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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与创新

2020-02-25

文化遗产 2020年1期
关键词:印花布传统工艺产品设计

张 毅

“非遗”重新进入生活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行动,2015年以来随着文化部、教育部推动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全国110余所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的‘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已惠及中青年非遗传承人群超过7万人次。”(1)王学思:《讲好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动人故事》,《中国文化报》2019年3月18日第6版。,再加上文化和旅游部推出的非遗博览会、文化遗产日等一系列活动及中央和地方媒体高密度报道,“非遗”成为当代热点话题,“非遗”重新进入生活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在此背景之下,非遗传统工艺项目(下称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创新发展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和形式多样。当然,新生事物的出现我们对其发展规律和认识总是不够深刻的,伴随着讨论甚至是争论和有誉有毁也是正常的认识过程。非遗传统工艺及其创新设计与文创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三者之间是否有边界和界限?传统工艺创新是否存在“设计过度”的问题?“传统工艺创新”如何正确实施?都是现阶段传统工艺传承发展中亟待解答的课题。

讨论总是有益的,会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传统工艺”及其创新的内在发展规律。

一、“非遗重新进入生活”是其传承发展的必然

(一)各时期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对非遗保护内在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非遗重新进入生活的理念是在非遗保护实践的不断探索中被明确提出来的。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至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2011年2月25日。以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非遗可以合理利用和开发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指明非遗服务于生活的关系。

2012年2月《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在有效保护和传承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紧密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3)《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化部文非遗发[2012]4号,2012年2月2日。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出了以具体的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推动非遗保护融入人民生活的理念。

2015年11月《文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一、计划目的,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着眼于‘强基础、拓眼界’……,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4)《文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的通知》文化部办非遗函〔2015〕581号,2015年11月17日。研培计划实施伊始就倡导非遗走进现代生活,抓住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

2017年3月《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一)总体目标。立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5)《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7〕25号,2017年03月12日。强调传统工艺振兴离不开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非遗产品更高要求的消费需求。

2018年12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6)《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2018年12月10日。明确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实际上蕴含重新打造符合非遗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以非遗融入生活为目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各国政府间讨论关于教育、科学和文化问题的国际组织,因此中国“非遗”保护相关政策方针从法理上必然是由我国政府进行推动实施。

自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十多年来,各时期非遗保护相关政府文件的发布,都是对非遗保护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也是对其后非遗工作的具体指导,在实践中不断提高非遗保护的认识,“非遗重新进入生活”理念,正是多年实践对非遗保护内在发展规律的总结。

(二)“非遗重新进入生活”为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般来说,今天我们所看到的“非遗”是工业化之前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随着工业化等现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传统生活方式中的“传统工艺”等我们今天看到的“非遗”大都已经不再是当代生活方式的必备和需求,这就造成了今天部分“非遗”项目需要进行所谓的“抢救性保护”(7)“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 文化部委托中国艺术研究院承担建设于2010年10月启动。,部分“非遗”项目传承发展遭遇从业人员流失、存续缺乏外部环境等急需解决的问题。

“非遗”失去其赖以存在的传统生活方式环境,传统工艺传承人无法依靠其技艺及产品在现代社会中获得有尊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满足,其继续传承发展显然无法依靠“情怀”来支撑,仅仅依靠政府支持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从长远看也不利于“非遗”的继续传承发展,只会成为一种“过去时”的文化“标本”。

“非遗”在当代的传承发展,一方面必须唤起其内生动力,促使其创新发展以适应当代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积极营造“环境”, 即徐艺乙先生倡导的“恢复与重建传统的、典雅的、健康的生活方式,”(8)徐艺乙:《恢复与重建我们的生活方式》,《中华手工》2016年第7期。。前者实施更加容易也更积极主动,符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9)《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2003年10月。精神,符合“非遗”保护的内在发展规律,同时“非遗重新进入生活”也对“恢复和重建生活方式”产生促进作用;后者对于传承人来说是被动的,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努力建构。这样来看两者实际上是殊路同途相辅相成的。

因此,激发“非遗”的内生创新动力,使其符合当代社会生活发展需求,让“非遗重新进入生活”是当前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明确方向。

那么“传统工艺”作为非遗项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代该如何发展,以何种形式继续发展,以更好地融入当代生活呢?

