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民粹主义的表现、实质与应对*①
2020-02-25布成良
布成良
( 江苏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210009 )
民粹主义是一种世界性的非理性社会思潮和运动。近年来,欧美国家的民粹主义政党迅速崛起,裹挟着反建制、反精英、反全球化力量嵌入西方国家的政治生态中。当代中国民粹主义是在特定历史文化环境中受多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是网络与民粹主义思潮的融生物,有其自身的生发机制。网络民粹主义虽有一定的积极效应,也给社会带来较大的消极作用。这就需要对民粹主义的来源及实质保持清醒认知,以准确把握当代中国民粹主义的生成背景与主要表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有效防控民粹主义社会风险,培育和弘扬当代中国民族精神。
一、民粹主义的历史溯源与当代境遇
对民粹主义的认识,学界还没有一个被广为接受的准确定义。从原初意义上讲,民粹是指“以民意为精粹”,而冠之以“主义”则倾向于将其推至极端化,使之具有二元对立的政治社会观。我们认为,要精准理解其涵义,应从两个层面来把握。从广义层面来看,民粹主义是一种对现代化批判反思而形成的世界性社会思潮,是以非理性的方式表达社会下层人民大众的利益与愿望。从狭义层面来看,民粹主义是对某种社会事物内在联系和客观模式的阐释。19世纪后期的俄国和美国最早萌发民粹主义。当时在争取“土地和自由”的运动中,俄国民粹派宣扬“人民是真理的支柱”,人民群众比社会精英卓越,主张跨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由俄国现存的农村公社直接转化为社会主义。而同期的美国,在南部和西部农业地区出现人民党激进运动,宣称“平民才是共和国的创始者”(1)[英]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袁明旭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7页。,他们控诉社会权利不公,批判社会精英的道德堕落。这种以农民为主体的“民粹主义”具有“反精英政治的价值取向”(2)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236页。。马克思曾经对民粹主义思潮,特别是俄国民粹主义更是作了深刻的剖析。列宁对民粹主义更是作了系统的批判,指出民粹派的“社会计划”不过是“空洞而有害的思想”(3)《列宁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8页。,同时强调应该把民粹主义的反动方面和进步方面严格区分开来(4)《列宁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62页。。
民粹主义并未因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传播而消失,它成为一个游荡的幽灵,曾在20世纪欧美等地数次刮起旋风。从现在世界范围来看,民粹主义思潮尤为活跃。这股思潮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矛盾持续深化,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民众对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精英垄断和政党恶斗等现象的不满加剧,在一些政治势力借机利用下,持续活跃,不断抬头。这股思潮在经济、政治、文化、民生、外交等领域都有所表现。譬如,在经济领域,民粹主义与反经济全球化思潮、贸易保护主义相互激荡相互利用。一些民粹主义者将国内经济发展的困难归咎于全球化,认为新兴市场国家抢走了他们的市场。在民粹主义鼓动下,2016年英国脱欧公投意外通过;法国国民阵线政党坚持“法国优先”原则,提出“经济爱国主义”,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等;美国特朗普当选总统后,无视世贸规则,大打贸易战。再如,在民生领域,民粹主义打着关心底层民众的旗号,主张不切实际的高福利,当民众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则可能酿成社会动乱。由燃油加税问题而引爆的“黄马甲运动”从法国蔓延至欧美各国,打砸抢烧事件不断上演。归根结底,民粹主义的兴起是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的产物,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西方民众对现实的不满及其呼声。但从其主张来讲,其观点与举措呈现出模糊性、狭隘性和非理性。
民粹主义在历史上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在现今网络时代,民粹主义具有全域性的特点,在全国影响更大,甚至在全球也有反响。网络虚拟社会具有便捷、“去中心化”特点,网络民粹主义则是现实社会中的民粹主义思潮和运动借助网络空间而形成。(5)华东师范大学郝宇青教授认为,网络民粹主义不是民粹主义的一个类型,网络只是民粹主义的载体之一而已。郝宇青:《社会情绪民粹化:形成机理及其消解》,《学术前沿》2019年第9期(上)。与传统社会的交往不同,网络交流或交往具有互动开放、自由表达的独特性,喜欢反对正统与专业观点,挑战权威、构造与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以仇视精英(仇官、仇富、仇专家)的言论和情绪,赋予了各阶层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在无边界、分散式存在的互联网平台中,任何人都能够自由发表意见,观点表达的权利不受限制,从而构建起一个个性解放、民情沟通便捷的公共舞台。
