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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网贷平台的风险与防范研究

2020-02-24

生产力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借款人网贷借贷

尹 涛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2)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发展形势也比较良好。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P2P 网贷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近年来的整体发展势头也比较良好。P2P 网贷在发展过程中,其不仅可以被看作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部分,而且为中小企业、个人创造了非常多的融资渠道。这样不仅能够针对当前我国资金缺乏等问题起到良好的缓解作用,而且还能够为社会资本等提供更多可以投资的途径。在当前新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势头比较良好,无论是在运行或者是在发展过程中,整体形势都比较良好。所以在这种大环境背景下,P2P 网贷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国家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比如当前市场上很多指明公司都会将P2P 网贷业务作为公司自身在日常运作过程中的主要业务之一。但是P2P 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发展过程中,仍然会有非常多的风险存在于其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存在于其中的这些风险进行有效处理,提出防范措施,为P2P 网贷平台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P2P 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分析

P2P 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是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与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结合,推出的一种全新金融创新模式。与相关数据统计和资料结果进行分析,发现P2P 网贷平台这一概念最初是在1976 年出现。P2P 网贷平台主要是指投资者可以将闲置的资金,通过互联网信息交互平台在其中的媒介作用发挥,将自己的闲置资金借贷给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但是通过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在P2P 网贷平台刚刚兴起的时候,网络技术在水平并不能够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这样就会导致P2P 网贷平台一直停留在最简单的交流层次方面。一直到2005 年3 月份的时候,全球第一家P2P 网贷平台Zopa 在英国成立,这一概念逐渐被人们所熟悉和认识,同时在国内也掀起一股新的发展浪潮。

(一)线上交易为主的业务模式

对于P2P 网贷平台而言,在构建和具体发展过程中,需要依赖互联网信息技术。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线上交易是P2P 网贷平台最初的业务模式。这种业务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比较广泛,在英国Zopa 等公司都会利用这种业务模式。线上交易模式其实主要是指贷款和借贷双方,都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自己对应的信息,双方可以以自主的方式达成协议,实现借贷。在线上交易的具体实施过程中,P2P 网贷平台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并不会对借款人的借款要求有过多的审核,同时也不会为贷款提供任何的担保。也就是说在利用线上交易模式的时候,网贷平台在整个借贷过程中,并不会对资金进行接触,同时也不会设置相对应的资金池。在线上交易过程中,P2P 网贷平台在其中只是单纯扮演一个信息交互平台的角色,借贷双方可以在该平台上寻找与自己相符和的要求,从而实现借贷。比如,拍拍贷是近年来发展相对比较成熟的一家P2P 网贷公司。该公司在推出线上交易的时候,只需要实名注册成为会员就可以发布各种不同类型的借款信息。投资人需要自己对这些借款信息进行浏览和筛选,最终选择出符合自己实际要求的“目标”,从而进行投资。网站在整个线上交易的实施过程中,会对借款人进行简单的审核,最终可以为双方提供最有利的借贷方案,这样有利于推动借贷协议的落实[1]。与此同时,该平台在为双方提供借贷方案的时候,会从中抽取交易金额的1%作为报酬。如果是纯线上交易业务模式,那么借贷双方的所有业务都是直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平台在日常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成本投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线下交易为主的业务模式

线下交易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将宜信-宜人贷首创的债权转让模式作为其中的代表,这种模式在线下交易中的应用,具有典型性的特征。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通常都会将业务的重心放在线下,通过线下去寻找大量的资金需求者,这样才可以实现借贷协议的签订和落实,满足借贷平台在运作时的基本要求。对于网贷平台而言,线上平台在运作过程中,其实只是单纯寻找投资人的一个信息渠道。平台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线下开设的各种网点,实现对借款人的审核和考察。在线下交易模式的具体应用过程中,P2P 网贷平台都会先将公司法人代表、高层管理者的个人身份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在经过考核之后,才能够发放相对应的贷款金额,同时还要取得债权。平台在获取到债权之后,要与借款金额进行结合,或者是在规定期限内对债权进行分割处理[2]。投资者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只需要选择符合自己的产品进行投资就可以,还可以在线下对债权进行相对应的转让,这整个流程的实施就可以实现线下交易。由于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可以被看作是最初的放款人,所以网贷平台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最先要做的一点就是要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达到审核资质标准的借款人才能够有机会借款,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相结合的业务模式

在P2P 网贷平台的日常运作过程中,除了单纯的线上交易模式和线下交易模式之外,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这两者进行有效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这种交易模式,是我国P2P 网贷平台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比较具有特色的一种业务模式。该模式在人人贷等很多主流网贷平台中都被广泛应用。其实这种“混合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与纯线上交易模式基本上相同,都是利用竞价交易的方式来进行。在利用这种方式的时候,借款人需要直接在网贷平台上发布自己的借款信息,网贷平台需要对借款人的资质、信用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还要给出符合实际情况的信用等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同时参考平台给出的信用等级,适当进行投资[3]。这种模式与纯线上交易模式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网贷平台在利用这种方式的时候,会通过自己或者是第三方担保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相对应的资质担保,这样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风险预防措施,也就是说如果借款成功,但是借款人违约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还款,那么投资者也会获取到相对应的投资报酬。这一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仅能够促使投资者对网贷平台的信任度得到有效提升,而且还能够为投资者在投资时的风险起到良好的预防作用。