二、传统工艺及其创新设计与文创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

我们需要厘清当前非遗传统工艺发展中已经出现的三种形式,即:非遗传统工艺及其创新设计、文创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差异,才能正确处理好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与创新。

(一)传统工艺及其创新设计

对于不再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部分非遗传统工艺项目来说,对产品进行设计创新或称其“再设计”,以符合当代人们审美需求和使用功能的面貌重新展现在生活中,并成为当代生活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非遗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传承,符合《公约》对非遗的定义。

从历史的角度考察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发展,与“非遗公约”定义完全一致,比如国家级非遗项目“蓝印花布”,目前我们可以见到最早的蓝印花布实物是1965年在上海闵行马桥镇三友村明代墓葬品中发现四条蓝印花布被面(分别收藏于上海闵行区博物馆、上海历史博物馆),考古界确定为明末蓝印花布产品,由此我们得以纵向地比较明代、清代、民国、当代四个时期的蓝印花布产品的材料、纹样、形制、工艺、应用等都随时代而有发展变化,比如明末蓝印花布的纹饰更加考究,其中“庭院对弈被面”(10)鲍小龙:《马桥镇出土的明末蓝印花布被面图案考释》,《毛纺科技》2019年第11期。为独幅适合纹样组织的开光纹样(以三幅面料拼接而成),具有较强的绘画性风格,至清代和民国时期,这样的纹样布局就比较少见了,更多见吉祥寓意的花鸟纹样组合的适合纹样组织;再比如民国以前局限于手工织布机的面料门幅宽度限制一般不超过50厘米宽,一块被面一般需要3-4幅布拼接而成,而民国至1949年之后,采用宽幅机制棉布制作的蓝印花布被面一般最多只需要两幅布拼接。凡此种种变化都是随着时代的审美和技术发展而产生,不会有人说因为民国的蓝印花布与明末的相比有发展变化而不能称其为蓝印花布,因为蓝印花布的核心技艺特征“纸板漏印浆料防染工艺”没有本质性的变化,所以依然是蓝印花布,但是随着时代而发展变化甚至创新了。

由此,对于传统工艺来说,在保持其“核心技艺特征”的基础之上,坚持手工制作技艺,产品设计随着时代审美而进行纹样装饰的创新设计,材料工艺等同样也可以进行创新应用,其依然还是传统工艺,还是非遗项目。

(二)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出发的文创产品设计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方兴未艾,文化创意产品(下称文创产品)由于其内蕴“传统文化元素”特征,与非遗传统工艺项目之间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甚至纠结不清,那么什么是“文创产品”呢?这个问题目前能够找到的权威解释仅见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四)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深入挖掘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广泛应用多种载体和表现形式,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6〕36号,2016年5月11日。

这句话概括起来就是:文化元素——表现载体——艺术与实用——当代生活。换言之以传统工艺为例,即从一种或多种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出发,从中提取文化内涵或设计形式或工艺方法等,以符合当代生活需要的生活用品载体或装饰形式,用现代设计的方法进行整合创新设计,采用手工制作或者机器化批量生产方式,创造出新的赋有传统工艺文化特色的现代生活和装饰产品,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以传统文化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同样我们以蓝印花布工艺为例,蓝印花布的传统产品主要是服饰、床上用品等生活用品,从蓝印花布的文化内涵和工艺特色出发,与现代生活用品及装饰品相结合进行创新设计新的产品:比如蓝印花布做封面的笔记本、蓝印花布新款式包袋、蓝印花布设计元素的笔袋笔盒笔杆等文具、蓝印花布壁挂纤维艺术……;也可以是蓝印花布与其它工艺的结合进行创新设计,比如蓝印花布折扇团扇、蓝印花布老虎等布偶、蓝印花布中国结……。

对于文创产品设计来说,源于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文化赋予产品新的附加值,以产品设计创造新的社会需求,其本质是创新的现代商品设计。

(三)以当代为产品设计出发点,汲取“传统工艺”文化元素的现代产品设计

因为当代生活的需要,而为当代生活设计开发产品,称其为现代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总是因为市场和消费者不断出现的新需求而发生,现代社会在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发展进步,以及作为消费者的受教育人群世代更替,不断催生新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及相关消费群体,由此而需要向社会不断提供新设计的商品,以满足社会需求。

现代产品的设计路线是从当代社会需求出发的:

消费群体——生活方式——商品需求——产品设计——当代生活。即产品设计师需要针对产品品牌的消费定位,研究消费群体的生活方式,以此对产品设计的风格、样式、定价、销售进行准确定位,从而定向的为品牌消费群体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

