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大学生越轨行为信息对大学生的影响
2020-02-27周好雨
周好雨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一、当代大学生主要越轨行为概述
越轨行为又叫离轨、偏差行为,是指“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人们公认的、现行社会规范的行为,如违俗、违德、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自毁行为和其他异常行为”[1](162)。 通过查阅文献和各类调查报告,结合社会学对越轨行为的概念,本文论述的越轨行为主要是指违反社会普适价值观和道德要求的行为,特殊语境不在考虑范围内。
因越轨行为往往与某个特定情境的规范联系密切,故当我们想要对一个行为作出“是否越轨”的判断时,要考虑到行为发生的具体环境。 毕云天认为,大学生越轨行为是指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和交往过程中产生的, 违反或者偏离社会规范和社会期望的行为。我们把大学生越轨行为定义为:大学生做出的违反校园规范、 不符合群体标准和未达到社会期望并对学校和社会具有破坏性, 需要采取社会控制的行为。大学生的主要越轨行为分为三个层次:与学校制度纪律相左的;与社会道德公德相悖的;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
大学生最常做出的越轨行为, 发生在他们日常学习生活的环境当中,即与学校的制度纪律不合。这一层次的越轨行为又可被具体分为三种: 互动课堂上的越轨行为;课后学习与考试中的越轨行为;校园生活的越轨行为。在多数文献中,大学生课堂上出现的迟到、逃课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被认定为越轨[2](38);课后学习与考试中存在的代考、抄袭、作弊等现象,被认定为越轨;校园生活中,男女同学校外同居、夜不归寝、校园暴力等举动,被认定为越轨。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发生在校园当中的大学生越轨行为,往往具有极强的主观性, 即个体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来决定其是否发生,也就是说,真正发生冲突的是学生的价值观念和校方用以指导规章制度建立的价值观念。 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认为,当社会大多数成员共享的主流价值观与实现目标所具有的物质和资源不相协调时,就产生了越轨行为[3](129)。 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 往往会多方调研, 参考先进经验,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一般是较为完善健全的,但学校中的学生生长环境各异, 每个学生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 当把这些学生放在同一个评价标准中, 自然而然地会产生现实与期望之间的差值,这个差值其实是不同价值观念引起的。
除违反校规校纪外, 有些大学生有时也会做出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 校园中部分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被人故意破坏, 甚至私自加锁; 在食堂打饭时插队、在图书馆等公共区域毫无时间观念的占座;夜晚熄灯后在寝室走廊中喧哗吵闹等等。 人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可以从种种情形中选择出最大的利益,用最低的代价来达成最大的需求, 这是亚当斯密的观点。 比如在面对有限的共享单车时, 个别大学生认为,骑单车所带给他们的高出行效率是最大利益,于是他们选择以自己的道德声望和公德水平为代价,来换得这份利益。 无独有偶,涂尔干在《自杀论》中说,社会生活是否快乐,一般取决于人的欲望和达成欲望的机会是否能达到平衡。 由于人类的欲望是无限且不能自愿控制的,为了压抑欲望,产生了约定俗成的道德和社会秩序, 多数情况下人们都能遵守这些道德规范。然而一旦周围环境陷入混乱,个人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证, 一些行为个体便挣脱规范的束缚,不惜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以减少自己的损失。不择手段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就是亚当斯密口中的“最大化的利益”。 在资源不足以满足每个人的需要, 而且没有一个明文规定给有同等需求的人进行排序时,约定俗成的道德将不再具备制约人们行为的能力。