二、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的表现
世界民粹主义思潮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国内,再加上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度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导致社会矛盾凸显与激化,使得民粹主义不断滋生并形成。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只是在某些领域有特定表现,还没有形成明显的规模,更多地借助于网络媒体、文学艺术形式来表达不满,或者借助对外关系中的民族主义进行情绪宣泄。(6)程同顺、杨倩:《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因此,我们对民粹主义既不能泛化、夸大,更不能忽视、淡化,要充分认清网络民粹主义的突出表现形式和危害。
(一)打着民主的口号,构建“网络广场政治”
当今时代,互联网具有扁平性、匿名性和聚集性,这为普通民众宣泄情绪、表现自我提供了平台,网民狂欢有了最优场域。否定并仇视精英群体,对精英群体的固有权力与威望的抵制与瓦解,是其狂欢主旨及其话语核心。每当出现权富阶层有关事件时,网民尽情宣泄“无商不奸”“无官不贪”“专家(砖家)无用”,表达对权力和精英的极端不满和对立情绪,并且汇集网络民意、运用道德审讯,从而构筑“网络广场政治”,引发集体行动。当前,我国民粹主义常常表现为线上线下的联动性。在有关住房拆迁、司法审判、环境保护等事件中,网络民粹主义几乎总给地方政府、官员贴上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等标签,以“侵害公众利益”之名加以声讨,而对“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却置之不理。在网络民粹主义的思维方式下,对“事件”习惯用一种非理性、非常规的视角去审视,(阶层)“身份”成了网民或支持或反对的重要考量。
网络世界中,所有人直接参与活动,都能相对平等自由。民粹主义凭借网络集体行为表达、汇集民意以审判精英的“集体狂欢”,尤为引人注目。这种由乱序的网络民意构建的网络广场政治产生过程是:涉及干群、劳资等矛盾纠纷的新闻事件,部分网络大V“公知”抢在官方声明发布前,便直接爆出精英的谣言、绯闻等猛料或刻意美化民众的言论,接着在微博、贴吧、微信朋友圈等被大量点赞、转发与评论,进而激起舆论狂潮。(7)袁婷婷:《民粹主义的中国境遇》,《探索》2018年第1期。在这一过程中,部分网络大V“公知”颂扬大众、污化精英的舆论导向,使预设的“人民”一出场便有强烈的动员效应,以此煽动、诱惑进而操控大众对精英群体进行道德绑架,并以“人民”的名义展开舆论审判。
(二)网络草根文化的建构以平民化和大众化为文化活动合法性来源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使部分文化生产指向基层的人民大众,加之后现代主义的不期而遇,于是网络空间充斥大量平面化、无深度的文化景观。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下,文化民粹主义萌生且形成一定规模。它们对待大众文化秉持特别宽容和谅解的态度,即使民众酷好另类的个性、性、绯闻、残暴等,甚至是人的恶俗品性、负面特质等,如果用有特性的语言和形式生动地表现出来,也往往被民粹主义给以合理化。民粹主义对以高雅为典型的“中心”文化进行反对、抵制,而把人民大众视为文化合法性的唯一正确来源。
消费主义的盛行助力当下文化民粹主义萌动和蔓延。消费主义主张应当即时满足大众需要的一切,大众需要与喜欢的一切倾向都是合理的。消费主义构造出大众文化繁华的假象,感性化的快感文化,容易激发受众文化消费的快感。文化民粹主义以平民化与娱乐化的旗号,制造出一种低质“垃圾文化”,包括恶俗、低俗与媚俗的网络视频、歌曲、舞蹈等,并体现出浅陋、出位或泛娱乐特质。传媒经营者是此类网络传媒内容的主要生产者,并非网民个体。尽管这类传媒内容极力推许和崇尚所谓“人民大众”的审美,但它的动机则是追逐商业利润最大化,而对高雅文化予以抵制,结果只能创制出低质循环、意义虚无或虚化的文化。
文化民粹主义的类型多样,主要包括山寨、恶搞和“三俗”文化。各类“山寨文化”通常冒充一些知名品牌、模仿权威电视节目,如(山寨)春晚,(山寨)新闻联播等品牌栏目。“恶搞文化”则通常是恶意篡改经典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历史人物,以解构、反讽、模仿等手法表达对正统文化和经典的蔑视。“三俗文化”主要指纯粹为谋求收视率而粗制滥造的电视节目和网络小说等,大多单纯谋求感官刺激和娱乐,以恶俗、媚俗、低俗博人眼球,没有多少优质内涵和价值。
(三)打着关心平民的旗号,主张不切实际的民生政策
福利民粹主义是一种世界性的思潮。拉美国家在现代化过程转型中,由于两极分化,广大民众萌生对富人的不满和敌视情绪,加之一些发达国家的“示范效应”,一些政治家打着为平民大众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福利待遇的旗号,挑起平民大众的 “期望增长革命”,诱引他们对财富和生活产生不合实情的虚高追求。民粹主义者采取迎合策略,运用绝对平均主义的手法,以“民众至上”名义施行片面的高福利政策,从而使国家债台高筑、经济大跌、社会动荡不已,临深渊而不觉。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出现“拉美病”。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发展,众多深层次矛盾交织缠绕在一起,社会焦虑和躁动情绪也在增长。底层民众开始滋长仇富的心理倾向。有些人出现“恋旧”情结,怀念改革开放前的“大锅饭”,倡导平均分配社会财富;有些人与之相反,但要求的工资、福利、待遇不着边际,幻想所有的民众日常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这是民粹主义与高福利主义相结合,即“福利民粹主义”。客观地看,之所以产生福利民粹主义的现象,这也与改革开放后一段时期内,经济改革超前于社会改革,而社会政策和保障体系相对滞后有关。普通民众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领域负担沉重,对社会产生较多的怨尤甚至憎恨。
