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链产业共生关系研究*
2020-03-07周也万志芳
周也,万志芳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40)
自天保工程实施以来,特别是2014年的停伐政策,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2017年中国出台《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林业总产值达到8.7万亿元的总体目标,林业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27∶52∶21,将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林业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等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划明确表达了国家对林业产业建设的信心与决心,为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方向。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特别是全面停伐后,需要进行多角度、多方法、更深入的研究,以创新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发展具体形式,跨越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发展瓶颈。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自1950年代始,生物学中的共生关系逐步被社会学者们所关注[1]。产业共生是产业组织寻求利用彼此的产出和投入,减少浪费[2],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形态[3],更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4-5]。国外学者分析了以木材为基础的生态经济区的产业共生发展可持续性问题[6],通过测度从事林业生产加工的公司间共生水平进一步分析整个林业产业共生网络[7]。国内学者的研究则集中于林业生态安全与林业产业共生[8-13]、林浆林纸一体化共生[14]、林业低碳产业链共生系统[15],而对林业产业共生关系的研究较稀缺。对林业产业链形成机制[16]、结构与演进[17]、低碳[15,18]、绿色[19]的研究有利于全面分析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链产业共生系统的构成与运作,厘清林业产业间的共生关系,丰富林业产业内部共生发展的内涵,推动林业产业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因此,从产业链角度出发,结合产业共生理论,研究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关系,为创新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
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关系的理论分析
1.1 林业产业链的构成
产业链是由一系列具有向前向后关联关系的产业所组成的产业结构,反映产业上下游连接关系,其连接基础在于供给与需求[1]。林业低碳产业链定义是基于资源链、生态链和价值链而形成的一种类似自然界“食物链”关系互利合作的上下游产业构成的产业结构[18]。可见,林业产业链是基于资源链、价值
链、生态链和信息链的循环运行与相互作用形成上下游供需关系,以实现整体产业可持续进化与发展为目标的产业结构。产业链能够持续运作的动力来自于资源优化配置、成本下降、价值增值以及综合效益增加。为了深入研究依托森林资源而产生的林业产业间的共生关系(暂不考虑非涉林产业),参考已有文献对林业产业链的划分[1],从林业产业结构的角度划分林业产业链的构成(表1)。从横向来看林业产业链的构成,林业产业形成上下游供需合作关系;从纵向来看林业产业链的构成,林业上游产业与林业下游产业的内部又存在很多细分产业,这些细分产业间又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表1 林业产业链的构成Table 1 Composition of forestry industry chain
1.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构成及运行
1.2.1 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构成
图 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构成及运行Figure 1 The composition and operation of forest industry symbiosis system based on industrial chain in state-owned forest region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系统主要由产业链共生层与目标层两部分构成(图1)。根据相关文献对共生理论的研究[20-22],产业链共生层是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基础,主要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这3个基本要素构成。将林业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中所有企业视为独立决策单元,即共生单元,林业上、下游产业成为林业上、下游产业共生单元集合,其均基于收益最大化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需求和配置。共生模式,也称共生关系,分为寄生、偏利共生、偏害共生、竞争共生与互利共生,主要取决于上下游共生单元间的资源链、价值链、生态链、信息链,即“四链”的循环运行与相互作用。共生环境是影响整个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所有因素之和。其中森林资源环境、森林生态环境成为内部共生环境,而政策环境、科技人才环境和市场环境构成外部共生环境。内外部共生环境不但影响共生单元,而且影响“四链”运行效率,甚至影响整个共生系统平稳运作与进化。
