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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中共从严治党的历史与逻辑

2020-03-11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12期
关键词: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从思想理论维度审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逻辑具有内在的连续性和本质的一致性,尤其体现在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强调依靠思想教育加以正面引导和积极完善相应制度对党员干部加以规约的两个维度的科学结合。但是,从治党与反腐实践维度进行透视,这种连续性却似乎不明显。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治党与反腐运动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实践曲折。当然,这种实践曲折有其内在的历史必然性,受主客观双重因素的影响。作为思想史研究者,我们亟须呈现这种理论逻辑一致性背后的实践曲折性,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无比生动而丰满的历史呈现于学理探索之中。同时,需要阐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行动对毛泽东治国、管党和治党思想的复归与超越,进而以当今的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实践作为支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升华与实践强化,顺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根本诉求,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一、中共从严治党的历史起点:毛泽东主导的从严治党实践和反腐倡廉运动

由于将从马克思到列宁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建党和治党思想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实际相结合,毛泽东的建党与治党思想具有了极为鲜明的时代性和创新性[1]。正是由于这种显著的创新性和时代特征的存在,毛泽东的建党、管党与治党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历史起点。易言之,毛泽东的治党理念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有着实质的连续性及一致性,因此,需要将其放置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宏观理论坐标系进行考量。但是,毛泽东的治党思想与实践却是深深地扎根于中国革命运动的具体实际,因而具有多个维度的精彩发挥和创新。因此,将毛泽东的建党、管党与治党思想视作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历史起点并不是否认其思想渊源的“姓马”本质,而是恰恰相反,强调的是毛泽东在建党与治党维度对马克思主义作出了非替代性的重要贡献。

(一)革命初期的规章制度:中共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雏形

在革命运动初期,毛泽东就已明确意识到制度对革命组织的长足发展乃至最终取得革命胜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将这种认识付诸行动,极具战略眼光地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2]。“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亦是在这一时期根据革命队伍生存与发展需要制定的。“六项注意”在实践中经过丰富和发展,成为“八项注意”。自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这一发展历程无疑灌注了毛泽东无数的心血与精力。需要注意的是,毛泽东治党的理念不是粗略地、无原则地吸收党员之后再对其实施思想理论教育,而是在“入口”处就加以严格把关。毛泽东明确强调:“我们共产党不是谁想入就能入,党章规定要经过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入党是有条件的。”[3]对于身负艰巨任务的党组织而言,抬高入党“门槛”不仅有利于后期的整治,而且是治党的一部分。

深谙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之道的毛泽东将“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进行科学结合,在通过规则和制度约束党员的言行以告诫其“有所不为”的同时,他还明确了党员应当“有所为”以及积极作为的根本方向与具体的操作路径。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明确提出党的优良作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4]。依毛泽东之见,中共党员应当具备这“三大作风”,并将其作为修身与革命实践的根本,以彰显中共党员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的显著特征。需要注意的是,毛泽东对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多次进行了强调。在毛泽东看来,有无自我批评以及自我批评的具体、深刻的程度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为显著的标志之一。而且,毛泽东不仅从理论层面极力强调自我批评的重要性,而且在多个关键的历史阶段以身作则地、果敢地率先进行了自我批评,成为众多党员干部的表率,也强化了他们的自我检讨和自我批评意识。这种自我批评的意识一旦被付诸实践,很快就成为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风貌,而这种精神将永不消逝地作用于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实践整个历程。

(二)思想理论教育:注重改造中共党员的主观世界

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通过革命运动和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需要积极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使自己获得更加有力的思想武器,以便使自己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更加接近暗藏于事物内部的客观规律性。这就从哲学的高度为通过思想教育改造党员干部主观世界以达到科学管党与治党的目的这一路径尝试作出了论证和阐释。因为思想教育是在改造党员主观世界的众多方法和途径中一种极为重要的非替代性路径,它与改造党员主观世界的实践形成互补和互动,共同推动党员主观世界深刻而彻底地改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说:“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5]实际上,这是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强调了思想理论教育是改造中共党员主观世界最主要的路径,因为只有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中的消极因素进行扫荡,有效地改造其主观世界,党内的团结、力量的汇聚以及以此为依托所进行的政治斗争才有了思想保障机制。因此,毛泽东认为,改造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不仅依托于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也需要借助思想教育进行催化和巩固。质言之,毛泽东所指的改造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最主要的是力求使其树立共产主义信仰和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因此,毛泽东曾明确强调:“我们的将来纲领或者最高纲领,是要将中国推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中去的,这是确定的和毫无疑义的。”[6]由此,通过思想教育改造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从信仰和认知层面入手强化管党与治党,就成了毛泽东建党、管党与治党思想的深层逻辑支点。

