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外警培训工作的需求、问题与完善
2020-03-02尹波
尹 波
(山东警察学院 外警培训部,山东 济南 250000)
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其核心内容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个方面[1]。近年来,中国一直是非洲最大的投资国,也是非洲很多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国。非洲各国已成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重要一环[2]。截至2018年9月,非洲有37个国家以及非洲联盟与我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有53个国家,说明签署这份备忘录的国家占到了70%,这足以说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力。但被历史和现实所影响,非洲很多国家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动荡不安、法治建设不完善,对当地社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和制约[3]。在这种情形下,为保护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共同的经济利益,探讨如何应对国际警务合作面临的各种挑战,为双边营造和平发展、团结稳定的内外环境以顺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安全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外警培训的意义
随着国家之间沟通和交流的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呈现出更多的可能性和便利性。因此,我们应该利用国际警务合作的优势,积极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以促成国家间警务合作关系的良性发展。外警培训是建立良性警务合作关系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国际警务合作的有效方式,也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环节,对今后改善国际警务合作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外警培训是促进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的最佳途径
在许多发展国际工作关系的警察专业领域中,外警培训是促进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的最佳途径。这其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外警培训能够提升被培训国家警务人员的警务水平。外警培训内容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集中在警察能力建设、打击网络犯罪、禁毒与刑事侦查、私人安保等方面。在警务发展水平层次不同的国家之间,警务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警务人员在接受培训之后,业务水平提升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因此,他们之间的交流会得以持续推进。
二是外警培训便于国际警务间的交流。与其他国家的警察共同学习生活一段时间后,警务人员可以了解对方国家的警务机构设置、警务专业知识、警务技能专长,并知晓其设置这些方面的原因,从而促进本国警务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二)外警培训是传授和分享警务知识的最佳途径
培训本身意味着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官拥有专业的警务知识,并拥有传授知识的技能和设备,他们有能力将所学知识传授给“外国学员”。培训计划通常都有详细的记录,特别是在印刷课程、课程大纲和课程计划方面更加精细,通过学习,“外国学员”会获得相关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三)外警培训在服务国家安全战略、总体外交、执法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着深刻变化,跨国犯罪日趋严重,犯罪分子利用跨国抓捕的困难以及国际关系的复杂性逍遥法外。在这种情形下,提升国际警务执法能力和国际警务管理水平,变得迫在眉睫。因此,外警培训在服务大国外交、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意义更加重大,在跨国执法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推动国际执法合作中的需求更加现实。
非洲大多数国家是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重点合作国家。中国警方通过与他们的密切交流与合作,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外警培训体系,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安全基础。目前,外警培训涉及教学、管理、外事、保障等多个方面。十几年来对国外警察的培训已经取得了非常瞩目的成绩[4]。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增加对落后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外警的装备援助和培训,有利于加大国际警务交流和合作,更有利于双方国际犯罪的侦破。
二、目前我国外警培训的不足之处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警务培训需求