但是现代产品设计与传统也不是割裂的,一味跟随欧美日永远是二流产品,产品设计依附于品牌文化建设,而品牌文化则是依靠国家文化软实力进行支撑,中国产品真正实现高附加值依赖于由品牌文化而共同积聚的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个国家品牌,这就需要我们在现阶段的产品设计中战略性地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产品设计的文化内核,以国际流行的设计语言进行产品的设计,渐进式地影响国际产品设计潮流,以品牌文化塑造中国文化软实力。

我们还是拿蓝印花布工艺举例,服装设计与其它产品设计有个特别需要强调的设计特征是“时间性”,即纺织服装的流行趋势,目前流行趋势的话语权还是在欧洲,从某种角度看所谓流行趋势就是欧洲传统文化在当代再现式的螺旋式上升发展过程,在此条件下,认真研究国际流行趋势的发展规律,可以将中国传统工艺的文化元素结合流行趋势进行表达,如“回归自然”是近年来的重要趋势方向之一,我们可以将蓝印花布工艺的设计元素等与之结合,当然这种结合不是生硬的而是需要匠心去设计的,比如汲取蓝印花布传统纹样及其特征,在纹样组织及色彩上进行时尚化设计,而制作工艺则不必使用传统工艺的方法以达到成本和利润的平衡,产品在视觉上是时尚的纺织品,而其设计文化内涵则是传统工艺。

现代产品设计可以应用传统工艺的设计文化元素,但显然不是“非遗”,但是会以“非遗”的文化元素对文化软实力的建构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传统工艺与文创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

传统工艺与文创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需要准确地理清关系,而之所以会产生现代设计和非遗传统工艺项目创新发展之间“度”的争议,其实是在针对非遗传统工艺项目进行创新设计中,没有厘清非遗传统工艺项目“再设计”与汲取非遗元素进行“文创产品设计”两个不同的概念。

非遗传统工艺项目进行的“再设计”是针对具体单一的传统工艺产品在保持其“核心技艺特征”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改进式设计,依然采用经过改进的手工制作产品的方法,使其适应当代社会生活新的需要。

而汲取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元素进行“文创产品设计”,则是以现代产品设计为主体,汲取单一传统工艺项目或多种传统工艺项目的设计或文化元素,进行全新的现代产品设计,其虽然有非遗元素,既可以采用手工制作也可以采用现代生产方式批量化生产,但是已经不是非遗传统工艺,而是“文创产品”,文化赋予产品新的附加值,其本质是创新的现代商品,但是源自于传统工艺,将对非遗的普及与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对于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创新发展是否会因为“设计过度”伤害到非遗项目健康地传承发展?正确厘清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与汲取非遗元素进行的“文创产品设计”是两条不同的产品设计路径,有助于我们理解所谓“设计过度”的传统工艺产品,其实就是汲取非遗元素进行的“文创产品设计”,我们可以把其归类为“文创产品”,这样问题就很简单了,疑问也就迎刃而解。

对于现代产品设计来说其显然不是“非遗”,但是可以也应该鼓励现代产品设计应用传统工艺的设计文化元素,其产品能够设计得符合当代消费者欢迎和需要,将会以“非遗”的文化元素对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构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及其创新设计的方法与路径

(一)传统工艺创新设计的原则与方法

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路径,在其与时俱进地发展过程中,融入当代生活并成为当代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传承发展。

因此,对于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创新发展,可以借助于现代设计理念,对具体的传统工艺产品进行符合当代消费者审美需求的外观和功能的重新设计,以激发消费者使用和消费传统工艺产品的愿望。这种针对某项传统工艺品种进行的创新设计与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发展之间不存在“度”的问题,只是在保持传统工艺“核心技艺特征”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单一的传统工艺产品进行的改进式设计或称其为“再设计”而非颠覆性设计,其产品生产方式仍然采用传统手工技艺或者为提高生产效率而改进过的手工制作技艺,以使传统工艺产品更加能够适合当代消费者的需求,扩大传统工艺产品进入大众生活的空间,使“非遗进入生活”成为日常。

非遗传统工艺的创新设计,是针对具体“单一”的传统工艺产品,从造型、色彩、材料、工艺及功能上,立足于传统工艺项目本身而进行的符合当代生活需要的改进式设计或称其为“再设计”。我国目前存续的传统工艺项目大都源自农耕文明时代,由于中国社会地区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才使得不少传统工艺项目保存至今。然而,随着当代中国的飞速发展,硕果仅存的传统工艺项目何去何从?显然我们不愿意看着它们因为不适应社会发展而远去或者成为尘封在博物馆里的“文物”。

