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审核签发要点探究
2020-03-02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172)
1 环境监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具备的条件
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中授权签字人为环境监测报告的最终审核签发人员,担负着对所签发监测报告质量终身负责的责任。因此,对环境监测报告的最终审核签发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以下简称:RB/T 214-2017)中对规定“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保部联合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以下简称:补充要求),并于2019年5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只有同时满足“RB/T 214-2017”和“补充要求”中关于授权签字人的要求,方可开展环境监测报告的签发。
2 环境监测报告审核签发的关键要点
通过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找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原因、环境受污染程度以及环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等各方面工作都十分重要,而环境监测报告所记录的内容作为能够应用于相关部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规划及国家收缴排污税等用途的第一手资料,其重要性可想而知。环境监测报告作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最终产品,并加盖资质认定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在审核签发过程中,应对整个检测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内容及结论是否符合检测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核。
2.1 环境监测报告审核的基本要求
由于环境监测报告是应用于相关环境问题处理中的参考资料,其出具的内容信息等必须具备合法性、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为此,报告审核人员可针对这4个方面对报告内容进行有效审核。
2.1.1 报告的合法性
首先,要审核所出具环境检测报告中监测参数是否在本机构所取得的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不得超范围出具环境检测报告,只有取得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的监测参数才可向社会大众或相关部门提供具有合法证明作用的环境监测报告。其次,授权签字人只能签发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能力范围内的环境检测报告,不得超范围签发报告。而其中的监测人员须为该机构全职在职人员,在开展检测活动前需进行能力确认或通过上级环保部门的考试并获取相应的上岗工作证;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等需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为此,审核人员可通过检查其监测人员、仪器设备等是否具有合法,有效判别其监测资格。
2.1.2 报告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这主要是指审核报告的信息是否全面、完整,以下就环境检测报告至少应涵盖的内容及如何审核进行论述:①标题,一般为项目名称。②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如检验检测机构注册地点与检验检测地点不同时,需增加检验检测地点。③报告系列号等唯一性和每一页标识,必须保证能够识别出每一页属于检测报告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④客户名称和联系信息。⑤报告涉及的监测标准及方法识别;此处应审核所使用的监测标准及方法是否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不得超范围开展检测活动。⑥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标识。⑦样品的抽样人、抽样日期、接收日期、检测日期等。⑧(必要时)抽样调查的具体计划。⑨检测结果及单位,必要时附相应检测点位图。⑩监测人员以及批准人的有效标识。(必要时)相关的质量控制情况说明、测量不确定度。其他声明,如检测结果来源于外部提供者时的清晰标注;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报告的声明;未经签发并加盖资质认定章和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本报告无效的声明;对于不负责抽样的,应在报告中声明结果仅适用于客户提供的样品,并对报告中引用的客户提供的样品信息真实性不负责的声明;对检测报告中引用客户提供的信息真实性不负责的声明,如生产工况等。
2.1.3 监测报告内容真实性审核
监测报告一般由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LIMS)根据相关检测人员录入信息自动生成或由报告编写人员依据相关检测原始记录编制完成,授权签字人在审核签发监测报告时,应对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做出判断。首先应查看相关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抽查原始记录信息是否与监测报告信息一致,必要时应查看检测设备上的电子原始记录;其次,熟悉相应的检测方法,了解检测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查看检测原始记录中采样、运输,样品前处理、测试等各个环节原始记录中分析时间是否合理,必要时可查看测试时间段分析人员的出勤记录、监控记录等,以确保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有效。
2.2 环境监测数据审核
监测数据是环境检测报告中最主要的组成,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及完整性的审核是环境监测报告审核的重点,除此,还应审核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及溯源性,数据的真实、有效才能确保该环境监测过程中所选样本为真实状态且能够真实反映环境污染情况。
2.2.1 代表性审核
代表性是指在具有代表性的时间、地点,并按规定的采样要求采集有效样品。任何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分布不可能是十分均匀的,因此要使监测数据如实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必须充分考虑到所测污染物的时空分布。因此,监测数据是否具有代表性,重点要审核相应的抽样方案及抽样原始记录,抽样位置、抽样的时间、抽样的方式等是否符合相应检测标准规范要求。
2.2.2 准确性审核
准确性指测定值与真实值的符合程度,重点审核试样的现场固定、保存、传输,到实验室分析等环节是否符合检测规范及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要求。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如:质控样、加标回收率等测试结果是否满足质控要求,必要时,可以安排相关测试人员进行盲样测试,以确认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2.2.3 精密性审核
精密性以监测数据的精密度表征,是使用特定的分析方法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均一样品所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程度。在监测数据审核时主要审核密码平行样测试结果是否满足质控要求。
2.2.4 可比性审核
数据的可比性指用不同测定方法测量同一水样的某污染物时,所得出结果的吻合程度。在环境监测中,使用不同标准分析方法得出的数据应具有良好的可比性。在监测数据审核时主要审核方法比对、人员比对的测试结果是否满足质控要求。
2.2.5 完整性审核
重点审核报告中监测数据是否与客户的委托内容相符,是否按签订的检测委托书取得有系统性和连续性的有效样品,而且无缺漏地获得这些样品的监测结果及有关信息。
2.2.6 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及溯源性审核
①需审核所使用的分析方法是否合理,如方法的灵敏度(检测出)是否满足要求、如样品中存在干扰物时所选择的方法是否适用等。②审核所检测污染因子的相关关系(如氨氮与总氮、DO与硝酸盐氮、非甲烷总烃与某些链烃、芳香烃的关系、苯并芘与多环芳烃的关系等),其次应审核监测点位之间的关联性(如:一类污染物与总排口外环境关系、污染处理设施进出口浓度关系等。③根据企业生产原料和工艺,生产负荷、污染物处理设施工艺及水平,审核数据的合理性等。另外,监测数据的溯源性主要审核是否可以从监测报告中样品的编码,能够从原始记录中溯源到样品的分析、采样等信息,需满足所有监测结果的溯源链不间断,其中可复现的样品能够复现该样品的采样、分析等全过程。
2.3 环境监测报告结论的审核
环境监测报告的结论是报告的关键所在,为此,审核人员应核实报告的结论内容是否客观、准确、专业、简明。其中评价标准是否准确、适用,是审核重点,评价标准一般来源于受检单位取得的环境影响批复、排污许可证等,或委托方指定的评价标准,当评价标准来源于委托方提供时,应在监测报告中声明。在评价标准适用的条件下,一方面,审核人员应对报告结论中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以及污染物排放量或污染程度是否达标等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审核;另一方面,审核人员还可通过检查其报告结论内容是否全面进行其准确性的相关判断。例如,结论内容是否包括了该监测项目涉及到的水、土壤、空气、噪音等所有环境因素;并且,报告结论还需要确保其监测涉及的各项参数完整、全面。最后,报告出具人员是否将报告结论内容整理至简明扼要、逻辑通顺、条理清晰也是审核人员需要考虑的一项内容。
3 结语
环境监测报告在审核过程中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考虑到环境监测报告审核该环节的重要性,授权签字人等相关审核人员一定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及审核水平,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及审核技术要求进行环境监测报告最终环节的质量有效把控。通过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审核态度,有效提高所出具环境监测报告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