目前我国的外警培训,在宏观方面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和成效,但在微观方面,特别是涉及培训内容、学科建设、培训机制、实战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和变革还存在比较大的缺陷。同时,发展中国家多数独立时间较短,教育发展缓慢,警察学历门槛低。很多国家招录入警人员是通过社会招考的形式,报名人员学历参差不齐,且他们只参加短时间的培训即可上岗,不同于中国有专业的警察学院对学生进行4年的本科教育。另外,多数发展中国家警务装备落后或短缺,先进技术缺乏,因此,不少发展中国家的警察对国际援助培训力量有迫切的需求,这其中既包括理论方面的需求,也包括先进警务装备知识和先进实战经验的需要。
(一)目前我国外警培训的不足之处
1.外警培训内容针对性不足。我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警察结构特点,应该构建不同类型的外警培训模式,要分类明确。但是目前我国外警培训在教学设计中只注重整体专业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课程设置的关联性,没有依托施训者个人的工作经验和背景知识来开展,教学设计不能满足和紧贴受训方需求。因此,外警培训只有以服务外警实际需求、应用警务实战为导向,针对外警不同文明、文化和民族特点,找准个性化、差异化特征,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和按需培训,才能有效提升外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应该结合我国“一带一路”政策,充分考虑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价值观念的不同,充分考虑生活习俗的差异,尽量消除跨文化误区等问题[5],比如针对非洲警察和拉丁美洲警察,应构建完全不同的培训内容。
2.外警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灵活性不足。目前我国已有几十家外警培训承办单位,已远远打破了十年前仅有几家高校承办单位的局面。各承办单位每年都承办来自各大洲不同国家的警察培训班,他们仍然是统一规划外警培训中的重点学科,应构建外警培训重点学科体系。但在战略性和先进性并举及针对性与灵活性兼顾方面考虑的不够完善;也没有根据学员的身份、专业和工作背景等信息调整培训目标和培养计划,对培训效果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各种不同种类的外警相继提出不同的意见,但总结其共同点,多数意见集中在所学内容与其来我国进修的需求和目的不符,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效果。
3.外警培训评价机制科学性不够。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外警培训在项目接收前、接收中、接收后各阶段中多存在计划多于落实、部署多于组织、管理多于服务、传授多于接受的现象,培训成本和培训成效不成比例。另一方面,对于培训效果的评估,多由各承办单位进行自我检查、评估和考核[6],他们多数并未设立单独的外警培训评估机构,并且未引进专家评审团来进行评估,同时,未将外警培训回国后的实战运用效果,以及受中国文化的影响程度纳入考评范畴。所以,目前的外警培训评估缺乏全面科学的综合评估体系,缺乏公正客观的评估标准和细化量化的评估措施。
(二)国际警务援助培训力量的迫切需要
以非洲国家为例,多数国家的历史发展背景与我国不同,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社会治安水平、文化教育层次与我国也有非常大的差异。而警务体系的发展受其国情的影响,也形成了与我国截然不同的内容。这些国家的警务现状和培训需求,为我国外警培训的内容设置提供了一种思路,从这一点出发,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外警培训效果。
1.受历史条件制约,很多国家警察录取仍然以社会招考为主。目前很多非洲国家的警察录取仍然采用社会招考形式,没有具体的专业限制,大多数应招人员的学历水平很低,有些甚至只是初中学历。只有少数高层管理岗位要求应招人员达到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平,比如高级警官的录取,会有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如几内亚招考警官要求研究生学历并且是司法类专业)。由于应招人员的学历不同、专业不同,这就影响了国家的总体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
2.只有少数国家制定了基本警察发展学习计划。以非洲为例,只有少数国家制定了基本警察发展学习计划。比如南非,南非是非洲较为发达的国家,南非警察法对雇佣警察的准入要求是12级资格(大学学历),年龄在18到30岁,有大学学历和驾照会被优先考虑,任职者将接受为期两年(24个月)的基本警察发展学习计划[7]培训,以改进南非警察培训效果。按照该学习计划学员需要在培训学院进行10个月的理论培训,在警察局进行12个月的实践培训,最后在培训学院进行2个月的综合评估。基本警察发展学习计划是国际基准[8],它能使成员运用法律和警务技能来服务和保护社区,也给南非警察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南非这种警察培训方式,体现了他们对警察培训的重视程度,也体现了其对提升警务能力的迫切需求。很多非洲国家也想效仿南非的做法,加大对应招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升培训的效果。但受历史条件和社会现状的制约,靠自身力量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这种情形下,这些国家迫切需要国际警务培训力量的援助。
3.多数落后国家的警察缺乏先进的实战培训。多数落后国家警务装备落后、网络不发达。面对越来越严峻的跨国网络犯罪案件,警察疲于应战,但收效甚微,很多网络犯罪案件都不了了之。有些国家由于多年战乱,20世纪末才制定相关的警察培训条例。以索马里为例,20世纪70年代,仅规定应征警察的年龄在17岁到25岁之间,有一定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即可,然后在摩加迪沙国家警察学院完成6个月的培训,通过考试的人即可在警察部队服役。尽管不少国家针对目前社会治安状况都陆续提高了新入警人员的素质要求,逐渐加大了对新入警人员的培训力度,但由于受发展水平的制约,警察的实战培训缺乏对目前跨国犯罪先进装备及技术的认知,这可以作为我国外警培训的内容之一。
