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新境界

2020-03-03

岭南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心论自然界共同体

李 珍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人与自然关系最科学、最深刻的揭示,其根本宗旨在于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强调人类应当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并按照这一宗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本文从生命共同体的概念解析和价值指向入手,深入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和理论特质,探讨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生命共同体的概念解析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生命共同体”概念常常在两种语境下出现:一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描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50;二是对自然界诸要素关系的描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2]。这两种对“生命共同体”概念的阐释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从概念范畴上而言,后者被前者所蕴含,两种所描述的都是人与自然之间整体性、系统性的关系;从具体内容上而言,前者侧重于从理论维度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后者侧重于从实践维度分析生态诸要素系统治理的方法,分别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践依据。

(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生命共同体概念所描述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1]50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生态思想的创造性继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创新性发展。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述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第一,人与自然的同体性关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的身体器官与自我意识都是经过自然界长期演化所形成的,人是自然之子,自然界创造了人类。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终极目标是天地万物人为一体。董仲舒曾指出“天人之际,合二为一”,天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人类与自然界本身就是一体的,相互融合。马克思恩格斯都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观点,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3]209,从物质性上而言,自然界是先于人类存在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从生物进化的角度论证了人类如何从自然界中发展进化而来。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这是人的自然属性。

第二,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关系。人类作为一种生命存在,自然界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物质生活资料,同时也是人类精神生产的前提与基础,因此马克思称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3]161自然界也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3]161。老子的“天地父母”思想所表现的也是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关系,将这种依赖关系比喻为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4]32天地生养万物,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所以人类对天地应该像对父母一样抱有感恩之心。

第三,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是受动性与能动性的统一。马克思提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3]209。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所带来的启示就是,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确保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既要遵循自然规律,又要重视所带来的后果问题,否则自然界会对人类产生“复仇效应”,从而限制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

生命共同体概念描述了生态诸要素之间的关联,将自然界看成是由各种生物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组成的生态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系统性和整体性为特征的生态治理观,将系统哲学、生态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之中,这是对唯物辩证法的最新发展和应用。

系统论是唯物辩证法中的重要内容,其基本思想是将世界看成一个整体系统来对待,其本质特征在于物质间的整体性和相关性。系统在宇宙中普遍存在,恩格斯说:“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而我们在这里所理解的物体,是指所有的物质存在,从星球到原子,甚至直到以太粒子,如果我们承认以太粒子存在的话。”[5]514从世界观上来说,系统论指出世界上不存在互不相关的事物,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事物内部的诸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因而所有的事物都处于系统之中。从方法论上而言,系统论指出人们在实践中应从系统的整体性和要素间的相关性出发,全面认识整体与部分、结构与功能、机体与环境等特性,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

生命共同体概念从理论建构和现实路径上继承和发展了系统论的主要观点。一方面,将“山水林田湖草”这一生物链看成一个有序的整体,并将人类置于这一系统之中,强调了人类与自然界的其他要素之间唇齿相依的共生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6]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以生命共同体概念为基础,提出了生态治理观。他认为对生态系统的治理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切记“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破坏。”[7]47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提出,真正改变了长久以来治山、治水、护田等多部门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开创了生态系统诸要素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的治理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长江经济带的指示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他指出,长江经济带是一个整体,涉及到水、路、港、岸、产、城和生物、湿地、环境等多个方面,必须统筹规划、全面把握。[2]

二、生命共同体的价值指向

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它决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价值指向,并从根本上决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超越西方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的理论特质,对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一)构建生命共同体的价值归宿是人的生存与发展

按照通常的理解,自然具有两种价值: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工具价值是指自然物对人的有用性。因为学界对价值普遍的定义是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用关系,而在主客关系之中,主体只能是人,所以自然的价值只能表现在自然对于人的工具价值。内在价值是指自然本身的价值,并不需要以人类为参照,是自然所固有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自然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相统一。虽然自然有其独立的价值,人的价值只是自然价值的一部分,但是,人是自然界的最高成就,是生命进化的最高形态,是自然界中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生物,人的价值是自然价值中最重要的部分。自从人在地球上出现之后,自然价值就离不开人,这正是马克思提出“人化自然”概念的目的所在。撇开人或人的生存和发展,自然就丧失了最高价值,自然的整体价值必然折损,它无法从自在状态转化为自为状态。所以,构建生命共同体最终的价值归宿仍然是人的生存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这一理论归宿的突出体现,他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8]70以人民为中心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9]19,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践行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人本主义思想。

(二)人与自然是价值共同体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无机的身体”,所以人与自然不但是生命共同体,还是价值共同体,两者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了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尤其是自然价值增值,从而将自然价值与人类价值相统一。他说:“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6]这一理念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著名的“两山论”中。“两山论”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人们对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认识的逐步深化:第一个阶段是“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10]186,指的是我国早期经济的发展一直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管护的思想普遍存在,生产力的发展往往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第二个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但是也要保住绿水青山”[10]186,这一阶段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经济发展必须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和前提,因此,在巩固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第三个阶段是“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10]186,将自然本身看成是一种资本形式,它实质上是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的统一。经济生态化是指经济的增长不能以生态环境的牺牲为代价,必须引导生态驱动型和生态友好型产业的发展;生态经济化是指要将优质的生态环境转换成资本形式,根据环境资源的稀缺性赋予它合理的市场价格,实现有偿使用和交换,体现生态环境的自然价值。我国目前已经开启了产权制度改革,推行矿权、渔权、林权、水权等自然资源产权及生态权、排污权等环境资源产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奖惩制度。

