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0-02-28余靖
余 靖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合肥 230051)
引言
高校政府采购是一项以法律为准绳、制度为规范的综合性工作,是高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对采购的需求不同于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其独特性、专业性,把高校纳入政府采购,对规范高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益,促进高校的廉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安徽省内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体系、业务流程、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做好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当前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高校政府采购计划性差
一方面,采购预算不准确、不科学,预算执行起来困难重重。高校政府采购需求量大,种类繁多,各院系因为专业上的差异,提出的采购需求不尽相同,周期也较长,很难编制出包括商品数量、参数指标、价格精准无误的年度采购计划。另一方面,采购计划调整随意性较大,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为满足教学及科研需要,经常性的出现临时采购需求,采购人不得不频繁追加、调整采购计划,与年初预算不一致,造成采购执行不规范、不到位。
(二)政府采购方式选用不当
主要体现在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应采取集中采购的采取分散采购方式,对应公开招标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值得怀疑,极易滋生腐败,形成廉政风险。一般来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有些项目并不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所需条件,但部分院校往往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人为降低标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程序上也不够严谨规范,经常作为审计发现问题提出。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高校政府采购涉及预算计划、采购招标、合同验收、报销建账等诸多业务环节,但部分高校政府采购的风险意识还不强,对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特别是采购“事中”监督不够有力,管理简单粗放,流程不够规范,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明,授权审批不够清晰、预算计划执行脱节,整个制约机制对采购工作缺乏有效约束,出现问题往往推诿扯皮。
(四)岗位设置不尽合理
相当一部分高校并未设置专门的政府采购部门,该项职责多设置在财务部门或总务部门,人员数量偏少,力量相对薄弱,负责整个院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工作中,一人身兼数职,既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经办多个环节业务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与“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严重不符,独立性的缺乏也给不廉洁问题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五)缺乏专业化的采购人员
高校政府采购业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采购需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校各院系科研人员或教职工来提出,但他们并非专业的政府采购人员,主要精力在教学与科研上,对政府采购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流程不熟悉、不掌握,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及采购流程法规的理解容易出现偏差,带来的后果就是采购项目执行起来进度缓慢,效果也不理想。若高校院系和采购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和沟通,对需要采购的设备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不充分,更会发生采购来的设备无法满足使用需求、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造成资源浪费等情况。
二、加强和改进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对策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时效性和规范性的关系,进一步完善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完善制度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健全和完善高校政府采购各项配套措施,尽量在程序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营造更加宽松高效的制度环境。在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赋予高校更大权限的同时,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明晰高校政府采购的权限、职责及程序,明确高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方之间的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坚决防止“一管就严、一放就乱”,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优势。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进一步开发规范化、易操作、全流程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着力完善客户的服务功能,有效提高系统的用户体验。系统要更加注重集任务推送、审批、消息推送、查询等功能于一体,各环节经办人员可以通过短信、微信、采购系统手机客户端等途径获知采购任务提醒,某一流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系统可以自动发送通知和提醒,便于高校采购管理人员实时掌握采购进度,实施在线监管。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监管机制手段,借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强化信用对采购各方的约束作用。针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组织不定期随机抽查和年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责任追究加大惩戒力度,做到动真碰硬,通过严格监管倒逼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构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和评标专家名单库等不良信息数据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一经“上榜”严格限制其参与高校政府采购。
(二)正确处理好独立性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高校政府采购内控水平。
1.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保证独立性。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要按照内部风险控制原则,调整及完善部门内部的岗位设置,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运行监督,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保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建立起采购执行与监督管理的有效制约关系。定期对关键岗位进行轮换,防止形成廉政风险点。
2.强化内控建设,防控风险点。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做好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强有力的保证。要在高校政府采购业务全面梳理、摸清实情、整体把控的基础上,围绕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合同履行验收、资金申请支付等重点环节,运用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进一步完善高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协调、彼此制约的运行机制,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效防控各种风险。
历史传统和文化价值差异使养老地产的发展模式有所区别。在美国,大型养老地产项目对使用者有比较严格的年龄要求;而日本的养老地产,一般不是老人们集中居住,而是让各种年龄层的人在一起居住,便于不同代际之间互相照料和扶持。中国在养老地产的发展上,既要借鉴北美、日本等国成功的养老地产经验,也要考虑中国养老的传统习惯和社会心理。
3.提倡协同配合,拧成一股绳。高校政府采购涉及高校各院系、财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按照木桶原理,每一个环节工作不扎实都将影响整个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着力加强各方面的通力配合,努力形成一个高效的联动机制,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营造公开透明、和谐公正的高校政府采购环境。作为高校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高校政府采购的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消除障碍和误解,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正确处理好做好当下和管好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高校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1.建好采购队伍。做好高校政府采购工作,需要一支专业素养过硬的人才队伍。不管是从当下和长远来看,都要高度重视采购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充分认识到纳入政府采购对规范和推进高校工作的助力作用,适当增加高校采购管理部门专职人员,以满足新形势下工作强度以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2.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素质能力。针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采购管理的新要求,定期组织举办政策及业务宣讲培训,重点对高校采购大户分批次展开系统性培训,对新形势下的采购政策变化、业务流程等进行详细解读,保障采购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应鼓励高校政府采购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和交流学习,不断提升采购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3.加强廉洁教育。突出审批、招标等关键环节,加强采购人员的廉洁意识教育,教育引导高校人员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作为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管理部门,要坚持以身作则,严防“灯下黑”,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四)正确处理好预算编制和执行落地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1.更加注重预算编制。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中,预算编制是基础和前提,是整个采购工作中尤为重要的一环,直接影响后续采购执行的全面落实。高校政府采购要进一步强化“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结合实际工作,在对采购需求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的基础上,统筹做好采购项目数据采集、整合与汇总,努力做到采购预算更科学、更合理、更精准,坚决避免无序采购。
2.不断强化预算执行。高校政府采购部门要切实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及时的提醒督促校内各院系依法依规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一是整体把握采购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合理高效的保障高校各项工作运转,防止寒暑假和年底突击乱花钱。二是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加强采购计划管理,严禁随意调整采购计划,保证采购计划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3.有效规范采购方式。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优势,应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大力推行公开招投标。严格规范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范围和流程,对不具备唯一性要求的,一律不得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科学合理设定限额和编写集采目录,严格对照规定实行网上商城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防止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上级部门监管,防止权力寻租。
4.全面开展绩效评价。高校可从过程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效果等方面,结合项目、分院系全面评价政府采购工作,并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为后续的政府采购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不断提升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结语
笔者认为,进入新时代,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取得新作为,应准确把握高校政府采购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正确的处理好以上四个“关系”,切实做到四个“进一步”,努力在提质增效上取得更大实效。国内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愈加规范,也必将为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更大助力和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