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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孩子的物权是培养孩子分享行为的基础

2020-02-24乐昌市明珠实验幼儿园邓海燕

师道(教研) 2020年9期
关键词:物权物品玩具

文/乐昌市明珠实验幼儿园 邓海燕

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里长大的,长辈们给与了孩子太多的爱。突然有一天我们发现,在爱的包围下,孩子们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与人分享。特别是心理发展水平还处于以自我中心为特征的孩子来说,分享对于他们不是一件简单而容易的事情。家庭的养育环境和社会因素,导致部分孩子分享意识不强,分享行为缺乏。孩子良好的分享行为不是自然形成的,要想让分享成为孩子自觉主动的行为,成人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加以引导。

可有些家长碍于面子常常会出现强迫孩子分享,这是对孩子的分享引导走进了误区,家长担心不要求孩子分享不但让孩子成为了一个“自私”的孩子,家长也会被认为是自私的,是没有教导的行为。因此会态度坚决地要求自己的孩子进行分享。强迫分享往往发生在希望分享的孩子哭闹的时候,这些孩子认为哭闹就能获得想要的。这样也容易让孩子错误地觉得,不尊重别人的物权是可以的。

我们不难看到,很多家长带孩子在户外玩,孩子们因争抢玩具导致哭声一片,想玩的小朋友没有得到对方玩具分享便哭闹或是动手争抢,这时候家长就会对孩子提出强迫分享,而孩子有自己的物权意识,是不会轻易妥协的,如果是进入叛逆期的孩子更不愿意分享,我们越是强迫孩子分享反而会造成物极必反,给孩子一个不良好的心理情绪。

所以,双方的家长要明确在这种情境下,我们该怎么引导我们的孩子去理解别人的感受。比如,我们要引导孩子,帮孩子分清“你的物品,我的物品”,家长要帮助孩子明白什么是你的物品,什么是他人的物品,并且尊重他们对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允许他们有自己的物品并且能够对自己的物品支配做主。只有这样,孩子才能逐步明白什么是主动的分享。我们家长不能强行让孩子们分享,而是让他们自己决定。如果他们自己决定不分享,那就要尊重他们。

同样的道理,别人的物品,因为所有权是别人的,不能随便拿,需要得到别人的允许。想玩别人的玩具时都要征求意见:“我可以玩吗,我们可以一起玩吗?”

我们家长在带孩子到户外去玩的时候,家长也可以跟孩子提前沟通好,带出门的玩具是愿意跟小朋友一起玩的,不愿分享的玩具,则放在家里不要带出去,这样也可以避免强迫孩子分享。同时我们可以用快乐的情绪真实地和孩子分享,对孩子每一次小小的进步都要给予及时的肯定和表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孩子的分享行为,让孩子慢慢习惯并乐意分享。

总之,家长要知道,强行“分享”后,让孩子更难分享!家长不知道的是强迫分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孩子患得患失,极其缺乏安全感。将孩子玩具强行“分享”的父母,只会导致孩子缺乏安全感。以至于每当父母再次提起“分享”二字,都会让孩子误认为会失去什么,而拒绝分享。

分享需要以对孩子充分的尊重为基础,用合适的方法引导,告诉孩子们愿意分享是好的行为表现,但不愿意分享也是被允许的。孩子的玩具或物品,他有权利选择“分享”与否,家长不能强迫孩子做选择。如孩子们特别心爱的玩具或有着特殊意义的礼物,均是允许不分享的。家长需要尊重孩子的物权。

分享是一种亲社会行为,它与人的社会认知发展是相关的。主动分享,反映出一个孩子能够理解、体谅别人的心情,也愿意给别人带去快乐,或者能够通过观察、思考、权衡,最终作出决定去解决在社交中遇到的一些难题。这些都必须建立在父母尊重孩子独立人格的基础上,并允许孩子发表自己的看法,最终能够作出亲社会的选择。

同时,幼儿的分享行为是在逐渐“去自我中心”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个人如果能自主自愿地与人分享并以此为乐,那么可以说真正具有了分享行为。如果一个人仅仅把分享当成换取别人报答或取悦别人的手段,那么这种分享便是一种“虚分享”,我们要培养的是孩子发自内心的自愿分享,而这种分享必须从丰富孩子的情感体验入手。即让孩子从他人角度出发体验他人情绪、情感,学会理解,学会分享,体验分享快乐。

所以,尊重孩子的物权是培养孩子分享行为的基础,家长在培养孩子分享行为这件事上,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需要耐心引导。只有父母真正理解了分享的含义,才能正确引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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