但是,改造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单靠正面引导显然是不够的,要将正面鼓励、引导与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因为不将错误的思想认识从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中驱逐出去,正确的、科学的思想就难以真正嵌入其思想体系成为知识与能力结构的逻辑中轴。当然,毛泽东特意强调这种批评不是人身攻击、不是“骂街”,而是“对事不对人”地进行思想认识层面的纠错。毛泽东指出:“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7]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实现党内团结乃至全国人民大团结的根本前提,因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首要目标是“治病救人”,而其终极旨趣则是力求将全体中共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相应实践都朝着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方向迈进。因此,毛泽东明确地指出:“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决不能采用鲁莽的态度,必须采用‘治病救人’的态度,才是正确有效的方法。”[8]可见,毛泽东将批评与自我批评视作一种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路径,而思想教育又是改造党员主观世界的重要路径,那么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就成了改造党员主观世界以强化管党与治党的不二路径。

(三)强化反腐力度:运用“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和群众

尽管毛泽东在探讨贪污腐败的惩治问题时并未从理论层面使用过“零容忍”的字眼,但是对腐败分子的深恶痛绝和真正意义上的“零容忍”却在他所倡导实施的反腐倡廉中得以充分彰显。在处理张子善、刘青山、谢步升、唐达仁、黄克功、左祥云、肖玉璧等所犯重大案件的过程中,可见毛泽东对贪污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其惩治的基本思路。上述几人大多在革命运动中立下了赫赫战功。尽管毛泽东十分清楚其功劳,但却仍然将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毛泽东整个革命生涯中,反腐行动始终若隐若现地相伴而行。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就学期间,毛泽东就开始对中国教育的腐败问题进行思考和批判。当然,毛泽东真正揭露和批判教育腐败问题,是在1920年7月31日为湘潭教育促进会所拟写的宣言书中。“宣言对湘潭教育的腐败情形,加以针砭。”[9]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就提前警示党员干部必须经得住“糖衣炮弹”的“轰炸”。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毛泽东先后有力地倡导并亲自参与指导了“三反”“五反”运动。正是在毛泽东的积极推动下,新中国从不同维度发起了揭发和惩治贪污腐败的运动。而且,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毛泽东的倡导与鼓励下,中国共产党“还创办了招待吸毒成瘾者和乞讨者的再教育中心”[10]。也就是说,反腐与倡廉在这一时期是一体的,反腐与相应的整治措施本身不是最终目的,而为了对腐败分子进行改造,不得不采取某些激烈的手段。

二、中共从严治党的曲折前行:改革开放中治党理论的连续性与路径审思

改革开放前后的理论与实践有着显著的内在连续性,这种连续性突出地表现为后者对前者的深刻总结与科学反思。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连续性在建党、管党与治党维度也有呈现。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有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特别是遵义会议以后,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我们党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11]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利用职权盗窃国家财产,或者贪污受贿等行为,需要花大力气加以整治,而且“刹这个风,一定要从快从严从重”[12]。可见,从理论层面来看,邓小平对治党和反腐的倡导力度并不弱。因此,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在从严治党维度的内在连续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邓小平在强调从严治党的同时也指出:“对大多数党员来说,是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13]易言之,在邓小平看来,大多数党员只需要通过思想教育以增强党性。基于这一基本理念,他将更多的心力投放于经济建设维度上,而在反腐倡廉建设层面的实践则相对放缓。不可否认的是,在以往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路指引下所积累的“后遗症”,需要通过一种经济的高速发展来进行“治疗”,否则就只能继续走“穷的”社会主义道路。因此,积极转移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并理直气壮地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乃是发展生产力,这是一种果敢与依靠过人的智慧将国家的整体发展思路“扭转乾坤”的战略思维。而且,回溯改革开放的历史便不难发现,中华民族在这种难能可贵的战略思维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

