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的源流解析
2020-02-21张自永
张自永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0)
“乡村振兴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此后被写入党章,这标志着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的正式形成。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年—2022 年)》,开启了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在国家制度层面的伟大实践。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对习近平“三农”思想的自我超越,它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城乡关系变化新特征,顺应了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孕育形成的伟大理论创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厚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和文化基因。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的历史根基。
(一)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具有独特的文化生态
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习近平强调,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乡风文明具有凝聚民心、教化群众、淳化风尚的重要作用。树大在于根深,只有在乡村传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传承,乡风文明才能枝繁叶茂,乡村振兴事业才能基业长青。乡村文化形态因地各异,因时不同,并具有显著的异质性,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本身便是重塑乡村文化生态的过程。
(二)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具有内在的治理体系
费孝通先生将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概括为以差序格局为基本结构的礼治社会,它是建立在宗法制度、家国同构基础上而形成的相对封闭的乡村自治形态。近代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经历了巨大转型,宗族人治让位于村民自治,法制观念渐入民心,伦理观念日趋式微,其内在的治理体系经历了瓦解—重构的过程。习近平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P32),这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合理批判、科学继承和机制创新。
(三)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保留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乡村社会是历史传承、民俗流变、文化记忆的时空载体,而这一载体即文化遗产,可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习近平指出,“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2],这就要求既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有形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文物古迹,又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我国除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等法律文件,还开展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传统古村落”等评选。这些有利于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也有利于把民间文化传统元素融入乡村建设。
二、中国共产党“乡村观”的继承和创新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近代以来,存在于乡村社会的宗族、市场等“权力的文化网络”[3](P15)遭受到强烈冲击,乡村社会秩序面临现代化道路的选择困境,重建乡村社会成为近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正所谓“惟中国以农立国,必立国之基石稳固,然后一切措施,有所附托。故充实国力,又以复兴农村为根本要图”[4](P1)。
上世纪20、30 年代,以梁漱溟、晏阳初等为代表的知识界自觉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成为时代潮流。杨懋春先生统计数据显示,仅1925 年—1934年间全国兴办的乡村建设、农村改造、民众教育、自治建设等计划有63 处[5](P107)。然而,这场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并没有成为改造中国的法器,以至于“我国农村经济的破产,无论何人,在任何事件方面,都可以感觉到”[6](P317),“国难已深,农村凋敝,国基动摇”[7](P10)。
乡村建设运动之所以没有达到复兴农村、拯救国家的既定目标,根本上是由社会性质决定的。民国农村经济统制理论专家罗敦伟曾颇富洞见地指出:“(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这两种剥削和压迫即是中国农村破产的本质的因素。”[8](P176)而这两大剥削和压迫正是中国共产党要解决的重大时代命题。
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在1919年就指出:“我们中国是一个农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中国农村的黑暗,算是达于极点……只要农村生活有了改进的效果,那社会组织就有进步了。”[9](P287-290)毛泽东将“农村黑暗”的原因概括为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四条极大绳索对中国农民的束缚[10](P31)。
鉴于农民所受阶级压迫之重、人数之众,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经验,中共一大便明确了要把农民同工人和士兵一起组织起来进行社会革命。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和总战略,即“农村包围城市”。而农村的根本问题又在于土地制度,农村的改革必须从土地改革入手。于是中国共产党先后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1928)、《兴国土地法》(1929)、《土地法》(1930)、《苏维埃土地法》(193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1)、《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1942)、《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等一系列法律条文。可以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观”在于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使农民获得土地,为乡村建设提供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11](P479)随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3 年,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试图以此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弥补农村社会组织的困境,但由于脱离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加上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制约。这一被动局面直到改革开放才逐渐扭转。
(一)人物分析。以“项羽”为例,依据高中语文必修课本中的《鸿门宴》、高中选修中的《项羽之死》等文本,研究项羽的多面形象。
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明确指出:“我们的改革和开放是从经济方面开始的,首先又是从农村开始的。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12](P237)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式揭开了我国新时期农村改革的序幕,激活了农村潜在的生产要素,农民生活水平得以显著提高。
1982 年元旦,中国共产党正式出台了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即“一号文件”。此后的连续五年,以及2004 年—2018 年的连续十五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以“三农”为主题,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
然而,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性约束,乡村在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中仍然处于被动地位,乡村社会逐渐显现出空心化、自然环境恶化、乡村治理主体参与度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等多重发展困境,我国劳动力人口红利正逐步消失[13]。著名社会学家周谷城先生上世纪30 年代指出的“中国近几十年都市发展的事实,恰恰是破坏农村的”[14](P181),这一局面并未从根本上扭转。
概而言之,中国共产党的“乡村观”经历三大转变:就工作重心而言,从农民的政治解放,到农业的经济繁荣,再到“三农”的整体发展;就农村主要生产要素土地的产权而言,经历了农民所有、个体经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集体所有、自由流转的历程;就国家整体制度设计而言,从“农村合作社”“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出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习近平,亲身经历了中国共产党“乡村观”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继承和创新,运用于长达38 年的地方执政工作实践之中。
三、习近平个人执政实践的理论总结和升华
