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精准扶贫机制创新研究
2020-02-23白志红
白志红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大同 030006)
精准扶贫计划的有效实施,对我国振兴农村顺利完成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在金融行业中,数字普惠金融基于自身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展现出的优势,为精准扶贫工作带来新的契机,注入了新的活力。相比较传统精准扶贫工作因受地域、接受教育程度及认识观念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为发展新农村工作、实施有效脱贫带来了诸多的困扰。而基于数字普惠金融展开的精准扶贫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扶贫工作的范围,并提高了工作的精准度。尽管如此,利用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展开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在部分地区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大部分地区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出现很多障碍。而扶贫部门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最大化的完成扶贫目标,切实改善更多贫困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值得更多的人进行深思与探究,进而获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数字普惠金融的内涵
所谓的数字普惠金融,指的就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与硬件计算机的使用,使金融运作手段更快捷、方便的管理模式。而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运营手段,使得在信息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方面都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准确度。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促进了信息共享,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人工运营成本、资金交易成本等,同时,也在降低金融服务交易的门槛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而使金融服务的地域变得更为广阔,并不断扩大其覆盖范围。在实际金融运作与管理工作中,基于数字金融的共享性、安全性、便捷性等特征,并借助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有效建立风险控制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可促进金融风险控制能力的大力提升。
二、普惠金融对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核心目标就是以帮扶偏远地区贫困户为出发点,借助金融机构的财政支持为主导,以信贷资金的运作手段为基础,通过制定相关的扶贫机制,切实展开广大农村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缺乏一定的担保能力,而导致贷款难的问题。贯彻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对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提升,意义重大,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中仍然是最大的。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得到很大提升,但我国依然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人们处于社会的底层,仍有很多的地区处于贫穷的状态。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奔小康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国家大力开展并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目的就是为更多贫困地区的人们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资金帮助,使他们获得更多的机会与平台,改善自己的生活困境。国家运用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可最大程度地增加扶贫资金,并通过对扶贫资金的合理分配及高效运用,使各地区的金融机构能提高对贫困地区的授信额度,从而扩大扶贫地区服务范围,增强对扶贫地区支持力度。使更多贫困地区的人们早日摆脱贫困局面,真正脱贫,从而实现共同富裕一起步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国家施行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国家对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战略,而针对帮助各贫困地区的经济帮扶工作若想有效落实与实施,扶贫过程中是否能做到精准化尤为重要。同时从我国社会整体发展宏观战略上来看,精准化扶贫工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支持与促进作用。在扶贫工作贯彻实施过程中,国家根据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贫困程度、贫困户人数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考量,采用科学的合理地运作手段,使帮扶对象能切实享受到惠农政策。而之所以强调其“精准”扶贫,意义就在于在治贫方式的准确落实与有效性上。无论是对帮扶对象的审查,还是帮扶标准的制定上都能做到精准化,才能使扶贫工作切实落实到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而只有通过精准管理,找到正确的帮扶办法,才能使贫困户们摆脱贫穷,逐渐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避免因部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因贪污、渎职等行为,使得那些需要帮助的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而只有更多的人脱贫致富,我国才能实现共同进入小康社会,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一个社会若想稳定的发展,只有更多的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具有幸福感,使温饱等基础保障都得以解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因此,国家在扶贫工作展开过程中,强调做到“精准”扶贫,是十分必要的。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完成,标志着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切实得到国家政策帮扶,进而为现阶段社会的和谐发展、各民族群众共同繁荣,以及新农村的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四、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精准扶贫机制的创新路径
(一)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促进精准扶贫机制的创新路径的实施
精准扶贫工作,是国家为振兴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战略。伴随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而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实施手段,普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也应充分地运用互联网技术。将数字化技术有效融入到普惠金融管理中,促进我国各地区的扶贫工作更具有一定的精准度与实效性。而国家政策是否能有效落实与实施,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精准扶贫机制的有效建立,必须最大限度的用到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从而改进完善金融服务体制。
首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做好当地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地方政府若想有效完善登记工作,需制定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工作。无论是针对于抵押物的管理,还是评估管理工作等,都应制定科学的管理流程与规范的管理措施。从而使普惠金融相关的信贷工作能顺利的开展与实施,最终有效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完成。金融机构基于数字化的管理流程,在贫困户施行借贷活动时,应给予一定的放宽政策。降低相应的抵押门槛,使更多需要资金运作的人获得有效、及时的帮助,进而为他们摆脱贫困生活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可能性。在这过程中,可充分开展信息化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进行联网互通,从而大力提高监管力度与工作效率。
其次,加强对涉农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激励。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针对于那些能主动参与农村信贷体系的金融机构,可加大贷款资金的下放力度,补充其贷款资金的流动基数。同时,加大引导、鼓励各个银行机构的参与热情,基于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使各方资金有效融合,真正达到帮扶工作普惠于民的伟大目标。
最后,开展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地方扶贫部门在实际工作运作过程中,应大力开展社会信用建设,尽快完善当地农民的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工作。可通过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完成。如地方政府可通过创建“信用村”、“信用户”的方式,完善当地信用评价体系。并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普惠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有利帮助。基于数字化的管理运营模式,无论是在信贷工作环节,还是对于贫困户相关信息的掌握程度,都能做到更为精准与便捷,从而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完善普惠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促进精准扶贫服务的有效实施
国家为更有效的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与资源。不仅为广大贫困户带去相关的实物帮助,同时,也大力引入金融机构进入到扶贫项目中。传统的扶贫工作,只是地方政府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会给予贫困户一定的现金或生活必需品的补助。但只能保障最基础的温饱问题,也只是在短期内给予有限的帮助。从长远考虑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这些贫困户们摆脱贫穷,从而真正进入小康社会。为满足各地区的贫困户们能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实现自主创业等目标,国家及地方政府加大信贷业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使更多的贫困户们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摆脱贫困,进而步入小康生活。得力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家大力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但在实际参与过程中也出现相应的阻碍与困难,使得扶贫工作未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因此,若使各普惠金融机构能有效发挥自身的优势,促进精准扶贫机制的有效创新路径的完成,金融机构应完善自身的管理模式。
首先,改善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方式。在金融机构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应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制度。结合自身的职能作用,各金融机构间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信息可进行共享,工作过程中能相互促进与互补,从而形成更大的优势开展信贷工作流程。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信贷资质审批环节,可适当降低贫困户的贷款标准,使他们切实能享受金融精准扶贫带来的资金借贷便利条件。基于政府相关政策作为指导,并结合金融系统的管理机制,可制定科学的激励制度。如针对那些办理信贷业务的工作人员,可适当下发一些任务指标,要求他们每月必须完成一定金额的信贷业务。根据他们任务完成情况可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样,可有效促进信贷业务工作人员的服务积极性。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信贷业务的服务范围。
其次,鼓励更多小型银行进入精准扶贫项目中。基于数字化的普惠金融管理模式,在充分发挥其主要金融机构的功能优势外,应将更多的小型银行融入到扶贫工作中。借助信息化的管理平台,各金融机构间可进行一定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共享。而更多小型银行的资金入驻,可提高信贷资金的流通。这样,可使更多需要资金运转的贫困户获得更多的资金帮助。同时,小型银行可根据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重新建立新的运营模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在保证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做好精准扶贫信贷工作。小型银行在实际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指导与帮助,使各小型银行间、小型银行与各大主流银行间,建立并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各金融机构通过数字化管理模式,进行信息共享,可加深对信贷工作各个环节的了解。包括信贷区域、参与借贷人员的资质及信用评价等,这样可保障各金融机构更好的掌握信贷资金的发放与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