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汉语语法史》使成式章述评
2020-02-23黄增寿颜如玉
黄增寿,颜如玉
(江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汉语语法史》(以下简称《语法史》)是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中册(以下简称《史稿》)的基础上修订改写而成的,198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从词法、句法两个方面论述了汉语语法发展的历史面貌、发展阶段及其内在规律。全书主要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前一部分对汉语词汇进行了分类叙述并对构词法进行了讨论,后一部分主要论述汉语各类结构式的发展,书中对各种语法现象的观察大多非常准确,对后来的语法史研究具有深远影响。当然,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语法史》的观点也有一些值得商讨之处,也有一些观点被后代的研究证明是有问题的。本文首先概述《语法史》使成式一章的基本观点并与《汉语史稿》做简单对比,说明《语法史》内容和观点的调整变化,指出王力观点对“使成式”进一步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对汉语语法史教学的重要价值;同时,对《语法史》使成式章部分内容论述不够详尽之处做了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王力先生关于使成式发展的主要观点
(一)《汉语语法史》的主要观点
《语法史》中关于“使成式”演变发展的描述总体而言是非常概括的,主要分为使成式的定义、发展历程和对使成式中宾语位置的讨论三个部分。
首先,从定义上看,书中认为“使成式”是“把行为及其造成的结果用一个动词性词组表达出来”[1](P305),在句法上表现为“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或“及物动词+形容词”两种形式。
其次,从发展历程上看,王力认为使成式是对上古动词和形容词使动用法的替代;使成式大约产生于汉代,南北朝以后应用更为普遍。
最后,王力结合历代的语料,对使成式中宾语位置进行了概述性分析,认为:宋代以前,“VOC”结构的使成式较为普遍,宋代以后,“VOC”格式基本消亡,“VCO”格式(这种形式在汉代就已经出现)成为主流形式;宋代开始,还出现了使成式与处置式相结合的“把/将+O+VC”格式。
(二)从《汉语史稿》到《汉语语法史》的变化
把《史稿》与《语法史》进行对比,可以看到,后者基本上沿袭了前者的主要观点,但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出现了一些微小的变化。
从定义上看,《语法史》和《史稿》对“使成式”的语法意义的叙述有细微的差别。《史稿》是根据语法意义不同把“使成式”区分为两大类的,即“外动词+内动词”格式和“外动词+形容词”格式①,认为“外动词带内动词的使成式,其施事者行为的结果是使某事物有某种行为;外动词带形容词的使成式,其施事者的行为的结果是使某事物有某种情况”[2](P393)。但《语法史》不再强调这种意义的区别,更突出二者的同一性,即都是表达“行为及其结果”的动词性词组,只是形式上略有不同而已。
从整体框架看,《语法史》相对《史稿》省略了不少内容:《史稿》在讨论使成式产生年代时,对上古汉语中似是而非的例子做了详细讨论,使得“使成式”的定义更为明晰,《语法史》中则省略了这部分内容;《史稿》举了大量例证,对唐宋以后到五四时期的使成式的发展演变进行了讨论,《语法史》则采取了另一种叙述方式,通过“使成式中宾语的位置”这个角度,把唐宋直到明清时期的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例子串联起来,具体观察“使成式”这个侧面的发展演变。
从具体内容上看,《语法史》也略去了一些《史稿》里提到的特殊现象:如《史稿》里提到一类“施事者的行为使自己有某种情况”的“外动词+形容词”结构,《语法史》不再提及;《史稿》里还描述了宋代“出来”作为外动的结果,动词后面如果还有宾语的话可以夹在“出”和“来”之间这一现象及其发展,《汉语语法史》里都没有涉及。
从举例来看,《语法史》对《史稿》的例证做了部分调整。从例证安排上看,《语法史》把各个年代两种结构的“使成式”例证按照“及物动词+形容词”在先,“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在后的结构排列,不同于《史稿》“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在先的排列方式。
