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减轻了环境污染吗?
——基于结构方程的实证研究
2020-02-22李国柱张婷玉
李国柱,张婷玉
河北地质大学 a.经济学院 b.自然资源资产资本研究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31
0 引 言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中国的贸易总额位居世界第一位,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但长期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方式增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治理环境污染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绿色增长的必由之路。从经济发展初期的“边污染、边治理”,到现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我国出台了多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政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制度;发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制定实施了60余部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中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都得到了逐步完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但2016年以来的严重雾霾天气再次引起人们对空气质量及环境治理效果的关注,据《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年338个城市出现1 899天重度污染,其中822天为严重污染;217个城市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问题。如何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已成为与经济增长相关的重要社会问题,环境规制能否以及如何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对于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有效实施减排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文献综述
关于环境规制能否减轻环境污染,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影响机制角度来看,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从外商直接投资角度探究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影响。“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部分外商直接投资会选择环境规制相对较低的区域进行投资,造成环境污染。Kheder和Zugravu[1]运用经济地理学模型研究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发现法国企业对外投资时更倾向于选择规制程度宽松的国家,同时这些国家会出现污染避难所效应。Cole、Elliott[2]认为在追求市场价格竞争优势的过程中,高污染产业将避开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地区,将污染迁入地作为避难所。吴玉鸣[3]研究发现“污染避难所假说”在中国也是成立的。
二是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探究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影响。产业结构比例的不均衡会造成环境恶化,一个地区高排放、高能源消耗产业规模越大,引起的排放量就越多。曾倩等[4]认为不同环境规制工具在不同产业结构区域的治污效果存在差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程度越低,命令控制型政策治污效果越好,相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程度越高,公众参与型工具改善环境质量的效果越好。Dou等[5]发现流动性强的污染企业更容易转移到环境规制较松的地区,从而造成引入地环境污染加剧;弱流动性的污染企业在环境规制下产生创新补偿效应,有利于当地污染排放减少。环境规制提高了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降低进入污染密集行业的企业数量,可以推进产业结构的“绿色化”调整,进而减少环境污染。从文献来看,环境规制通过产业结构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三是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探究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影响。Marcus[6]发现实施环境规制对于绿色技术创新具有积极影响,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卫平和余奕杉(2017)[7]发现严格的环境规制和强烈的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都可以有效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也依赖于地区的创新能力。许水平等(2016)[8]的分析却发现环境规制对于技术创新有先抑制后促进的影响。沈能等[9]、董直庆等[10]发现“波特假说”只有跨越环境规制强度的门槛值时才会成立。技术创新影响环境污染取决于“创新补偿”效应和“遵循成本”效应谁占主导地位,具有不确定性。
从现有研究看,学者们的结论并不一致,方法上主要采用回归分析进行直接效应分析。但环境规制是潜变量而不是显变量,如果直接用显变量代替环境规制,将会造成较大的测量误差,而测量误差是内生性的重要来源。因此本文拟采用结构方程模型,直接将环境规制和污染排放作为潜变量处理,不仅可以避免测量误差导致的内生性问题,还可以分析环境规制对污染减排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
2 模型设定和变量说明
2.1 模型设定
本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环境规制与污染排放量之间的关系。结构方程模型是利用变量协方差矩阵分析变量之间关系的一种统计方法,该方法允许自变量与因变量存在测量误差,基优点是可以分析不能直接观测的“潜变量”。结构方程模型分为测量方程和结构方程,测量方程描述不可观察的潜变量与实际指标之间的关系,结构方程描述潜变量之间的关系。
测量方程通常表示为:
x=Λxξ+δ
(1)
y=Λyη+ε
(2)
结构方程表示为:
η=Bη+Γξ+ζ
(3)
式(1)中,x表示可测外生指标,ξ表示外生潜变量,Λx表示外生可测指标与外生潜变量之间的关系,δ表示外生测量方程误差。式(2)中,y表示内生可测的指标,η表示内生潜变量,Λy表示内生指标与内生潜变量之间的关系,ε表示内生测量方程误差。式(3)中,B描述内生潜变量之间的关系,Γ表示外生潜变量对内生潜变量的影响,ζ表示结构方程模型中的残差项,反映结构方程中潜变量未能被解释的部分。
在模型设定中假设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有直接影响,并且通过中介变量对污染排放产生间接影响,三种规制工具之间两两相关。同时,根据以下两个原则对模型进行修正:一是根据MI值,选择比较大的路径,增加各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以提高模型的拟合度,如果增加路径后出现卡方值明显降低和各拟合指数明显上升的现象,说明该修正具有意义;二是限制或删除部分路径使模型的结果变得更有意义。
