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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广西老龄事业发展思考

2020-02-23岑先梅

市场论坛 2020年8期
关键词:医养老龄广西

岑先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院 广西 南宁 530028)

中国是人口排名世界第一的经济发展中国家。老龄化速度快,而且未富先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数2.5388亿,占总人口比重18.1%,超过了0-15岁的人口,其中65周岁以上人数1760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2.6%。在某种程度上,中国是全世界受老龄化冲击最为严重的国家。世界卫生组织曾预测,205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比例高达35%。广西是我国老龄化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2019年底,广西常住人口4960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496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10%,广西的老龄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的定义

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严重老龄化。以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比例的数据为参考,我国2002年的占比为7.08%,广西2000年占比为7.31%,广西较全国早步入老龄化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弊端

(一)劳动力供给下降,人口红利缺失

有效劳动力供给是确保经济发民的基本保障,人口红利是我国保持长期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人口老龄化尤其是劳动人口的老龄化则会导致适龄劳动力比重下降,使我国丧失劳动力资源的优势。与此同时,我国目前正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需要大量懂技术、有文化、掌握多重技能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的支撑。而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必然伴随着大量劳动力随着年龄增长而出现创新能力、适应能力、知识更新能力的减弱,制约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渐深入,社会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的抚养比将越来越大,再加上对幼年子女的抚养,必将加重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

(二)财政负担压力大,养老金缺口隐患

职工养老金增速递减,随着老龄化人口增加,领取养老金人数迅猛增长,缴纳养老金人数急剧减少。作为长期以来支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现有财力再也无力承担面临大规模扩张的老年保障支出。2019年4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当期养老金结余将于2028年出现赤字并不断扩大,并在2035年耗尽。

(三)医疗保障压力增大

由于老年人的年龄增大,抵抗力减弱,许多老年人深受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糖尿病或呼吸系统疾病等病的困扰,而且老年人患慢性病的几率高,而且不易恢复,住院时间长,增加了医疗事业的压力。长期失能失智老人需要长期照护,医疗与看护消费日益增长,隐形社会成本持续上升。

(四)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传统农业社会,人们的养老主要依赖于家庭,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家庭作为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主要载体,在老人失去生产和生活能力后,保证其享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充分的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空巢青年”与“留守儿童”现代经济信息现象普遍。生活、医疗、教育成本攀升,年轻劳动者工作压力大、生活负担重,善待老年人问题凸显。尤其是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中形成的独生子女群体和少子女家庭,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要赡养四位老人,这将是一个非常称重的负担。人口老龄化使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传统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化成为必然趋势。

三、广西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人类人口再生产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表明了这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一项战略思想和总政策,为老龄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广西以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一)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9年底,全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53.20万人,预计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0%,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从2016年起连续四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207.1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国家要求目标的100.35%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本级每年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福彩公益金达3亿元以上,占当年留存总量的60%以上。截至2019年底,全区每个市县基本已建成1家公办福利院或养老院;每个乡镇建有1家以上敬老院;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1500余家,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000多个,养老床位总数17.4万张,护理型床位数占比50%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24张;全区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80%以上。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惠及100多万高龄老年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三)老年健康支持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自治区医养结合试点持续深化,医养结合模式创新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大幅增长,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截至2019年底,据广西居民健康素养国家级监测点的监测结果,我区老年人的健康素养水平粗率为8.3%。全区共有南宁、贺州、百色等3个设区市被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鹿寨县等12个县(市、区)被列为自治区级试点县区,医养结合试点覆盖所有设区市。全区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80家,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国家、自治区医养结合试点地区综合公立医院普遍设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二级综合公立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试点地区内所有养老机构都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

(四)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十三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涵盖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优待等各个方面,为“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强力的政策支撑,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五)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老年文化不断繁荣,全区有条件的行政村均建有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老年体育快速发展,从90年代初起,连续成功举办七届广西老年人运动会,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日益活跃,到2017年,广西成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的乡镇街道为1246个,实现全覆盖。老年教育规模不断扩大,1986年广西建成第一所老年大学,目前广西有老年大学92所,6所社区教育学院,126所社区教育学校,广大老年人通过社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2018年制定出台《广西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新时期老年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老年教育和老年大学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六)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老年节所在月为本自治区敬老活动月。从2010年起,连续9年在全广西范围开展以敬老慰问、老年维权、为老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敬老月”活动。广泛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以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等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民敬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薄弱

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起点低、底子薄,财政投入有限,城乡发展不平衡,整体发展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养老服务设施简陋和机构管理严重滞后,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养老产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养老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度较低,人才队伍短缺,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二)老龄事业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老龄事业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但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或过于偏重原则性,或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或缺少监管措施等原因,难以形成有效衔接,造成在贯彻执行中的效果难以尽如人意,政策制度之间协调性、系统性有待增强。政策体系的不完善增大了老龄人口的后顾之忧,抑制了老年人的消费欲望,使相当一部分现实购买力转化为储蓄,导致老年人口有支付能力的现实消费需求相对不足且增长乏力,制约着我区老龄产业的发展。

(三)社会养老资源存在供需矛盾

广西作为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庞大的老龄人口数带来了极大的市场消费需求,但也激发了我区养老资源供需矛盾。一方面潜在需求大于有效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的需求由单一的经济需求转化到医疗、金融、教育等多方面的需求,为追求更高层次的养老生活,很多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养老机构。但实际上我区目前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养老机构空置率较高,有效需求跟不上潜在需求。另一方面有效供给不足。社会养老机构差距大,价高质高的养老机构多处于空置状态,价低质低的养老机构又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同时,受土地成本等多方面的影响,郊区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设备较为完善,但养老需求低;城区的养老机构则相反,不仅规模小,服务设施也达不到老年人的需求,但城区的养老需求要远高于郊区。

五、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建议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1.5%。推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衔接,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积极发挥社会慈善和志愿服务在老年扶贫济困中的补充作用,鼓励面向老年人开展募捐捐赠、志愿服务、慈善信托、安全知识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健康诊疗、老年维权、文化体育等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制定养老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将养老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各地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推动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弥补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养老服务评估机制,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力度,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公办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监督管理辅助性工作。制定全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推进老年健康服务

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实施社区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强化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预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

(四)优化适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挥家政行业的服务优势,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优质化发展,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退休后再就业。继续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无障碍设施保护宣传,探索建立无障碍设施的长效管理制度,努力为老年人构建完善的无障碍环境。

(五)培育扩大老龄产业市场

政府要继续加大对老年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对老龄产业的宏观引导和调控。引导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需要的各类老年产品,加强养老产业新科技、新工艺的应用,扩大老龄产业市场。坚持推进老龄产业和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发展并重,老龄产业要与消费市场协调发展。在积极发展老龄消费市场的同时,要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消费模式,还要兼顾不同地区老龄化现象的不同特点适当采取不同方式,促使老年消费市场健康平稳、适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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