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精神扶贫”助推脱贫攻坚质量提升
2020-02-27罗均平
■罗均平
(四川鑫顺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贫困是一个历史性、国际性的问题。1979年12月,我国政府派代表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担任项目官员。该组织是从事开发援助的一个重要的联合国机构,它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解除贫困。除此以外,联合国内还有其他组织机构也负责扶贫工作。后来联合国逐渐认识到,扶贫消除贫困,不仅仅是这些开发援助机构的事情,消除贫困应该作为人们,也作为人类生存权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随着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中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进行,也开启了中国消除贫困的一个伟大的历史。而是全面发展为我们中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重要的成分,我们中国在扶贫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过去几年中,我国每年差不多有一千万左右人口脱贫,为全球的减贫贡献70%的力量。
1 精神扶贫、思想扶贫刻不容缓
随着我国扶贫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深入,扶贫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例如,扶贫工作中某些群众存在着好逸恶劳、不愿工作的情况,为了得到政府的帮助,甚至出现了争当贫困户的现象,从而给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需要扶贫共工作人员认真反思。同时这也是为何提出精神扶贫和思想扶贫的根本原因。
这些“精神贫困、思想贫困”对于我国扶贫政策的影响巨大,其不仅严重阻碍脱贫攻坚的良好实施,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贫困地区以往存在一些潜伏深层的社会矛盾,而随着脱贫攻坚的不断深入,当不可调和的矛盾未能得到有效处理时,则会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推进过程受阻。因此,在落实这项工作、提高整体脱贫质量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精神贫困和思想贫困问题,贯彻落实精神扶贫和思想扶贫政策,将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起来,才能有效提升脱贫攻坚的具体工作质量。
2 将精神扶贫、思想扶贫作为培养扶贫脱贫机制的首要任务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扶贫工作要做到扶志扶智相结合,经济工作会议中又提出了“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扶贫攻坚不能再一蹴而就,一概而论,必须把握新时期的新情况,寻找新的强化思维创新意识,为脱贫攻坚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专业支持,促使其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同时,在实现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应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强力推动扶贫脱贫工作,以政府为外源动力,必须加强政府的拉动和推动力度。
我国的政治、制度优势十分明显,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资源、人员力量聚集起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如果过分聚集外部力量,必然会造成贫困人口内部缺乏良好的行动效果,且外源动力机制实际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思想上会出现认知偏差,影响着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当其在整体贫困人口方面的影响范围扩大时,则会对扶贫攻坚项目的顺利实施产生了极大影响。所以说,在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的过程中,需要对其成因进行深入思考,完善外源动力机制,不断培育内源机制,并将其发展和壮大,特别实在自发动力的提高和自我就业技术生计发展能力的提高方面。从这个角度看,脱贫攻坚项目中,知识教育和传统文化等内源机制的培养,则成为了提高脱贫质量和扶贫水平的重要关键所在。
3 重塑信心信念是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
扶贫开发本质上就是对扶贫对象的观念塑造,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某些“等、要、靠”现象的产生,大部分是源自于扶贫对象对于外界帮助或自身的不信任,也可以理解为,他们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有机会能够改变生活,也不相信外界是真心实意去帮助他们的。基于这种情况,首先要改变这些人的自身心理思想,重塑自身意志。在长期的扶贫工作中,积极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倡导其自力更升,发挥艰苦奋斗的精神,用一些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的实例影响他们。
