,民众只有服从国王权利。发展到近代,管理型社会治理范式强调对管理者权力进行制约,以法的形式防止权力的滥用。而服务型社会治理范式从自治角度出发,强调的是公民权利得到维护。从社会治理秉承的价值理念上分析,即使在相同的社会形态中,国家与社会的地位不同,也决定了社会管理所追求的价值存在差异。譬如:社会秩序理论关注的重点是社会均衡;福利国家强调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以解决就业、贫困和不平等问题;“第三条道路”理论从社会公正自由机会平等的价值出发,试图让社会经济保持活力,促使社会团结和谐。需指出的是,现代社会各种可行性治理模式,反映了治理主体逐步公共理性化过程。

2.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与社会治理范式的悖论。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区别在于:一是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明显不同。社会管理中强调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促使改革进行。而公共管理进行到一定社会阶段,面临着全球化时代“不可治理”的危机,它“强调公共事务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的多样性和治理过程的民主化。”[8]作为从传统社会走过来的社会,管理模式则面临更大的挑战。第二,公私权力之间的权力边界不同。社会管理模式下,公权与私权之间有明显的分野,难以跨越。而在社会治理中,强调私权特别是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第三, 社会治理理论强调自主性和自治性。政府不再是主导社会治理主体,不再具有不可挑战的绝对权威,而是立足于自身职能,服务于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谋划更为合理的方向。第四, 社会治理需要采用新的管理方法和技术, 以提高治理效能。上述悖论要求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攻坚阶段的转型中国,需要认真总结我国执政党、政府治国理政的方式与方法,需要接受和引进公共理性、社会治理等现代国家建设理论,并通过与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互动,规制公共权力的使用,纠正某些社会主体谋求个体理性至上的偏颇,把社会治理的探讨与加快执政党理性的公共理性化结合起来,谋求构建最合理的社会治理范式。

3.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价值需要。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善治理念。以人为本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应成为其应有之义,福克斯和米勒把善治归结为民本,巴泽雷则把善治归结为公民价值体现,认为善治与传统的官僚制范式不同,它更多地体现了对公民集体价值这一问题应作更多的调查、更明确地讨论和更有效的商榷,暗示了社会自治的要求和能力。[9]第二,推进依法治理及合作治理。治理过程中,利益关系的协调,还需要法治作为保障,“为了实现来自不同权源权力的规范行使,为了实现各治理主体的求同存异、合作共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良善的法治程序、确定明确的法律责任都不可或缺”[10]合作治理则要求各治理主体参与治理过程,经过民主协商推进合作,在合作中加强监督;第三,提高社会自治能力。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主导着社会治理的方向,当市场失灵时,我们期待着政府能有更多的作为,通过调控引导市场发展走向。但当政府干预过度时,我们又希望市场的自发调节可以解决政府失灵导致的混乱。毫无疑问,政府与市场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但当政府与市场承载过多职能时,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又会使其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地位大打折扣。随着全球社团革命的兴起,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开始意识到社会组织作为社会自治组织,作为社会管理和利益表达的工具应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生成的实践逻辑

1.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实践困境。社会治理实践中存在困境,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低效或价值取向的非公共性现象,从而在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产生功能性和效率上的缺陷。现实中表现为:一是传统管理模式不适应社会变化需要。中国社会已经由“整体性社会”转变为“多样性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这些变化都在冲击着传统的一元化政府管理模式。但在政策落实中往往还停留在管控管理阶段,和治理理念还有不少差距。二是国家与社会公众利益表达之间的矛盾。社会中的民众往往注重个人利益维护,但国家往往出于政治的需要未能满足民众的诉求,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双方对问题解决的方式和结果存在分歧,利益诉求表达的不畅通影响了国家与社会和公众的矛盾,也影响社会秩序良好运行。三是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能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公共领域”本质体现的是联接市民与国家之间的纽带,以其对公共事务的关注特性来保持市民与国家之间的和谐关系,以促进两者之间的平衡、协调、互动发展”,现阶段,往往会出现“合约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四是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善治理念与现代国家的治理原理的相结合,并通过法治来指引和保障良好社会治理的运行,社会治理法治化对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但当前社会治理法治化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治理方式,在许多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需要。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社会治理模式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1]。上述论述回答了三个问题:一是主体,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必须认识到,社会治理为了谁,治理社会依靠谁,社会治理的成果由谁共享,我们党坚持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这与西方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的目的有本质区别;二是价值,社会治理的价值依归在于满足民生需要,促进公平正义;三是目标,社会的治理的最终目标在实现善治,也即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共同合作,实现多元协同治理。

3.新时代实现社会治理的路径探索。一是党作为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在社会治理中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完善治理体制和治理体系,推动多领域治理及基层治理;三是推动多元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推动民主治理,并以法治化作为治理保障;五是治理手段需要科技作为支撑。随着社会的变迁,政府治理人才的素质的提升和社会治理技术的应用显得至关重要,需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直接影响到社会治理的实际效果和各阶层利益的协调。