从各个年代的具体例证看,变化如下。汉代“使成式”的例子中,《语法史》删去了《史稿》中原有的“趋战”一例。南北朝的例子中,《史稿》中将“啮破”一例归入为“外动词+内动词”类,《语法史》却将其归入“外动词+形容词”;同时期也省略了好几个例子。《语法史》唐代部分省去了《史稿》中举的“拽碑倒”一例,至于宋代以后(包含宋)的例证,《语法史》只从《史稿》里节选了和“使成式”宾语位置变化有关的部分句例。
二、王力先生关于使成式发展的得与失
(一)主要意义
1.“使成式”这一语言现象是王力先生首先观察并命名的,后代学者对“动结式”这一语法结构的探讨都源于王力的研究。对使成式范围的界定和分类的研究的影响,比如祝敏彻(1963)、余健萍(1957)称之为“使成式”,太田辰夫(1958/2003)、志村良治(1984)称之为“使成复合动词”;吴福祥(1998)提出的“四种类型”(他动词+自动词/形容词,自动词+自动词/形容词)也是在王力所分两类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此外,对“动结式”(“使成式”)产生时代的判定上,很多学者也坚持王力的“汉代说”。
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影响,比如朱德熙(1982)把“述补结构”作为六大句法结构形式之一,分为结果、趋向、状态、可能、程度、补语五个下位类型,对每一种类型做了详细的分析和描写。目前,所有的《现代汉语》教材都有“述补结构”一章,而相关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论著非常丰富。由此可见,使成式这一语法现象的揭示对汉语语法研究的重大影响。
2.从专题史的角度论述使成式的历史发展,叙述更具有连贯性和整体性。目前的汉语语法通史除了《语法史》以外当属向熹(2010)。与王力不同,向熹对“结果补语”(“动结式”)采取的是断代史的记述方式,除先秦和五四时期以外,把“使成式”的发展演变分成两大部分分别叙述:中古时期(魏晋南北朝—唐宋)主要叙述“结果补语”的来源、否定形式、基本分类和这一时期的发展演变;近代汉语时期主要叙述带“得”的动结式宾语和补语位置的变化趋势,以及补语形式的多样化演变。这种描写方式固然可以把各个时期的内容进行详尽的描写和分析,但对各个小类的描写则缺乏整体性和一贯性,反不如《语法史》叙述得清晰完整。
3.对汉语史上使成式的典型形式“动结式”进行了描写,举例精当。从书中所举汉代的例子上看,其中“带不及物动词”的一类举了“推堕”“激怒”“射伤”“惊起”等例子,后面的宾语很难理解为时两个动词的共同宾语,和先秦两汉时期常见的一种连动结构区分开来。
再看晋南北朝的例子。《语法史》的例证非常丰富,展现了该时期使成式发展的特点,如对“及物动词+形容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的举例都很有代表性。对唐代及以后宾语位置的变化、使成式与处置式的结合的分析与描述都非常清晰,举例也兼顾了各种语体并特别重视诗歌、小说、平话等口语性强的文献。
三、可以讨论的部分
(一)对动补结构范围的认定过小
王力对“使成式”的发现是一大创举,随着对使成式研究的逐步展开,“使成式”这一概念也逐步被“动结式”“动补结构”“述补结构”等概念扩展和替换。从后代的研究来看,“结果补语”显然不能仅限于“使成式”一类,可以把相关小类都纳入到“述补结构”这一整体概念之中。
朱德熙(1982)中对“动补结构”做了一个整体介绍,从结构上把述补结构分为“粘合式述补结构”和“组合式述补结构”两大类,从补语的意义上又进一步把述补结构分为表示结果的、表示趋向的、表示状态的、表示程度的、表示可能的这几类。但《语法史》中只谈到了“使成式”,对其他几类都没有提及。
从“使成式”自身的类型研究来看,《语法史》的观察和叙述也不够全面。“使成式”只有“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形容词”两类,而此后的研究对这类动补结构的界定则更加宽泛,不再把核心动词限定于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形容词”“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都应该看作述补结构。另外,带“得”的补语也应该是述补结构的小类,王力分别归于《史稿》的递系式与《语法史》的能愿式部分,值得重新考虑,详下。
(二)对VOC式的特点及形成动因未做详细讨论
