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视野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的策略分析研究
2020-02-28林小培
林小培
(郏县财政局,河南 平顶山 467100)
我国所发展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于这样的条件和背景,公共财政改革将预算管理的完善作为重要内容并推出了新预算法,新预算法的修订和实施要求各部门单位完整编制各项预算,透明推进预算工作,规范开展预算工作,并逐步优化转移支付,系列措施保证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朝着科学和高效率的方向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同样应当关注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尤其是要考虑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要根据新预算法实质精神,对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改善,把握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并对其加以改进,下文即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内控工作问题进行分析。
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工作发展现状
1)预算科目分类。国家对预算收支项目进行了总分类以及明细分类,从而形成了预算科目,预算科目正是预算收入以及预算支出项目的统称,具体可将其分为收入科目以及支出科目,划分类、款、项、目这四个级别,前者是对后者的汇总和概括,后者则是前者的具体化表达。其中类级是款级的预算科目的汇集,其中工商税收类属于类级科目,消费税增值税则属于工商税收类下的款级科目,由此可见,类级科目是款级科目的汇总,款级科目则是项级科目汇总,项级科目则可视为目级科目集合。在对应科目进行总分类时,将款级科目作为分类源头,因此一级预算科目指的就是款级科目,将其进行具体划分所得的项级预算科目则是二级预算科目。根据税种进行划分,税务机关具体代表的是国家征税税务机关所征得的收入,被划为预算收入,地方税务机关以及国家税务机关在进行征税时需要依据税款对应科目将其入库,预算支出的科目则是指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所进行的事务性支出,可按功能以及经济对支出进行划分。但在实际的预算科目分类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建立统一的分门别类,在执行预算期间并未对科目进行细分,容易导致财务核算规范性不足、执行效率低下的问题,这就进一步引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内控工作缺乏合理的依据,在缺乏统一明细科目分类规范的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工作的开展效率不高。
2)财务监督和控制。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审计部门发挥着财务监督作用,财政审计部门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属于外部监督者,注重的是单位各项财政资金合法运用合规应用,所实施的监管工作针对的就是财政资金的运用,但监督者忽略了被审计单位内部科学内控制度的建立,在内控制度的执行方面未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实质性检查,证明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方面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内控制度的实施和落实,缺乏外部推动力,缺乏约束机制对其加以限制。在内部监督过程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其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往往与财务部门存在交叉合并问题,内部审计部门无法独立的开展监督活动,或是开展了部分监督活动,但系列监督活动仅仅针对的是一般业务活动,而未能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问题加以监督和评价,这就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内控工作完善发展。
2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内控的策略
1)抓住内控工作核心内容,明确部门职能和责任。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内控工作的开展,需要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加以保证,在新预算法推出的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把握新预算法的核心内容,按照会计法以及内控相关规范所提出的规定,对单位的内控制度加以健全,保证系列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性,保证国家财产稳定、安全性。在实际推进单位各项内控工作的过程中,单位应将内控工作的核心内容加以突出,把握核心内容,并将部门责任清晰划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让笼统推出的预算编制掩盖了糊涂账的缺陷,要抓住内控工作存在的漏洞,把握内控的重点内容。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经费审批、资金收入、费用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这些环节便是内控工作的核心内容,相对应的部门和责任人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具体的业务,尽可能避免一人多岗、一人设岗问题的出现。针对某一项具体业务,杜绝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完成具体任务的情况出现,需有其他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参与其中,对已完成的内控工作正确性加以核查。
2)搭建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强化制度监督核查力度。政府的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实际预算监督活动中充当着外部监督者的作用,有必要根据不同类别的单位预算基本要求,对单位内部的实际财务发展状况以及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加以监督并推进完善。可建立囊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决算整个过程的监督体系,逐步推进单位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针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制定以及制度的执行问题,财政部门在考察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时,不仅要考虑其科学合理性,同时要考查其可操作性,重点关注的是内控制度在执行环节所发挥的作用,对其执行过程加以监督核查,积极协调会计集中核算并加以沟通,让单位内部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其规范性作用。
3)完善单位内控管理信息技术,提升会计电算化水平。进入互联网信息时代,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身影,财务管理活动同样涉及互联网信息技术,行政事业单位广泛实现会计电算化,这也是内控工作加强的一大重要基础。行政事业单位不仅可将会计电算化应用于单位的会计核算活动中,还可进一步拓展会计电算化涉及的内容,充分满足单位内控工作发展的需求。会计电算化可以发挥其全过程监督作用,监督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在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下,内控措施将进一步细化,利用会计电算化,单位可对各项会计信息进行实时监督和及时的分析,一旦发现财务会计核算暴露出的问题,就加以纠正,在提升会计信息运算速度的同时,降低舞弊和差错产生的概率,如此一来,单位各项内控工作的开展将更加规范,效率更高。考虑到信息技术发展速度较快,单位在进行电算化内控工作时,应当跟随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及时更新电算化软件和硬件,确保内控工作高效率开展,同时保证各项财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3 结束语
立足于我国治理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新预算法的推出与预算管理要求相符,在原预算法的基础上,新预算法的推出不仅是一种改进,更是一种补充和完善,所推出的新预算法不仅提升了部门预算编制所具备的完整性,更是推进各项预算工作实现透明化发展,保证各项工作朝着规范化的方向进行,新预算法的推行更是优化了转移支付管理,在新预算法的支持下,各单位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将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