习近平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的主要创立者。习近平曾先后在陕西、河北、福建、浙江和上海等地工作,丰富的地方执政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和完善了乡村振兴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科学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上世纪60 年代末,习近平来到陕西梁家河大队,开始了七年的知青岁月。期间,习近平以扎实苦干、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着力改善乡村生活质量,建设了“陕西第一口沼气”“知青淤地坝”“知青井”等乡村民生工程,并通过创办铁业社、代销点、缝纫社、磨坊等集体产业,梁家河1974 年粮食总产量由1971 年的109465 斤提高到179946 斤,人均生产粮食689 斤。目前,梁家河村已经成为全国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单位。
河北正定是“近平同志从政起步的地方”[15],他在正定的“三农”思想和实践是其“三农”思想形成的实践源头[16]。分管农村经济等工作期间,习近平冲破多重阻碍,力主并率先在里双店公社推行农村改革,开创了河北省“大包干”的先河。同时,他还提出了“不丢城,不误乡,利城富乡”的“半城郊型”城乡联动经济发展思路,以及“开放式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立体化大农业”等农村发展理念,这些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的系统思维和战略眼光,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浙江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的重要发源地,其中以习近平亲自部署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03 年6 月)和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2005 年的8 月)为标志。浙江省积极践行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同时围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着力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努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乡村振兴赢得了先机。2007 年,1181 个村建设成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008 年率先建立低收入农户数据库。2015 年底,浙江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 元(高出国家标准一倍)以下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完成脱贫任务。2017 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3 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为2.054:1。习近平充分肯定了浙江为我国建设美丽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带来实践经验,要求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20]。
此后,习近平将这一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带到上海,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着力于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让上海在解决“三农”问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走在前列,树立榜样。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1](P54),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质。通过对比习近平在不同地方主政时期关于“三农”的思考与实践,我们发现其中既有一以贯之的思想理念,如始终重视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又有结合地方实际的积极探索,如在福建孕育并构建了“真扶贫、扶真贫”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思想。
四、对习近平“三农”思想的自我超越
“三农”,即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简称。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对习近平“三农”思想①的自我超越,这种自我超越本身就是“乡村振兴战略”对“三农”问题的超越,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词源语境上的超越
1996 年温铁军在《战略与管理》上公开发表了《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提出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这是“三农”作为一个概念的首次见诸报刊发表[22]。这里的“三农”在词源语境上指代的是“三农问题”,即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农业和农民成为亟待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的矛盾、疑难。而“乡村振兴”则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振发兴举、增强活力的实践,它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城乡关系发生变化的语境下的新生物。
(二)理论框架上的超越
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乡村领域的具体表现。乡村振兴思想在理论框架上对“三农”思想都有很大的提升,这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结果。其中,最为显著的理论框架超越在于:将党的建设视为乡村建设的根本保障,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强调乡村治理效率和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
(三)指向目标上的超越
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孕育形成的,它指向的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三农”思想旨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性约束,指向的是农民日益增长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这种超越从根本上来说,是由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所决定的。
(四)制度层面上的超越
十九大以前,我国关于“三农”问题侧重的是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等具体或单一面向的制度设计,最高制度设计成果是1982 年以来党中央出台的21 个“一号文件”。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1 月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9 月2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年—2022 年)》,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该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对习近平“三农”思想的自我超越,并不是将两者置于对立关系,也不是简单地呈现两者在时间顺序上的先后之分,而是强调前者在理论层面是后者的总结升华,在实践层面是后者的更高阶段。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总体上延续传承了“三农”思想,体系日臻完善,并构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框架。
五、结语
务农重本是传统中国的国之大纲,“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然而,当代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却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城乡关系变化新特征的精准判断,破解历史性的“三农”问题的良方,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部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的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对习近平“三农”思想的自我超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经过艰辛探索创立的,经过了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体系完整,脉络清晰,内涵丰富。它厚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乡村观”的继承和创新,是习近平地方执政实践的理论总结和升华,也是对习近平“三农”思想的自我超越,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和坚实的实践基础。新时代乡村振兴理论是“中国智慧”的结晶,也为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开展乡村建设、消除贫困提供了一份可资借鉴的“中国方案”。
注释:
①习近平“三农”思想,亦被称之为“习近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年-2022 年)》)。但前者更为通行于学界或社会,2018 年11 月5 日在中国知网以“三农思想”为主题词检索资料701 篇(含期刊论文502 篇、学位论文95 篇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在《学习时报》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指导乡村振兴》(2018 年3 月28 日)。暂时未发现以“‘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题的撰文。本文为通约之便,采用“习近平‘三农’思想”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