三、P2P 网贷平台现存风险

虽然当前我国P2P 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发展过程中的整体形势比较良好,但是由于P2P 网平台只需要在工商部分进行注册登记就可以。所以在这种大环境背景下,P2P 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比较低,这样就会导致很多公司会以电子商务等名义进行申办,这些公司申办P2P 网贷平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有效增长,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具备金融机构的特征,一般都属于民间借贷中介。与此同时,我国在针对P2P 网贷平台进行相关制度制定的时候,一直处于落后的状态,没有出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无法实现对P2P 网贷平台的约束和制约,这样就很容易引发风险。

(一)借款人随时违约的风险

由于P2P 网贷平台在日常运作过程中,借款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一些不正规的金融机构接纳。甚至还有很多客户,是已经被正规金融机构“筛选”下来的客户,这些客户无法在金融机构中进行借贷的根本原因是由于这些借款人的资质不够,同时信用度比较低。但是这些不正规的金融机构为了从中赚取利益,经常会接待这种类型的客户,很多贷款都是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与此同时,P2P 网贷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需要提供比银行还要高的利率,这样才能够吸引投资者。由于这种先天性带来的风险,导致借款人很容易出现违约的现象,即使是到了还款期,也无法按照规定要求还钱。通过国外实践活动的研究结果可以得出,这种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会导致信用风险出现的几率比较大,贷款质量与普通银行金融机构相比,要存在很多问题[4]。我国现有的平台在借款时,经过数据统计结果整个违约率能够达到5%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借款人会出现违约的风险和几率非常大。

(二)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难以判断真假

P2P 网贷平台在运作过程中,一般都是直接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进行运作。这种新型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打破了传统商业银行在放贷时的烦琐性,借贷双方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的利用,自主达成协议。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网络平台会生成相对应的电子借代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双方的借贷协议已经成立。

在借贷协议达成之后,就需要签订相对应的电子合同,由于是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的交易,所以合同也都是电子版的,虽然这种合同签订的方式具有便捷性的特征。但是这些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当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其中的大量电子数据可能会由于储存不当、操作不当等各种问题,导致这些数据失去真实性和有效性,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数据流失。除此之外,在电子签名的时候,双方的签名,特别是借款人的签名很难辨别真假,很容易引起日后的纠纷。

(三)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

P2P 网贷平台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为了对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进行确定,通常都会要求交易双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其中包括姓名、年龄、工作、住址等。特别是对于借款人,还要对借款人自身的信用资质进行审核。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严重的损失影响。

P2P 网贷平台会对客户上传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分类和整合,在整合过程中,平台自然而然就会收集到大量客户的资料,这样在无形当中,就会导致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在现实生活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个身信息资料被严重泄露的情况,很多P2P 网贷平台也会出现非法利用个人信息资料等行为[5]。除此之外,P2P 网贷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如果缺乏对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或者是网站的保密技术不到位,那么都有可能会导致客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对客户的信息安全将会造成严重威胁。

(四)法律监管风险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律空白、监管缺位是阻碍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各个方面。

1.法律法规缺失风险。由于我国网贷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国家相关部门还未出台适用于网贷行业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电子数据的采集与认定方面的法律还不完善,导致违约情况发生时,面对纠纷没有法律层面上的指导方案,处理起来必然会十分棘手。

2.监管缺位风险。虽然在网贷行业在2016 年结束了“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无准入门槛”的“三无”状态,但网贷行业的监管刚刚起步,不能完全匹配到网贷行业各个方面的业务,因此管辖起来十分困难。从目前来看,地方政府的银监局、金融办、保监局、证监局、通管局、工商局都参与到监管的各个环节中,但涉及到具体的责任认定层面,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协调,无法通过简单的决策得到解决方案。

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网贷行业处于金融业与互联网行业的中间地带,这就导致网贷行业的法律经营主体认定、是否需要银行发牌照等方面困难。因此,应该重视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避免因某一法规的出台导致经营资格被取缔。

3.洗钱、套现风险。洗钱、套现风险是所有金融行业都回避不了的,网贷业务的大部分流程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即使网络空间早已不是法外之地,但正如淘宝网无法杜绝假货一样,洗钱、套现风险必定存在。

四、面对P2P 网贷平台风险提出的防范措施

P2P 网贷平台虽然整体发展形势比较良好,但是该平台在日常运作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存在于其中。这些问题不仅会直接影响到P2P 网贷公司的发展,而且还会威胁到投资者的投资安全。所以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于其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有效的分析,同时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这样才能够推动我国P2P 网贷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P2P 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机制

