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税收优化策略
2020-02-25木尼拉莫合旦尔
木尼拉·莫合旦尔
(喀什大学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844007)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法立法概况
经济越发达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越大,这是实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社会政策的必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作第七次修正,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立法体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立法权限制定法律。
(二)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②也就是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区分的标准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否在我国境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
(三)个人所得税法的客体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几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③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新变化
(一)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变得更加清晰简便
新法对纳税人区分标准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否在我国境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是住满一年视为居民个人。此次修订与国际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相适应,即一年的居住标准变为一百八十三天。这样一来可以避免个人避税问题。
(二)征税客体有所变化
旧个人所得税法总共有十一项征税客体,新个人所得税法精简为九项征税客体,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三)征税方式有所变化
征税按分类征税和综合征税方式征收。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客体前四种税目采取综合征税的方式,其余五种税目采取分类征税方式。旧个人所得税法对每一项税收都有相应的税收扣除标准和税率。这表明我国征税方式不再只使用单一的征税方式,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④
(四)新设附加扣除项
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分类确定扣除项,扣除额分为四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除费用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还规定固定扣除费为每年6万元(相当于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包括: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等,扣除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保险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大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费。此外,此次修订中以一个“年度”为单位进行税收,“年度”是指仅限于计算并结清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⑤年度汇算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就要退还给纳税人。⑥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还特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⑦
(五)税率级距有所变化
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原来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未变,但是各级之间的级距做了优化升级,这样一来可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利用其纳税调整的权力,为减轻某一特定群体的税负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⑧等。
(六)增加反避税条款
为了防止高收入群体在境外避税,新个人所得税法有了反避税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也享有了纳税调整的权力。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调整纳税的权力补征税款。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⑨反避税条款增加了想方设法避税群体达到逃税避税目的的难度,营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税务环境。
(七)免征额有所提高
此次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这样一来可以减轻个人的税负,保障低中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税收起征点的提高表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公民个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税收起征点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消费。
(八)每个纳税人都建立了纳税识别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⑩通过给每一位纳税人建立纳税识别号,不但可以记录纳税人的纳税记录,也便于纳税人缴税,便于查询其缴税记录。
三、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不足及优化策略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不足之处
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据统计,2019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3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所有行业税负均不同程度下降;全年个人所得税新增减税带来超过3000亿元的新增消费,促进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虽然,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给社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应,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虽然扩大了个人税收客体的覆盖面,但是部分纳税群体的部分收入无法实现全覆盖征收,难以实现有效税收和监控。例如,首先,个人的零散收入累计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向税务机关主动纳税,税务机关就无法进行征税,也很难查到个人真实、全面的总收入。其次,除了薪金所得以外其他税源类型难以实现全覆盖的代扣代缴税收。如对近几年网上特别流行的“网红”“微商”等这些群体的各类收入,税务机关难以真正实现全面征税,更难以真正掌握他们的实际收入。
第二,新个人所得税法难以全面避免避税、偷税、漏税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群体的收入还是用现金来进行交易,如有些个人的单日或零散的月收入总额加起来虽然超过了需要纳税的标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难以真正地、有记录地计算个人收入。再比如,谎报自己的收入以避免缴税、隐瞒自己的部分收入以漏税等情形,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个人很容易避开税务机关和部门的视线。
第三,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在收集个人信息和监管成本上还是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一问题在收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比较突出,在收集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过程中,无法百分百地保证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由于纳税人的信息量过于庞大,且税务管理系统的容纳量和收集能力也是有限的,容易导致税务机构很难精准把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信息,不可避免地给税务机关的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至于监管的成本,也难以实现将成本降低到最低程度的目标。
(二)个人所得税法的优化策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是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以下优化策略:
第一,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推进,税收相关法律知识应该是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和家庭是我国社会组成的基本单元和基本元素,国家更是由无数个基本单元组成的大家庭。税法在我国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每个公民须意识到这一点,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税收相关法律知识,养成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真实收入的意识,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缴税义务。同时,可以逐步推行无现金交易,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监管纳税人的全部收入,并有效地实施税收。
第二,进一步完善并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首先,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其次,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最后,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各个部门之间强化信息相通,让信息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与税收相关工作的效率。
要切实发挥“互联网+”和“信息相通”的作用,公安、医疗、银行等与税收相关的部门之间信息连通起来,让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把握与征税、税收相关的资料和各类证明,以便更准确地查到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和证明,并判断信息的真实性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应加大对逃税、避税行为的惩罚力度,如行为后果严重务必追究刑事责任。“信息相通”应该是纳税人所有的信息是相通的,这里的“信息”更须记录纳税人的逃税、避税行为,如再犯则加大惩罚力度,或加大对其的监管力度,以避免更多逃税、避税行为的发生。
四、结语
税法的作用不仅在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也是调节人民收入两极分化的重要措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在新修订中有不少亮点,但是新个税法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并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从而构建出更加公平公正的税务营商环境。
注释
①马幸荣著.中亚五国税收法律概论[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167。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
④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42064/content.html。
⑤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42064/content.html。
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42064/content.html。
⑦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3961713/content.html。
⑧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54948/content。
⑨徐建群,唐艳,高燕.新个人所得税法探析[J].经济师,2020(6)。
⑩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396171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