目标层是林业产业共生系统不断进化发展的航标。在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的整体运作下,林业产业实现共生发展是以完善森林生态建设、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实现林业产业优化升级为阶段目标。林业产业共生发展期待通过共同进化,达到共生单元的多赢,进而实现林业强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
1.2.2 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运行
林业产业共生系统运行的基础来自于共生单元形成共生关系,资源链、价值链、生态链和信息链将共生单元连成整体,既规定了共生单元之间的共生模式,也决定了共生单元的产出特点。⑴资源链是林业产业共生模式稳定运行的基础。资源链基于林业上下游产业的供需关系而形成,即上游为下游提供生产加工制造的木材、初级林下经济产品等。⑵价值链是林业产业共生模式稳定运行的动力。在资源链运行的同时,从投入到产出是不断进行价值传递与价值增值的过程,即价值链的运行,这实现了林业上下游产业的效益目标,其中下游价值也可反馈或反哺上游产业,有利于改善营林业与推动林下经济等发展。⑶信息链是林业产业共生模式稳定运行的保障。信息链是通过市场反馈林业下游产业,再反馈林业上游产业,实现推动林业上下游产业改造升级,一方面有利于生产适应市场环境的林产品,提高林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大对林业科技与资本的投入,通过不断提高林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服务水平,实现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效率。⑷生态链是林业产业共生模式稳定运行的结界。资源链、价值链和信息链的运行既维系着生态链的运行又受生态链的约束,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上游产业在森林生态保护下停止天然林的砍伐,以此造成木质林产品加工企业减产甚至破产,迫使加工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或转型,同时也推动了林下经济、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企业与森林旅游等快速发展。
林业产业共生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进化性受内外部共生环境的影响。内外部共生环境不同程度地既影响共生单元自身进化与退化[23],也影响共生单元之间“四链”的运行轨道与效率,而且“四链”的稳定高效运作决定共生单元间共生关系的稳定性、共生效率的高效性以及共生价值的高收益性。营造良好的共生环境,一方面限制林业上下游产业共生单元间的共生发展不会偏离既定目标;另一方面保障林业上下游产业共生单元间的共生发展能够朝着目标不断进化,加快实现既定目标的步伐。
2 数据与方法
2.1 质参量选取
质参量反映共生单元内在性质[24]。质参量的选取应本着简洁、客观、可得与代表性强的原则,同时参考选择质参量的原则[24],考虑到林业上、下游产业形成共生关系主要来自于供需,通过资源链、价值链、信息链和生态链的相互作用,持续提高林业产业技术和林业产业专业化水平,并不断扩展林业产业边界范围,以此不断提高林业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的总产出均衡。产出价值最直观的体现了共生单元内在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将总产值作为质参量。
2.2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2004—2017年《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年鉴的指标与数据相对客观和准确,且此数据完整性较好。
2.3 分析方法
共生度代表了两个或多个共生单元或共生系统之间的质参量变化关联度[24-28],反映共生单元之间内在联系,也能直接反映共生系统的本质与发展规律[29]。共生度体现了林业上游产业(Upstream Forestry Industry,UFI)与林业下游产业(Downstream Forestry Industry,DFI)相互依赖或影响的程度,作为共生系统最基本的特征量,共生系数则反映共生单元之间影响程度[30]。因此,林业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的共生关系可以通过质参量计算共生度、共生系数衡量。
首先,林业上游产业与林业下游产业的质参量分别为x、y,则定义δxy为林业上游产业对林业下游产业的共生度;同理,δyx为林业下游产业对林业上游产业的共生度。共生度所表示的共生状态可以参考表2。在共生度的基础上,通过共生系数(θ)探讨共生单元质参量之间相互影响程度。定义:θx为林业上游产业对林业下游产业以x和y为质参量的共生系数;θy为林业下游产业对林业上游产业以y和x为质参量的共生系数;两者相互影响程度如图2所示。
⑴
θx+θy=1
⑵
其次,根据共生度与共生系数模型,需要先得出林业上、下游质参量之间的导数关系或函数关系。暂且忽略其他因素带来的延迟效应或滞后效应,在剔除价格水平影响的基础上,绘制质参量之间的散点图(图2),两者存在较显著的一元线性关系。利用Spss 14软件对林业上、下游质参量间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得到x对y的函数关系式⑶与y对x的函数关系式⑷。
y=0.847x+207 605.295
⑶
x=0.928y-58 993.615
⑷
图 2 共生单元相互影响程度Figure 2 Degree of interaction among symbiotic units
表2 特征共生度与共生状态Table 2 Characteristic of symbiosis degree and symbiosis state
最后,分别对式⑶和式⑷求导,再将计算结果代入式⑴和式⑵,经整理得到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度与共生系数。依照表2和图3判定林业上、下游产业间共生关系以及相互影响程度。
3 结果与分析
一元线性回归模型⑶和⑷的决定系数(拟合优度)R2=0.786,接近于1,这说明两者之间的线性关系拟合的较好;模型方差分析结果F=44.062>F0.05(1,8)=5.32,这表明模型的线性关系在95%的置信水平下是显著的;在置信度0.05处,线性回归系数也是显著的,这也说明线性拟合是合理的,可以用于计算共生度与共生系数。
