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2020-02-25邱冬雪
邱冬雪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 南京 210044)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本文主要研究居民纳税人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
(一)税率
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全年累计所得额累计征收,采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税前收入-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可扣除项目
1.基本扣除费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一年累计金额6万元,就是说纳税人累计年综合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首先扣除60000元基本扣除项。
2.专项扣除。除了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税前还可以扣除三险一金(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个金额跟纳税人个人收入相关,金额因人而异,不是固定数值,但是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是6项: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年金。后四项扣除额度由家庭成员间根据法律规定协商确定额度申报,协商的扣除比例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其中,儿女在受高等全日制教育期间,纳税人每个月可以税前扣除1000元/人,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扣500或者由其中一人扣除1000元;家属患病治疗花费超过15000元时,纳税人税前可以扣除80000之内的费用;赡养老人的标准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非独身子女可以协商分摊2000元,但每人每月不可以高于1000元。首套房住房贷款每月可以税前扣除1000元;住房的租金扣除标准是每个月800至1500。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原则
个人所得税筹划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是合法性原则,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纳税筹划首要原则就是合法性;第二是时效性,纳税筹划要随时关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及时更新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效益;第三是提前性,纳税筹划应该提前进行,纳税人可以通过已经掌握的信息,全面分析不同经济行为下自身的税负情况,择优而选筹划方式。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从理论基础来看,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额受收入额和扣除项目的影响。计税收入额越低,扣除额越多,个人所得税额就会越少。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一)利用福利性支出扣除项目
企业可以以更多的福利形式增加税前扣除数,比如提供交通、通讯补贴,提高五险一金等福利,这样就会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个人税负。例如:2019年某员工月薪为16000元,有独身子女教育扣除项目,夫妻共同分摊扣除费用500元/月,专项扣除项目2500元/月,每月还有通讯费和交通费分别为400和800元。未使用税收筹划前,该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000-5000-500-2500)×12×10%-2520=7080元。进行纳税筹划后:该员工原本自付的通讯费和交通费可以作为企业支付的福利税前扣除,此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000-5000-500-2500-400-800)×12×10%-2520=5640元。经过比较发现,纳税筹划前后的应纳税额差1440元,所以,纳税人应该合理利用福利项目达到节税目标,企业也应该积极实行更合理的福利政策在不损害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条件下,为员工制定更为节税的薪资结构。
(二)运用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有6项,其中赡养老人共可扣2000、子女教育1000元/人、住房租金、房贷利息这几项扣除数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摊扣除。由于分摊的方案不同,可能同样的综合税前收入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同,因此有必要进行合理筹划。例如:2019年某员工月薪25000元,专项扣除6000元;配偶月薪12000元,专项扣除1900元。该员工有2个子女在受教育,均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员工是独生子女,赡养父母专项扣除2000元,该员工配偶与其妹妹各分摊1000元。方法一:从该员工工资里扣除全部子女教育附加扣除项。该员工全年个人所得税=(25000-5000-6000-2000-2000)×12×10%-2520=9480元;员工配偶的全年个人所得税=(12000-5000-1900-1000)×3%-0=147元,夫妻应纳个人所得税共10956元。方法二:子女教育附加扣除项从该员工配偶工资所得中扣除。该员工全年个人所得税=(25000-5000-6000-2000)×12×10%-2520=11880元;配偶全年个人所得税=(12000-5000-1900-1000×12-2000)×12×3%-0=90元,夫妻共计11970元。方法三:夫妻均摊子女教育附加费用。该员工全年个人所得税=(25000-5000-6000-2000-1000)×12×10%-2520=10680元。配偶全年个人所得税=(12000-5000-1900-1000-1000)×12×3%-0=1200元。二人个人所得税共计11880元。方案一与三的结果是一样,也都比方案二更划算。
(三)年终奖的纳税筹划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2年1月1日之前,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上述所说的方式,还有一种就是将全年奖金除以12,得出的结果对照税率表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从而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总结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新政策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众多,具体方案还需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进行自具体分析。本文主要从三个方向给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案:企业提供福利支出项目,合理运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合理选择年终奖计算方式。企业提供福利支出项目,需要企业合理安排员工薪资结构,合理合法增加个嗯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在运用专项附加扣除项时可以根据家庭情况和实际收入具体计算,合理进行子女教育附加、赡养老人等附加扣除项目的分摊,计算家庭个人所得税总额,进而选择最节税的方案。由于政策原因,在年终奖的筹划方式上,上述引用的筹划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1月1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