最后是大学生三个越轨层次中性质最严重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越轨行为。 这些行为有些甚至是触犯刑法条例的,例如近年来频见于报端、因小事而残害室友的事件(马加爵案等);因表白被拒或恋爱分手而导致的情杀案; 嫉妒同学家境良好而偷窃其巨额财物的盗窃案等等。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 犯罪大学生一般原本就潜藏着一定的心理问题,在与受害人的相处过程中,这个定时炸弹似的心理问题被某些突发状况点爆, 于是不理智的思维引发了不理智的行为。概括来说,大学生的违法行为通常是由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因素共同诱发的。 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一般都是行为人要满足自己的某种欲望, 但他们对生活的期望和追求与现实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 强烈的外部环境刺激是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动力来源。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往往会给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刺激或进一步激化他们本就存在的心理问题, 这就是导致大学生违法行为产生的内部因素,如虚荣、自卑、仇恨等等[4](249)。 同时, 涉案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相较同龄人而言是淡薄的,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的预估是不充分、不理智的。
综上所述,大学生越轨行为的层次不同,性质的严重程度也各异,因此,不同的越轨行为通过网络渠道被大学生受众了解到后,产生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我们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情况论述。
二、 由网络传播的大学生越轨行为信息对大学生的影响
(一)网络传播自身特点带来的影响
在社会学家M.L.德弗勒的观点中,大众传播,是这样一种过程: 传播主动方利用特定的媒介,广泛、高效、连续、形式多样地散布信息,从而让人数众多、阶层复杂的受众得知他们所想表达的内容,以期达到影响受众观点的目的。
网络媒介是利用网络媒体技术进行信息传播、信息交流的全新工具和载体。 其优点有: 传播范围广、信息储存时间长、信息数据无限、开放性强、操作相对简单、信息普及迅速、使用成本低、感官适应性良好。
由于互联网传播范围广、开放性强、信息普及速度快的特点, 关于大学生越轨行为的报道通常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聚合起广泛的舆论关注, 引发社会讨论。当代大学生群体生长在互联网时代,对网络舆论环境有一种自然的融入和强烈的参与意愿, 这决定了大学生对此类事件的关注度往往较高。
由于互联网信息储存时间长、信息数据无限、感官适应性良好的特点, 关于大学生越轨行为信息的报道, 先是以其话题的特殊性和刺激性吸引社会的注意,其后又不断推送更多细节化的信息,以获取持续关注。大学生群体自然也会密切关注事态动向,成为此类报道的主动受众群体。
由于互联网操作相对简单、使用成本低的特点,使群体内绝大多数都是“无产阶级”的大学生群体对互联网传播更为熟悉和依赖, 他们对网络上传播信息的获取也更及时充分。
最后,由于互联网具有极强的交互性功能,崇尚平等,尊重人的个性。大学生群体在互联网上参与关于大学生越轨行为的讨论过程中,因其身份特殊,使得其他社会群体对他们在此类事件中的观点更为关注,大学生群体因此可以得到他人对自己观点的回应。这一过程让他们感受到了自己思维的价值。因此,当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时,大学生会自觉地予以关注。
(二)网络传播信息的形式带来的影响
1. 积极影响。 互联网传播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多媒体为信息载体,常见的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四种形式。 在互联网传播当中,通常情况下,这些形式不会单独出现,而多以组合方式传播信息,给人以全方位的感官体验。 这种多媒体传播形式可以引起大学生对事件的兴趣。