图 3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上、下游产业总产值散点 Figure 3 The scattered points about total output value of the forestry industry in the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of the state-owned forest region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3.1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关系处于非对称互利共生状态
2004—2017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上游产业与林业下游产业共生度的δxy和δyx均大于零,说明林业产业间存在正向的共生关系(表3)。δxy≠δyx,这表明林业上游产业与林业下游产业处于非对称互利共生状态;特别是2015年和2017年近似于对称互利共生状态。2014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在全面停伐政策背景下,林业产业积极转型发展,从以木质林产品为主转向以非木质林产品、森林服务等为主要发展对象,通过发展接替产业,加强了林业上、下游产业的共生关系,但林业产业转型的不完全性与接替产业发展的低水平,导致林业产业共生关系仍处于非对称状态。
表3 2004—2017年林业上、下游产业共生状态Table 3 Symbiosis state of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dustry in forestry from 2004 to 2017
3.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上游产业发展正向影响下游产业发展的程度更大
表4 2004—2017年林业上、下游产业相互影响Table 4 Interaction between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dustry in forestry from 2004 to 2017
除了2015年外,θx>θy,显示林业上游产业对林业下游产业的影响大于下游对上游产业的影响程度(表4),证明此期间林业上游产业的转型与共生单元的升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林业下游产业发展重点的转移。其中2004—2005年、2008—2014年间两者相互影响程度差距较大,表明营林生产极大促进木质及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业、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步伐,但反向影响较小;2006—2007年和2015—2017年两者间相互影响程度差距较小,表明加工业与森林旅游业的发展也正在积极推动营林生产以及林下经济等林业上游产业的发展,实现林业下游产业发展反哺上游,有效推动森林生态建设,进而推动实现林业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双向循环促进式对称互利共生发展。
3.3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状态不稳定,但整体看非对称程度逐步缩小
共生系数越趋近于0.5,表明两者越趋近于对称互利共生状态。共生系数曲线显示,2004—2007年共生系数逐渐趋近0.5(图4),考虑到此期间木材采运与木材加工在林业产业中占绝对优势,下游木材加工依赖于上游木材供应,相互联系与影响逐步加深;而2007—2010年共生系数逐渐远离0.5,林业产业背离对称互利共生而向非对称互利共生发展,可能受因金融危机造成的市场动荡影响;2011年又开始回归;对生态建设的日益重视,限伐以及停伐政策下,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开始转型,积极发展北药业、旅游业、森林食品业等接替产业,2012—2017年林业产业呈现出积极的向对称互利共生状态迈进,特别是2015年和2017年处于类似互利共生状态。整体上共生系数呈现出了振幅不同的波浪式曲线,表明共生状态的不稳定性,而且林业上、下游产业相互影响的程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稳定与不确定性与共生环境的改变有很大的关系,比如天保工程、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等林业政策,国家鼓励森林公园建设与促进林下经济创新发展以及科技进步与市场环境变化等。
图 4 林业上、下游产业共生系数时间序列图Figure 4 Time series diagram of symbiosis coefficient of forestry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dustries
共生系数逐步趋向于0.5(图4),表明非对称程度逐步缩小,林业产业链产业共生关系由非对称互利共生逐步向对称互利共生进化。在森林生态保护下,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上游产业逐步向林木育种与育苗、营造林、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等生态型产业转型,同时林业下游产业向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业与森林旅游与休闲等服务业转型,所以说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单元的转型升级在推动林业产业向对称互利共生发展是有效果的。因此积极推动共生单元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共生单元间资源、价值、信息、生态方面的联系,提高资源链、价值链、信息链和生态链的运行效率以实现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对称互利共生发展。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从理论角度分析,基于产业链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系统的构成主要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这3个部分组成,而资源链、价值链、生态链和信息链成为林业上游产业与林业下游产业形成共生关系的桥梁或纽带,是林业产业共生系统运行的发动力。林业产业共生发展目的在于通过完善森林生态建设、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效率和推动林业产业优化升级,最终实现林业强可持续发展。从实证角度分析,通过实证证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共生关系处于不稳定的非对称互利共生状态,但整体呈现由非对称逐步向对称互利共生进化态势,也表现出林业上游产业对下游产业发展的影响更大。未来仍需要各界的共同努力,降低不稳定性因素,继续推动林业产业共生发展。
