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的”看《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提到的语缀问题
2020-02-28曾汉英
曾汉英
摘要:《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提出汉语的语缀不但可以附着于词根或词,还可以附着于短语,并且主张将“的”“着”“了”等助词也归入语缀之中。本文将从“的”字入手,将其其与地道语缀进行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本质不同,从而证明将“的”划入语缀的不合理性。
关键词:《汉语语法分析》;的;语缀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20)01-025-03
引言
吕叔湘先生所著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以下简称《分析》)是中国语言学史上关于语法研究的一部重要著作,它篇幅不大,却微言大义。邵敬敏在他的《汉语语法学史稿》中指出,《分析》敢于揭示矛盾,分析矛盾,并且有一定的深度;不仅摆问题,还力图讲清楚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评议有相当深度,并提出了相当独到的见解。在《分析》第三部分分类的第54到56小节中。吕先生提及了比词小的单位和比词大的单位的分类问题,指出语缀(类似于我们平时最常见到的词缀,但范围比它大)可分为前缀后缀和中缀,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说明,同时提出了“类语缀”概念。这一观点的提出可以说是一大创举,但是“语缀”这一单位的分类确定得是否科学合理却有待商榷。本文将以吕叔湘先生所指出的“的”这一例子着手,结合近年来的研究,探讨“语缀”观点是否合乎语言事实。
一、语缀研究概况
刘坚在《二十世纪的中国语言学》中归纳了汉语构词研究的发展。
我国第一部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已经有了探讨汉语构词规则的内容,提到了“骈列”、“前加”、“后附”等构词方式。
1907年章士钊《中等国文典》把词分为“单字词”与“合字词”,又把“合”字词分为“字同义词”、“双字相待词”以及“连字词”、“缀字词”等。1921年,黎锦熙在《国语讲坛》将汉语的双音节名词分为六类,第六类就是“带语尾的”,比如带“头”、“儿”、“子”。吕叔湘在《中国文法要略》中划清了字和语素的界限,在语素中又分出了词根和词尾。五十年代中期的《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认为合成词包括不含辅助成分的和包含辅助成分的,包含辅助成分的有实词素加虚词素和虚词素。但其将“者、手、员、家、性、度、式、化”这些有实义的词素看作虚词素,倒不如像《分析》一样将其分人类语缀这样一个过度类之中。陈志伟等的研究报告《汉语的构词法》分析了各种类型的构词格式,其中就有后置成分和前置成分。周祖谟在《汉语词汇讲话》中将合成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就是由基本成分和辅助成分构成。基本成分表示词的主要意义,成为词干,辅助成分只表示附加的意义,成为附加成分。
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将所有的附加成分都统一为记号,包括前附号所(在口语中已经不用),打,第,阿,老;后附号的,儿,子,头,们,么,得,了,着。这一归类与《分析》几乎一致,只是所选用的名称不同罢了。
葛本仪在《现代汉语词汇学》中把合成词的构词方式分为两种:词根词素和词缀词素相组合,词根词素相组合。词缀分前缀和后缀。孙常叙在《汉语词汇》中指出前缀和后缀是造词结构里的形态成分,它们不能说明和限制词根义,不增减词根意义的内容,只能给予性质上的改变,严格来说是一種语法意义的表现。这是一种非常严格的分类,其涵盖的范围也十分小。
二、《分析》中关于语缀的论述
1、总述
《分析》的第三部分的第54到56小节谈论了比词小单位语素的分类,指出独立的语素是词,不独立的语素是构词成分,包括词根和语缀。这里用“语缀”而不用“词缀”是因为它的粘着对象可以不仅是词根或词,还可以是短语。
汉语的语缀有两个特点,第一是存在类前缀和类后缀。有不少语素差不多可以算是前缀和后缀,然而还是差点,只能成为类前缀和类后缀。类前缀有可、好、难、超等:类后缀有员、家、件、化等。把它们称作类语缀而不是语缀,是因为它们语义上还没有完全虚化,有时候还以词根的面貌出现。第二个特点是有些可以附着在短语前面或后面。例如:第三百二十四号;还有划入助词的了,过,的等,还有一般语法书没有明确其性质的似的,的话等。
