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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对我国的启示①

2020-02-25杜海燕李克军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 2020年0期
关键词:原住民澳大利亚文化遗产

杜海燕 李克军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天津,300387;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承德,067000)

澳大利亚建国时间虽然不长,但本土历史悠久而且地理位置特殊,4处文化遗产、12处自然遗产和4处文化自然混合遗产(1)World Heritage List.http://whc.unesco.org/en/list/&order=country,2019年11月13日。充分表明澳大利亚作为世界上唯一国土覆盖整个大陆的国家不愧为“世界活化石博物馆”(2)World Heritage List. http://whc.unesco.org/en/list/,2019年9月7日。澳大利亚的4处文化遗产是:皇家展览馆及卡尔顿园林(Royal Exhibition Building and Carlton Gardens,2004)、悉尼歌剧院(Sydney Opera House,2007)、澳大利亚监狱遗址(Australian Convict Sites,2010)和布吉必姆文化景观(Budj Bim Cultural Landscape,2019)。4处文化自然混合遗产是:卡卡杜国家公园(Kakadu National Park,1981,1987,1992)、威兰德拉湖区(Willandra Lakes Region,1981)、塔斯马尼亚荒原(Tasmanian Wilderness,1982,1989)、乌卢鲁-卡塔曲塔国家公园(Uluru-kata Tjuta National Prak,1987,1994)。,其中卡卡杜国家公园、威兰德拉湖区、塔斯马尼亚荒原、乌卢鲁-卡塔曲塔国家公园以丰富的原住民活态文化遗产为主体。2019年,布吉必姆文化景观首次明确以“土著文化价值重要性”而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该地区的贡第杰马若(Gunditjmara)人作为传统主人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6000多年,该文化景观也被誉为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活态文化。原住民活态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澳大利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其进行国家认同建构和获得国际声誉的重要基础。

澳大利亚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在地的”生活常态,它以一种地方性知识在民间沉淀并传承,因而基于自然界生态系统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生态圈”保护,尤其在对文化自然双遗产的保护过程中特别强调原住民作为核心圈的作用和价值,认为是原住民与自然生物以及周围环境长期互动彼此影响形成了整体性生态系统,其中的文化性体现出原住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改变世界的活动中所蕴含的人的自由意志,而且是他们的过去创造了传统并在现在进行传承以留给将来一种历史的持续存在。本文将尝试分析澳大利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特点及保护措施,以期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传承提供某种异域形态的启示、借鉴与反思。

一、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一)保护背景

澳大利亚联邦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3年成立“全国资产调查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Inquiry into the National Estate)并于次年发表调查报告,还设立了文化遗产保护专门机构“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Australian Heritage Commission)和“全国资产登记处”(The Register of the National Estate)(3)“Committee of Inquiry into the National Estate 1974 Report of the National Estate”. Canberra: Australian Government Publishing Service,1974.。1983年发布的《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报告》认为,澳大利亚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承担重要的国家责任,提议立法并设立澳大利亚民间生活中心(Australian Folklife Center)专门负责非遗保护及管理。该中心主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采集、存档、发展促进、保护管理、传承研究等工作。同时,澳大利亚的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国家公园、档案馆等文化机构和各种行业协会组织也在澳大利亚联邦和州遗产保护管理框架下进行相应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例如,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对民间文艺手稿、口述史等进行的搜集和馆藏:埃里克·罗尔(Eric Roll)有关民间艺术的研究手稿、莫里·沃克(Murray Walker)有关乡村手工的手稿以及约翰·梅雷迪斯(John Meredith)关于澳大利亚传统音乐的口述史资料等都在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此外,还有很多志愿者组织一直在持续奋战以使国家在公众层面和政府层面保持遗产保护的警觉与意识。

