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耦合关系研究
——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
2020-02-20刘春玲
刘 春 玲
(包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今天,整个人类社会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都在发生巨大变化。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传统,正成为一种人文资源,被用来建构和产生在全球一体化语境中的民族政治和民族文化的主体意识,同时也被活用成当地的文化和经济的新的建构方式,不仅重新模塑了当地文化,同时也成为当地新的经济的增长点。[1]笔者目前关于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全区样本1052人,其中713人即67.78%的人群认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经济价值,主张进行产业化开发。可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发展的今天,产业化经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路径之一,其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关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民族的文化标识,内含不同民族历史记忆、价值取向、精神情感,本身是一种文化形式。而产业化经营开发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行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如何在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化运作,将文化资源有效地转化为文化生产力,成为当今研究的重要课题。文化生态学是生态学和文化学相互渗透结合的新兴学科,蕴含着动态的、整合的方法论思想,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化开发提供了共生发展的理论指导。
一、文化生态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
文化生态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分支,1995年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在其《文化变迁理论》中首次将生态学理论引入文化研究中,最先提出文化生态学概念,后经发展完善而形成一门新的交叉学科。文化生态学认为文化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构成一个复合结构,突出以生态、系统方法研究文化的存在状态、发展,为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
1.文化生态学蕴含着系统平衡观,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
文化生态学主张文化与其生存环境,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生活方式、经济形式、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策法规等要素,共同形成统一的生态体系,即文化生态系统,共同维系民族的稳态发展。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文化生态系统,各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依赖,又制约其他文化要素的特点及运作。任何一个要素的分离都会造成文化生态系统的变迁,追求文化体系的完整性。文化生态系统整体特性告诉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考虑到文化生态中各组成要素,考虑到文化所滋生的民族生境,要用整体观念去对待,不能将具体文化事项与生存环境和背景割裂。“不但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及其有形外观,更要注意它们所依赖、所因应的结构性环境。……要十分关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及其文化生态。”[2]正是在这种文化生态理念的指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单一、静止的保护,发展到整体性保护,实现了跨越式进步。这提示我们: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的产物,深深扎根于不同民族的生产生活之中,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体现着不同民族久远的历史和独具匠心的创造力;产业化开发与经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重视其存续的社会背景、自然环境及所承载的民族精神与情感,不能脱离其相生相赖的生态环境,以保证文化生态的平衡发展。
2.文化生态学体现了生态价值观,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的生态性保护
文化生态学是一种生态理性哲学,它借用生态学研究人与文化及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人类所处的整个环境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所形成的生存智慧。[3]它认为每一种文化要素在文化生态系统中都有特定的位置和功能,依赖其他文化要素而生存,同时又相互作用,影响其他文化要素的生存与发展,坚持互利共生的生态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生态系统规范着各文化要素的行为方式,注重各文化要素和谐关系的构建,体现了生态文明理念,倡导文化生态和谐的生态性保护。生态性保护也是一种生态逻辑,重点在于用生态学的基本观点去观察现实,解释现实社会、处理现实问题,运用科学态度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途径和基本观点,建立科学的生态思维理论,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性。[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文化生态系统中最活跃的因素,其生存发展影响着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生态环境也势必对其生存发展产生相应的作用。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注重其生态属性,科学处理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文化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并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生态环境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而目前自然资源的破坏带来的生态危机日益严重。所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文化行为。它不仅仅意味着体现经济效益唯一意义的层面上,还要关注自然环境的承载力、人文环境的协调,避免以牺牲自然、人文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现实行为,以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优化为目标,推动生态性保护的实践,促进生态文化建设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3.文化生态学具有开放、动态观,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俱进的活态性保护
文化生态学强调文化生存、发展与其环境存在着复杂的动态关系,认为每一个文化生态系统都是开放的,它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着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处于动态过程中。文化无论生成、演变、发展,总是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历史变迁紧密相连,在与其他文化的互动中,不断地发展、创新,以动态的生命形式存在。因此,任何文化都必须根据时代的要求不断地调适,融入更为丰富的现实生活中,才能求得自身的延续与发展,文化保护应是与时俱进、动态的保护。基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应正确处理“民族性”和“时代性”的关系,追求动态发展、整合创新的活态性保护。具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经营应发挥其经济功能,依靠文化创意及当代科技的技术优势进行文化再创造和再提高,在立足于其精神内核、文化母体的前提下,积极融合现代化的元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富有民族历史文化特色又饱含现代审美气息的文化产品,即“实现民族性与开放性有机结合、原生性与产业性现实结合、观念性与商业性有机统一。”[5]以符合现代社会变迁的文化需要,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生存活力,促进文化生态的良性发展。总之,从文化生态学出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置于流动的文化生境中,非物质文化的适应与发展便有了广阔路径。[6]
二、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基础
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文化生态圈,它是社会存在的历史文化基础,也是文化生存的土壤,影响和制约着文化的创造和发展。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生态系统,为其产业化开发提供动力源泉。