2、地道的语缀
汉语里边儿地道的语缀不是很多,前缀有阿,第,初,老,小等,后缀有子,儿,头,巴,者,们,然等,中缀只有得和不。以上吕叔湘先生认为是标准的,没有争议的语缀,首先,我们先讨论前缀和后缀。
(1)阿爸、阿妈、阿婆、阿哥
(2)第一次、第二章、第三篇、第四天
(3)初一、初二、初次、初步
(4)老鼠、老虎、老师、老表、老大、老张(前四个为书中所举的例子)
(5)小鸡儿、小孩儿、小辫儿、小王、小偷、小五(前三个是书中所举例子)
“阿”一般用于排行,小名或姓的前面,有亲昵的意味:也用于亲属称谓的前面。前缀“第”是指用在数词前表次序的这一语素,表示科第、住宅的“第”只是个同形语素,不在讨论范围之内。前缀“老”是指用于称人、排行、次序、某些动植物名的语素,与“年老”“陈旧”之义无关,那些也只是同形语素。前缀“小”用于称人、排行次序、某些人等。
从以上例子不难看出,(1)的前缀不具有实在的意义,更多是出现在方言中;(4)中前四个是受了词汇双音化的影响,而后两个则有亲昵之意:(2)位置固定表示次序,归为前缀问题不大;(5)中后面三个位置固定,表达亲昵之意,和(4)中后面两个比较像,但是《分析》中所举的例子却存在问题:首先,小作为与大相对的意义依旧存在,并没有虚化:其次,它的位置也不是固定的,还可以出现在复合词之中,比如大小、缩小、减小、弱小。这样看来这一类应该归于类语缀之中。最后是(3),有点像(5)中前面几个中的小,但“初”却不应该归入语缀之中:词义没有虚化(而不是没有完全虚化),都是表示“开始的,原来的,起先的”,并且位置也不固定,比如月初、年初、和好如初、起初,所以应将其归人词根中。
(6)柱子、桌子、凳子、椅子、房子、鞋子、镜子、瓶子
(7)头儿、个儿、本儿、扣儿、盖儿、尖儿、花儿、信儿
(8)木头、馒头、准头、石头、锄头、口头、蒜头
(9)哑巴、尾巴、泥巴、嘴巴、下巴
(10)学者、作者、强者、老者、前者、后者
(11)你们、我们,他们、人们、孩子们、家长们、老师们、同学们
(12)虽然、偶然、既然、竟然、仍然、必然、固然
“儿”分两种情况,(5)中后两个儿没有什么意义,是一种发音习惯,而前面六个则不同,它们是在名词,量词,动词形容词的基础上加上“儿”改变意义大多数,同时改变了词性。
与前面的后缀相比,这些后缀似乎更加地道,因为它们语义的虚化程度更高,有些甚至完全没有意义,只是音节而已,例(6)(8)(9)(12)就是这样。
由上可知,语缀最大的特点就是位置固定,其次是词汇意义的虚化,有时可以表达一定的语法意义,整个结构的意义主要落在了词根上。
3、类语缀
吕叔湘在《分析》中指出,汉语里地道的词缀不多,但却存在着大量的类语缀。类前缀包括可,好,难,准,类,亚,次,超,半,多,不,无,非,反,自,前,代等;类后缀有员,家,人,民,界,物,品,具,件,种,化,性等。之所以将这些语素称为类语缀是因为它们的位置并不固定,语素的意义也没有完全虚化,有时以词根的形式和别的语素构成词。例如:人员、专家、各界、物品、器物、物件等等。不将其归入语缀,那就忽视了其大量存在的语素位置固定的结构,但如果将其归入语缀,那么那些能够作为词根构词的语素也就违背了语缀最重要的一个原则。而类语缀概念的提出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矛盾,从这点来看,提出类语缀真是一大创举。其实我们都知道语缀其实就是由一般语素发展而来的,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为语缀就出现了中间状态,而类语缀就是一种中间状态。
4、其他语缀
《分析》中还提到,有些语缀(主要是后缀)不仅可以附着于词根或词,还可以附着于短语。例如:世界战争不可避免论者,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们等:并且划入助词的了,过,的等,一般语法书里没有明确其性质的似的、的话等,都可以归入语缀。这就是吕叔湘先生用“语缀”而不用“词缀”的原因。
张艳英(2009年)对这样的划分提出了疑问:如何对“战争英雄、劳动模范们”这一类的语言片段进行语法结构分析?一种选择是“短语+语素=短语”,但这种分析不符合逐级分析的语法分析原则;另一种选择是“短语+语素=词”,但这么长的词让人无法解释,并且同样走入了越级分析的危险。
张艳英从语法分析原则出发,提出了《分析》中语缀划分的不合理之处,本文将不再对这一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接下来,本文以“的”为重点突破口,分析将助词划入语缀的不合理性。
三、的字结构
上文通过对地道语缀的分析和归纳,总结了语缀的两大特点——位置的固定性以及词汇意义的虚化。接下来,本文拟将的字结构与地道的語缀进行对比,看看它是否能够归入语缀之中。
1、的字结构的分类
朱德熙(1961)采用把带“的”格式功能上的异或同归结为后附成分异或同的方法,将的字结构分为三种类型:副词性的、形容词性的和名词性的,其后分别对应“的1”、“的2”、“的3”三个不同的“的”。
