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HP的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研究
2020-02-26洪柳华
洪柳华
(黎明职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福建·泉州 362000)
现阶段,我国高职教育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以此期望高职院校教育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提升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职院校教育优质建设。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正处于研究探索阶段,缺少系统性评价体系与教育模式,需要高职院校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应用AHP,构建与完善评价体系,提升双创教育质量,满足高职双创教育的发展需求。
一、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现状
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在近些年发展速度较快,其研究广度与深度正在不断扩展。高职院校旨在为社会提供实践技能人才,不同于普通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需要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培养高职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学生就业质量。但是现阶段,我国高职学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教育认知不足
高职学校与师生不能正确认知创新创业教育,存在认识不足问题。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体系脱离,院校与教师错误地认为实行创新创业教育,只需要向有创业意愿的高职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知识,不能在学生群体中全面性进行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教育认知不足,会影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
(二)师资力量薄弱
高职学校在实行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存在师资力量薄弱问题。高职院校内部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大多是校内辅导员,辅导员虽具有就业指导工作经验,但其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未接受过系统培训,这些教师并不能对创新创业知识进行全面性掌握,缺少实践经验,难以为学生提供有效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体现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师资不足问题。
(三)实践平台缺乏
高职院校在实行创新创业教育中,不能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实践平台,并暴露出项目管理落后问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需要综合理论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需要院校为学生提供实践基地,但是我国多数院校并不能针对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建设实践基地,即使部分学校能够提供实战基地,也难以为学生安排具有建设性的实训项目,影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限制创新创业教育成效发挥。
二、基于AHP的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意义
(一)掌握教育教学水平
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有利于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水平进行了解与掌握。高职院校旨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借助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进一步培养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而教学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由学生能力水平来体现,因此,评价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水平,需要结合AHP,重点评价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能力。高职院校的学术水平与普通高校相比,缺少竞争优势,但是借助层次分析法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能够使教学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便于评价工作及时掌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水平,体现高职院校基于AHP 构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意义。
(二)满足评价合理需求
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使双创教育的评价体系满足合理评价的需求。在层次分析法指导下,高职院校构建与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体系,需要逐层进行,在多个层面开展评价工作,实现对创新创业教育多角度与多维度的评价,提升评价合理性。基于AHP,高职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会综合不同要素与评价方法,按照动态评价趋势,提供科学评价结果,有利于评价体系对本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反映,体现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实效性与合理性。
(三)促进学生能力发展
高职院校应用AHP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具有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意义。高职院校结合AHP 与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使评价工作更好地反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高职院校可以在构建评价体系的过程中,结合层次分析法,在反馈与分析层次中,建设及时反馈机制与具体分析机制,掌握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暴露出的能力不足问题,针对学生某项能力的缺失,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创新创业教育,使学生充分掌握该项能力。评价体系中的评价指标具有较强的明确性,为学生能力提升提供明确发展方向,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现系统发展。
三、基于AHP的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原则
目前,大多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还存在较多教学问题,为提升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性,高职院校需要借助AHP 即层次分析法,对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构建评价体系,强化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而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性
高职院校实行创新创业教育,需要众多因素的相互配合,在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高职院校需要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科学选择教育评价指标,通过多层次的评价内容与具体评价指标,保证评价判断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二)动态性