澳大利亚根据宪法实行联邦制,各州自行拥有土地,联邦政府无权管辖,因此各保护区的遗产规制权由各州自行享有。(4)Aplin, G. “Heritage protection in Australia: the legislative and bureaucratic framework”. in Jones R & Shaw B J. Geographies of Australian Heritages: Loving a Sunburnt Country?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2007, p.16.这样,澳大利亚的文化遗产管辖权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就有差别,其中还有第三级政府即市镇政府的各种参与。生态学中有个概念叫“生态壁龛”(ecological niche),指的是每种生物在一定区域中占有的适合自己需要的生态资源系统,这意味着生态环境并非是一体化的状态,而是多种生态系统交错重叠的复杂空间。20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政府开始以多元文化政策来处理民族、文化及社会问题:“所有澳大利亚人——原住民、早期移民的后代、新移民——都拥有发展自身文化和语言的权利。通过确认他们保持其祖先的文化并将其传给子孙的权利,多元文化政策会使他们更容易把忠诚献给澳大利亚”。(5)Jamrozik, A. Social Change and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in Australia. Melbourn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 p.106.1989年多元文化政策被定为基本国策并沿用至今,不同民族即使生活于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之下,长时间内潜移默化地彼此影响与融合,最终也将超越族群产生更大范围的文化认同。

(二)保护现状

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为六类:手工技艺、口头民间文学、音乐和舞蹈、习俗节日仪式及信仰、职业生活、民间儿童文艺等。澳大利亚对其保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登录制度、传承人制度以及公众参与。登录制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澳大利亚有形文化遗产的登录由政府主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通过协会等非政府机构开展,但近些年非遗资源数字化都是依附于有形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的。澳大利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虽然并没有由政府认定和奖励,但民间艺人和传统工匠等通过家庭和族群进行民间内部的世代相传,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保持着最大程度的原汁原味。考虑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作为对这种祖传制和师徒制的补充,澳大利亚努力将现代教育与原住民的传统教育进行结合以期实现某种文化创新。在公众参与方面,澳大利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身就是由下而上地首先由公众和社区推动,不仅建立地方档案馆和博物馆以及成立俱乐部和协会等,还鼓励各种期刊和出版物的发行,以促进传承人、研究人员、采集人等之间的交流,同时有助于及时向公众传递最新消息和最新成果。近些年,高等教育机构也表现积极,不仅开设相关课程提供专业学位,还设立专门研究机构。

至于资金支持,自从1994年澳大利亚制定了名为“创造之国度”的文化政策之后,文化产业尤其是艺术产业被正式定义为一种经济性质的产业,其主要资金来源是联邦及各州政府的拨款。为了促进长期且持续的资金支持来源,澳大利亚政府还通过税收减免等措施引导对文化机构和项目的商业赞助和个人捐赠,并于2003年成立了澳大利亚人文基金会(Australian Cultural Fund)在企业和文化机构之间进行牵线搭桥。各州政府也根据各自的文化遗产特点开拓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例如昆士兰州2015年实行“艺术杠杆基金”(Art Leverage Fund),由州政府对私人筹资达到底线之后进行1∶1的配套资助。

二、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特点及经验

(一)保护特点

1.社群基础和自然传承性非常强

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都是基于一定的社群存在,在家族、种族、语言、宗教、地理位置等方面特征明显。而且,社群成员之间主要是非正式的世代相传,其传承方式是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不易被人觉察。

2.具有祖传制的无形性

由于澳大利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社群成员之间潜移默化地世代相传,整个社群成员都在很大程度上习以为常,因为很难被该社群的成员有意识地进行区别与辨认。与此同时,其他社群的成员对于非本社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缺乏了解,或者即使一知半解也缺乏切身体会与真正理解。

3.具有开放包容性

澳大利亚人将“遗产(Heritage)”理解为“值得为现在和将来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保护的过去和现在的所有东西”(6)Aplin,G. “Attitudes to Heritage”. Australian Quarterly,2009,81(3), p.19.,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外延也被大大拓展,澳大利亚不仅把当代形成的风俗文化算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在地理位置上也不局限于必须原生于澳大利亚本土,由移民从母国带来但是在澳大利亚的土地上继续发展的风俗文化也被视为澳大利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7)Anderson, H. “Folklife: Our Living Heritage”.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f Inquiry into Folklife in Australia. Canberra: Australian Government Publishing Service,1987.