4.2 建议
4.2.1 努力优化共生单元
对称与非对称互利共生发展状态下的共生单元自身的发展除了受其他共生单元的影响外,最主要的还是依靠自身生存能力的强弱。考虑共生单元异质性,结合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上、下游产业应该充分发展自身比较优势的领域,积极完成产业转型升级。在全面停伐背景下,林业上游产业应以林木育种和育苗、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业作为优势产业重点发展,以带动其他次级产业的发展[31]。同时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资金、人才和资源等要素的最大效用,积极并创新开发林下经济等非木林产品,并推动其成为产业发展的主流,完成产业转型升级,如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创新与培训不断升级黑木耳的栽培、蓝莓种植、林下参及平贝等药材培育、林蛙养殖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成活率与生产经济效益。
林业下游产业应积极向非木质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与休闲业转型,实现产业自身在停伐瓶颈期的跨越式升级。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非木质林产品加工制造提供了物质基础。林业下游产业应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在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质量上的天然地理优势,大力推动森林旅游与休闲的开发,创新森林旅游的形式,重点提高森林旅游的服务水平,建立与扩大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特色森林生态旅游与休闲的品牌。
林业上、下游产业在自身优化升级中更要遵循市场规律,善于利用大数据注重捕捉市场信息,以此扩大生存边界与彼此的有效共生连接,增强创新、融资以及生存能力。
4.2.2 积极改善共生环境
共生环境既影响共生单元自身进化,也影响“四链”的运行轨道与效率,进而影响整个林业共生系统的进化性与稳定性。因此营造适宜共生单元发展、林业共生系统进化的共生环境,推动林业产业链的高效运作,需要各界共同努力。
第一,完善当地林业扶持政策。森林资源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而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属于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且具有一定风险的项目,因此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如长期的贴息贷款、专项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基金等以增强营造林业、经济林产品生产与采集业等高效经营能力,实现林业上游产业内部转型升级;设立林业产业发展专项投资基金支持非木质林产品加工制造业、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等,以实现林业下游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可以通过灵活的金融政策进行招商引资等,以形成多元化林业产业融资形式与渠道,为林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第二,形成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黑龙江省林业大数据信息平台,一方面可以及时获取林业市场最新的动态信息,以及在未来市场的预测分析,为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链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为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生产特色林产品与优质服务提供信息保障,增强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国内外投资商及时获取准确林业产业发展的相关信息,获取FDI与林业产业发展的契合点,实现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林业产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从长远来看,FDI的增加有利于提升本地区及周边区域的林业生态经济效益[32]。积极构建东北协同发展联盟,筹建与鼓励参与各种线上线下的林产品博览会或交易会,通过制定品牌营销策略,打造国有林区绿色食品产业、安全标准的木质及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业、高质量森林旅游服务业等,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竞争力,不在时代中落伍。
第三,构建良好软环境。依托黑龙江省各大高校与相关科研机构,促进产学研在林业产业中的发展,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式建设黑龙江省特色林业人才队伍,完善科技人才供给体系,提高科技人才服务水平,让懂林业,懂技术,懂市场的人走进黑龙江省40个林业局,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进行技术指导与发展建议,逐步提高林业上下游产业中企业与个体从业者的综合素质,鼓励农户亲环境行为,促进森林生态宜居,实现实现科技人才引领林业产业共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