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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宪生卒年释疑

2020-02-28龚俊敏

长安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后汉书

龚俊敏

摘要:黄宪是东汉汝南名士,关于其生卒年代,截至目前有三种完全不同的说法,他们之间的考证年代差距竟达到30余年。对黄宪生卒年的不同考证结果都会影响到我们对黄宪所处时代的客观了解,并且对黄宪个人社会影响的评价也会产生不同的结论,如社会会风气、人员代际等,一个有误差的考证结果甚至涉及一个不相干的史实,如东汉“党锢之争”大事件,这种考证结果会与史实记载完全相悖,不利于我们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因此辩清其生卒年份有助于我们在真实史实的基础上去考察黄宪所处的社会环境,了解其时期的文化现象。

关键词:黄宪;生卒年;后汉书;刘森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20)01-014-03

一、黄宪籍里事迹概述

黄宪,字叔度,东汉汝南慎阳人(今河南正阳人),在《世说新语》列入德行篇,东汉时期品议识鉴之风盛行,虽无著作流传,但凭借“颜子复生”的德行器量名重一时。关于他的籍里,《后汉书》卷五三、《后汉纪》卷二三、《世说新语·德行第一》均记为汝南慎阳人,《文选》卷五十注解中说他为南阳人,李耀南依照《元和郡县图志》中的相关记载推断《文选》注解有误,盖后人传抄讹误之谬。因汉代设慎阳县,隋改为真阳县,清又名正阳县,真南二字形近,难免疏忽传抄变真为南。《大清一统志》卷二一六中载有“黄宪墓在正阳县旧县治内史隐堂后,颜鲁公书碑。”,《河南通志》卷四九记载同,这和河南正阳县现存有黄叔度墓相胳合,我们可以认定他的祖籍和墓地均在河南正阳。

《后汉书·黄宪传》载:“黄宪,字叔度,汝南慎阳人也。世贫贱,父为牛医。……宪初举孝廉,又辟公府,后友人相劝人仕,终无所成,年四十八终,号‘征君。”参考散见于《后汉纪》《文选》《资治通鉴》的黄宪事,所着史事略同,暂不赘述。

从上述史料可以得出:黄宪享年四十八,不就征朝廷,也就是未仕。但我们尚不能知道其生于何时卒于何时。黄宪,现存资料上的记载尽寥寥数语,《后汉书·黄宪传》中记述黄宪事迹只有三百多字。文献不足证,其人其事有很多存疑的地方,例如生卒年、著作真伪等,尤其是黄宪的生卒年,史书对黄宪生卒年记述略简,尽“年四十八而终。”学界对这一重大阙失进行过考证,或因资料阙如,考证互相柢牾,莫衷一是。笔者结合文献史料和当今学者研究成果,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梳理分析,对黄宪生卒年问题进一步澄清是非。

二、今人对黄宪生卒年的考证

今人对黄宪生卒年的研究除了姜亮夫外,另有刘森的《谈谈姜亮夫先生<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中的一处失误—兼论黄宪的生卒年》、李耀南的《黄宪考论》和李小龙的《黄宪生卒年考》三篇文献。其中刘森考证黄宪的生卒年时间为公元95年-142年之间:李耀南考证其生于公元102年-公元117年之间,卒于公元150年-公元165年之间:李小龙考证范围为公元126年一公元163年。通过史料和考证文献的研读,结合几位学者的考证资料,采用史实代入的研究方法,对于三位学者的考证结论,我更赞同刘森的观点,推理出其他两位学者考证的疏漏之处。

三、黄宪生卒年考辩释疑

最早涉及黄宪生卒年信息的是《资治通鉴》,其卷五十于“安帝延光元年”下书汝南太守王龚事,此章记述王龚于公元122年迁汝南太守,顺带提及黄宪事,说其48岁卒。概因此事列于延光元年下,朱子误认其卒年为公元122年,且《资治通鉴纲目》卷十在延光元年(公元122年)九月下标:“汝南黄宪卒”。李小龙学者对此颇有疑窦,因《纲目》下注皆出于范书、袁书,盖所引之书并未记录黄宪公元122年卒之事,此又列卒年于此,有何证据?姜亮夫在《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中考证黄宪生卒年为汉明帝永平十八年至汉安帝延光元年,即公元75年-122年。这与朱子之书一致,参见姜先生考证所列参考书目。皆无右范书之类。说明朱子之说对后代学者影响深远。

