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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2020-03-07陈孝友

教育与职业(上) 2020年2期
关键词:学生资助精准扶贫高职院校

[摘要]脱贫攻坚是实现百年奮斗目标必须完成的底线要求。精准扶贫视角下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脱贫的重要一环,关系到脱贫攻坚战目标的实现。然而,高职院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资助管理理念滞后、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资助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为此,高职院校应转变资助管理理念,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资助管理机制,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实现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的完美融合。

[关键词]精准扶贫;高职院校;学生资助

[作者简介]陈孝友(1979- ),男,山东临沂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江苏  扬州  225127)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精准扶贫视角下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研究”(项目批准号:2017SJBFDY826)和2019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人文类科研课题“发展性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资助育人研究”(项目批准号:2019 xjrw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3-0047-05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社会急切需要大量高技能实用型人才,这使得以输出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为使命的高职院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然而,近些年高职院校贫困学生数量还大量存在,已成为阻碍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问题,同时也影响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因此,高职院校还需切实优化学生资助工作,保障贫困学生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一、精准扶贫与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的关系

1.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要求做好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党长期努力的方向。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教育扶贫,这也是实现我国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因此,各高职院校应全面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实现对贫困学生的精准资助。在精准扶贫战略的引导下,高职院校需要给予贫困学生与普通学生同等地位,为他们提供同等质量的教育,并帮助贫困学生摆脱家庭贫困的自卑心理,引导他们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这样不仅能够为企业、社会以及国家培养出大量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还能引导贫困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使他们能够通过理论、技能的学习实现成功就业,从而帮助其摆脱贫困的状态。

2.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与措施为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启示。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就加大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面阐述“精准扶贫”概念,提出“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与措施能够引导高职院校实现精准资助,国家扶贫的“精准”给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启示主要体现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三个方面。在精准识别方面,国家要求各地区为贫困户建立贫困档案,并适时调查其贫困程度改善情况,从而实现识别的精准性,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在精准帮扶方面,地方政府应在各区域确定帮扶责任人,全面落实国家的帮扶政策,从而实现帮扶方法的精准性;在精准管理方面,政府应建立起全国贫困人口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详细录入贫困人口的贫困状况和帮贫记录,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实现管理的精准性。高职院校应吸收和借鉴上述方法,建立贫困学生个人档案,防止学生利用虚假贫困证明获取资助;结合贫困学生的现实需求,为他们提供经济、学习、心理等多方面的帮助,引导他们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并帮助家庭摆脱贫困的局面;建立贫困学生的网络管理系统,定时更新学生的个人信息,实现帮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精准扶贫数据系统为高职院校贫困学生的识别和认定提供了支持。我国高职院校精准资助举措的实施,改变了以往困扰学生资助管理的局面。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大力推行下,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制度和贫困人口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纷纷建立,这为各高职院校认定贫困学生提供了有力依据,也为各高职院校提供了有效的帮扶思路和方法。高职院校现阶段的帮扶已不局限于物质方面的帮助,还包括对贫困学生职业发展的全方位帮助。这种帮扶能够帮助学生摆脱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学生个人以及学生家庭的成功脱贫,最终实现国家共同富裕的扶贫目标。

二、精准扶贫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资助管理理念滞后。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虽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但仍采用传统的资助管理模式和理念,难以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同时,高职院校的资助管理工作缺乏对贫困学生的人文关怀,疏于对他们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关注和关心,必要的心理疏导工作落后于现实需求,导致贫困学生的思想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此外,高职院校虽然秉持资助育人的资助管理目的,但由于学生学业基础弱、底子薄、自觉性差,学校缺乏对他们长远发展的考虑,导致贫困学生摆脱贫困的能力不强。再有,高职院校的资助工作高职特点不明显,没有具有针对性的资助管理方案,因而难以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性和人性化。