2. 消极影响。 近年来,青少年暴力越轨行为频发, 这与传播暴力文化和暴力信息的互联网具有密切联系。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不规范及利益的驱动,导致网络中弥漫着暴力文化。 如果传播方对这些信息的内容不进行仔细的筛选, 或是主观故意地选用含有不良因素(如画面中的血腥、暴力部分不加马赛克,音频文件中的低俗、暴力部分不做消音处理)的多媒体素材, 对部分心理发展尚不完善的大学生而言,可能是不适的,对那些本身就潜藏心理问题的学生甚至可能是刺激性的,是导致不良后果的诱因。
(三)网络报道形式带来的影响
1. 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简明信息报道。 简明信息报道通常篇幅较短,对事件只做简单结果陈述,并不涉及具体过程描写和犯罪原因追溯, 一般发表于事件披露之初,时效性较强。 长篇评论报道篇幅较长,对事件全过程的细节化描写较多, 关注涉案大学生的作案动机和心理状态。
主流媒体采取简明信息报道形式主要出于两种考虑:第一,保证自己所传播事件信息的绝对真实;第二,静待舆论发酵,以组织后续报道引导或疏散舆论。 自媒体采取简明信息报道也出于两种考虑:第一,注重信息的时效性,抢占先机;第二,迅速把握舆论走向,以时间在舆论场内给自己换取博弈的空间。
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简明信息报道, 都会在第一时间引起受众关注,给予受众部分信息,并且对其反应及时做出回馈,其弊端是后续反应迟缓或缺失,无法满足受众进一步的需求。
2. 主流媒体与自媒体长篇评论报道。 采取长篇评论报道的主流媒体一般有两个出发点:第一,事件确有特殊之处,具有代表性,需要相应的细节报道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第二,事件发酵程度大,社会舆论失控,需要舆论引导。 自媒体的出发点则是:第一,报道具有极强故事性,十分吸引受众;第二,把自己的观点传播出去,被受众认可和吸纳。
主流媒体的长篇评论报道可以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因其观点通常是符合核心价值观的,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或疏散舆论、维持社会稳定;而自媒体的长篇评论报道则良莠不齐, 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而发表的, 甚至可能存在编造杜撰的信息,真实性不能保证,且输出者的价值观未必正确,传播的正面影响无法保障。
三、 大学生对网络传播的同辈越轨行为信息的感知
为了解大学生对网络上传播的同辈群体越轨行为(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的看法,特进行简单的随机访问, 并在访问后要求其对自己的答案在规定软件上进行录入。
访问内容共有5 个问题,囊括了三个感知维度:第一,针对此类事件本身,受访者是否了解过、是否想要了解;第二,是否反观自身,通过了解此类事件,是否给受访者自己带来了什么;第三,受访者是否能够且愿意从事件这个客体和自我思维这个主体当中抽离出来, 以一个理智社会人视角去思考事件背后的根源问题。 这三个感知维度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学生对通过网络传播的同辈越轨行为的认识和看法。
本次访问采取街头随机抽访方式, 在72h 内共收集到有效数据102 份。我们认为,受访者的个人信息,如就读大学所在地、就读大学层次、年龄、性别等, 对本项调查的内容可能产生影响但影响相当有限,因此在问题设计时不予考虑。不涉及此类信息的数据仍具有参考价值。
下面我们将对访问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 以得出大学生群体对由网络传播的大学生越轨行为信息较为具体的看法和感受。
“您是否在网络上了解或阅读过大学生的违法案件? ”这个问题的答案相当集中,94.12%的受访者都曾了解过此类事件, 这说明多数大学生群体都是同辈群体越轨行为报道的网络受众, 不管其主观意愿如何,都曾接受过此类信息。
将“是否感兴趣”这一问题的答案与第一题对照会发现:第一题显示94%的受访者都了解过此类事件,但第二题的数据显示,对此类事件感兴趣的人不到总人数的85%。 即10%的大学生是此类消息的被动受众。
在第2 题表示自己“感兴趣”的学生中,接近半数在解释自己的兴趣来源时,选择了“舆论关注,感到好奇”;而选择“利益相关”和“身份认同”的人则大约各占27%和23%。 数据表明,在进行网络活动时,多数大学生主动受众首先是受周围舆论环境的影响很大,其次是对自己作为自然人的利益较为关注,再次才是对于自己“大学生”身份的认识。
