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2020-02-22孔维征
孔维征
摘要: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曾大规模发动集体化运动与国有化运动,建立城镇集体经济,在农村以人民公社形式存在。集体经济属于非自然经济形态,在改革开放后农村地区人民公社逐渐转变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在收益分配、生产效率、产权结构方面与人民公社存在明显差别。在农村地区发展集体经济虽然可促使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但在此期間集体经济带来的问题逐渐显露。文章分析了问题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解决方法。
关键词:集体经济;问题体现;解决方法
目前我国仍存在不少薄弱村集体经济状况,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经济发展缓慢。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无法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党支部领导职能有所缺乏,农民群众的生活与生产得不到更佳服务,党支部的战斗力、号召力与凝聚力难以发挥,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全面稳定以及持续性发展。我国政府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最初目的在于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民不作为现象。当生产资料被农村区域成员共同拥有时,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能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供给更多公共产品、提升农民收入。但在具体发展与应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进展。
一、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权益存在风险
在农村地区实施集体经济组织的过程中,以土地方面为例,监督土地使用、村委会发包土地、承包者根据合同要求保证完成任务,可能造成农户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部分地区村委会过度滥用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在土地承包关系上随意改变,对农民本应拥有的土地以各种名义强制性回收,导致农民的承包地面积有所减少。之后再以高价发包,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农民经济负担。甚至部分村委会采用强迫方式推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违背农民意愿,来解决农产品订购任务以及负担不均匀任务。将土地分为责任田以及口粮田,采用“两田制”形式展开管理。一些村委会为了增加经济收入,随意改变机动地所占比例,对农民的权益产生直接性侵害。早在1997年,国务院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已经发布了关于土地承包关系的相关规定,明令禁止随意展开“两田制”管理以及调整承包关系行为,不得留有机动地。但部分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往往利用其权力优势,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名义对承包者的利益加以损害与侵占。
(二)缺乏高素质管理队伍
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高素质管理队伍的缺乏属于首要问题。由于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明显偏弱,相关教育人员以及教育投入经费与城市地区相差甚远,导致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滞后性状态,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明显阻碍影响。同时,部分农村管理人才在接受了相关培训后拒绝回到农村继续担任相关职务展开工作,导致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专业性人才而止步不前。综上,由于农村经济存在明显滞后性,无法对高素质人才有效留用,专业型人才的匮乏造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无法对农村经济产生明显推动作用。
(三)缺乏发展动力
土地是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动力不足现象,可以土地为出发点,认清当前农村地区发展形势、问题。土地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对农村的发展产生了明显制约。长久以来,粗放型模式下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创新力、生产力单薄,加上农村地区存在明显老龄化人口加重现象,剩余劳动力过多,中青年人口大量流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存在明显抑制,对农村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显著阻碍,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由于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存在明显滞后状态,在资金缺乏下要想长足、稳定发展,往往举步维艰。由于缺乏专业指导与专业帮助,且管理工作繁杂,目前农村经济发展亟待政府部门给予引导与支撑。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相应优惠政策的匮乏以及农民需要应对土地可能被占有的问题,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性影响。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解决方法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
现如今我国不少农村经济已经具备了适度拓展生产规模的客观条件,其下一步发展可围绕资源优势与市场环境实现产业化发展。通过农业产业化进程可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并抵御市场风险,尽可能降低农业效益偏低的状况,促使农业呈现可持续发展状态。同时,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科技的应用与推广,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将生产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逐渐转向为集约型,让集体经济的发展真正为农村经济产生助推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点在于农村发展模式的转型与变革。应加强对集体经济的关注程度,落实相关宣教与引导工作,将分散的农户集中统一领导管理,对产业升级予以支持。在土地资源上提升利用率并优化配置,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现代农业,充分利用科技经纪人模式让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更具规范性与科学性,从而改善农村面貌、发展农村经济。
(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
在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长久性以及稳定性。在实施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虽说自主经营权已经归还到了农户手上,农户也可自行决定其农产品的处理方式,但仍需向村委会、乡政府、国家缴纳三提五统相关费用。其中,军烈属优抚、孤寡老人抚养、农村基础教育、民兵训练等部分本应由国家财政展开支付,在集体产权下此方面的问题被逐渐规避,不再将集体产权看做确保农民完成农业税的强制手段。在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低保、医疗、教育等纳入国家统筹范围,此时村民小组、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容易在身份的影响下对土地随意调整,而对承包合同产生破坏。因此必须从法律角度保障农户的承包经营权,稳定生产经营者以及承包者的合作与生产预期,严令禁止掠夺性经营行为。
(三)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大力强化集体经济发展实力能够保障农民稳定增收,这也是振兴农村的关键举措。首先,在发展模式上应采用规模化状态,在规模效益下带动上下游终端形成一条更完整的产业链,让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稳定性。依靠当地龙头企业让农村集体经济逐渐走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其次,可采用多元化模式,鼓励有实力、懂技术的农民展开合作社模式发展集体经济,例如创设工艺品加工合作社、特色养殖合作社、特色种植合作社,在百花齐放的集体经济模式下以多元化形式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实力。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则应积极主动地强化与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嫌金融相关机构的交流沟通,强化政策扶持,在融资贷款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三、结语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应认清其本质,考虑到当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发展动力不足、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逐渐改善集体经济应用状态,促使农村经济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丽元,张冉.壮大秦皇岛市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04).
[2]戴青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演进与发展[J].农村经济,2018(04).
[3]张利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以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为例[J].乡村科技,2018(23).
[4]谭淑娟,喜超,张世杰,彭德远.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基于玉溪大营街集体经济发展的考察[J].经济研究导刊,2014(01).
[5]刘维忠,魏敬周.新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3).
(作者单位: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