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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维明儒商思想与促进山东省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研究

2020-02-22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儒商子贡经济

刘 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他同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杜维明作为海外新儒家代表人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开始关注东亚经济发展模式,探讨儒家一般伦理与经济伦理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儒家核心价值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重新勾勒“儒商”这一概念,以广阔的视野和敏锐的触觉先行回应了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其儒商思想对于促进山东省民营经济“两个健康”也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一、杜维明儒商思想旨要

(一)文化中国:儒商文化的当代场域

不同于大部分新儒家对于道统的坚守以及坚持中华文化一元本位的学术与实践进路,杜维明在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更加强调儒家文化的现代性转化,在中西对话中挖掘其现代价值,因而更具包容性、开放性、反思性和开拓性。20世纪90年代,杜维明先生提出了“文化中国”(Cultural China)这一概念,以人文意象取代传统的政治、地域、语言、族群划分。

杜维明认为,所谓的“文化中国”包含三个不同意义的世界:其一由广义上的汉人所组成,即“Greater China”,其二指散布于世界各地的联系性不断加强的华人,其三指世界各地与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关的国际人士。[1]在杜维明看来,“文化中国”的实现,不能仅停留在中国、东亚的文化视阈,还要应对西方文化的挑战,回应世界性问题并最终得到认可。杜维明同时认为中西文化之间并非不可调和,儒学传统与现代性并非二元对立,他的理论可以说解开了横亘于中与西、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死结。

杜维明认为,儒家核心价值并非只是特殊性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中华文化中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取向、伦理准则等对于人类社会具有普适性,而且其价值目标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商业伦理具有引导促进作用。同样地,我们在全球化背景下探讨儒商精神,固然要对本土固有文化之根进行挖掘梳理,同时更要摒弃以往对待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的隔离式、闭合式叙述状态,突破国内、东亚的有限视野,以更加开放的心态促进“文化中国”所设想的三个象征世界的健康互动和有效沟通,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商业实践中实现传统儒商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二)大义之利:儒商文化的核心精神

杜维明认为,“儒商就是企业界的公众知识分子。在营利的同时,他一方面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他要为文化创造条件,他是通过自己的社会资源,对更广大社群的福祉作出贡献的这些人”[2]。在杜维明看来,儒商首先是知识分子,并且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文化自觉、以“大义”为“利”的亦儒亦商的公众知识分子。

追求“大义之利”是儒商的基本价值取向。“义”必然要高于“利”,但“义”和“利”并非不可兼容。作为企业家,当然要“言利”,这也是开办企业的目的。但作为儒商,不能仅追求纯粹工具性、物质性的“小利”,而应在注重企业文化塑造的基础上,着眼于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为社会谋求“公共善”,也就是说,个人之利为小利,群体天下之利相加便是大义,即所谓的“大义之利”。

儒家基本德性条目是达成儒商的“大义之利”的基础。作为企业家,不仅要有理性思维、领导能力、自由意识、法制观念,同时也要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在这其中,“仁”是最为基本的出发点。“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对内,完善自我人格修养,建立文化自觉意识,以经济人的身份实现企业内部发展;对外,以己推人,以己达人,以文化人的身份关注公共领域建设,调动资源致力于“公共善”的实现。

成就“大义之利”离不开杜维明所说的公众知识分子。在杜维明看来,知识分子不是职业,而是具有文化关切和社会责任感的一个特殊群体,应该也需要存在于各行各业中。这些存在于企业界的公众知识分子就可以称之为“儒商”,也就是姚中秋所谓的“商君子”。儒商秉持了知识分子阶层或曰传统的“士”阶层的批判精神,在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都保持着强烈的责任感。在以文明对话取代文明冲突的时代呼唤下,更需要企业界的知识分子以高度的远见性、敏锐性、道德感和责任感关切政治,参与社会。

杜维明认为,企业界目前的主流价值导向仍然是唯利是图,企业家对于社会问题关注不够,对于社会责任承担不足,儒商观念淡薄,甚至认为大陆现在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儒商,更多的人只是正在努力成为儒商。但正如杜维明一直强调他的儒学第三期发展更多是进路上的设想,同样,理想儒商人格的塑造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在路上。

二、山东省弘扬儒商文化的资源优势

(一)历史文化优势

齐鲁大地作为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其商贾文化也深受齐鲁文化及儒家文化的影响。一方面,商业的繁荣发展为文化的创造、传播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特定文化又反过来影响着商业价值取向。鲁商在明清之际位列十大商帮之一,鲁商文化在商业伦理、价值观念、经营理念等方面也被认为是最贴合儒商文化的商帮文化。