当考虑到此类消息对自己的影响时, 选项呈现多数集中、其余均匀分布的现象。 52.94%的大学生认为此类事件会引起自己对社会现实的进一步思考;得到经验,反思自己言行的人占总人数的17.65%;担心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一定程度上被此类报道影响了心理状态)的人占总人数的15.69%;其余则认为会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这一题的答案显示了当代大学生较好的社会化程度和自我反思能力, 但也表明, 还是有一部分学生因此类报道而感到心理不适、影响了生活。
四、 网络传播的大学生越轨行为信息对大学生行为的多维影响
(一)内在影响与外在影响
1. 内在影响。 根据霍曼斯交换理论的价值命题说,当采取一项行为可以给一个人带来报酬,或让他感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时, 他就会频繁考虑采取这种行为。相反,若一个举动给某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甚至是惩罚, 他在接下来的生活里就会尽可能避免做出这种举动。 在这一点上,多数生物都是一样的,这就是生物趋利避害的天性。 但霍曼斯交换理论中的交换不仅是一种市场行为, 它也被赋予了社会学的含义,比如,当人们发现自己的某种言行举止不被社会认可、接受,甚至有可能遭到排斥、惩罚时,他们就会从内心深处抗拒这种行为。 通过网络传播的越轨行为就是这样对大学生产生内在影响的。
积极影响: 极端的越轨行为在网络上被披露出来,引起社会舆论的讨伐,大学生作为事件的旁观者和社会讨论的参与者, 全面了解到了社会大众对越轨行为的态度, 意识到这件事不能让自己获得社会的认可,甚至有可能遭到法律的惩戒,他们便会在以后的生活中不断警示自己: 不要做出类似的越轨行为。在这种情境下,由网络传播的越轨行为可以抑制大学生群体潜在的越轨冲动。
蓦然,程晓觉得,自己拥有这辆凯迪拉克后,没有真正成为身份的象征,日子过得如此辛酸,并不是买凯迪拉克买得不切实际,而是用错了地方!无论在公司里当技术员,还是当管理者,凯迪拉克都只是一件奢侈的消费品;但换一个地方,比如这个小老板谈业务时,别人不知他的出身背景,凯迪拉克就恰到好处地为他脸上贴了一层金,让人不敢小窥他,而与他合作。这时的凯迪拉克,就成了他与人叫板的砝码,买凯迪拉克就变成了一种投资,投资能获取效益,与消费是两个概念。由此,程晓对凯迪拉克的认识发生了质变,他的生活发生了质的飞越!
消极影响:上文说到,交换理论适用的范围很广泛,“获取关注”在某些人看来也是一种报酬。市场利益驱动下网络文化市场极不规范, 网络中弥漫着暴力文化[5](178)。 当越轨行为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时(尤其越轨层次较轻,比如吸烟、喝酒、滋事斗殴等),部分大学生非但不会引以为戒, 反而认为这种行为可以给自己带来关注度。 在这种畸形价值观的引导下, 通过网络传播的越轨行为信息反而会成为部分大学生潜在越轨冲动的诱因。
2. 外在影响。 结构功能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一个社会要想保证其稳定并能实现其应有的功能,就必须先做到四项基本需求,即适应环境、实现目标、系统整合、维持共识。
由上文可知, 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大学生越轨行为信息,往往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评价。对以旁观者和评论者身份参与该事件的大学生而言,一个既定的外部环境形成了, 他们按照各自对价值的定义, 尝试从这个外部环境中探求可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资或途径,以实现下一步的目标。
积极影响:对于将“多数社会成员认同”和“良好道德声望”当作目标的人,他们会本能排斥这种被社会大多数排斥的越轨行为,以严格标准来审视自己,并采取各种行动来实现自己的道德目标, 以此维系自己心中认同的价值观念。
消极影响:对于以“获取更多社会关注”为价值取向的人而言, 他们或许会将性质不严重的越轨行为当作实现自己目标的一条途径。在日后的生活中,一旦有机会或出现某个客观诱因, 不排除这些大学生将采取类似越轨行为的可能性, 且由于他们已看到由网络传播的越轨行为可以带来这么广泛的关注,这种可能性甚至比之前更大。
(二)心理影响与行为影响
心理活动影响思维方式, 思维结果引导实际行为。 在此情况下,了解到网络上传播的、和自己具有相同身份的人的越轨行为,对不同大学生而言,会产生不同心理影响,进一步导致不同的行为选择。
1. 心理影响。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 潜移默化是指文化会影响一个人身边的环境,即上文提到的“外在影响”,深远持久是指文化对人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产生影响。大学生越轨行为经网络传播,在社会中引起讨论,在普适价值观的影响下形成集中的舆论趋势: 对此类行为的排斥和批判。大学生作为文化受众,长期浸润在这种舆论环境当中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影响。