《语法史》提到一种使成式的特殊类型:“VOC”式。《语法史》沿用《史稿》的说法,即“使成式既然是两个词的结合,就有可能被宾语隔开”[1](P307),并且说明了这一结构产生的条件:“这种情况之所以产生,可能是因为在使成式发展的前一阶段动词和补语的关系还不是很密切的。”[1](P307)书中就这一观点列举了大量唐诗用例,并指出“宋代以后…就一般情况说,使成式中间已经不能再插进宾语了”[1](P307-308)。
王力在《语法史》中只简略介绍了“VOC”这一结构,没有对它进行详尽描写。根据后代学者的研究,这一类型的使成式对补语有特定要求,能出现在“VOC”结构补语位置的只包括两类动词:能同时进入SVO(V为及物动词,S为施事,O既是受事,又是当事)和SV(S为受事或当事,V不及物)格式的状态动词;少数及物的行为动词如“杀”、“得”、“取”[3]等。除此之外,“VOC”结构不同于一般的使成式,其中的名词性成分跟其前后动词性成分都存在语义关联,因而也有许多学者称之为“递系式”或“新兼语式”。
此外,《语法史》一书中举的汉代使成式的用例均为VCO格式,唐代大量涌现的VOC格式是如何由汉代的VCO格式发展演变而来的?这一部分《语法史》也缺乏论述。赵长才(2004)中对VOC格式的产生动因做了探究:动结式“VCO”产生后,原来处于连动式“V1V2O”中V2位置的他动词已转为自动词,不再与宾语O发生句法结构关系,而宾语要求接近与其有直接支配关系的动词,处于该动词的辖域之内,所以宾语O会越过补语C而直接位于主要动词V之后,这样就形成了“VOC”这种隔开式的述补结构[4]。这一论述恰好也提供了适宜于插入使成式构成“VOC”结构的成分是宾语的原因,这在《语法史》一书中没有做出解释。
(三)带“得”结构的归类有待重新考虑
带“得”述补结构是动补结构的另一重要类型——组合式述补结构,根据补语类型也可以分为结果补语、状态补语、趋向补语、程度补语、可能补语五类,而在《语法史》“使成式”一章似乎没有提及带“得”的结果补语。《语法史》把这一部分归入了“能愿式”一章,认为都表示可能,笔者认为其中有一部分带“得”的述补结构本质上是表示结果的,应划归“使成式”一章,原因详下。
王力把带“得”的述补结构归入“能愿式”一章,大约是从意义角度来划分的,因为多数带“得”的结构都表示“可能”这一语法意义,《语法史》中列举了三种代表性的结构“得V”、“V得”、“V得C”(包含其变式“V得OC”)。
《语法史》认为“V得C”和“V得OC”是表示可能意义的句法结构,实际上只是在特定的语境(未然或假设)中才具有能性意义,其早期用例一般都受到语境的制约,这些带“得”结构本质上是表示结果或趋向的。宋元以后,随着整个格式语法化的加深,能性意义的表达逐渐摆脱了语境的制约,“V得C”和“V得OC”才成为一种独立表达能性意义的格式。因此,《语法史》中“能愿式”一章宋元以前表可能(实际上是表示结果)的例子应该归入“使成式”一章。
此外,《语法史》提到唐代以后“得”发展为介词,后面可以接动作的结果或者一种“极度的形容语”[1](P287),这一观察是比较准确的,即“V得C”结构可以表示结果和状态。但是此时的“得”并非介词,而是做补语标记的结构助词。实际上,后代学者如杨平(1990)、蒋绍愚(1994)、魏培泉(2001)等都认同状态补语结构的“得”和可能补语“得”来源相同:都是由“获得”义转化为“达成”,由“达成”的意义进一步虚化,而成为动词的词尾。从《语法史》本身例证从古到今的变化也可以窥见“得”字意义的语法化历程:“得V”的“得”是由“获得”义向“达成”义转变的桥梁,“V得”结构的出现则是“达成”义向动词词尾变化的关键。因此,结果或状态补语结构“V得C”中的“得”绝不可能是介词。此外,元以后的文献如《红楼梦》里[1][5][6][7],“得”在“V得C”结构里经常写做“的”,这种语音弱化也是“得”语法化程度高的一个表现。
综合以上叙述,《汉语语法史》是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成果,语言表达更为精炼、观点更为准确和成熟。《语法史》“使成式”一章的观点被后代学者不断证实和沿用,对汉语“述补结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引领作用;以历时发展的眼光来看,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语法史》“使成式”一章也存在对“动补结构”的定义不够完整、对某些使成式类型描写不够详尽的不足。但总体而言《汉语语法史》中“使成式”的论述是瑕不掩瑜的,其中许多观点都具有开创意义,成为后代语法学界聚焦的话题。
注释:
①《汉语史稿》中的“外动词”和内动词”也即《汉语语法史》中的“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