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林场绩效考核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2020-03-02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谢海英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谢海英
国有林场是“省办、市管、县监督”的财政差额拨补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是我国重要的森林资源培育建设基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生力军。为切实加强省属国有林场规范管理和创新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国有林场改革后干部职工创业能力,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结合国有林场实际情况,制定出了一系列的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如何加强和推进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并确保国有林场健康持续发展是现阶段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如何加强国有林场绩效考核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国有林场绩效管理的现状
1.国有林场管理原则
国有林场主要以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林业科学试验与示范、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木材战略资源贮备、森林经营及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为主要职责,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场的财务管理理念,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综合发展国有林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
2.国有林场绩效考核管理的内容
每年初主管部门结合国有林场实际工作情况,出台详细的年度绩效考评方案。一是具体考评年度国有林场常规工作,包括营林科技、木材产销、资源管理、安全生产、计划财务和基础工作六项内容。二是考评年度国有林场重点工作,包括“四个林场”建设、森林公园管理及“一场一景”建设、“林票”管理制度、抚育间伐、国储林精准提升和高价值森林资源培育、标准化森林管护站建设以及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储备库建设七项内容。
国有林场主管部门建立国有林场财务预算执行监测制度,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督促国有林场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控制。
二、国有林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2019年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我省国有林场均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取得较好成效,增强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后劲,推动了国有林场创新发展,为建设和谐美丽的现代国有林场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实现了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二是逐年降低主皆伐木材采伐数量,强化资源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公园和“一场一景”建设日益满足当地市民的公益需求,做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收支两条线”管理,国有林场的生态服务功能更加扎实。但也必须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林场功能定性问题
2019年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全省国有林场均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央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意味着今后国有林场将逐渐减少木材采伐量,资金来源基本上由财政核拨解决。
2.事业经费补助不足问题
国有林场定性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林场的主要收入有:财政补助收入、营林业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等。目前财政及上级补助收入主要有营林专项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助及事业费补助等。国有林场除营林生产投资外,人员经费支出约占全年支出的60%,但人员经费补助很少,占实际人员经费支出的5%到10%,大部分人员经费支出要依赖林场的木材销售收入。经测算2019年度人员经费约人均15万元,其中工资薪金11.5万元,五险一金3.5万元,按目前销售木材的主营业务利润测算,一名职工的人员经费需采伐销售约280 m3木材,按国有林场60人计算,每年约需采伐木材1.7万m3。这样大大增加了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消耗量,与国有林场生态保护为主的公益性质不相符。
3.市场竞争激烈问题
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木材的替代品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木材销售价格不仅难以提高,甚至呈走低趋势。2014年木材平均售价约1120元/m3(扣除薪材),2019年木材平均售价约1050元/m3。而2014年人员经费8.5万元/人(其中人员工资5.5万元/人,五险一金3万元/人),2019年人员经费人均约15.5万元(其中工资薪金11.50万元,五险一金3.50万元)。经过五年对比,人员经费上升了约7万元/人,同比增加了约80%,而木材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了约6%,从而大大增加了国有林场的资金压力。
4.林场经营环境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林场经营区与周边的村民、地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一是林地征占用的数量有所增加,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林地占补平衡压力大。二是盗伐林木现象依然存在,农事用火频繁,火源管理困难,违章野外用火,侵占林地建坟、建房,种茶、竹、果等行为仍时有发生,森林资源管护形势严峻。三是松材线虫及松突圆蚧等有害生物侵蚀林木,受气候和周边疫区的影响,部分国有林场的林木已经受到有害生物的危害,病虫害防治管理形势相当严峻。
5.人员结构和人员管理问题
主要是人员老化和人员结构比例不尽合理造成人才断档,知识更新和培训再教育机制不活。目前国有林场在岗人员平均年龄在45周岁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40%。林场的大部分工作为野外山场营林调查、伐区调查、定株标号及山场验收等,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如何强化和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能力,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也是国有林场管理面临的问题。
三、加强国有林场绩效管理的做法和建议
为全面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国有林场应根据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结合林场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1.完善管理体制,落实考核兑现
一是严格计划管理。严格编制和执行林场年度经济计划,并按规定调整预算,认真编制和执行营林、木材生产计划和作业设计,规范生产台账管理,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严格绩效考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结合林场工作实际,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个人。认真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年度生产检查考评,实行绩效工资兑现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相挂钩制度,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档次、考评结果和职工测评情况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三是以每个科室为一个统计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将年度工作总结按时上传到“日志系统平台”,测评人根据所评对象的工作总结、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绩效奖金发放的计算标准,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职级晋升和培养选拔的重要参考。
2.创新经营机制,促进增收节支
一是推动场村合作共赢机制,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经营原则,与村集体或林业合作社开展采伐迹地合作造林或村级现有林股份合作经营,增加村财收入,助力乡村振兴,也做大做实做强国有林场规模,实现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双增长”。二是试行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对食堂管理、森林资源管护等部分岗位试行购买社会化服务,经测算购买森林管护人员服务费用约4万元/人·年,比林场在职人员经费15.5万元/人·年减少了11.5万元/人,既减少了人员费用,又提高了效率,同时也缓解了用人压力。三是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营造林、木材产销、购买森林资源、固定资产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及工程项目等全部进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办公物资、设备等纳入县级政府采购范畴。通过公开招投标,不仅大大提高了木材的销售价格,降低了生产和采购成本,还防范了违规风险,同时也规范了管理。四是实行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五制”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省级以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验收结算制”管理,以此加强监管、规避资金违规使用风险、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3.实施项目带动,发挥示范作用
以项目建设夯实森林培育质量,以林业科技提高林业经营水平,推动森林资源培育精准提升,在全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加强林业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补助资金,规划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中央及省级财政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经营示范林、珍贵树种培育、城区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及森林公园建设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二是提高林业科技水平,同北京林业大学、福建省林科院、三明林校等科研院校开展战略合作,开展 “杉木定株培育技术”和“杉木、马尾松近自然经营”等多个项目林业科研试验。
4.强化保障体系,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林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经费实行财政核补为主,不足部分林场自筹,保证林场经营管理顺畅。二是完善职工保障。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五险一金”实现全员参保,缴存率100%,实现职工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由市人社局组织招考和录用林场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人事用工与工资分配制度,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取、绩效考核,创建一个高效、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市委编委、市人社局和市林业局核准比例设置林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职称评聘严格规范,坚持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实行三年一聘和“543”考核机制,稳定职工队伍,不断提升整体素质。
5.增强管护力度,维护林区稳定
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与考核,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哄抢、侵占、蚕食经营区资源资产和盗伐林木及阻挠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确保国有林场经营区的长期稳定。一是按季度开展护林检查,做好护林成效及护林中存在问题的详细记录,并根据检查结果兑现奖惩;二是辖区内林业案件100%及时向林业派出所报案并跟踪解决、做好记录,按月报林场工作站备案;三是全面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计划,防治率达到100%,建立病虫害预报及防治档案,发现森林病虫害及时上报及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