(四) 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耦合
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耦合这一现象在21世纪愈发明显,世界广为关注。民粹主义含义宽泛,有很大的模糊性,但一切民粹主义都具有民族情怀。一般来讲,民粹主义高度强调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在受到外敌入侵和胁迫之时,人民利益迅速上升至国家共识,强调民族统一和民族认同,本民族全体成员一致抗外。于是,民粹主义便极容易转化为民族主义。
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走向合流,有一个生发过程:一些牵涉“外敌”的网络话语,先是被部分网民、网络公知挖出、“泄露”,引发很多网民关注,进而聚集围观,最后在“爱国”的言论包装下挑起网络“声讨”,掀起舆论高潮。在这一过程中,“外敌”被丑化,网民被裹带参与,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达成一致被视为最高原则。“民粹”转化为“族粹”,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走向联合。
互联网时代的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合流,往往是线上线下互动:网上造势,可能挑起一阵阵网络舆论狂潮;网下借势,可能致使网下抵抗国外力量的集体行动频发。网上网下彼此烘托。然而,这种做派却忽视“外敌”信息是否属实、立场是否客观。部分网民对外持有强硬态度,吁请党和政府在处理国际问题时,凡有损中国主权与利益之事都不退让、不妥协,凡与中国政见相左者,都予以坚决反对。这一群体线下操纵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易转化为以“爱国”为名、以“民粹”为实的野蛮行径,会给社会造成重大破坏。一味对“国外势力”极尽怒斥、鞭笞,这不是爱国主义,而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极端的大国心态。
三、认清民粹主义的实质与危害
针对民粹主义思潮,我们要加以辨析引导。要注意把民粹主义与我们党坚持的“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政治立场区别开来,把民粹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区别开来,引导人民认清其实质危害。
(一)民粹主义不等于人民或平民立场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社会的阶层分化严重,精英群体与弱势群体的鸿沟越来越明显。但是,民粹主义不等于人民或平民立场,更不等于合理的平民利益诉求。这是世界民粹主义的共性。俄国的民粹主义就如此。它是非常尊崇农民的,列宁认为,民粹派鼓舞民众、唤起数十人数百人去同政府作英勇斗争的东西,就是“相信俄国生活的特殊方式,相信俄国生活的村社制度,由此相信农民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8)《列宁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29页。。民粹主义反对农奴制残余和沙皇专制制度,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革命意义,但是,他们抱着俄国落后的村社经济不放,把村社和农民自治美化成一条不同于欧洲的通向社会主义的“特殊道路”。他们不把工人阶级作为创造幸福生活的主要力量,把单干的农民作为“危险的敌人”,而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知识分子同政府的斗争上,把个人恐怖活动作为自己斗争的主要手段。因此,理论的错误导致民粹主义行动上的多次失败,他们不从刺杀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事件中吸取必要的教训,从而招致反动当局更加疯狂的镇压,由此更加脱离人民,使无数热血青年死于屠刀之下,最终使革命归于失败。
无独有偶,民粹主义采取唯心主义平民史观的叙事结构和一些习惯用法,在当代中国也得以延续。首先,模糊概念,割裂“人民”。当代中国,人民是一个整体概念,涵盖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拥护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复兴的爱国者等。而一些民粹主义却把我国的知识分子、私营企业主等社会精英剔除出“人民”范畴,划入其对立面,进而把“反权力”“反权威”“反精英”意图包装为“人民”的立场和诉求。“人民”是民粹主义的核心元素,但实践中“人民”却不是决定民粹主义话语的因素。当代后马克思主义者拉克劳认为,民粹主义的话语是建构出来的,不是由主体的阶级、文化和社会地位事先决定的。它是把多样诉求在人民话语中暂时性统合的政治逻辑。其次,虚张声势,夸大所谓“人民”的品性和作用。将人民和精英相对立是民粹主义的话语特点,并以此设计出一幅异样的社会心理图像。(9)[德]沃尔特·奥彻:《民粹主义与煽动》,金寿铁译,《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10期。“人民”不包括精英在内,拥有优良品性、独特审美品位、心系国家的情怀,是决定社会发展的唯一存在。最后,以假充真,蛊惑人民。民粹主义看似崇拜民主,但实际是反对现有的制度安排,追求更加纯粹的民主自由。他们所谓的“民主、公平、国家”利益诉求,实则是以部分人的利益替代全体人民利益,不顾及少数与多数,不考虑眼前与长远,其结果容易损坏和侵害部分人的基本权利,损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民粹主义假民主之名行“暴民”政治之实