就商业传统而言,齐国作为周初山东境内两大封邦之一,境内山川密布,澙卤民寡,土地贫瘠,不适合发展农业,但由于靠近海洋,矿产丰富,又有渔盐之利,因此,姜太公在立国之初便确立了工商立国的方略,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使得齐国在冶金、制陶、纺织业、漆器等手工业生产制造方面十分发达。在此基础上,有着“春秋第一相”之称的管仲在齐国大力推行改革,首次提出了士农工商四民分业的主张,把商人列为专门的职业,为商人划定区域集中居住,以便于集中经营,定期交易。齐国还对盐铁等重要生产资料实行官营,建立国家粮库,实行粮食专卖,通过政府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需平衡。发明铸造刀币,控制货币流通,国家借贷给农民以保障生产活动正常开展,庄稼收获后农民再以粮食还贷,从而形成了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垄断和竞争相结合、国营和私营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初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商业理论。齐国还以一系列优惠政策招徕其他国家商人来齐经营,极大地促进了齐地商业的繁荣发展。洋洋洒洒十万言的经济学巨著《管子》不仅是对齐地工商业发展举措的总结,也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宝贵遗产。此后,虽然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及重农轻商思想的影响,山东在全国商业发展历程中的地位并不十分突出,但范蠡、子贡、猗顿、曹炳氏、孟洛川、桓台苗氏四兄弟等著名商贾在齐鲁大地上的商业实践,都极大地丰富了齐鲁大地的商业底蕴,“陶朱事业”“端木生涯”也成为经商的代称。

就商业文化而言,概因“商圣”子贡受教于孔子,且学业优异,政绩突出,又善于经商,位列孔门十哲,因此杜维明认为中国的儒商始于子贡。正因为以子贡为代表的商贾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儒家文化及儒商传统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其后的鲁商文化又延续发展了这一传统,使之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在海内外开枝散叶,生生不息。因此可以说,山东是儒商文化的“策源地”。此后,受邹鲁之风浸润,山东发展出了独具特色的商业伦理和商业文化。

一是审时度势,开拓进取。孔子评价子贡为“达”,不仅在于子贡从政时达于事理,巧于辞令,还在于其在经商实践上的灵活性、通达性。对此,司马迁在《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及《史记·货殖列传》中不吝笔墨对子贡进行赞扬,认为子贡不仅口齿伶俐,而且在经商的过程中善于囤积居奇,贱买贵卖,能够找准时机,随着供需情况的变化转手谋取利润,使得家产累计千金,成为孔子最为富有的弟子。孔子也说子贡“赐不受命,而货殖焉,臆则屡中”①以下所引用孔子言论及其与弟子对话,如无注释均出自《论语》相关篇章,后文不再一一标注。。“不受命”与“臆则屡中”可以说是对子贡开拓精神及商业才能的最佳诠释。这种颇具传奇色彩的商业敏感性和敢闯敢拼的决断性同样体现在范蠡以及齐鲁其他优秀商人身上。正是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以及善于分析预测市场、准确捕捉商业信息的能力,再加上重诺守信、吃苦耐劳的经营之道,初步奠定了我国古代商业经营理论的基础。

二是以义取利,为商以德。通说往往认为儒家轻视甚至反对商业,事实上,孔子虽然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却从未反对人们以正当手段追求富贵,即以义取利。“义”的最低要求是得之有义,不贪利,就商业经营而言表现为恪守薄利多销原则,买卖双方互利互惠。就价值取向而言表现为不被利益蒙蔽理性,在欲望面前保持清醒,也就是不能见利忘义。“义”的进一步要求是以义取利,为商以德。《国语·晋语》上说,“义者,利之足也”,即“利”的获取要以“义”为支撑。从短期、表面来看,“义”和“利”之间往往存在着冲突,但从长远来看,由“义”所生发的“利”才是长久的、可持续的。因此,深谙此理的齐鲁商贾在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商业道德,对内修身克己,慎独慎微,戮力勤做;对外以己达人,讲求诚信,谋利有度,在中国商业史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三是以利济世,经世致用。儒家修齐治平的进路影响了几千年来中国知识分子阶层的人生追求。对于普通商人而言,通过商业经营获取财富是最终目的,而作为儒商,获取财富只是实现人生理想的手段,以财富利民济世,实现自身价值才是最终目的。子贡曾经问孔子:“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的回答是,如果能够博施于民,广济于众,那将是超乎仁达乎圣的境界,就连尧舜也难以企及。也正是以此为准则,子贡虽拥有巨额财富,鲜车怒马,与诸侯分庭抗礼,但却始终怀有悲天悯人的仁者情怀,因此才会不求奖赏赎回沦落为奴的鲁国人。此外,子贡不仅以自己的影响力不遗余力地维护、弘扬师道,屡屡救孔子于困厄,还通过担任鲁国、卫国之相践行政治理想,实现政治抱负,更能够临危受命,游说诸国,以一己之力解除鲁国之难。作为商人的子贡,可以说集中展现了儒商积极入世、经世致用的家国情怀,而这一传统不仅为山东商人所继承,也成为儒商的独特标识。

