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实施路径研究
2020-02-25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铜仁 554300)
国务院扶贫办2016 年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在地方政府的带领下引领和推动电商发展,促进农产品上行,使互联网的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电商的出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与传统的线下销售模式不同,电商平台为农产品上行提供路径,在改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大的创新性和变革性。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使“互联网+”在电商扶贫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基于此,对“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商扶贫情况进行分析,以期能够让电商在农村地区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地区电商的运营能力。
1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的意义
首先,在“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能够带领贫困地区农民脱贫,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近年来,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村贫困地区的经济水平落后,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存在一定距离,而电商扶贫成为农村贫困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商务部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7 万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高达3 975 亿元,同比增长27%,带动300 多万贫困农民增收[1]。由此可以看出,在电子商务出现并进入农村贫困地区之后,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了助力,成为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丰富广大农民的消费选择。贫困地区日常消费的选择空间比较狭窄,受城乡经济差异的客观因素限制,农村的商品类型十分单一,农民的消费选择有限。农村地区引入电子商务模式后,不仅为农产品的上行提供了路径[2],同时也为城市商品的下行创造了便利。在农村物流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农村地区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其他地区的商品,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丰富了农村电商的功能,也让更多农民充分认识到电商的巨大潜力,激发了农民参与电商扶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现存问题
2.1 小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受限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小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对于农村电商扶贫的限制是主要问题之一。
小规模生产是农村的一个普遍特点,甚至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正是由于生产规模过小才导致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3]。很多贫困户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了小规模生产经营模式,更愿意单独生产经营,没有形成与他人合作的意识和观念。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在发展电商事业时比较盲目。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比较分散,导致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开展难度较高,很难在短时间内把分布在不同区域内的贫困户集合到一起,不能形成合力,没有实现规模效应。
2.2 农村电商融资难度高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电商融资难度较高。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贫困地区电商事业的发展也是如此。与城市相比较,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贫困户更是缺少资金支撑。
发展农村电商仅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进行融资[4]。对于大部分贫困户来说,融资难度非常大。贫困户对于银行信贷的依赖度较高,但是银行能提供的资金有限,而且办理手续十分复杂,使得融资困难,限制了整个电商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
2.3 专业人才严重缺失
专业人才严重缺失是当前“互联网+”农村电商扶贫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难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水平将会直接决定电商扶贫工作的整体成效,但是贫困地区面临人才短缺问题[5]。尽管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但农村地区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很多农民甚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农民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较低,对于与电商事业息息相关的物流、产品营销、品牌包装与品牌影响建设等知识更加欠缺。
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落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电商人才更加短缺,导致农村电商扶贫工作陷入困境。
3 “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实施路径
3.1 制订精准扶贫计划
为了解决当前农村电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就要制订科学的精准扶贫计划,为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指明方向。
首先,地方政府在开展电商扶贫工作之前必须展开深入调查,了解当地在农产品生产、自然资源供应等方面的特色,明确产品优势。对贫困户展开调查,了解贫困户的生产水平、销售能力等情况,根据不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扶贫计划,突出工作的重点。
其次,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扶贫人员要对当地的资源进行整合,将分散的农户集合到一起,建立合作社。对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合理配置,扩大农村电商规模,打造集成效应。
再次,在制订电商扶贫计划的过程中,要与贫困户进行交流,了解贫困户对于电商扶贫的想法与需求,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电商扶贫工作。
3.2 扩宽农村电商融资渠道
针对“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扩宽农村电商的融资渠道,为农村电商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首先,地方政府必须要把中央政府对于扶贫项目的拨款落实到位,避免出现扶贫资金拖延、挪用或占用的情况。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鼓励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为农村电商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打造专门的金融服务机制。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村电商提供专门的信贷服务,加快农村电商贷款的投放效率,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其次,金融机构要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围绕农村电商的特征提供专门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帮助农村贫困户开发其他融资渠道,例如小额贷款公司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满足农村电商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避免资金链条中断的情况发生,为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提供助力。
3.3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要想解决“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就要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对此,地方政府可以定期开办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高农村贫困户的专业水平。
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培养贫困户的电商专业素养,提高贫困户的电子商务实际经营能力,指导贫困户学会如何提高产品在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客户浏览量、点击量,从而增加农产品的销量;另一方面,要提高贫困户的经营能力,包括如何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对产品进行包装、设计、营销等,提高品牌建设能力。
4 结束语
在互联网平台的支持下,电子商务开拓了全新的业务模式,成为农村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农村地区电商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发展不平衡,导致电商在农村扶贫工作中未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对农村经济的刺激作用不明显。基于此,在“互联网+”背景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科学的精准扶贫计划,拓宽农村电商的融资渠道,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从而对我国电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