我国P2P 网贷平台虽比较关注自身的安全性,但披露程度却不够完善,大多数出于营销的目的,发布有利于企业形象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导致投资者对平台坏账率、流动性指标缺乏了解;虽然披露了其运营数据,但其真伪性有待核实;各企业间缺乏横向对比,没有统一规范的累计成交额、待收金额等结算方式。这些信息会损害出借人的利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云计算,通过建立有效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与完善的信用评级系统,提高产品信息披露程度,改善出借人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正确引导理性投资。

(二)加强贷款前的审核

P2P 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虽然不会参与到借贷双方的这种交易关系当中,但是毕竟网贷平台是促成双方交易可以达成的媒介,同时也是双方实现信息交互的重要平台,所以需要对借款人的资质进行审核,这样有利于为投资者的基本利益提供保障。在借款之前要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核,在审核时,主要审核内容包括还款期限、信用记录等,这些都是考核借款人信用度、资质的重要内容。

在贷款前的审核,应当将重点审核内容放在贷款人的资金来源方面。在审核过程中,要让贷款人对资金来源进行充分的说明,对贷款人是否通过网贷等方式处理灰色收入等,这样不仅有利于为网贷平台的安全运作提供保障,而且还能够为借贷双方的基本利益提供保障。对于借款人而言,在资质考核和审核的时候,应当将审核的重点放在借贷资金的实质用途方面,不能够利用借贷来的资金进行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证明这一点,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对应的资料证明,为自己的资金使用目的提供保障。除此之外,在针对借贷合同进行审查的时候,要对其中的借贷利率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这种借贷方式的利率,应当控制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 倍以下[6]。如果超出这一规定范围,那么要进行适当的调整,避免借款人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影响。在资质审查过程中,还需要对还款期限设置的是否合理进行判断,如果双方约定的时间比较长,那么很有可能会出现违约的风险,所以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尽可能实现对各种风险的有效规避。

P2P 网贷平台在贷款之前,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自身的信用评级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P2P 网贷平台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对规定金额以上的借贷合同进行风险评级。在风险评级过程中,要对其中的隐藏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并且提出有针对性的说明,这样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更多可以参考的意见,同时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当前,P2P 网贷平台在运作过程中,在会员注册的时候,都会要求借贷双方上传居民身份证,同时还要提交各种不同类型的资信证明等。与此同时,部分平台还会要求借贷双方通过视频来进行认证,但是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并不能够对借贷双方的资质和信用度进行证明[7]。所以,可以通过第三方信息共享的方式,比如在利用身份证进行认证的时候,可以与我国统一的公安部系统网络进行连接,而学历认证则可以与教育部的系统进行联系等。

(三)对贷款规模进行限制

P2P 网贷平台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毕竟自身的资金规模有限,所以P2P 网贷平台在运作过程中,与其相对应的担保能力有限。也就是说P2P 网贷平台在促成借贷双方交易的时候,交易规模越大,那么借款人会出现违约的几率也就会越高,同时平台以及投资者会面临的风险也比较高。如果从理论的角度出发,那么在一定比例借款方同时违约的背景下,网贷平台是否能够提前准备好风险资金或者是保障资金,将这些资金偿还给投资者,这也是现阶段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之一。所以,在这种背景下,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设计一种具有固定比例交易特征的禁止规则和模式。也就是说如果借款的额度已经达到了规定总额的一定比例条件时,那么在这种背景下的借款行为就会直接被禁止。交易平台自然而然的就会生成合同不得成立的标志,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除此之外,为了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还要设立每一个借款者在借款时的最高额度。P2P 平台在日常运作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将自己的定位定在小额信贷这一角度上,这样不仅能够尽可能避免出现高额的借贷交易金额,而且还能够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8]。一旦出现高额违约事件,不仅会导致投资者遭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导致P2P 网贷平台也受到影响。所以网贷平台可以适当将自己的定位进行转变,比如拍拍贷当前在针对借款标准进行设计的时候,就将借款额度范围控制在3 000 元~50 万元。这样不仅能够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而且还能够降低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建立资金托管制度

P2P 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其只是借贷双方在信息交互和实现资金流动的主要媒介之一。但是由于借贷资金一般都是直接在借贷双方之间进行流转,同时在流转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这样就会导致平台很容易出现资金沉淀等各种风险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能够尽可能避免平台出现私自挪用借贷资金的情况,网贷平台应当积极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是银行进行合作。在银行或者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当中,可以构建一个专门的资金托管账户,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将借贷资金与平台自身的资金进行分离,避免挪用风险的发生。

贷款人可以直接将资金通过网络银行或者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借贷资金直接打入到相对应的托管账户。托管机构会对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借贷双方、平台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避免任何一方出现对资金私自挪用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实现对资金的有效保障,而且还能够为金融的安全提供保障。

五、结束语

P2P 网贷平台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是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逐渐推出,同时也可以被看作是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新型模式。该平台的提出以及在实践中的大力发展,能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起到良好的缓解作用,但是同时也需要面临非常多的风险。所以在P2P 网贷平台发展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这样不仅能够避免出现金融垄断等问题,而且还能够提高监管力度。在保证可以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稳定发展的背景下,可以将P2P 网贷平台在我国金融领域中的作用和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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