(二)现实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经常以“大象经济”来形容山东省经济庞大的体量,无论在经济总量上还是在对外进出口总额排名上,山东省民营经济整体发展状况较好,这就为弘扬践行儒商文化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考察时指出,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这就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传承创新儒商文化提供了指引。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山东省,并在考察中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思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基础设施提升,推动海洋强省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有效进展。这就为山东未来发展指明方向,确立了目标,谋划出方略。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特便是近年来,多措并举在优化发展环境、拓展发展空间上下功夫:2017年8月,召开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构建民营经济工作新格局,全面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随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支持民营经济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实现健康发展,确保在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2018年9月,山东省又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了45 条政策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其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在济南以“大儒商道、至诚天下”为宗旨,召开儒商大会,为传承儒商精神,弘扬儒商文化,推动山东省实施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供了平台支撑。

三、内外兼修,铸就齐鲁大儒商道

今天,当全世界好奇于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崛起的动因时,往往把目光集中于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等方面,常常忽视了文化与经济之间千丝万缕的关联。同样地,在探讨山东省的民营经济如何从初期的“群蚁经济”,发展为“大象经济”以及未来如何打造“群狼经济”时,固然要着力破解政策落地慢、金融风险高、人才引进难、企业负担重等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不遗余力地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开拓营销网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但我们也要意识到,文化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生产力,在重视政策环境、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山东省的文化资源在推动民营经济长期稳定发展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新常态呼唤能够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所谓新动能,既包括外在动能,也应包括内在动能,而文化则是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确保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关键在于以传统儒商精神与现代商业伦理为根基,鼓励企业家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爱国敬业、回报社会,构建独具中华特色的企业文化,建立能够深入人心的信仰系统,激发企业与社会良性发展、企业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内在动力,塑造当代民营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继承优良传统,继续践行“大义之利”

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山东商人秉持“仁”这一核心价值伦理准则,以德为本、诚信经营、团结互助、吃苦耐劳,把仁、义、礼、智、信融于商业经营。他们普遍关注民生,关心政治,有着深沉的家国意识。从子贡赎人到范蠡三聚三散再到明清鲁商心系桑梓、赈济灾民,历史上的山东商人多有扶危济难、扶贫救弱的义举。近代以来,面对强敌入侵,山东商人又展现出难能可贵的民族大义,众多企业家纷纷抵制洋货,实业救国,成为商界表率。

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民营企业家群体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他们爱国敬业,饮水思源,积极践行大义之利,为山东省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1994年5月,山东省17 名民营经济人士在省工商联八届二次常委会上,联名发出了《积极投身以扶贫为主题的光彩事业》倡议书,拉开了山东省光彩事业活动的序幕。此后,山东省民营经济人士以“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为指引,在各个时期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定点定向带动和帮扶活动,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欠发达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民营经济人士还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参与打造了“泛海助学山东行动”“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等系列活动,服务山东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他们以“千企帮千村”为平台积极投入扶贫攻坚战,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形成了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到健康扶贫、助老扶贫、捐赠扶贫,“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全方位扶贫工作格局。除积极参与上述品牌行动外,他们还通过成立义工社团服务社会发展,兴办非营利性书院,自觉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更在抗震救灾、抗洪救灾中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得失慷慨解囊,时时展现新时代新儒商新风貌。