四、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国化表达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的继承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既有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思想内涵及实现途径的继承,更有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在价值理念、治理能力、治理机制、治理结构及治理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极大的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一)我国社会治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价值理念,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坚持

马克思认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12]40人民自治思想是人在历史中的作用体现出来的,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中也得以体现,他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市民社会”就是“现实的人”组成,而且他进一步指出:“凡是要把社会组织完全加以改造的地方,群众自己就一定要参加进去。”[4]549这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需要。马克思还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4]155在联合体里,国家治理功能逐步消失,社会治理即人民实现自治才真正得以实现。我国社会治理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价值理念,将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作为价值目标,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明确了“为谁治理”与“治理依靠谁”的问题。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把人民放在主体地位,在实践中,一方面要做到社会治理为了人民,需要转变治理理念,公众作为治理的主体之一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发挥人民群众自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让群众满意;另一方面做到社会治理依靠人民,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凡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情要让群众参与其中,倾听和采纳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中产生治理社会的智慧和方法;最后要做到社会治理是否有效需要人民去评判,站在人民的立场和利益角度来制定评判标准,遵循历史和现实的发展规律,体现公平正义,避免出现“治理得越多,人民越不满意”的治理困境。总之,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价值理念,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坚持。

(二)我国社会治理着重提升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全方位保障民生需求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发展

“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5]527体现了马克思对增加社会物质生产的重视,只有解决了生存需要,才能维持社会正常秩序,具体表现在满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需要。在住宅方面,马克思认为“并不是住宅问题的解决同时就会导致社会问题的解决,而只是由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即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废除,才同时使得解决住宅问题成为可能。”[12]283指出了解决住宅问题的途径就是废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谈到劳动产品分配时,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要为社会提供民生需要的基础设施比如学校、住宅和医院,认为未来社会其公共服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还要拿出一部地方资金,为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后备保障等等。上述民生需要的满足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其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国的社会治理首先就是为了解决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进行的,通过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其次是为了满足民生需要,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的收入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种论述是根据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情况下更加重视民生的需要的体现,在实施过程中,探索出了更加符合社情的具体措施,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发展。

(三)建立“五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机制,保证正确的治理方向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升华

马克思认为不仅要让社会成员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还要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为此巴黎公社实行了普选制,官吏由公社的公民产生,对公民负责,接受他们的监督,以防止“公仆”身份的异化。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中的治理主体与近代以来西方的社会治理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基础上的社会自我治理,主张弱化政治权力甚至去除政治权威实行分散型社会治理模式有本质上的区别。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在对社会治理运行规则和社会治理价值取向的认识上具有明显的分歧,正如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提出,无产阶级在夺取国家政权和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公社制度,进行共同治理,现实条件下能够克服资本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实现人的全面自由。韦伯则认为,共同治理模式存在低效和极权主义风险,而官僚治理作为理性主义化身,是现代社会治理模式演变的必然趋势。”[13]但历史发展到现阶段,在社会治理模式上西方推崇的恰好是马克思的共同治理模式而不是韦伯官僚治理模式。因此,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7]48这种“五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体制既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充分肯定了政府、社会、公众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实施的是多元协同的共同治理模式。只有把无产阶级政党放在社会治理中的首位,才能保证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才能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比如十八大以来的从严治党,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效地惩治了腐败,就是最大的“社会治理”。

(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结构,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创新

人始终是社会关系的人,而人的社会关系的形成是与物质资料的生产分不开的,“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14]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把构成所谓社会的这种生产关系直接称之为经济关系,他说:“人们的生活自古以来就建立在生产上面,建立在这种或那种社会生产上面,这种社会生产的关系,我们恰恰就称之为经济关系。”[2]344马克思还强调市民社会本质核心是“物质生产关系总和”,“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5]既然社会生产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尤其和利益关系紧密相连,那人追求的最终目标在哪里?马克思根据总结巴黎公社在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中要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协调好国家、市民社会和公民的利益关系,必须遵循人民主权原则、社会公仆原则、议行合一原则和廉价政府原则。因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形成要求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其中,使参与治理的主体多元化,讲求利益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并且各自发挥在社会治理当中的积极作用,从而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激发各种活力,满足各阶层的利益需求,最终实现社会的协同治理。因此,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结构,实现社会协同治理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创新。

(五)提高社会治理的“四化”水平,探索社会治理的实现途径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突破

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的方法主要包括:社会政策的制定、社会治理的监督、利益关系的协调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政策的制定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治理的监督需要制定相关法令和程序,提供公共服务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这些都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提供了较为具体的理论价值。新时代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水平”[7]48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社会化要求多元共治,推动社会秩序形成;法治化在于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以法治思维贯穿社会治理;智能化和专业化注重发挥大数据的决策参考作用,为公共决策、协同治理的科学性提供保障。总之,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是实现治理的有效路径,也是衡量和评价社会治理发展水平的依据,在社会治理途径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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