(二)保护经验

1.强调文化主体即“人”的重要作用

无论承认与否,人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自己与文化遗产在历史、个体和集体等方面的亲密程度来决定自身对它们的重视程度。人们之所以非常珍视当下的存在,是因为当下的一切都和我们息息相关,即使当下的存在例如地标性建筑、风景、植物、动物等并不具有太强的文化属性。澳大利亚建国历史较短并且曾是罪犯流放地,欧裔澳大利亚人考虑更多的是现在和未来,较少考虑过去。有人对澳大利亚的历史文化遗产持不屑一顾的态度,认为和埃及金字塔、罗马水道桥、哥特式大教堂相比,它们还没有古老到人们应该关心的程度。(8)巴莫曲布嫫:《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概念到实践》,《民族艺术》2008年第1期,第6—17页。澳大利亚的历史和埃及、罗马相比虽然短暂,但它对澳大利亚人来说依然很重要并值得所有澳大利亚人认可与尊重,何况更为重要的是澳大利亚原住民拥有非常悠久、深厚而且充满遗产价值的历史文化。以“歌径”(Songline)为例,“歌径”是澳大利亚原住民以信仰为支撑所构建的文化空间(9)苑杰、杨治:《“有实无名”:澳大利亚语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管理保护》,《中国艺术时空》2019年第5期,第74—79页。,主要是以歌曲形式来唱诵创世神话、部落历史和祖先故事等,以此印证自身与故土的联系。

如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见解,不同种族、性别、社会经济阶层或年龄群体之间确实有差别的话,那么不同国家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而如何管理及使用肯定也存在着显而易见的不同。在欧裔主导的国家中,这个国家的历史和欧裔定居的时间长短是决定如何看待其文化遗产的重要尺度。但澳大利亚和欧洲的实际情况又存在一定差异:欧洲虽然复杂但有持续的国家谱系,所以相比澳大利亚来说,欧洲更容易把史前遗产纳入自己的文化遗产,澳大利亚则是一种欧裔文化的突然入侵,他们和原住民文化之间没有任何连接,很难将18世纪之前的民族文化编织进之后的文化遗产结构中。幸好,澳大利亚原住民依然是一种活跃的文化,他们有责任有义务对如何管理、使用以及解释这些文化场所发表意见,而且其本身的态度与感受也非常值得被重视。

20世纪后半期,澳大利亚人对文化遗产的普遍态度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开始摆脱在欧洲文化面前的自卑心理,慢慢走出感觉比欧洲文化低人一等的心理阴影。一方面,即使欧裔澳大利亚的文化遗产不如欧洲本土的古老,澳大利亚人也开始能够保持欣赏态度,因为这些文化遗产对于澳大利亚人来说很重要。而且,对于本国的文化遗产,澳大利亚也开始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包括盎格鲁-凯尔特文化遗产,也包括非盎格鲁-凯尔特文化遗产,随着澳大利亚人口中多元文化以及不同族裔移民的增长,非原住民文化遗产和非欧裔文化遗产等各方面文化遗产的价值意义也在加强。另一方面,澳大利亚给予原住民文化遗产越来越多的认可,这种趋势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其增长了对原住民文化遗产的知识从而懂得了欣赏:与其他文化的交流以及认识到亚洲、非洲、美洲等原住民都有纷繁复杂且非常迷人的传统文化之后,澳大利亚开始意识到自己国家也有独特的原住民文化遗产。而且,整个社会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欧裔需要从原住民和亚裔等文化中学习的东西也很多,欧洲起源的文化和宗教并没有垄断真理和智慧,其他民族也有自己的思考与表达。

2.将传统教育传承方式与现代教育传承相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构成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根基,但其文化土壤在社会发展、时代变迁和文化交流过程中难免流失,澳大利亚由家族和民间自发而形成的祖传为主兼有师徒制的非遗传承教育方式,由于传者文化创新能力的局限性而在现代社会不断被弱化。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传承需要在全景式地考察组成这一文化的地方性实践中抽离出来,进而形成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知识。因此,为解决非遗传承危机并进一步建立合理的传承机制,澳大利亚将民族传统教育的传承方式与现代教育传承方式相结合,努力解决时代变迁与原住民的“原生态”保护期许之间的矛盾。