1.资源禀赋独特的“文化资本”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生产资源,通过市场运作进行文化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消费的文化经济活动。文化资源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前提和重要的“资本”,决定着其能否进入市场成为文化资本。文化资本作为一种可以转换为经济资本和生产价值的价值,是一种无形资本。[7]它注重民族个性和文化创意,强调文化资源的差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特定生态环境中创造的原生态文化,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是最能体现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的文化形态之一。这就使其具有了经济价值的增值性,成为最能体现文化差异性的文化资本。内蒙古是一个以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为自治民族,包括汉族、满族、回族、锡伯族等49个民族共同生活的自治区。各民族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民族文化,尤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鲜明,更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目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87项,国家级81项,世界级2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源于各族人民不同的生活和生产实践,凝聚着独特的民族智慧,折射着多元的文化风采,显现出极强的民族文化个性,无论多样性还是代表性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像长调、呼麦、马头琴这些蒙古族文化的典型代表;独一无二的敖鲁古雅鄂温克驯鹿习俗、世界上唯一用蒙古语诵经的梅力更信俗;蒙汉文化交融的蛮汉调、和林格尔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内蒙古文化产业最具活力的资源。它们具备了进入文化产业、成为文化资本的潜质,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提供了优质的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源源不断的活水。
2.潜在而广阔的国内外需求市场
文化产业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以文化需求为根本动力。伴随现代经济的发展、教育的加强,人们在满足自身物质需求的同时开始追求精神文化享受,并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和文化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开始逐步转变消费观念,从追求物质生活的满足开始转向精神层面的消费,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创造了发展机遇。更为重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是对其经济价值的开发利用,其经济价值取决于文化价值,文化价值决定着文化产业的市场需求,影响着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判断,制约着文化产业的发展走向。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显著的文化价值和独特的民族个性,能够契合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将其产业化经营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能够给人们带来文化知识、文化体验和精神愉悦。被称为草原上“文化钻石”的潮尔是蒙古族最古老且最具有代表性的弓拉弦乐器,极富音乐表现力,音色古老淳厚、泛音丰富,和恬静的草原情调十分契合,能从美学的深层次给人以艺术的启迪和独特的享受。赞达仁是鄂伦春族的传统民歌,展现了乐观、顽强的生命观,浸透着热爱、崇尚自然的生态意识。2011年,鄂伦春自治旗乌兰牧骑精心打造的一台大型民族舞台剧《勇敢的鄂伦春》,通过现代艺术手段将赞达仁等鄂伦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搬上舞台,全面展示森林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满足了人们对这个有着“兴安岭之王”之称的神秘民族探究的文化需求。2014全年自治区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67.1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7414.9万人次。[8]2018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88.1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12 856.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2%。[9]4年国外游客和国内游客分别增长11.2%、42.3%,尤其国内游客平均每年以10.6%的速度增长。2019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人数195.8万人次,增长4.1%;国内旅游人数19 316.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0.3%。[10]说明独具草原风情的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其文化产业具有较广阔的市场需求。
3.务实而自觉的政策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是内蒙古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核心要素,按照市场原则从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意、生产和销售的经济活动,是一种循环经济,属于生态经济,有助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大战略目标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内蒙古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之一。2003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就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以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博会展等文化产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体系,使得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时期,内蒙古将以建设民族文化强区为目标,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工作重点之一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11]《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的文化生活。”[12]《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仍明确“实施‘智慧广电’工程,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等事业,发展文化产业,让文化软实力成为新的竞争力。”[13]这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内蒙古以高原为主的多样地貌类型、得天独厚的草地资源产生了以游牧为主兼具农业、狩猎等多样性的经济生活方式,与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多民族的融合共生的人文环境,孕育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多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其产业化提供了基础和文化资本。而时代的发展进步、文化需求的增长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又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提供了动力和保障。这些文化生态诸要素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传承的必要条件,也赋予其浓郁的区域特色与独特的文化生态烙印。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必须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基础,才能走出一条健康的、和谐的产业化发展道路。从这个角度看,文化生态系统平衡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前提。
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有助于构建良性的文化生态环境
文化生态追求良性态势,以保证文化系统内能够形成合理的运动机制。良性的文化生态指文化、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相互协调的状态,有助于文化持续发展,还“可以同社会的政治、经济系统之间形成良性关联、互动,相互影响,相互支撑,共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14]文化生态视阈下的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追求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良性文化生态的建设。
1.发挥经济功能,增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生命力