江泽民在《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一文中将治党放置于治国这一宏观视阈进行考察和论述,并且明确强调:“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14]从治党的理论逻辑层面进行透视,江泽民不仅科学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和理论家所精心创立并不断发展的思想理论,而且明确提出要从严治党。不得不说,以党中央重要文件的形式对从严治党加以强调,在中国共产党治党与管党理论发展史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加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治国与治党的宏观视阈进行审视,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所要代表的方向、精神和旗帜。这就从正面加以科学引导把控,为从严治党摆出鲜明的立场和坚定的姿态。实际上,这一重要思想的提出和详尽阐述不仅意味着治党与管党需要坚定地朝着“三个代表”的方向前进,更意味着党员需要提升自我约束力和精神境界,以确保自己的思想与实践同“三个代表”所指方向和要求具有一致性。因此,必须认识到这种理论层面的重要进步意义。但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于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相互关系问题的处理上,尤其注重强调的是“稳定是前提”[15]。当然,其缘由显然是多方面且和极其复杂的,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改革开放成果尚未得到巩固的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需要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以抓住主要矛盾,而稳定则是经济建设最主要的基础和前提。倘若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建设环境,不但难以调动人民群众的建设积极性,也很难保证经济建设成果能够发挥作用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幸福指数的提升上。

胡锦涛强调,建党与治党需要注重党员党性的培养与锻造,而“党性就是阶级性最高最集中的体现”[16]。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就是立场鲜明地代表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诉求。毫无疑问的是,这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着内在的逻辑连续性与理论本质的统一性。此外,胡锦涛还通过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详尽阐发,指出了我们党应当坚持与弘扬什么、反对和摒弃什么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17]。当然,胡锦涛集中、系统地论述建党、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思想是在《反腐倡廉要把握和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文中。该文明确指出了“惩防并举”“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以及“严办大案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等反腐和治党思路[18]。将这些基本的思路和理念放置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与管治历史的维度,无疑可以说是为其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上,从来都不乏从严治党的思想理论。而且,从严治党的思想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革命征途与建设历程中不断发展和深化。但是,我们也可以窥见,尽管在改革开放的实施过程中,管党与治党的思想理论处于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之中,但在实践层面却仍然留下了巨大的强化空间。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新的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历史特点不仅从理论维度进一步加强了治党与管党思想体系建设,更依托于势如破竹的反腐倡廉建设从实践层面强化了从严治党的具体有效路径。

三、中共从严治党的复归与超越:十八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提出和实践

纵观中国共产党的治党理论与实践的艰辛历程,在对历史进行科学回望与探索的同时,对当今中国正在展开的治党与反腐实践进行深入探查和研讨,无论是从基本理念层面还是从具体的操作路径维度进行透视,都能够发现毛泽东与习近平在从严治党问题上的诸多相似之处[19]。尽管有学者认为,从思想理论逻辑层面进行考量,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是对邓小平治党基本理念和思想进行科学继承之后形成的[20]。但实际上,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更多的是对建党以来的管党与治党的根本理论逻辑,尤其是对毛泽东反腐运动进行深度总结与科学再思之后得以积极生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积极寻求全新的、更加科学有效的治党与反腐路径。具体而言,这一全新的着力点和超越性维度包括三个方面:治党制度的升华与完善,党员理论水平的提升与信仰的构筑,以及科学规章制度支撑下势如破竹的反腐实践。

(一)治党制度的升华与完善

制度能够规范人的言行,使社会井然有序地运行和发展。但是,制度本身显然不能够创造出生产力。因此,制度的“松紧”程度以及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成了一个需要面对多重悖论、难以破解的重大难题。中国共产党人自建党伊始便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与治国治党问题乃至社会的整体发展关系问题不断进行深入探索。但是,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以重德治而轻法治为特征的国度和制度,却需要突破诸多原有思维模式的束缚。因此,治党制度至今仍然存在着诸多亟待弥补和完善的空间。纵观中国共产党治党制度的发展历史,虽然毛泽东强调制度的重大作用,但对制度给人带来的制约和束缚方面较为敏感;邓小平尽管也注重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但他的注意力却主要集中于转变和“放开”原有的“过紧”的制度;之后的领导人也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强调了制度对治党与治国的重要性,但这种理论层面的强调所能够发挥的实际效应却是有限的。因此,在这一领域至今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和完善的空间。

在充分研讨并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及由此形成的思想理论的基础上,习近平明确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1],并通过科学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2]。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领导集体充分认识到相关制度在管党与治党实践中的非替代性重要位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进一步重申必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23]。只有在通过思想教育洗刷和净化党员心灵的同时,运用制度约束其不良思想和行为,治党和反腐才能够抓住根本,否则即便在治党和防腐行动方面有所成就,这种成就也是不可能长久的,而是很有可能会在反腐力度减弱之时又重现原有的腐败问题。另外,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24]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诸如“八项规定”一类的关于管党、治党和规章制度不断出台,强有力地清扫了党内的奢靡与浪费之风,以及各种类型的命令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自由主义等众多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违背的错误思想倾向。