自澳大利亚多元文化政策确立之后,联邦政府和各州及地方政府针对原住民非遗保护都日益重视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其中“文化整合教师培训项目”主要针对原住民学校的教师进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尤其是传统教学方法方面的培训,重点关注如何使非原住民教师掌握原住民的传统教学智慧以及原住民教师如何将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进行有效结合。原住民文化和现代文化曾被长期对立起来,社会过多强调了两者之间的不同与差异,而没有注意或者有意忽视两者之间的共通之处,这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两者的跨文化整合以及原住民文化的传播与传承。文化的不同在于理解的差异,而不是能力的差异。

澳大利亚原住民传统教育儿童的方式包括:分享故事,运用图示,动手实践,进行形象比喻,向乡土万物学习,注重横向联系,紧密联系当地生活需要等。(10)赵青梅:《追求民族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有效整合——澳大利亚文化整合性原住民学校教师培训项目评述》,《中国民族教育》2013年第6期,第45—48页。这些传统教学法与现代教学法表面上似乎存在巨大差异,但其实更多的是重叠与相通之处,二者可以进行有机对接与合理整合。例如,原住民文化中的隐喻、方法、符号或图像能够引发并作为一个个整合符号为非原住民接触和了解原住民本土概念提供着眼点。为了进一步产生有效的教学行动,还需要教师身体力行地在社区共同体关系框架内切实运用上述符号、隐喻、方法和图像。

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生态核,原住民对周边环境的保护以及自身文化的传承有着非常强烈的愿望并且一直在努力地付诸行动。以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语言为例。2005年统计结果显示,原本200-260种原住民语言现在只有145种还有人使用,其中大约有110种处于严重濒危状态,预计到2050年时全部灭亡。(11)McConvell P, Thieberger N, “State of Indigenous Languages in Australia”. Canberra: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and Heritage,2001, p.10.阿德莱德大学语言学和濒危语言系的诸葛漫(Ghi’ad Zuckermann)在2011年提出复兴语言研究(Revivalistics)这一概念。澳大利亚原住民语言的复兴活动分为收复(Reclamation,例如Kaurna语)、更新(Renewal,例如Ngarrindjeri语)和复兴(Revitalization,例如Walmajarri语)三大类别。(12)[澳]诸葛漫:《原住民的语言复兴与心理健康——以澳大利亚邦格拉语为中心》,《语言战略研究》2017年第4期,第39—49页。语言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核心,关乎一个群体的幸福和心理健康。而且,原住民语言的消失,不仅是原住民的损失,也是全人类的损失。在原住民的努力推动下,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有“原住民语言与历史保护项目”(Maintenance of Indigenous Languages and Record Programme,简称MILR)致力于原住民语言文字的保护。(13)梁俊青:《如何拯救濒危语言?——基于澳大利亚实施原住民语言教学项目以拯救濒危语言的思考》,《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第50—53页。每年澳政府都会支持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举办“国家原住民历史和文化周”(National Aboriginal and Islanders Day Observance Committee Week,简称NAIDOC Week)。为了尽可能反映原住民文化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收藏的原住民文化资料不仅包括来自非原住民作为旁观者的记录,也尽可能地收集原住民对自身文化和历史的看法,例如口述史及岩雕木雕绘画等实物。

澳大利亚中部云多姆(Yuendumu)地区小学1983年开始由原住民长者给学校的门画上传统图案,其震撼效果超出了任何人的设想。画家们是来自不同部落的长者和部落文化的传承者,他们想“叙述这些梦时光的真实故事,给孩子们看,解释给他们听,孩子们就会了解,我们想要孩子们学习、了解我们的法则,我们的梦想”(14)曹阳:《追寻梦想的艺术——澳大利亚云多姆土著门画介绍》,《2005年当代艺术与批评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和一般由艺术家独立完成体现独立价值的现代绘画不同,澳大利亚原住民的画作不是个别艺术家的心理想象,而是体现了一个集体的宗教活动、文化反应以及权利诉求。高小康曾提出这样的疑问:传统文化保护如果背离了传承群体自己的意愿是否还有价值?如果一种生活方式、民俗或传统文化形态的传承者群体自己放弃了这种文化传承,那么单纯靠他者的意愿和行为去保护,是否是在制造一种僵尸文化或伪民俗?(15)高小康:《非遗活态传承的悖论:保存与发展》,《文化遗产》2016年第5期,第1—7页、第157页。澳大利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传承者群体自己并没有放弃这种文化传承,而且还有极强的传承意愿。