积极影响:对心智正常的大学生而言,此类事件的报道带来的大部分都是积极影响, 具体表现如第三部分数据显示的那样:令大学生引以为戒,在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加以关注的同时, 反思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和身边人的心理状态,成为一个阳光、乐观、友善的人。
消极影响: 诱导性因素是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和本源动力。具体地讲,大学生实施犯罪行为通常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 而这种需要无论是源于生理性要求还是社会性要求, 都将在其大脑中形成特定的反映。 同时,网上形形色色的各种信息,极易导致青少年对正面教育与引导产生逆反心理[6](13)。 另外,对本身存在一定心理问题(如虚荣、自卑、暴力倾向)的大学生而言,此类报道的泛滥,尤其是传播过程中部分媒体对犯罪细节的描述, 可能会加重他们本身就存在的心理问题; 对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或比较敏感的大学生而言, 原本熟悉的大学生活环境成为报道中的犯罪现场, 这会导致他们对现有生活秩序的既定印象崩塌,进一步导致不安全感。 长此以往,这种负面心理会影响此类学生的人际交往甚至正常学习生活。
2. 行为影响。 行为是由心理和思维引导的,举动是思想的反映。
积极影响: 心理状态积极的学生看过此类报道后会进行自我反思,日后谨言慎行、尊重他人、关心同学、与人为善,提高自身素质、进而加强自我约束力[7](13),关心社会现象,思考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消极影响:心理状态消极的学生,因其心理问题不同而产生两种行为:同辈效仿,即向往或模仿已知的越轨行为, 其行为主体是本身具有暴力倾向或因虚荣而渴望关注的群体;同辈恐惧,即对自己身边的环境感到无所适从,与同龄人交往困难,其行为主体是心理承受能力差或情绪敏感的群体。
(三)个人影响与群体影响
在网络对这些越轨行为进行传播的同时, 舆论有时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分化, 虽然大部分声音到最后都能归于统一, 但舆论的分化其实体现的就是不同价值观念导致的文化差异。
1. 个人影响。 对个人而言,舆论场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种价值观, 对一个事件其实并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种看法,只是人们在传播观点(发表评论)与接受观点(阅读评论)的过程当中不断地说服与被说服,观点相似的人各自出让一部分“思想权益”,以类似于求同存异的方式来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找到更强大的支撑, 其实主要舆论的形成就是这样一种妥协的过程。
积极影响: 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且适当吸纳他人的合理之处, 对自己的想法做出调整可以使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锻炼,思想水平得到提升。
消极影响: 对于尚未形成完善价值体系的大学生而言, 他们的思想是灵活且不稳定的, 容易被引导、扭转,甚至是被煽动、利用,所以激烈的舆论交锋有可能会使一部分囿于静态比较思维的大学生价值观发生不良变化,甚至丧失自我判断的能力[8](119)。 社会化理论也认为,青少年行为深受同辈群体影响[9](112)。
2. 群体影响。 一个人所持有的观点属于哪个舆论阵营,他本人就会视这个舆论阵营为一个内群体。相反,所有不接纳他观点的舆论阵营都是外群体,且观点之间的冲突越多,外群体与内群体的对立就越明显。
积极影响:如果自身观点正确的话,大学生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得到言论支持,坚定自己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 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事件讨论,并在日后养成关心社会现象、善于思考的习惯。
消极影响:如果自身观点本就不正确,且找到了可以包容自己的内群体, 在与外群体的斗争过程当中,非但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反而可能深化本就错误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