民粹主义往往是富有激情和浪漫的。西方民粹主义有两种“反建制”运动:寻求变革的激进反建制和保守的诉求传统价值理念的反建制运动,或称之为左翼、右翼民粹主义。中国网络民粹主义表面上是激进的,而在骨子里是恐惧竞争的保守力量。特别是当大众被某些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掌控和操纵的时候,民粹运动通常成为强制众人意志、压制个人权利的专制手段。民粹主义者也视自己为真正的“民主义士”。诉诸人民、动员草根大众参与政治,借助人民的观念、以直接民主的形式决定政治过程,宣扬“全民公决”、行使“人民的创制权”等,实质上就是以专制替代民主、以道德替代法治。
一方面,网络民粹主义以人民的名义来为大多数普通民众的选择进行政治辩护,这对推动大众参与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监督政治权力和精英也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民粹主义者罔顾事实真相,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政府、精英赞成的就坚决反对。在诸多公共事件中,凡是政府部门阐释或专家出面辨析的,都被贴上强权、精英的标签而大肆攻击。在话题讨论和舆论形成中,一味反对权威、反对精英、反对理性,实质上是对民主的误解和歪曲。
(三)民粹主义营造强化阶层对立的意识形态体系,加剧社会矛盾
网络民粹主义往往将当前中国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根源归罪于社会发展的不公,将一些民众的弱势地位归咎于权力不当执行和腐败,将贫富分化归咎于富人阶层的贪婪和原罪,将社会不平等归罪于精英阶层的冷漠和无良,将个别名人的行为失范归责于整个精英群体的品行低下,并以替底层代言的姿态表达不满和反抗。这种藉由敏感话题,“逢富必骂、逢官必唾、逢专家必讽”的怨怼情绪,使网络空间弥漫着仇视、愤恨和暴力。
从历史维度看,贫富分化是经济问题,阶层固化是社会问题,社会不平等是民粹主义思潮产生的土壤。网络民粹主义认为,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占据最优地位的精英阶层,拥有制定政策和法律等大量资源,而在社会生产、分配领域处于弱势或劣等地位的普通民众,则没有多少资源。由于二者(精英与大众)的地位不平等,网络民粹主义把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看作精英人物的暗箱操作,宣扬政策创制是偏私的,将政策问题视为平民与精英之间的角逐,把政策制定过程上升为“正义与邪恶”斗争,抵抗一切政策协商和妥协。民粹主义者以所谓“人民”的诉求故意散布失实的、歪曲的消息,不惜利用并渲染“危机”意识,诉诸直接民主的方式引发人们共鸣,向政府施压来解决问题,从而影响、阻挠政府正常的决策。
四、消解民粹主义的社会危害和影响
被组织起来的“人民”反对某社会精英及其统治,争取自身利益,进而由思潮发展为运动,是民粹主义演变发展的一般规律。网络民粹主义对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有序推进产生许多干扰,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正视民粹主义、重视民粹主义给现代化带来的纷扰和危害,防范和控制网络民粹主义由思潮演变为运动,依法治理网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建构具有感召力的话语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虚假意识形态的膨胀刺激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削弱了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力。恩格斯早在1893年就曾指出,意识形态是所谓的思想家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57页。他们割裂了思想观念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从纯粹的思维中想象“意识形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意识形态“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8页。。由于传统舆论表达环境和条件限制,底层民众不得不诉诸网络表达利益诉求和抗争。而权力行使者(公共政策、网络管理等部门)有时又采取删帖、训诫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堵塞不当言论,对民情浩荡的“网络事件”不予理睬、或言不由衷或口是心非地应对,这往往又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攻击的口实,引发新一波情绪旋涡,从而使网络舆论偏离了客观、公正、理性的轨道,而代之以情绪化、极端化、盲从化,成为“暴民政治”的发泄场。