2.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国家对高职院校助学的经费支持力度不足,高职院校的贫困学生数量较为庞大,国家划拨给高职院校的助学经费远少于普通本科院校,再加上经费筹集渠道单一等原因,导致部分贫困学生无法享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机会。同时,高职院校缺乏吸引社会捐助的能力,与企业合作层次较浅,难以获得经费支持;校内为贫困大学生设立的勤工俭学岗位有限,贫困学生难以获得额外的经济来源。此外,高职院校与校企合作的密切程度不高,没有为贫困学生设立基金会,缺乏与企业搭建合作关系的纽带,获得企业的助学支持不足。

3.资助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高职院校没有共同建立起完善的贫困学生评定机制,在贫困学生评定过程中未能综合考虑学生所处地域的消费水平、贫困家庭基本交际需要以及基本生活开支等因素,再加上评定材料真实性待考证、缺乏科学认定等,都直接影响了评定结果的准确性。此外,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项目有待拓宽,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等措施的覆盖范围较为狭窄,部分认定困难的学生无法获得资助,难以切实地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4.资助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脱钩。由于勤工助学的岗位有限、数量有限,无法使贫困学生通过劳动解决部分经济困难,难以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同时,资助工作过程中重资助轻育人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学生人文关怀、精神激励、心理疏导存在不足,难以帮助他们重树信心,无法培养他们的拼搏精神。此外,受助学生缺乏感恩意识、回报意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政策的实施为契机开展感恩教育不足,无法实现学生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思想品质的全面发展。

三、精准扶贫视角下完善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

1.转变资助管理理念。第一,高职院校在资助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资助育人理念。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过具体有效的举措解决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应吸收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对此,政府应尽快建立起全新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在保证学生能够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通过助学金、奖学金、校内兼职、助学贷款、生活补贴等举措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第二,高职院校在资助工作中应坚持人本理念。高职院校应全面考虑贫困学生这一相对弱势群体心理、思想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等多加关怀和关注,全面了解他们学习、生活以及家庭中的各类困难,真正做到人文关怀与资助管理相结合。在此基础上,院校还应对贫困学生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贫困生摆脱自卑心理,激发贫困生追求个人职业发展的自觉性,引导贫困生形成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从而实现贫困生的全面综合可持续发展。

第三,高职院校应始终坚持资助育人的理念,全面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高职院校应结合贫困学生价值取向、心理特点、文化基础不同于普通学生的特点,在資助工作中不仅要保证满足贫困学生的生活基本需求,赋予他们均等的学习机会,还要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长远考虑他们的职业发展,从而保证他们能够拥有帮助自己、帮助家庭摆脱贫困的能力。

第四,高职院校应形成突出高职特点的资助理念。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企业、社会输送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重任。因此,高职院校的资助管理工作应全面贴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在办学规模方面,高职院校应根据贫困学生由于经济原因选择到高职院校深造的特点,合理设定办学规模,保证他们都能够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造就专业的实用型技术人才。与此同时,高职院校还应根据贫困学生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资助管理方案,从而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性和人性化。

2.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第一,国家应加大对高职院校助学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而政府用于投资职业教育的资金相对较少,导致很多贫困学生因得不到国家扶持,无法享受到同龄学生的平等教育。相比之下,高职院校的贫困学生数量较为庞大,但国家划拨给他们的经费却远少于普通本科院校。因此,国家应针对高职院校加大助学经费的投入。首先,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银行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支持。其次,政府可采用发售教育彩票的方式,为高职院校筹集助学经费。这种方式不仅能使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产业化发展,还能通过社会这一大平台为贫困学生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支持。

第二,高职院校应大力争取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助学支持。首先,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吸引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到院校的建设中来,让他们为家境贫困且成绩优异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和奖学金,以减少由于经济因素而不能完成学业的贫困学生数量。其次,院校还应鼓励各类社会团体与个人给予贫困学生资金资助,实现学生资助渠道的多元化。再次,院校还应争取社会和企业、优秀校友对贫困学生进行捐赠,包括学费、生活费、生活用品、衣帽、文具等学生生活必需品。这样不仅能够减轻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会使他们对社会心存感恩,并在未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最后,院校应在校内为贫困学生设立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在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来源的同时,也能磨炼他们的意志和品质。