精神贫困的产生一定具有复杂的成因,并非短时间内所形成的,同时也不仅仅局限于某一贫困地区、某些贫困人口之中。精神扶贫工作也不仅是一项短期工作,而是一项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的社会工程,社会各级、各政府部门以及贫困户个人必须长期努力才能摆脱精神贫困面貌。目前,从上层看来,必须时刻警惕精神贫困标签的广泛化,不但需要深入分析精神贫困所产生的原因,同时还要对这种现象加深认识。精神贫困不仅仅局限于精神层面,物质贫困是其具体表现,要想解决精神贫困,需要以物质扶贫微基础,二者相互促进和提高。在整个扶贫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对于贫困户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还需不断对其个人信心、自身信念进行长期引导,从而培养出兼具文化、技能、知识和思想的新型农民。因此,在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需要从传统观念转变、工作方式优化、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等方面入手,重视脱贫攻坚中的“精神扶贫”,满足贫困户在精神方面的实际需求,维护好他们的权利,为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实现打下基础。
4 尊重主体性,发挥主动参性,才能消除精神贫困、思想贫困
目前的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发展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阶段,在这一阶段精神扶贫的作用也凸显出现。实践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需要渗透好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引导各方进行有效协调,确定好脱贫对象。诸多实际事例说明,很多扶贫工作的失败,往往是因为忽略了扶贫对象作为主体的原因,扶贫人员对贫困户没有充足的尊重,导致贫困户心有怨言,扶贫干部受累有怨。要尊重贫困户的主体性,首先就要承认贫困户主体性存在的意义,其次,让贫困户结合其自身特点选择扶贫政策,了解其发展意愿,对其权利诉求给予正确回应。尤其是村干部等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要提高其帮扶作用,了解村庄具体情况,结合周围地方资源,拓宽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帮助贫困户转变生产方式,走上致富道路。同时,对丧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也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与尊重,并享有平等的权利,逐渐实现这些人群的“精神扶贫”目标。扶贫不单单只是扶贫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同时也是诸多贫困户的工作,不仅要避免污名化、隔离扶贫对象,也要避免过度保护他们。地方政府总览扶贫攻坚全局,左右扶贫工作和经纪社会之间的联系,贫困户在村庄发展的同时追赶其上,如此才能获得快速发展的效益和成果。
5 避免被动强迫,建立平等合作关系
扶贫工作的本质,就是扶贫人员帮助扶贫对象,建立并提高其自主劳动的主动性,从而寻求共同发展。从这个角度看来,扶贫对象和扶贫人员之间的关系趋近于平等、合作关系,并非是救助者、施舍者以及规划者帮助贫困者和无知者的关系。实际上,扶贫对象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其所承担的压力各式各样,一方面是因为对于扶贫干部的敬畏之心,对于国家形象的敬畏之心,这是由于传统文化意识所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新时代下的城市视角、专家视角过度深入所形成的固定认知,即农村贫困落后,地方性知识不够普及。在这种情况下,扶贫工作必须要注重工作形式,扶贫干部避免摆出一副居高临下、趾高气昂的做派,随意指派、命令贫困人员,同时又要避免过分同情,救济施舍的行为出现。避免大包大揽,过分帮钱帮物,避免自居高明、越俎代庖,擅自决定扶贫对象种植、养殖方案,对于扶贫对象的声音置之不理。
6 反思精神贫困,反思扶贫本身
之前,我国的扶贫政策落实单位主要为县域和村庄为主,过分忽视贫困人口的个体化要求,而且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政府也存在争抢扶贫资源,甘当贫困县的畸形现象。贫困人口过度依赖政府帮扶,长此以往,其更加依赖国家,丧失自我劳动的积极性。这也是造成个体平困人口习惯被大规模的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所遮盖的主要目的。在精准扶贫政策下达之后,虽然将精准到人到户的目标和要求作为扶贫工作的原则,但在基层中,扶贫工作基本还是延续以往的模式,导致精准扶贫变成“精准救济”,甚至还会出现对扶贫对象提供全方位包管的服务。这不仅引发非贫困户的不满,也是导致扶贫对象出现“等、靠、要”心理的主要原因。
我国的扶贫工作实施已久,在长期的工作中,已经形成偏重经济开发和提高农民收入的认知,但是并没有重视对于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引导和教育。农民缺乏精神文化生活,其个人想象力就会有所制约,难以走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观念。在我国西部部分深度贫困地区尤其如此,任何一种新兴的产业和经营模式都是从创新和冒险中激发而来。扶贫产业对贫困户的要求也十分重要,部分产业在生产过程中过分强调组织化、规模化以及现代化,没有及时听取扶贫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导致扶贫对象工作消极,不配合扶贫工作。这也会滋生扶贫对象的消极心理,其认为扶贫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或“干部产业”,一旦工作中出了问题,第一时间找政府或干部解决。
结 语
我国人口众多,经济重心偏重情况严重,所以贫困人口众多。在这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必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脱贫难题、增强脱贫动力、提升脱贫实效,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随着党的十九大的结束,脱贫攻坚也迈入新的阶段,注重精神扶贫和思想扶贫才是提升扶贫脱贫内在质量和水平迫在眉睫的任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扶贫观念,尊重和倾听贫困人口的心声,激发其主动劳动的积极性,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的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