传统工艺当然应该沿着其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创新变化以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路线继续一路前行,当代的传统工艺必然需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发展,这些创新主要表现在其“造型”“色彩”“材料”“工艺”及“功能”上,传统工艺产品的造型、色彩须随当代审美需求进行新的设计,现代设计的方法可以借用到传统工艺的设计创新;新发现的材料也可以尝试使用,如同当年发现“翡翠”一样,成为新的玉雕材料;提高生产效率的工艺新方法,只要仍然保持手工制作技艺都可以进行应用,比如当代玉雕行业的磨头和驱动方式均已采用现代技术;在传统工艺的功能上应该随着时代需求进行拓展或者“回归”,比如刺绣工艺因纺织品装饰而生,而在宋代开始拓展领域并出现“我国古代织绣自宋代始,突破了实用范畴, 逐渐走上了独立发展的艺术道路”(12)李英华:《论我国古代的观赏性织绣》,《故宫博物院院刊》1993年第7期。,至1949年之后以苏绣、湘绣、粤绣、蜀绣等“四大名绣”将“观赏性刺绣”推至新的高峰,及至近年来各种因素而导致式微,然而服装、饰品、包袋等刺绣生活用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又开始“回归”到生活中,并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由此,传统工艺的创新设计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工艺项目的“核心技艺特征”,只是传统工艺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推动了传统工艺项目更好地适应当代生活的需要,从而继续保持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与发展。

(二)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思路与路径

回顾自2004年8月我国宣布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从初期的探索到现在的具体政策措施,脉络清晰,即以内在动力的推动和外部环境的促进双管齐下,两条线路来履行“公约”精神:

第一条线是以“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等方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内生创新动力促使非遗项目的创新发展,从而推动“非遗重新进入生活”;

第二条线是以“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举措促进外部生存环境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3)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64页。。“所谓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所谓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14)王艺霖:《习近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知行关系为例》,《党的文献》2018年第5期。

由此,我们来审视“传统工艺创新设计”;“ 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出发的文创产品设计”;“ 汲取‘传统工艺’文化元素的现代产品设计”,三者之间其实殊途同归,都是新时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传统工艺创新设计,使其更好地融入当代生活并成为当代的生活方式是最好的传承发展。

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出发的文创产品设计,源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以传统文化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将对非遗传统工艺的普及与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汲取“传统工艺”文化元素的现代产品设计,将会以“非遗传统工艺项目”的文化元素对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构起到积极的作用。

图1当代生活中传统工艺、文创产品与现代设计三者之间的关系示意图

但是,尽管三者都是非遗传统工艺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式,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并不排斥传承人尝试做非遗元素的文创产品甚至需要积极鼓励;进行从非遗出发的文创产品设计如果采用手工制作技艺,那么这类文创产品与非遗传统工艺并无明显的边界与界限,但是文创产品毕竟是现代产品,其并不排斥采用机器生产方式批量化制作产品,这类文创产品以“非遗”的名义定然不妥;当然汲取非遗元素的现代时尚产品设计,只是非遗元素创造性转化和赋予产品文化内涵的过程,产品显然与非遗相去甚远。因此在实践中还是需要明确“标明”所作“创新设计”是三者中的某项,是传统工艺创新设计?传统工艺文创产品设计?还是现代产品设计?而不必囫囵地认为都是“非遗”或者非遗传统工艺项目,这在创新实践过程中尤为重要,可以更容易回应来自各种知识认知体系的批评与阻力,以免对非遗传统工艺的创新设计和传承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结 语

“非遗重新进入生活”是其传承发展的必然,“传统工艺”作为非遗项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创新发展,需要明确在保持“核心技艺特征”的基础之上,坚持手工制作技艺,随时代审美和需求而进行创新设计的指导原则。

厘清传统工艺及其创新设计与文创产品设计、现代产品设计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差异,才能正确处理好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与创新。创新设计的传统工艺能够更好地融入当代生活,并促使其成为当代生活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最好的传承发展;而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出发进行整合性创新设计的文创产品,源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以传统文化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将对传统工艺的普及与传承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汲取“传统工艺”文化元素的现代产品设计,将会以其独具魅力的“非遗传统工艺项目”文化元素对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构起到积极的作用,三者都是非遗传统工艺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形式,但是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明确各自的定位。

从历史的角度看,若干年或一百年之后,今天的“从‘传统工艺’文化元素出发的文创产品设计”、“汲取‘传统工艺’文化元素的现代产品设计”,这两者中的部分产品设计与制作技艺甚至也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的“非遗传统工艺项目”。所以,当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继续推动传统工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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