文化产业是一种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的新兴产业,注重文化的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的高度结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它通过市场化、规模化的运营能够将有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满足人们的精神消费,从而充分释放文化遗产本身所蕴含的经济能量,以经济效益来增强自身自我延续、自我生存的能力,使珍贵的无形文化遗产拥有更具价值的存活空间。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始终存活于各民族的生命环链中,是不同民族文化的原生态历史遗存,同时也是不断发展、创新的活态文化。在其传承过程中,最根本的生存之路是服务于社会需要,即主要依靠自身产生经济效益以保障自己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和时代变迁。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适应市场经济原则,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结合其经济价值属性进行产业化开发是更好地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如“中国·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自1999年至今已成功举办21届。它就是汲取了民间文学“昭君传说”之“和”“美”为精神内核,在全民共享文化盛宴的同时,不仅展示了独具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还促进了呼和浩特与国内外的经济文化交流,赋予昭君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于2008年入围首届十佳“节庆中华奖”。伴随着“昭君文化节”的深入,“昭君文化传说”也成为内蒙古经济建设中重要的文化品牌,获得更多民众的传颂,更加深入人心,在良性的文化生态环境中不断增强自身的生命力。由此,产业化经营是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市场化经济环境下自身生存、发展的诉求,能够促进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以经济效益反哺文化遗产保护,获得更加持久的生命力,保持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
2.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内蒙古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追求经济文化一体化、环境与文化协调发展的今天,文化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价值维度。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区,也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民族地区。内蒙古以往的经济发展模式主要依托自然资源开发和重工业化高速增长,随着传统资源型经济模式带来的经济结构失衡与自然生态危机的双重挑战,探索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内蒙古经济改革的迫切任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赖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增加知识、文化、科技含量为主的第三产业比重,以此带动全区经济向高水平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是典型的第三产业,与消耗自然资源获取增长的传统产业不同,其发展主要依靠精神成果和智力投入等塑造性高、延续性强的文化资本,是一种内容产业。它追求文化性和产业化的统一,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属于绿色经济,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求,已成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助推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中最具活力和号召力的部分,将极具影响力的民族文化精华融合于生产和服务中,势必会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注入旺盛的生命活力和无可替代的文化内涵品质,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也有助于推动文化产业的升级、壮大,成为自治区经济的支柱产业,促进内蒙古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可持续社会的发展。据内蒙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例为12.5∶51.8∶35.7[15],2016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例为8.8∶48.7∶42.5,经济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16]2018年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例为6.7%、37.2%、56.1%[9]。显而易见,大力发展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是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实现振兴的内在要求,有助于改善其文化生态系统。
3.维护文化多样性,提升内蒙古民族文化整体实力
文化生态是人类生存的精神家园,人、社会、文化生态三位一体。文化多样性作为文化发展的根本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前景和根本属性,也是人类生态安全的根基,保持文化多样性是文化生态平衡的重要体现。内蒙古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民族文化异彩纷呈,尤其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活生动地传承着丰富的历史文化,是民族的生命动力、精神家园、情感依托,是民族文化复兴、民族文化整体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源泉”[17]。它们蕴含着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汉族、满族等多民族的文化基因,是民族文化多样性根基和生动展示。产业化运作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非物质文化领域可以彰显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与影响力,促进各种文化交流与创新,繁荣、发展多元文化,还能充分发挥其具有号召力的民族意识,增强民族文化的凝聚力、感召力,提升自治区文化软实力。如安代舞是蒙古族舞蹈的活化石,以“蒙古舞之魂”的美誉成为蒙古民族最为耀眼的文化标识。2011年通辽市歌舞团对安代舞的艺术内涵进行了深刻的挖掘与发展,以舞蹈为主要表现形式,以最经典的情节为蓝本,创作了大型民族舞剧《安代魂》,表现了科尔沁蒙古族人民顽强抗争的安代精神和开拓创新的民族性格。2012年,首场展演拉开了“伊泰情”第九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的序幕,让“蒙古族第一舞”从内蒙古草原走向全国,展现蒙古民族独特的文化风采,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草原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增强”[11]。这充分说明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是内蒙古民族文化创新进步的必然趋势,有利于维护多种文化形态之间平衡,保证整个文化系统积极、活态地运转,构建当代良性的社会生态环境。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下形成的活态文化,根植于传统的农牧业生产生活中,有着自身特定的生存环境。但随着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生存空间日渐萎缩,市场成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载体和传播空间。适应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开发促保护的商业意识,通过市场化运作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强化传承,便成为重要的保护途径之一。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对内蒙古经济和民族文化创新发展也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改善经济和社会生态环境。毋庸置疑,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对于构建良性的文化生态环境有现实意义。
综上,文化生态学是实践智慧学,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还具有实践价值。它强调“一定的生态潜力是文化发展的基础,生态圈的整体性及稳定性是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基础”[5]。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生态环境的产物,离不开其生成发展的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与它们相辅相成、共生共荣。同时独特文化生态系统也影响着其发展方向与建设特色。这就决定了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必须建立于文化生态平衡基础上,遵循整体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科学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其产业化经营。当然,文化生态是一个发展变化的动态系统,文化生态危机是历史的必然,文化生态危机的解决在于持续的文化生态建设,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应是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途径。惟有这样,才能创建一条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产业化道路,获得自身良性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