2.2 变量说明
由于数据限制,本文选取2012—2017年中国大陆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的样本数据进行研究,为了减小变量间的数值差异,所有变量均取对数。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公报》《中国环境年报》。变量说明如下: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潜变量):依靠行政命令或法律手段直接影响排污者的环境绩效,具有强制性,实施成本较高。以各省份政府当年颁布的地方有效环境法规、规章累计总数和受理的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作为可测变量。
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潜变量):与市场机制紧密联系,通过市场信号对企业做出引导作用,相对自由,可以对企业产生持续刺激。选取各省份的污染治理投入和排污费征收额作为可测变量。
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潜变量):通过直接或间接施加压力、劝说等方式,将环境意识和责任内化到排污者的经营决策中,借鉴占佳等[11]的做法,选取各地区环境部门接收环境污染信访次数作为可测变量。
污染排放(潜变量):主要指碳、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以及废水、废弃、废渣的排放,故需要综合各类环境污染度量指标,测算环境污染情况。借鉴鞠可一等[12]的研究,选取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五个指标作为可测变量来衡量污染排放。
外商直接投资:将外商直接投资按照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然后除以该省地区生产总值。采用相对数有利于剔除各地区经济总量不平衡的影响。
产业结构:用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值作为衡量产业结构绿色程度的指标,比值越大表明产业结构越偏向于第三产业,环境污染越小。
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经费支出能够体现出企业对于创新资源和技术要素的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借鉴刘建勇[13]的研究,采用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的自然对数来衡量技术创新能力。
模型变量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模型变量描述
3 实证分析
3.1 潜变量与显变量关系分析
在模型分析中,未发现负的误差方差,所有误差标准的值较为合适。各潜变量与相应显变量之间的关系如表2所示,各变量的变化方向均符合预期且各变量标准化系数基本都在0.5以上。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角度来看,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环保相关的有效法规规章总数的标准化影响系数为0.368,对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标准化影响系数为0.830,表明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对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影响程度要高于有效法规规章总数。从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角度看,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对污染治理投入和排污费征收额的影响程度分别为0.847和0.928,相对来说,排污费征收额更能反映出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的水平。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角度看,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每提升一个单位,环境污染信访次数就会提升0.817。从污染排放量角度看,污染排放量对氮氧化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废水排放量都有显著的影响。各潜变量与相应显变量的标准化系数也说明了指标的选取具有较高的效度。
表2 潜变量与对应显变量的关系
3.2 影响效应分析
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量的影响效应可分为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分别分析不同规制工具的各种规制效应对有效实施污染减排政策意义重大。
3.2.1 直接效应分析
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直接效应路径系数估计结果见表3。命令控制型和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对污染物排放量的直接影响并不显著,并不表示这两种规制工具对环境质量没有影响,需要进一步分析间接影响从而综合考虑规制工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量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为0.416,该系数在0.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表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不仅没有对污染物的排放产生抑制作用,反而起了促进作用。可能原因是公众反映企业违法排污后,政府无视或惩罚力度小,采取消极监管的方式触及不到企业利益的“痛点”,企业宁愿支付罚金,遭受舆论的损失,也会选择继续生产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这与冯丽丽[14]的研究结果相同。
表3 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直接效应路径系数估计结果
3.2.2 间接效应分析
以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为中介变量,计算出了三种环境规制工具对污染排放量的间接影响如表4所示。其中每一条路径的影响系数为环境规制对中介变量的影响系数与中介变量对污染排放量的影响系数的乘积,每种规制工具的总间接效应为通过不同中介变量路径影响系数的和。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产生间接影响的三条路径分析如下:第1条和第2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结构有利于污染减排。“污染光环”效应大于“污染天堂”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外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缓解了经济高速增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等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对资源的开采和枯竭产生积极的调节作用,改善了环境的质量;第3条系数并不显著,原因可能是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以行政命令的“外部约束”为主,污染者几乎没有选择余地,被迫机械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应对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大多数企业采用了末端治理技术,几乎不能影响核心技术的变革,因而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绩效[15]。总间接效应为-0.727,表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通过中介变量减少了污染排放。