李小龙《黄宪生卒年考》中细致论述了黄宪卒年问题,他对比《资治通鉴》卷五十于“安帝延光元年下书汝南黄宪卒”一文和范本记述,《通鉴》本涉及到黄宪的文字出自王龚的传记,我们知道《通鉴》是编年史文体,遵循时间的顺序记录史事,因王龚于安帝延光元年迁汝南太守,故在公元122年提及和王龚有关的几个人物史事,涉及黄宪,则交代他的卒于48岁,但并未提及他于122年卒,南宋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延续谬误,后人继续沿用这一观点,实属讹误。元人郝经《郝氏读后汉书》日:“《纲目》汉安帝延光元年书汝南黄宪卒。”甚至明人徐应雷《黄叔度二诬辩》还以黄宪卒于延光元年用来驳斥他人言论。明末张自勛《纲目续麟》亦从。对黄宪卒年进行辩误的是明人王祎,但他认为《通鉴》延光二年实为元年之误。

因记载黄宪资料甚少,我们无法直接考证黄宪的生卒年。孔子说“礼失求诸野。”既然正史典籍无法明确考证其生卒年,我们可以通过同时期郡人当中和黄宪交往好友相关传记和今人研究论述的推理,进一步缩小其生卒年的范围。

通过对好友荀淑生卒年考證黄宪生卒年。《后汉书·荀淑传》记载:“年六十七,建和三年卒。李膺时为尚书,自表师丧,二县皆为立祠。”建和三年即公元149年,享年67.反推荀淑生年为建初八年即公元83年。《后汉书·黄宪传》云:“颍川荀淑至慎阳,遇宪于逆旅,时年十四,淑悚然异之,揖与语,移日不能去。谓宪曰:‘子,吾之师表也。”当时黄宪和荀淑在慎阳相遇的时候,黄宪才14岁,依照后世影响颇深的说法,黄宪生于公元75年,则荀淑比黄宪小了8岁。如果说当时黄宪是14岁的话,那荀淑只能6岁,一个6岁的学童如何悚然异之且发出你是我的老师这一慨叹?荀淑的生卒年文献记载明确,假使黄宪在14岁这一年相遇荀淑的史料记载准确无误,结合东汉时期人物品评风气的社会现状,长辈点评提携后辈,可以得出黄宪的生年应晚于荀淑,至少晚于公元83年。刘森在其文中认为姜亮夫黄宪生卒年考证值得商榷。他用自己的考证时间代入反推,黄宪生于公元95年,此时公元109年,荀淑26岁,也符合“少有高行,博学而不好章句,多为俗儒所非,而州里称其知人。”这一描述。再看李小龙的论断,黄宪生卒年为公元126-163年,参照荀淑生卒年的确切记载,黄宪比荀淑大了43岁,黄宪14岁时,荀淑尚未出生,更不可能有相遇于逆旅之说。我们在此可以对李小龙考证结论持怀疑态度,对刘森的观点暂可保留。