因此,意识形态“说什么”“怎么说”“以什么身份说”至关重要。当前,要通过设置议题、培育“国家队”等方式,使主流意识形态大有作为,要创新表达方式、树立核心价值观、拒绝民粹主义。当前,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主流意识形态为广大民众真正理解、认同和掌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社会主义主旋律,在网络平台使网民用理性意识表达言论,通过教育使广大网民自控与自律,不在网络空间做民粹主义言论的散布者和传播者,以形成治理网络民粹主义的合力。
二是创新宣传思路和话语体系。将严肃性内容作一种通俗化的演绎,改变传统的正襟危坐“西装革履”的形象,及时捕捉、运用网民话语体系,以“休闲舒适”方式与网民沟通,让普通民众愉快地接受,缩短人民群众的认知能力与舆论宣传之间的差距,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力和凝聚力。如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用艺术直观、真实反映反腐现实,以时代化、大众化和通俗化的艺术方式有效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达到了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而且还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潜移默化中激发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共鸣。因此,培养具有思想成熟、文明理性的现代网民,要通过多种宣传和教育手段,多方并进、多策并举,压缩网络民粹主义的生存空间,提高网民净化、捍卫精神家园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开展积极的舆论斗争,针对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新特点、新趋势,及时分析研判,牢牢掌握主动权。主流媒体肩负舆论引导的重要使命,在治理网络民粹主义时不能缺席。它能够发挥三项重要作用:一是客观报道事实,为公众提供权威的“事件”真相;二是提供权威的信息渠道,发表理性意见,以其信誉赢得民众信任,消除民众的“误会(误解)”,从而凝聚社会共识;三是宣传主流价值观,引领社会价值取向。公信力是主流媒体的核心能力和竞争力,在陷入信息混杂、混淆视听的网络舆论事件中,每当民粹主义趁机“极化”舆论的关键时刻,主流媒体要满足公众知情权,及时发布消息以正视听。在大是大非问题、政治原则问题上,主流媒体一定要有鲜明的态度、坚定的立场,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上进行斗争,在网络媒介事件的舆论漩涡中成为中流砥柱,不让民粹主义绑架民意,不被极端分子盅惑煽动。揭露谣言、澄清事实,让公众明白网络事件的是非曲直,防止陷入“塔西佗陷阱”。
(二)全面深化改革,铲除民粹主义滋长的社会土壤
破除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治本之策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在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前提下破除利益格局的固化,消除体制机制的僵化,坚持和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社会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切蛋糕”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对当前分配结果的不满成为当下底层社会民众对利益的强烈诉求,而既得利益集团是解决社会不公问题的主要障碍。只有打破既得利益集团对权力与资源的垄断,才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民众的民粹情绪,挖掉民粹主义滋长的社会土壤,让民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改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1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102页。。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既要在初次分配中不断提高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要完善再分配机制。政府着力通过法律手段和改革措施,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得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另一方面,要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政策托底、保护弱势群体等方式保障基本民生,使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社会群体。
当然,加大再分配力度和改善民生都不能脱离实际。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提出过高要求,更不能开空头支票。一些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过度承诺和高度福利化,反而导致增长停滞、通货膨胀、入不敷出,国家经济最终恶化,无法达到预期成果。殷鉴不远,我们必须引以为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持续、扎实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公平正义。
