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营销及风险防控分析
2020-03-02孔繁荣
□ 文| 孔繁荣
在近些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发展历程中,尽管电价下调、政府拖欠补贴及征收各种土地税费等问题,已经对新能源发电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使得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不可控风险因素越来越大,但从目前来看,真正对新能源发电企业造成威胁的是如今弃光限电的国家大时代背景,企业需要很好的从众多风险当中进行有效规避,实现新时代背景下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改革与转型。现阶段我国作为世界第一的能源的生产以及消费大国,正面临着能源供应结构失衡以及相关能源利用低下的问题,再加之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各种环境污染等问题,间接地导致了现阶段国家必须且急需寻求可持续能源发展目标,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当紧跟时代发展,寻求总结市场运行规律,并识别出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利润增长当中所存在的营销风险因素,这对于加强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营销具有重要意义。
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营销风险研究
1.弃光限电。从我国新能源发电企业电力营销外部风险来看,弃光限电时代背景已成为光伏行业最为致命的打击,就甘肃省而言,前几年光伏行业还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能源发电企业被认为是可持续发展的“新鲜血液”,笔者根据走访以及相关数据资料有了解到一位光伏投资者在光伏电站投资预期装机80兆瓦,但是在几年之内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益,甚至被迫将原计划已建成的20兆瓦电站抵押给金融机构来进行相关贷款,用于后期项目开发,但是相关金融机构对其公司偿还能力进行考察研究后发现,由于在现阶段弃光限电背景下所导致其公司尚不具备有效偿还能力,导致其贷款失败;在甘肃省大范围弃光限电的背景时代下,其新能源发电站收入甚至不能够维持电站基本运行,设备采购以及项目建设就更无从谈起,而现阶段,全国还有许多同甘肃省一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其如何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如何做到有效防控风险已经是当下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2.电力营销模式风险。从现阶段我国相关电力市场发展来看还处于过渡时期,同时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进行有效完善,导致相关企业电力营销可能会出现无法可依以及执法不严等等现象,导致相关企业合法行为得不到有效保障,电力营销缺乏有力的制度依据,另外由于电力行业属于国有垄断行业,因此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就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受到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对新能源企业内部造成舆论风险,同时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上也可能存在有审计不过关的风险,导致相关资金流通链不够成熟,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关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较低以及体制僵硬所造成的后果。许多企业都是采取先用电后收费的形式,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这种现象更是普遍存在,我们应当从这些方面入手来对新能源发电企业营销风险进行控制分析。
新能源发电企业营销风险控制措施
1.外部弃光限电等背景风险防控。从现阶段新能源发电企业发展风险来看,弃光限电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之一,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出自身产业优势,在提高新能源企业现有产业效益的同时,更应当注重新能源发电企业自身在电力领域的声誉,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营销整顿,同时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当积极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充分利用国家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各项有效扶持政策,以达到最大程度为新能源发电企业争取效益的目标。其实,面对现阶段弃光限电的背景,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也应当根据实际地方政策来保证电量的全额上网,有效达到为企业获取最大收益的目的。
2.营销模式风险防控。在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营销模式上,应当优先做好企业内部管理,针对新能源发电企业当中所存在的风力以及光照等气候自然条件,加强相关风场以及光伏基地与国内各大院校之间的合作,确保新能源发电企业能够跟随时代背景开发研究以及安装最新的光伏发电软件以及相关硬件,并增加相关设备的购置,确保新能源发电企业能够有效、高效正常运转,其次在内部人员管理上,应当遵循并完善好新能源发电企业内部奖惩机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交流和沟通,对相关地区进行预收费处理,如遇不接受的农村群众,应当采取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结合相关农村地方县级或区级政府,引导群众来认知当前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各部分规章制度,使得农村群众从心底接受预收费的电力使用规章制度,同时对于一些能耗较高的企业也应当采取预收费的形式,建立起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自身的信誉体系,最大程度上保障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有效营销,同时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拉近新能源企业与相关使用客户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有效了解客户需求的目的,从而在不断发展当中完善新能源发电企业自身的营销模式,从而达到防控营销模式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