第三,高职院校应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贫困学生搭建助学平台。首先,高职院校应设立基金会,选聘帮扶经验丰富且与企业、社会关系密切的优秀校友组建校友基金会。其次,院校应建立健全基金会的管理制度,积极搭建院校与企业的关系,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基础上,实现校企双方的互利共赢。在校企合作期间,院校依据企业需要的人才调整教学目标、教学方案和教学内容,为企业输送实用型人才资源。与此同时,企业应给予贫困学生一定的生活费用支持,并为他们提供免费技术培训等帮助。这样不仅能够为企业培养出符合他们需求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还能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问题,最终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3.健全资助管理机制。第一,政府、教育部门及高职院校应共同建立并完善贫困学生评定机制。建立贫困学生评定机制是完善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首先,政府、教育部门、院校三方应当明确贫困学生评定标准。三方可以参照国际通用的贫困界定方式,在详细调查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来源的同时,全面考虑学生所处地域的消费水平、贫困家庭的基本交际需要以及基本生活开支等因素。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标准,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民政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学生且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和特困职工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三代以内)身患重病或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父母因重度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极度困难,家庭突发变故或遭受重大灾害导致家庭经济极度困难,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由各学院和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第二,政府及教育部门应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共享平台。资助育人平台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其一,在新生报到后,各高职院校应协助当地教育部门收集每名贫困学生的家庭信息,让学生递交家庭贫困材料和地方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者当地扶贫办出具的国家扶贫开发系统关于建档立卡的证明,并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所收集信息的真实性;其二,高职院校应根据所掌握的贫困学生信息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定,评定标准要尽量保持一致,评定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三,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国家针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政策,让学生结合对身边同学的了解进行贫困学生评定,并将学生互评纳入院校的评定体系,从而提高贫困学生评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其四,高职院校应建立贫困学生评定监督机制,定期抽查贫困学生资助金的使用去向,杜绝不正当使用资助金的情况出现。

第三,政府和教育部门应保证学生资助项目的合理化。首先,政府及教育部门应拓宽贫困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的覆盖范围,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鼓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完善自我,并拓宽资助经费来源渠道,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优秀毕业生为院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添砖加瓦,帮助贫困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其次,政府应发挥自身主导优势,引导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明确规定贷款利率标准和还款年限,并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保证贷款顺利发放的同时,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风险;最后,地方教育部门及各高职院校应全面推行勤工助学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并成立专门的勤工助学监督机构,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劳动,通过自身劳动和努力付出,在解决学生自身部分经济问题的同时,提高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从而帮助贫困学生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为贫困学生顺利毕业和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4.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第一,高职院校应以勤工助学为媒介,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一方面,高职院校应鼓励贫困学生参与各类勤工助学活动,引导他们通过劳动解决部分经济困难,培养他们努力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还应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给予贫困学生人文关怀和精神鼓励,在勤工助学岗位和报酬上适当照顾特别困难的学生,从而增添他们克服贫困的勇气和信心。

第二,高职院校应以奖学金为载体,培养学生努力拼搏的精神。高职院校应保证激励目标与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并通过多元化的手段鼓励贫困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断进取和创造。高职院校还可以采取物质、精神双重激励的办法:在物质方面,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奖品、奖金等物质形式调动贫困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精神方面,高职院校可以通过贫困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评选等方式调动贫困学生的学习热情。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等经济困难,还能使他们重树信心,进而帮助他们实现人生的飞跃。

第三,高职院校应以助学工作为契机,培养贫困学生的感恩情怀。高职院校应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政策让学生体会到政府、社会以及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和关怀,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感恩教育。感恩教育不仅能够培养贫困学生团结互助、知恩图报的意识,使他们拥有强烈的奉献精神,還能引导他们坚定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忠诚度。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帮助他们克服懒惰、奢侈、攀比等陋习,使他们能够感念国家之恩、感念学校之恩、感念父母之恩,最终实现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思想品质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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