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带给公证的危与机
2020-02-25王瑞成
王瑞成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 河南 郑州 450000)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经历了飞速发展,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二十年前的人们难以想象可以坐在家中买遍全球,难以想象出门不用带钱包只需要带一部手机便可走遍四方,如今都已经变成了现实。互联网的崛起诞生了很多新兴产业,比如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但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也使得很多行业遇到了危机,公证行业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将从公证在互联网时代遇到的危与机角度切入,探讨公证如何在互联网这个大时代面前积极转型。
一、互联网带给公证的危
危,顾名思义,就是危险、危害的意思。时光倒推20年,公证是无论如何与危挂不上勾的,那时候的公证处均为行政事业体制,法定业务众多,区域内设置数量有限,并不能实现充分竞争,故并不存在所谓的危。随着2018年司法部进行了全国的公证体制改革,取消了行政公证处的存在,设立了多家合作制公证处,宣告了公证处吃皇粮时代的结束,自负盈亏的时代的到来。虽然公证处的数量增加了,体制灵活了,竞争激烈了,但随着互联网的冲击,很多公证处固有的业务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动产联网导致委托业务萎缩
我国公证制度是借鉴大陆法系拉丁公证而来的,虽然不像法国公证人一样全部依靠不动产交易公证,但我国公证业务的很大一部分是和不动产相关的,例如委托公证、继承公证、房抵贷款赋强公证等。其中新房贷款抵押委托公证在笔者所在的郑州市黄河公证处业务里占有很大的比例,2019年此项业务件数占据全部业务件数的40%。2016年,我国各地开始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事务。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之后积极推行线上化业务,与各个银行合作建立线上抵押、线上预告平台,使得银行客户在签署银行贷款合同时即可同时同步办理抵押登记,截止到目前,郑州市市区内的新房贷款抵押全部由线上办理,不再办理公证委托,只有郊县的新房贷款抵押由于不动产线上系统尚未对接成功,尚且办理公证,业务的萎缩直接体现在数据上,我处2020年7月共办理各类委托事项公证3100件,8月各类委托事项公证件数直降到了1733件,几乎腰斩。
(二)法院建设线上存证平台,弱化保全证据公证业务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的一个重要业务,主要是为那些被侵犯知识产权的当事人提供固定证据的服务,以便当事人后期起诉使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案例发生在互联网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导建立了基于区块链的“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天平链”上应用单位提供电子数据存证服务,存入的数据都可获得存证编号,诉讼中当事人提交该存证编号和原始电子数据,“天平链”后台可自动验证该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存证时间,并将验证结果直推法官。虽然“天平链”的建立确实方便了当事人以及法院,但无疑使得公证处又失去了一块重要的业务。
(三)旧的办证思维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当事人的需求
人们以前都坐绿皮火车,晃晃悠悠也不觉得慢,现在有了高铁,一般人出行都会选择高铁,做惯了高铁之后再坐绿皮车就会感到实在太慢了。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体验了信息爆炸、保姆式服务的快感之后,如果公证依旧以其坐堂办证的思维服务当事人,那么当事人无疑会感到类似于坐绿皮火车的不快感。随着明年将生效的民法典里取消了遗嘱公证优先的效力,法定公证事项不断萎缩,当事人在感到公证服务的不快后,很有可能会选择公证的替代产品,这样也会造成公证业务的流失。
二、互联网带给公证的机
机,字面含义是机会、机遇的意思。互联网大潮汹涌来袭,如果不能适应,势必要被时代淘汰,就像世界500强柯达公司,在数字化时代到来之后没有利用自身的优势,故步自封,最终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对于公证行业来说也是如此,如果固守着法定公证的那几项业务,那么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路会越走越窄。就像德国历史学家维克多所说的一句话:天黑透了,才能看得见星光。如果细细思考,互联网对公证而言不止有危,更在危中蕴含着机会:
(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有可为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借助网络平台实现借贷双方的信息对接并完成交易的网上借贷迅猛发展,有媒体报道,我国网络借贷行业交易规模在2019年达到了3.7万亿元。此类借贷交易具有借款人数多、单笔金额小、地域分散、无抵押无担保等特点,如果债务人违约,无论是借贷平台还是银行除了诉讼之外并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但诉讼的成本又太高,甚至超出了债务人逾期的金额。在上述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线公证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在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对无疑义的以给付为内容的小额借贷电子合同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过债务人同意,也不需要经过法院立案、审判等程序,即可以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互联网金融在线公证本质上还是强制执行公证的范畴,而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的三大效力之一。
(二)开发公证系统,积极介入电子数据保全
国内各大公证机构已经对电子数据保全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比如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推出的“公证证据宝”、厦门市鹭江公证处推出的“存证云”系统、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上线的“电子保管箱”、杭州市西湖公证处上线的“安存语录”数据保全公证解决方案、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开发了开放式区块链取证公证系统。借助电子数据保全系统,当事人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地点的进行网络公证申请,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公证需求。公证处与互联网公司、技术开发公司进行合作,根据不同场景开发公证的应用,借助区块链技术,让公证处的业务效率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其实箱也好、云也好、链也罢,都是科学技术与公证的结合,都是互联网高速发展下时代催生的产物。
(三)在线公证实现“一次都不跑”
无论在什么时候,对于公证来说,服务都是一个不变的宗旨。很多人去海底捞吃火锅并不是为了菜品和味道,而是为了体验海底捞贴心到位的服务,可以说,海底捞的服务造就了海底捞的今天。在之前的年代,当事人办理公证经常跑个三四趟,还没有办成事情,虽然说有思维固化和公证人员能力的原因,但根本上是由于技术的落后导致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我处于2018年上线了微信办证程序,当事人只需要在微信上关注我处公众号,就可以依照提示申办出生、无犯罪记录等涉外业务及简单的国内业务,在线缴纳公证费,我处开具线上发票直接发送至当事人手机,待做好公证书之后会提醒当事人过来领取,真正实行了“只跑一次腿”,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
三、他山之石:国外公证行业利用互联网的情况
韩国于2017年12月24日颁布了《公证法》修正案,修正案引入了电子文件的图像(视频设备)认证,申请人无需前往公证处,启用了网上公证程序,通过公证申请人及指定公证人之间的视频会议,认证电子文件(公证文书)。2018年底,启用了新的系统,公证人可以通过网上公证程序检查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用摄像头或智能手机与当事人面对面,亦可以通过电子公证系统撰写真实性陈述,进行电子签名,并登记该文件,客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电子公证文件。
德国联邦公证人协会一直致力于通过开发产品和服务,为公证行业提供电子化支持。2004年德国联邦公证人协会管理的持久授权委托书中央登记系统上线,迄今已登记了超过350万例案件,未来将会开展远程公证以及XNotar 4.0平台项目。
四、互联网视野下公证发展的方向
我国公证行业未来方向是首先打破坐堂办证的思维固化,积极的用互联网思维去审视传统业务;其次开发新的系统,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最后加强公证在证据保全方面的事前监控,充分运用大数据、算法、电子存证等相关技术,完善公证机构的存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