基于层次分析法,评价高职院校对学生实施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遵循动态性原则。由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属于动态过程,而院校内部的创新创业教育具有一定时滞性特点,因此,在层次分析法指导下,高职院校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需要结合连续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评价的结合并不是阶段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结合。
(三)可比性
在层次分析法应用过程中,高职院校针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更有效的评价,需要遵循可比性原则。高职院校在选取评价指标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其可比性,综合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例如,可比较同类型高职院校在某一年度中的评价指标,或者可比较不同年度同一高职院校的评价指标。
(四)可行性
层次分析法要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具备层次性与客观性,教育评价指标需要结合客观要求,遵循可行性原则,明确评价指标测量点与观察点,通俗地进行表述,匹配实践与数据变量。在客观基础上,高职院校评价创新创业教育需要保证评价体系具有层次分明的结构,在测量打分的同时,借助评价可行性促进评价体系建设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四、基于AHP的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
基于层次分析法,高职院校评价本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构建评价体系,以评价指标体系为目标层,在此基础上,建立四个评价基准层,并在基准层中细化二级指标层,实现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分层次评价。评价体系中的评价基准层如下:
(一)评价制度与定位
评价制度与定位指评价制度建设与规划定位,主要是借助政策支持、制度建设与规划定位等二级指标,对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价。高职院校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由学校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来体现,相关制度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考核制度、管理制度、协同合作工作机制、师资建设规划与多部门配合机制等。因此,评价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需要重点评价院校中这些制度的建设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政策支持二级指标内容,评价学校为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科研与教改提供资金支持与政策支持的情况。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双创教育评价以基准层评价为指导,结合二级指标层的具体内容对双创教育进行具体评价,可以为双创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为双创教育革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促进高职院校双创教育发展。
(二)评价基地与教学
评价基地与教学指评价基地建设与教育教学,主要借助基地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二级指标,对院校双创教育进行评价。基于以上二级指标层内容,高职院校需要在构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开设情况、评价双创教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的情况、评价院校双创教育案例库建设与更新情况、评价双创教育课程在学校学分体系中的纳入情况等。通过以上情况评价,综合评估高职院校是否在人才培养的全部环节与过程中贯穿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考量学校课程体系设置是否在学生选择与规划自身职业生涯中发挥积极影响作用,评价双创教育案例与学生个性化创新创业需求、学校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高职院校需要借助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估院校教学计划中案例式教学的运用情况、创新创业企业家与成功校友的邀请情况、学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情况、教学方法是否具有适用性等,以此实现高职双创教育的有效评估。
(三)评价实践与氛围
评价实践与氛围指评价创业实践与创新氛围,主要借助创业实践、实践平台、氛围营造等二级指标,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价。创业实践二级指标主要指学生在双创教育中的交流沟通情况与基地实践情况等。高职院校对学生实施的创新创业教育,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属于教育的重要环节。如学校为创新创业教育开设主题网站,实现受益面与受众面的扩大,并且对于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与扶持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校内外举办创新创业相关赛事活动。二级指标中的实践平台主要指为创新创业教育设置的多元信息交流与管理平台,比如创业科技园、创业空间、创业社团等,还包括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专业实践平台、竞赛平台、模拟实践平台、社会实践平台、科研实践平台等,并且含有双创配套服务类平台。评价这些指标,能够直接体现高职学校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
(四)评价反馈与成效
评价反馈与成效指评价综合反馈与教育成效,主要借助社会反馈、学生反馈、教育成效等二级指标,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情况进行评价。社会反馈二级指标主要包括家庭、企业与政府方面的反馈评价:家庭认可学校双创教育的程度与满意度,评价就业薪酬与岗位等;企业评价学生技术贡献、心理素质、人际沟通、团队精神、开拓创新与职业道德等情况;政府支持高职院校双创教育的力度,即示范单位与基地建设情况、典型宣传报道与教育成果宣传等情况。学生反馈主要指毕业生与在校生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教育成效二级指标包括评价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意识、经验与素质等情况,并考虑这些情况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影响程度;评价学生在创业设计大赛与科技创新竞赛中的获奖情况;评价学生获取职业能力证书情况;评价学生专利获得、技术转让、成果转化等情况;评价学生在未来职业规划中选择自主创新创业的比例情况。
通过以上创新创业教育评价,高职院校可以实现层次分析法的有效应用。借助该方法,实行基准层评价与二级指标层评价,通过具体评价指标在高职双创教育评价工作中的落实,达到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化评价效果,促使高职院校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有效构建评价体系,并积极发挥评价体系的实效作用。
结 语
综上所述,研究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需要评价工作者重视院校双创教育现状,结合具体问题,分析高职院校基于AHP 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原则,强调高职基于AHP 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价的意义,为高职双创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有利基础。构建与完善高职双创教育的评价体系,需要借助层次分析法,在基准层与二级指标层,综合评价制度与定位、基地与教学、实践与氛围、反馈与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增强院校双创教育的评价效果,提升院校双创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