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办学模式 推进减负提质
2020-03-03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教育局
近年来,沈阳市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集团化办学为抓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以减负提质为抓手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着力办出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新样态,着力开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集团化办学,打造教育优质化发展新态势
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沈阳市千方百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以共同体思维、集团化方式、多样化形式,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及县镇农村学校有序扩张,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已覆盖409所学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4.6%。
(一) 推进区域内集团化办学
2011年,在大学区管理的基础上,确定沈河区、大东区为集团化办学试点区,先试先行,打破单体学校独立办学的模式,采取“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普通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等多种方式办学,鼓励优质学校牵头组建各类共同体、协作体及网联体。
目前,全市共有教育集团65个,探索出以优质学校为集团总校,其他学校为集团加盟校、校区或校部,“紧密型”与“松散型”管理相结合,“一校多址、一个法人、一套班子”与“一个集团多成员、多个法人、多套班子”等丰富多样的集团组建方式及管理模式。
(二) 鼓励区域间合作办学
突破现行体制下学校人、财、物等资源难以跨区域流动的瓶颈,实施委托管理、合作办学,北京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沈阳教育研究院、省实验中学、省实验学校,以及沈河区、和平区、铁西区等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在苏家屯区、沈北新区、于洪区、浑南区等郊区托管新建校、合作办学,数量已达25所,这些学校都已成为当地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 支持城乡间携手发展
2016年起,沈阳市全面升级城乡互联工作,和平区与康平县、沈河区与法库县、大东区与新民市、皇姑区与辽中区等4个城乡区域共同体“一对一案”,112对城乡学校共同体“一对一策”,通过送教、影子教师、同步教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四) 推动学校间共同发展
沈阳市鼓励和支持一个区域或不同区域的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伙伴式关系。
沈阳市已有正式备案共同体2个,其中,沈阳市创新思维教育发展共同体由7个区的13所学校组成;微课微评价共同体由12个区的30所学校组成。
学校发展共同体以激发学校主体地位为特点,正在产生喜人效果。实践证明,创新办学模式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治本之策,实现了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愿望。
二、减负提质,打造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新生态
为破解“减负”这一长期困扰义务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沈阳市牢固树立“减负提质”教育理念,通过全面推动减负、深化课程改革、实施弹性离校、全面开放办学、改革招考制度等措施,着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创造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一) 全面推动减负
2016年,沈阳市出台“减负提质20条”,全面开展“减负提质”工作,还学生快乐童年,成就学生人生健康发展。沈阳市“减负提质”工作得到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和认可,专门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6〕106号),向各市推介沈阳市的做法。
1.科学减轻负担
明确减负的主要内容是:减超标内容、减超前进度、减超重作业等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控制好学科总课时、周课时总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规定,严格控制考试方式、难度和次数,严禁以“质量检测”名义进行区域性“统测”。全面实行“零起点”教学,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批改质量、讲评质量,强化教研指导,提高备课质量。积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较少和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
2.强化典型引领
召开全市“减负提质”现场会,观摩和平区教育局及沈阳市铁路五校在“减负提质”方面的探索与经验。将2017年确定为“减负提质”年,发现和宣传“减负提质”工作典型学校,使典型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过程监管
以创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校为契机,将“减负提质”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之中,并作为教育视导的重要内容。三年来,共聘请视导员345人次,累计听课1万余节,召开师生座谈会1千余次,电话询访家长8千余人,实现了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工作视导的全覆盖,并将视导结果进行公布。另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区两级“减负提质”监督电话,对家长反应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保护监督者隐私”。
(二) 深化课程改革
“减负提质”的关键之一是保证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果。沈阳市将课程改革作为“减负提质”的重要举措连续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印发《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意见》等文件,从课程总量设置、统筹设置三级课程等八个方面推进“减负提质”,完善提高实践育人质量的顶层设计。通过校长教师市本级全员培训、课程改革先进校和基地校培育、学科实践活动研讨,以及现场会观摩等方式将课程改革引向深入。
目前,沈阳市有省级课程改革先进校8所、基地校16所,市级课程改革先进校47所、基地校101所,举办市级现场会15场,推介学校在地方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来自哈尔滨等省内外20多个城市、累计3700余校长教师参与并受益。
(三) 实施弹性离校
为缓解家长按时接孩子难的“三点半”问题,2017年9月,沈阳市在全省率先全域实行以“全纳·全额”为标志的“弹性离校”政策,得到了家长的普遍赞誉。该案例获得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案例特别奖”,其特点为:其一,全员参与。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只要是学生家长自愿申请,不论是城区还是郊区农村,全部纳入实施范围;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有资格开展课后服务。其二,全额保障。截至目前,沈阳市“弹性离校”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且列入财政预算,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近2亿元。其三,稳妥实施。坚持属地原则,不同学段、规模、类型的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征求家长、教师及学生意见,“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及安全预案。本学期,全市有54.8万学生参与,小学参与率为97.7%,初中参与率为94.7%,开设课后服务课程426个。
下一步,沈阳市将优化实施保障性课后服务,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长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开展个性化课后教育,满足家长学生多样化需求。
三、全面开放办学,携手家长共育时代新人
课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但部分家长由于不了解课堂,对课堂教学一直充满疑惑,沈阳市主动为家长答疑解惑,主动开放课堂。
2017年春季起,实施一学期一次的课堂教学开放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以课堂为载体,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状态,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携手家长共育时代新人。全面开放办学的表现为:
(一) 全员开放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不论民办还是公办,均要面向家长开放。采取集中与分散开放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放时间为4月和10月,其中10月重点开放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以学校为单位,根据规模,统筹安排各年级开放时间,确保每个年级都有一天开放。在集中开放阶段,做到学生家长必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必请,社区代表必请,社会各界人士必请。市教育局机关人员也积极参与到开放活动中,了解学校、监督学校、形成齐抓共举教育新格局。
(二) 全面开放
开放期间,学校除开放课堂教学外,还开放校本教研,在每个年级、每个学科安排不少于一次校本教研(或集体备课) 活动;开放校园馆室,学校体育馆、音美教室、计算机室、心理咨询室等可开放的馆室均进行开放;开放教学管理信息及资料,全面开展晒课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度计划、教师教案、作业批改、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安排、教育教学成果等活动,全方位展示学校及每位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及“减负提质”成果;开放家长参与渠道,广泛收集并听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课堂教学及规范办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三) 突出主题
每年都结合国家要求和本市实际,精心选择确定课堂开放主题。三年来的主题分别是:关注课堂,减负提质;传承红色基因,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弹性离校,服务育人;在劳动和实践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放办学实施以来,吸引了广大家长的热情参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开放课堂已成为广大家长公认和期待的暖心项目。
四、改革招考制度,发挥招生考试的导向作用
2013年起,沈阳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以实施素质教育和高考为导向的中考制度改革,强化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实践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通过两考合一、全科开考、英语听力口语人机对话、政治历史开卷合考等方式,在义务教育出口评价导向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将70%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
2019年,改革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测试和录取办法,由全市“五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一录取,调整为“三统一、两自主”,即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报名及由招生学校自主测试、自主录取,完成了自主招生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发挥了招生考试的导向作用,引导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下一步,沈阳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育人质量,全力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底部攻坚和优质发展两大工程,利用三年时间,不断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推进“减负提质”工作,以结对共创新优质均衡示范校为抓手,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