通过对同郡友人陈蕃生卒年推算黄宪生卒年。《后汉书·桓帝纪》中记录了延熹八年陈蕃任三公的事情。此时为公元165年,《后汉书·陈蕃传》载:“及蕃为三公,临朝叹曰:‘叔度若在,吾不敢先佩印绶矣。”李耀南通过清人王钺《读书丛残·读外<史>》中记载所言,认为黄宪在此时已不在世。黄宪的卒年最晚在桓帝延熹八年(公元165年),陈蕃和周举讨论黄宪的品行,“时月不见叔度,则鄙吝之萌复存乎心矣。”时月为三个月,三个月不见黄宪鄙吝之心复萌。说明在两人讨论黄宪之时,黄宪不在世至少已经三个月了。考证周举和陈蕃生卒年,周举生年未知,卒于建和三年(公元149年),李小龙文章中说周举生于永元十七年(公元105年),不知依据为何?暂不议。依《后汉书·陈蕃传》所言:“灵帝即位,窦太后复优召蕃……蕃时年七十余,闻难作,将官署诸生八十余人……即日害之。”陈蕃卒于建宁元年(公元168年),参照《窦武传》,建宁元年窦武因内宦专宠、国事失政以及李膺、杜密党事上书无果,在八月太白星出西方之际行事失利自杀。陈蕃去世的时候年纪在70岁左右,以卒年公元168年推算,他生年应在公元70年-79年之间。姜亮夫考证周举卒于建和三年即公元149年,与荀淑同年卒,范书所载亦同。两人讨论黄宪,充满惋惜哀叹之情,必定在黄宪逝世之后,但逝世不久,所以黄宪最早的卒年是建和三年(公元149年),这和上述所说最晚在桓帝延熹八年(公元165年)不相冲突,因此这个时间阶段可以作为参考。此外,刘森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研究,他从两人讨论黄宪的可能地点出发,对比两人任职时间,得出讨论应在两人同为京官之际,约公元142年。因此他考证黄宪卒年当为公元142年左右。

通过时任汝南太守王龚的考证推求黄宪生卒年。《后汉书·王龚传》载:“太守王龚在郡,礼进贤达,多所降致,卒不能屈宪。郭林宗少游汝南,先过袁阆,不宿而退,进往从宪,累日方还。”诸多史料记载王龚任汝南太守为公元122年,范书又言:“建光元年,擢为司隶校尉,明年迁汝南太守,政崇温和,好才爱士,引进郡人黄宪、陈蕃等。宪虽不屈,蕃遂就吏。……永建元年,征袭为太仆,转太常。四年,迁司空。”当时王龚征召黄宪为官,黄宪不屈征召。王龚永建元年即调任他地,其任期在延光元年至延光四年,汝南任职四年,即公元122年-125年之间,刘森考证黄宪生年应在公元95年,以此说法反推黄宪的年龄在27-30岁,根据汉代征召官吏的要求,这个年龄合情合理。但依照姜亮夫的论断,黄宪在公元122年就去世了,王龚又是在公元122年上任,这个时间节点的模糊我们难以断定公元122年的某个时期他们产生这一交集。我们还能更加严苛的说或许王龚初到汝南黄宪就已经不在了,根据常理去推断,一个初上任者不可能立马去提携一个当地有名气的贤人,这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对姜亮夫先生这一观点持保留意見,赞成刘森学者提出的生年应在公元97年这一论断。李耀南认为其卒年在公元150年一165年间,时王龚任太守期间,黄宪年纪在28-40岁,陈蕃则在43-55间,又和事实不符,因此李耀南的推断有疏漏之处。李小龙的观点更是不合常理,他说黄宪生卒年为公元126年-163年之间,此时王龚和黄宪本无交集,是史料记载有误抑或是李小龙考证之疏?

通过知己郭太的考辩推证黄宪生卒年。《后汉书·郭太传》载:“郭太,字林宗,太原介休人。家世贫贱。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延。林宗曰:‘大丈夫焉能处斗筲之役乎?遂辞。就成皋曲伯彦学,三年业毕,博通坟籍。善谈论,美音制。乃游于洛阳。……建宁元年,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为阉人所害,林宗哭之于野,恸。……明年春,卒于家,时年四十二。”《后汉纪》卷二三言:“年二十为县小吏……遂辞母而行,三年之后,艺兼游夏。”文献记载郭太卒于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年四十二,其生年在永建二年(公元128年)。结合两个史料,我们得知郭太是在二十三岁开始周游各国,“汝南黄宪,邦邑有声,天下未重,太见之,数日乃去。……由是宪名重于海内。”因此黄宪遇郭太之前,黄叔度虽有声名但未远扬,我们推算一下时间节点,郭太大概在元嘉年(公元151年)后遇见黄宪,以叔度生年公元95年的时间推算,此时他也才46岁,其48岁卒,此时尚在世,也合情合理。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对几位学者关于黄宪生卒年考证观点进行史料代入式分析,并互相验证各自的观点,最终考证黄宪生年为公元95年,卒年为公元142年。因管窥所及有限,未能搜罗更多细致佐证,考证亦难免存在疏漏,望相关研究者能批判指正,以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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