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产生间接影响的三条路径分析如下:第1条和第2条系数显著为正,这可能是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实现比周边地区更快的增长,采用“追逐到底”的方法来降低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价格,导致要素市场发生扭曲。跨国企业利用中国在生产要素和环境标准上的比较优势转移了较多的污染产业,恶化了环境质量。在要素市场扭曲的影响下,区域资本深化主要偏向于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化工业,阻碍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大多数地区第二产业比重随着经济发展的提高而上升,这一事实阻碍了产业结构的“绿色化”升级[16],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第3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通过技术创新有利于污染减排。虽然要素市场扭曲破坏了市场机制,但依然存在市场竞争,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减轻环境对企业发展的压力,化压力为动力,实现污染控制和技术创新业绩提升的双赢。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的总间接效应为0.580,增加了污染排放。
表4 不同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间接影响效应分析
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产生间接影响的三条路径分析如下:第1条和第3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创新利于污染减排。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主观环保意识,各地区环保意识增强,对外资企业的准入资格更为严格,优先偏好先进技术和清洁技术的企业,从源头上杜绝了“三高一低”行业,这些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对能源的消耗相对较少,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在公众监督的压力下,企业会根据环境规制政策的指引方向进行技术改进和加大创新投入,以实现企业的绿色经济发展;第2条系数并不显著,这可能是地方政府迫于经济发展的政绩压力,往往选择“以环境换增长”的发展模式,对环境投诉的响应不足,因此公众参与型规制工具通过产业结构对污染排放量的影响力较小或无影响。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总间接效应为-0.128,减轻了污染排放。
3.2.3 总效应分析
在命令控制型和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中,中介变量都起到了完全中介效应,总效应分别为-0.727和0.580;在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中,中介变量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其中直接效应影响系数为0.416,总间接影响系数为-0.128,直接效应大于间接效应,总效应为0.288。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污染排放的总影响效应最大,经济激励型次之,公众参与型最小。表明我国至今仍依赖传统的命令控制型工具,而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工具运用不足。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还没有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效果良好的排放权交易等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在我国已有多年的试行和推广,但仍未达到理想效果[17];另一方面,我国的环保工作大多以政府为主导,公众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方式不多不畅、参与成本较高,再加上如果政府采取消极监管,惩罚力度触及不到企业利益的“痛点”,就会使企业继续生产实现利润最大化,增加污染排放。
4 结论与启示
本文选用2012—2017年中国30个省的相关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三种不同环境规制工具对污染排放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得出以下研究结论与启示:
第一,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外溢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一些污染严重企业的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进生产工艺等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优化当地生态环境。所以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并不断参照国外法律法规体系来改进调整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国家政策以提高企业进入壁垒,指引和干预企业朝着排污少、产能高的方向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高效、高端、低污染的产业发展。
第二,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使用经济激励的手段,通过改变排污者的经济成本或收益指引企业的行为。但我国目前存在要素市场扭曲的现象,虽然经济激励型环境规制不能很好地引导企业的排污行为,但是市场竞争依然存在,其可以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污染排放量,优化生态环境。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各区域的市场化进程,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策略选择势在必行。通过调整技术创新,降低治污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是企业明智的选择。这将推动我国逐步实现以工业和制造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格局。
第三,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主观环保意识,目前我国公众的主动参与意识较低,参与方式、参与成本受到一定的限制,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大,直接效应不能有效地抑制污染物的排放,但其可以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和技术创新有效地降低污染排放量。我国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发展处于上升阶段,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环保责任意识,鼓励投诉举报环境污染行为,增加媒体报道环境污染事件的次数,开拓、发展更多的非政府、非盈利组织,提供更多维护环境的途径,都可以规范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