(三)对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的双重超越

人类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是两种代表性的生态伦理思想,人类中心论将人类作为世界的中心与主宰,只承认自然的工具价值,否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因而人类对于自然界只有权利而没有责任和义务。生态中心论反对将人类作为价值尺度的唯一标准,承认自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主张建立一个以生态为尺度的伦理道德体系。首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人类中心论同样都是人本主义,但深化了“人”的内涵。“人”不是费尔巴哈所说的“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3]501,而是在世界历史背景下的类存在,“人”不但是生命共同体中的成员,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成员,这里不但包涵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同体性关系,包涵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民之间的共生性关系,还包涵了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代际关系,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人类中心论的超越。其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生态中心论同样都承认自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但它并不是通过否定人类价值而确立自然价值,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将两者统一。一个多世纪以来,人类中心论一直被认为是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生态中心论在环境伦理话语体系中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虽然两者在基本立场上大为不同,但是理论逻辑却惊人地一致,即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如果说人类中心论是“见人不见物”,以人类的需求为价值的唯一判定标准,那么生态中心论就是“见物不见人”,一方面赋予自然物以主体性,另一方面弱化甚至消解人类的主体性,而使得人与物同质化了,从而消解了人类的价值中心地位。但是这种思路却是不自洽的,为了将价值主体泛化为整个自然存在物,它消解了人的主体性;而为了将自然的内在价值论外化为人类的实际行动,它又必须承认人的能动性,因为生态保护的行动主体只能是人类,因此,这一思想缺乏理论上的自洽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则将自然价值与人类价值相统一,这是对生态中心论的超越。

三、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交互式建构

除了生命共同体之外,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另一个重要理念,生命共同体的构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相辅相成。生命共同体立足于辩证唯物主义,阐释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思想,这是他们对人类社会未来状态的设想。170多年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关于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当今发展,是当代中国对人类命运发展的中国回答。[11]344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分别阐发出相对独立的话语体系与政策体系,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它们互为促进、互为补充、互为支撑,构建出一种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态治理观。

传统意义上的“共同体”概念是一个狭义的社会文化概念,所阐释的是人类社会不同群体在共同条件下所结成的集体,共同体成员往往限定于人类社会成员之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唯物史观时,曾经提出了“社会有机体”概念,将作为人的“无机身体”的自然界也纳入为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从而拓展和深化了共同体概念,但这种具有生态意蕴的概念长期以来却并未得到充分的挖掘与阐释。20世纪之后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对长期占据主流、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自然观、社会观、伦理观及世界观发起了颠覆性挑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的“共同体”概念已经明确地将地球上各种形式的生命列入“共同体”成员,“共同体”概念已超出了人类社会成员的范畴,蕴含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等各种关系。

一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生命共同体概念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突破工业文明时期以个体、群体或国家为利益主体,而将全人类作为不可分割的维护生态系统和代际公平的行动主体。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立足于全球,着眼于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与长远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在评论人类早期人与自然关系的时候指出:“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决定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决定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3]534注①。脱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去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方夜谭。在当代,当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挑战了人类共同命运,只有将全人类作为“集体主体”,消除国界之分、人种之别,共同平等地享有地球资源,合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才能解决环境危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中所描述的人们对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认识的最高阶段——“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实质上就包含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深刻诠释,当人们“真正认识到生态问题无边界,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生态建设成为自觉行动,这是认识的第三阶段。”[10]13

另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逐渐成为我国全球政治参与和外交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世界各国共享发展的理念,二是中国致力于成为新的国际秩序中倡导者和促进者的目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包括了政治、安全、经济、文化和环境方面的架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上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58-59“清洁美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五项核心内容之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才能重塑世界文明的新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出了一种与过去截然不同的国际关系战略,它所指向的是一个和平发展、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要求全世界各民族国家在人、自然和社会三方面相统一,并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处置自己与他人、本国与他国、当代人与后代人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尝试走绿色发展道路,西方国家绿色发展的环境整治战略可分为三派:“浅绿”、“深绿”和“红绿”。“浅绿”即前文中所提及的技术主义思路,坚持人类中心论,借助于市场经济手段缓解生态危机。“深绿”即前文中所说的德治主义路线,坚持生态中心论,站在自然的立场上谴责人类的掠夺行为。这两种理论虽然表面上是相对的,实质上同样属于二元思维,将人与自然相对立,因而在实践中遭遇了各种困境。“红绿”主要由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所倡导,与“浅绿”、“深绿”两派相比,这一派的超越之处在于认为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源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矛盾,提出解决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然而,资本并不是导致生态危机的唯一根源,如果诉诸于推翻资本主义来解决生态问题,这种策略只是一种乌托邦,并没有太实际的意义。

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基础,提出了“两个和解”命题,即人与自然和解以及人与自身和解,只有扬弃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人与人之间的和解。马克思指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185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共同体思想是对“两个和解”命题的当代诠释,个体与自然界、与其他个体、与人类社会乃至整个世界都发生着实际的联系,从而构成了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前者凸显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解,后者则凸显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解。两个共同体思想从主体层面,提出了应对全球危机的策略,即一种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态治理观,指明人类在面对全球生态危机的生存困境时必须联合起来,以合作共赢、公平正义的方式,共同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作为个体的人与作为整体的人类之间的矛盾。

综上所述,生命共同体理念远远超越了中西方传统生态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将其上升为人、自然和社会三者之间和谐关系的建构,开创了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新境界。[12]可以相信,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践依据,并且也为应对全球性生态危机、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猜你喜欢

中心论自然界共同体
《觉醒》与《大地》中的共同体观照
爱的共同体
自然界里神奇的“干饭人”
自然界中的神奇香料
自然界的一秒钟
同步发电机理论的一个奇点与气隙中心论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中华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例说“自然界的水”
“国家中心论”旗帜下《大公报》的自由思想与爱国情怀——读《〈大公报〉政论研究:以“国家中心论”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