“的1”跟在双音节副词,单音节、双音节和三音节拟声词,一部分并立结构,一部分双音节形容词后面构成副词性结构,可以修饰形容词或动词,不能修饰名词,不能做主语、谓语、宾语。
“的2”跟在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式、双音节形容词重叠式、带后加成分的形容词、四音节拟声词、一部分并立结构、一部分程度副词+形容词结构之后整体构成形容词性结构,其语法功能和形容词基本相同。
“的3”跟在名词、动词、单音节形容词、部分双音节形容词、部分程度副词+形容词的结构之后,构成名词性结构,其语法功能和名词基本相当。
朱德熙先生同时也指出,为了使语法描写尽量地简单,我们应该选择那些分布范围比较窄,可是跟它分布范围相同的词比较多的词作为基本单位,而不应该选择那些本身分布范围很广可是跟它分布范围相同的词极少的词作为基本单位。并且作为语法单位,每一个具体的语素和词都有一定的形式和意义。如果把“的”分析为“的1”“的2”“的3”,那么这三个“的”不但有固定的形式,还有固定的意义。虽然将“的1”“的2”“的3”分析为同一个“的”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它们不同的语法功能却是不能忽略的。因此,“的”应该分析为三个不同的语素。
由此可知,“的”代表的并不是一个语素而是三个语素,到底那些是语缀,《分析》中却并没有说明。将它们都划入语缀之中,那么就是忽略了其语法功能的不同。
2、“的”的隐现
徐阳春(2011)指出,从理论上来说,偏正关系都可以出现修饰标记(的),有多少个层次的偏正关系就应该出现多少个修饰标记。但汉语作为意合的语言,在实际表达中并不需要出现那么多个“的”,因此面对用多个“的”的短语,我们总觉得要隐去几个,最好是用一个。而“的”的隐现不是杂乱无章,而是有规律可循的。在复杂短语中“的”字的隐现规律有两条:第一层的偏项和正项之间出现“的”:第一层的偏项和正项如果各自能作为一个板块(常用板块或临时板块),内部就不必出现“的”。第二,第一层以下的结构内部是否出现“的”,取决于是否要凸显偏项。
这样看来,附着于其他结构成分后面的“的”,在一个简单的结构里一般“的”字会一起出现;但是汉语中存在着大量复杂的短语结构,但并不是每一层次的“的”都要出现,这些修饰标记依照一定的语言内在规律而隐现。这就和上文提到地道语缀的第一个特点——位置固定不符。在复杂短语中能够依据一定的规律隐现,“的”的位置就谈不上是固定的。至少那些地道的语缀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要出现的。
3、“动词语+的”结构
陆俭明和沈阳(2004)指出,动词可分为零价动词、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由零价动词构成的“动词语+的”结构,不能做独立的主语或宾语用来指称人或事物:如果由二价动词构词的“动词语+的”结构没有包含该动词的配价成分,则可以做独立的主语或宾语:三价动词和二价动词一样。
当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的配价成分都没有出现在“动词语+的”结构中时,这个结构就会出现歧义。例如:
(13)今天参观的到左边队伍。
(14)今天参观的是工业展览会。
(15)不给的举手。(指施事)
(16)不给的是张经理。(指与事)
(17)不给的是英汉词典。(指受事)
多义性是部分“动词语结构+的”的重要特点,而一般的“词根+语缀”结构是不会出现这种歧义现象的。从这一点看,“的”也是无法归到语缀的。
总结
本文先从地道的语缀着手分析,总结出它的特点。然后从“的”字结构分类、“的”字的隐现以及“动词语+的”结构的歧义现象三个方面指出“的”与典型语缀的不同,认为“的”不应该划入语缀之列。
《分析》54小节中提到:独立的语素是词,不独立的语素是构词成分,包括词根和语缀。吕叔湘将“的”归入语缀中也就是把“的”看作是不独立的语素,构词成分,它本身不能作为词。但在该书中的第15小节也指出:一句话里边把所有单说的部分都提开,剩下来不能单说的,可也不是一个词的一部分的,也是词。按照这一说法,“的”就应该是词,因为它并不是一个词的一部分.而是跟在一个结构后面构成另一个结构。这样一来,吕叔湘对于“的”字的认识就是前后矛盾的。
除了王力和吕叔湘一样将助词“的”“了”“着”“得”归入语缀(记号),多数人还是承认它们词的身份,并且把附加成分限定在构词这一范围内.所以沿用的一般是“词缀”这一名称。如果将所有这些黏附成分(无论语素还是词)都划入同一范围的话,那么这一范围未免太大,这样的分类就没有多大的意义。所以笔者并不主张将“的”划入语缀这一范围,其他助词也不能划入其中,那么“语缀”这一名称就不如“词缀”来得具体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