三、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借鉴澳大利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圈保护理念,我国也要加强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历史、地理和人文环境,是文化生态形成的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必须要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生态中进行,在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过程当中进行保护传承。除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博物馆保护、收集整理档案、保护书籍等方式以便留给后人可提取复制的原型模块,更应该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等方式为文化生命力的延续与传承创造新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前者作为静态保护非常必要,后者则更能起到实际性的进步作用。

(二)发挥高校在非遗传承人培养中的作用

我国目前建立了代表性传承人的遴选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授徒的制度,还实施并启动了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但,还需要以传承完整的知识与记忆为目的深度培养传承人。而这,需要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利用自身在培养人才方面得天独厚的绝对优势进行深度参与:着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传承目标的设定、模式的选择、课程的设计、平台的搭建、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及共享等,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以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现形式。这既是濒危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高校突破同质化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

(三)打造“教师+传承人”的高校双师型队伍

教师是学校工作的实施人,没有教师也就没有教学,没有学校。在非遗教育传承过程中,教师是非常重要的。做非遗教育传承,首先要有掌握非遗知识和技能的教师。非遗教师主要依靠学校培养。学校可以从在职教师中选拔合适人选,学习非遗知识技能;还可以从非遗传承人中选择合适人选,进行教师资质培训,使之成为能够胜任课堂教学的教师。要在授课教师与非遗传承人之间画上等号,非遗传承人就是教师,教师就是传承人。确保教学就是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能,确保学生成为非遗知识技能的承接者。只有学生参与学习活动,成为知识和技艺的掌控人,传承才有意义。

四、结 语

每个人不仅是自己过去的产物,也是过去所有祖先以及自身所属的各种不同民族宗教等集体的产物。“澳大利亚人整体的民间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关乎澳大利亚人的身份认同,是澳大利亚人的‘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享塑造了澳大利亚人的国家意识,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多元文化社会的重要支柱。”(16)刘海虹:《澳大利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引自曹德明:《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亚洲其他地区与大洋洲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1167-1168页。恰如怀特所言:“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人类种族的每一个成员从他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起,便生存于一定的气候、地形、动植物群地带的自然环境之中,同时也进入一个由一定的信仰、习俗、工具、艺术表达形式等所组成的文化环境。”(17)[美]怀特:《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曹锦清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6页。不论哪种文化环境中的文化遗产都具有历史连接性,其中最能达成共识的一点是人们普遍认为它们“值得与后代分享”。这点共识把不同国家的人们连接起来,并且最终把全人类连接起来,进而使得文化遗产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吸收更多资源融入其构建之中。

对于澳大利亚的原住民非遗文化保护,其实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整个社会思考。例如:在这个经济至上的现代社会中,经济会不会比政府的非遗保护政策起到更大的作用?就像兰杰(Ranger)铀矿公司被联邦政府允许在卡卡杜国家公园(Kakadu National Park)开发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露天铀矿山,如此具有符号性、标志性的世界文化遗产最终仍然让位于联邦政府优先考虑的经济因素。(18)Aplin, G. “Kakadu National Park World I Heritage Site: deconstructing the debate, 1997—2003”. Australian Geographical Studies,2004,42(2), pp.152-174.澳大利亚原住民非遗文化资源该如何应对针对自身家园的这一经济挑战?社会各界又该如何切实保护原住民的非遗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原住民已经离开了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搬迁到城市之中并改变了打猎和采集等传统的生活方式,成为公司职员或者政府雇员等,他们该如何保持自己的传统文化?他们是否还算保持着真正的原住民身份?当他们说英语能够进行更顺畅的交流并且能够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的时候,他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语言使之不会在几代以后消失?原住民又该如何保护自身的文化?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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