三、对我国的外警培训模式建议
结合我国外警培训的不足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外警培训需求,本人尝试从以下几点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希望能给我国的外警培训提供一些借鉴。
(一)积极开展警务援外和外警培训工作
不少发展中国家警用器材严重缺乏,这已成为制约其提升执法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可根据当地情况开展量力而行的物资援助,提供部分警用装备,以有效提升其执法勤务能力。另外,我国加大外警培训力度,通过中非警务合作办学、师生国际交流、学术科研、国际合作、来华留学生教育等,为发展中国家警察部门培养警务管理、刑侦技术、禁毒、反恐、大型安保、计算机网络犯罪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促进其警察能力建设。培训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安排中国警方专家赴落后地区为同行进行警务培训,开展学术业务交流;二是邀请有关国家警界领导或专业人员到我国参加短期培训、交流;三是与相关国家警察院校合作进行学历教育,培养警务方向的本科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四是接受有关国家的警察或警察学院教师到我国进行访问学习。
(二)重视实战教官的作用
我国主动征求来华培训国家警察实战单位的工作需求,围绕高访安保、国家安全、“一带一路”建设安保等核心任务,加大服务实战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工作需要时找得着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同时大力开展从各省公安机关实战单位聘请兼职教官工作,聘请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战经验,同时又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民警作为外警培训兼职教官。比如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每年通过广告形式面向全国固定招募教官。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级警官通过报名,并到专门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教学课程学习,通过考试,即可获得澳大利亚国家技能水平委员会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然后存入澳大利亚警察教官师资库备用。在正式任教前,还会针对培训项目对教员进行再培训。为保持与实战的密切联系,确保信息最新,教官抽调到警校工作最多六个月即要返回到实战部门进行再充电[9]。
(三)积极改进培训方式
1.建议省厅、警院外警培训工作办、主要业务局成为共建单位,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三方共同制定工作方案,统一发文,政令畅通,统筹有力,形成校局一家、共谋一事、责任共担的稳固高效工作机制。每期培训班可以选取两名专业对口的省厅或市局人员跟班,吃住在警院,与培训学员建立起深厚的友谊,为后期服务公安实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整合警院外警培训、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处、教学和科研等优势资源,成立国际警察教育培训学院,开展外警培训工作。同时为促进国别研究工作,警院外警培训工作办成立执法研究中心,促成外聘校外知名专家和警院外警培训两方面优势结合,把研究成果转化到教育培训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外警培训水平和质量,不断促进相关问题研究的理论深度。警院上下,齐心协力,共享教学设施、实验器材、场地等资源,保障外警培训工作。另外,警院外警培训工作办引进多语种智库系统,供外警使用的同时,更可以供警院师生使用,提高学生科研能力,使警务研究真正做到国际化。
2.建立重点学员后续跟踪长效机制,完善重点学员跟踪方案,给予一定的后续跟踪资金保障。我国通过提供援助等方式加大跟踪,不能仅依靠院校师生情维系,而应该有实战单位各相关警种与外警学员保持更多联系或通过加强与驻外企业的沟通与合作,为国外企业提高安保服务和计划等方式,加强重点学员的后续联系与跟踪。承办单位通过外警学员多次回访同一个国家,增加合作机会,保障后续持续跟踪工作。
3.加大外警培训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择优建成师资库和翻译库。随着外警培训任务的加重,承办单位越来越多,参与外警培训工作的领导、管理人员和教师逐渐增多,对各类师资及翻译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外警培训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个院校自身又难以全面应对各类培训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分类组织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有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发公共的师资和翻译数据库,非常有意义。将每位教师擅长的授课专题和每位翻译的语种方向录入其中,各外警承办单位可从师资库和翻译库中及时选择所需教师和翻译,不断提高外警培训工作质量。
4.加强国别研究水平,提高国别研究的实战性应用能力。加强各承办单位之间的国别研究合作,以利于提高国别研究的实战性应用水平,或将各承办单位提供的国别研究素材,汇集到一起,充分发挥非盟研究中心和拉美研究中心及中亚方向课题研究的作用,共同研究,搞好情报信息调研工作,为外警培训提供智力支持。可通过设立学院级课题研究项目的方式,对外警培训核心国家及重点国家开展国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