(二)开拓创新,以“大文化”塑造大儒商道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密切,各文明相对封闭独立发展、“各美其美”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交流已经成为必然。杜维明基于新加坡及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儒商文化的研究,论证了多重文明并存的可能性与必然性,中华文化以其包容性证明了异质文明之间同样可以“美人之美”,互相欣赏借鉴,“美美与共”,共同繁荣。因此,我们今天所要塑造的儒商文化,必然是以世界文明共同发展为背景的大儒商、大文化。

一是增强文化自信,树立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在晚年提出了“文化自觉”这一概念,他认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3]两千多年前,儒家文化从曲阜诞生走向全国,进而走向东亚、走向世界。两千多年后,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 周年大会上掷地有声地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的时候,当我们需要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儒商文化进行传承创新的时候,同样需要再次回到“原点”,重拾儒商文化中讲求诚信、先义后利、经世致用等优良传统,同时更要由无意识地自发传承坚守,转变为有意识地探究、发展、创新、践行。山东商人既受鲁文化影响,有克己复礼、循规蹈矩的一面,同时也受齐文化影响,富有开放性、创新性基因,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前者构成了我们独特的精神标识,后者则是儒商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真正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关键。

企业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组织之一,企业家的文化自觉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甚至也会影响到社会风气。改革开放初期的民营经济人士主要由白手起家的城乡居民、下海经商的知识分子以及后来企业改制后的国企职工构成,他们作为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和受益者,政治理想往往比较坚定,形成了自觉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但作为土生土长的企业家,由于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创业初期更多关注企业利润,所以在企业文化塑造上往往依赖于历史惯性和经验主义,缺乏自觉意识和理性思考,导致企业内部发展张力不足。随着时间推移,改革开放初期的“创一代”民营企业家逐渐退出企业经营管理岗位,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成长起来,他们或直接从父辈手中接过接力棒,或者自立门户独立创业,逐渐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与“创一代”相比,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大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有海外学习经历,思想上呈现出开放化、多元化特点。一方面,高等教育及国际化视野使得他们更加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持续性提高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另一方面,由于在文化以及生活方式上更多地受到西方文化影响,因此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度明显低于“创一代”,更倾向于西方自由主义、功利主义价值取向。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首先要让这个群体认识到我们“从哪里来”,要让他们认识到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修齐治平的人生进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价值观念,不仅是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基因,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让他们在树立文化自信的基础上,直面全球化带来的挑战,以类似杜维明“文化中国”的视角探索新时代儒商文化“到哪里去”,从更宽广的维度主动探索儒商文化未来发展方向,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4]。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经济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明显抬头的大环境下,既要继续发扬敢为人先、勇于创新、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也要积极探索如何以儒商文化的当代商业实践为载体,通过中华文化独特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的传播,打破歧见和壁垒,构建更为和谐有序的国际经济环境。

二是厚植家国情怀,有序政治参与。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一直是山东商人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儒商的基本特质。但我们也应看到,随着西方个人至上、经济至上等价值观念的不断渗透,导致一些企业家信奉“在商言商”,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责任感、承担意识较弱。一些人以利为先、唯利是图,罔顾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少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被贴上“富二代”的标签,在社会舆论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企业家作为现代社会的焦点群体,其一言一行必将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因此,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对于民营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在理想信念上的教育引导,为塑造具有家国情怀的当代儒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当代儒商精神的塑造离不开价值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中国人是非判断的标准,蕴含着磅礴的力量。对民营经济人士而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让他们意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休戚与共,国家强大,社会稳定,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反过来,企业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报效国家、服务社会为目的去经营企业,自觉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又会以其巨大的影响力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良好的价值导向,国家、社会才能更好发展。

当代儒商精神的塑造需要以典型示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所举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极大地激发了民营经济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他们在改革创新、艰苦奋斗、诚信守法、担当奉献优秀建设者精神鼓舞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富而思源、回报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先进典型。除传统的宣传引领媒介外,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挥“大统战”优势,将相关典型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生动活波的语言呈现,通过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典型,为当代儒商精神的塑造打造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重塑民营经济人士的世界观、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

当代儒商精神的塑造同样离不开有序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当代儒商实现家国抱负的重要途径之一,企业家代表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参政议政,参与政治生活,表达政治意愿,反映民生诉求,为党和政府建言分忧,为人民幸福发声出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民营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动机不纯,甚至为了获取政治地位不择手段,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严格程序标准,真正把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人物推荐出来。同时要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端正动机,把党、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于徇私舞弊、拉票贿选的现象零容忍,为民营经济人士有序参政议政营造气正风清的良好氛围,为民营经济人士经世致用、报效国家畅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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