(二)党员理论学习全新要求

习近平强调从严治党需要及时地、不间断地为党员干部“补钙”,指出“从严管党治党,首先就是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25]。正所谓,只有“信马”才能真正“姓马”(陈先达语)。只有确立滋养灵魂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学习和研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以领会其中的本真精神与思想精髓才能有足够的动力。因此,党员干部首先应当毫不犹豫地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理解和把握的水准。易言之,在党员的理论学习和能力提升维度,习近平从起点层面重新规划,强调要以信仰推动学习和研究,以更高的起点对党员的理论学习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加以科学规定。当然,“信马”与“姓马”之间并非单向运动,而是一种双向互动关系。换言之,“信马”能够催生更大的“学马”动力,能够实质性地强化“姓马”,而真正的“姓马”又能够极为有效地强化“信马”的坚定性。因此,在注重高起点的同时也不能够忽视提高“学马”要求在从严治党和提升党员思想境界方面的重大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坚定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不是靠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只言片语或对文本加以“碎片化”解读之后产生的信息误认和误读,而是需要对这一科学理论体系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在研读大量文本的基础上掌握其中的根本方法论。因此,习近平明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26]。换言之,习近平不是单纯地从文本阅读数量的规定和建议层面强化对党员理论学习的全新要求,而是更加注重对经典文本阅读的“质量”和深度,因为文本阅读的数量与阅读主体对科学论理论体系的把握的深度和广度并不一定成正比。在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已含蓄地强调了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之时不得不注意的问题——文本阅读的方法问题,因为只有在科学的阅读方法的支撑下对大量的经典文本详加阅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才是可能的。另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明确提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27]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新要求——必须保持与时俱进性。易言之,习近平为党员干部所提的理论学习全新要求是:将经典文本研读与深入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发展成果科学结合。

(三)“零容忍”与反腐行动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行动势如破竹、异常激烈地进行着。实际上,贪污腐败现象有着长期的潜伏历史。随着市场经济浪潮席卷,以及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入侵所造成的对原有观念的强烈冲击,加之防治贪污腐败现象的措施与制度尚未健全而存在不少“漏洞”,贪污腐败现象一直存在。习近平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28]当然,借鉴和利用历史资源,并不是一种崇古意识,而是借鉴和吸收其中的思想、理论和方法资源,尤其从方法论层面的吸纳,是利用历史资源最重要的路径。但是,反腐的实际运行远比其理论构想、预设与规划要复杂。它需要冲破众多官员亲密“联合”而成的坚固堡垒深入其肮脏的“内脏”,清除隐藏于其中的有害“细菌”,恢复整个机体的正常运作。而且,在不同时代,不同的经济、科技发展背景下,贪污腐败的手段有所不同。这就意味着要找到破解思路,精准地抓住腐败的真正根源进而将其清除,不可能复制原有的任何程序,需要深入到社会历史运行的内在机理,锻造出强有力的“手术刀”以切除腐败“肿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出要对贪污腐败现象“零容忍”,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也实实在在地将理论中所包含的本真精神融入反腐实际行动当中。毫无疑问的是,这是毛泽东“打虎”精神在新时代的延续和传承。

归根结底,毛泽东对贪污腐败现象的痛恨和狠刹是出于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与热爱,是出于对广大群众所承受的深重灾难的理解和同情,是出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极度厌恨。在这个意义上说,今天我们要从毛泽东那里吸收和利用的反腐路径资源更多的是一种对人民群众的爱之深和对贪污腐败现象的恨之切的可贵精神,而不是简单地复制他所使用过的具体方法和操作程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毛泽东“打虎”精神的复归并非简单地回归或搬用原有的具体结论,而是在似曾相识的方法论“重现”中达到思想理论的升华及实现路径与实践效果的实质性超越。

当然,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理论和实践双重维度对毛泽东从严治党理念进行了审思、复归和超越,尽管近年来的反腐运动可谓猛烈异常且大快人心,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倡廉建设重大课题并没有就此完结。实际上,无论是从治党的基本理念与根本思路,还是从治党实际操作路径层面,都仍有不少提升和改善空间,因而仍需不断加以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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