(三)培养现代公民,拓展社会各阶层政治参与的制度化路径
网络空间的山清水秀需要网民的参与,不断培养理性商讨的公民、营造理性表达的氛围,逐渐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戾气,形成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网络民粹主义的滋生从侧面反映了现实社会中利益诉求不畅。以封堵公民参与渠道的方式来压制民主进程是不明智的,也是不可能的。政治学理论告诉我们,参与带来不稳定,但制度化参与却带来稳定。实现政治稳定的唯一途径就是将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因此,必须畅通民众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渠道,主动引导网民在网络空间积极参与相关政策问题的讨论,调动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我们要让网民尽可能地广泛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促使网民在一些公共事务的争论、商议中更加理性,用更多的公共讨论平衡非理性的激情和冲动,从而培养多元宽容、文明理性、向上向善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
为此,政府可以提供网络协商民主的经典案例蓝本,可以探索建立一些网络政治参与制度模式,如建立类似人大代表的网民代表制度,网民合理化的诉求通过选拔的网民代表及时反映给政府和社会;又如,举办一些专家研讨和公益性讲座等活动,引导网民在对社会热点的公共讨论中注重理性表达,避免用非理性的情绪化语言。网络管理部门有意识地开展互动参与的训练,能够使网民养成“兼听则明”的思维方式,有助于打破网络民粹主义话语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更能让人民群众在讨论和互动中感知、感悟真理,逐渐摒弃非理性、极端化的民粹主义言论。
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直接决定着网络空间的整体思想状况,“80后”“90后”的青年具有很强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自信,应把该群体发动起来作为宣传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与主流话语保持一致。新时代公民意识早已觉醒,并逐步强化,必须给予民情民意一个表达空间,下情适时上达,同时进行必要的疏导和认真解决反映的问题,才能避免民粹主义暗涨泛化和激化。
(四)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民主政治要从民粹主义诱惑中解放出来,需要借助法治。运转良好的法治制度对于民主的健康发展至为重要。首先,要加强网络立法,净化网络环境。民粹主义因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而迅速发酵,要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效应,需对“众声喧哗”的网络进行规范与引导,需要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网络行为主体确立行为边界,保障互联网空间的安全和秩序。其次,确保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真正落实。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自由等权利,有对政府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有劳动与休息权、财产所有权与生活保障权等社会经济权利。要切实保障、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公民权利,对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要严肃处理。同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规范公民履行义务的行为。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要平和理性,言论、批评等权利行使要追求真实客观等。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迭代更新的趋势来看,不存在“一直正确”的理论主张和“完美无缺”的实践模式。网络民粹主义在关注底层民众利益、监督精英和社会权威、预警社会矛盾与冲突、调动民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其极端、盲从、不理性的特点,极易催生网络甚至现实暴力,其消极的一面危害更大。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网络民粹主义是一种披着“公平、正义”的外衣、实际上却往往捍卫自己或群体利益,貌似具有目的合理性却没有手段合理性,标榜道德与民主却往往煽动仇恨、撕裂社会的思潮或运动。这种思潮或运动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醒,并适时采取措施化解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推动互联网治理优化转型,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信息化保障。
(南京市委党校王兵对本文有较大贡献,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