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英语语感教学的重要性及有效策略探析
2020-02-18吴锦燕
吴锦燕
摘要:在英语的学习中,学生的语感培养具有重要作用,语感的产生过程较为缓慢,需要在长期的英语学习中逐渐的积累。英语的语感对学生口语能力的提升、听力水平提升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的提升都具有重要的帮助。然而,由于在国内的学校中进行英语的学习,学生缺乏必要的语言环境,语感的培养过程困难。教师要提升对英语语感教学的重视程度,采取多种策略,培养小学生的英语语感,本文对此展开探讨。
关键词:小学英语语感教学;重要性分析;有效策略研究
引言:小学阶段仍旧是学生学习语言的黄金阶段之一,学生的汉語思维并未完全成型,在这一阶段进行英语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英语语感,能够逐渐的引导学生获得一种近似于母语应用能力的英语语言能力。当然,语感的提升极为困难,需要学生主动的进行学习与努力。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在教学中重视研究英语语感的养成方式,扩展英语学习的途径与场所,提升学生的英语应用实践水平。
一、英语语感培养的重要性
英语的教学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长,学生在英语学习中需要经历许多艰难的学习过程,然而,在不同阶段的学生中,学生英语实际水平的提升事实上极为困难。在以往的教育环境中,教师更为重视语法教学,许多学生在多年的英语学习后,仍旧不具备应用英语与人交流的能力。同时,在不同阶段的英语学习中,学生所感受到的学习难度并没有出现随着学习时间的增加而有所降低。
这种情况的出现,许多是由于学生英语兴趣的培养不足,以及教师对学生英语语感的培养不足所造成的。在小学阶段,学生就没有形成正确的英语学习习惯,没有掌握语感。因此,作为小学教师,要对学生的语感培养给予重视。
二、培养学生英语语感的策略
1、创建模拟化的英语语言环境
由于英语并非是学生的母语,在语言的学习中,不具备相应的语言环境,学生的语感培养遇到困难。教师可以帮助学生创立模拟化的英语语言环境,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全英文授课的方式。
小学阶段学生的英语水平有限,教师在课堂中能够应用的英语内容,以及应用全英文授课的时间都需要严格的进行控制。教师要对日常教学中,经常应用的英语教学语言,进行单独的强调,引导学生掌握这些指引口令。此外,全英文教学的内容选择上,教师要选择尽量简单的英语语言,引导更多的学生掌握应用简要的英语语言进行表达的能力。在全英文授课的时间选择上,教师一般可以选择在课程新知识的掌握结束之后,应用全英语的环境,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内容的再次复习。
通过校园活动的方式,也能够为学生构建英语模拟环境。例如,通过校园中的建立英语角的方式,就可以模拟出英语语言的环境。英语兴趣小组等形式,也能够为语言环境的创造发挥积极的力量[1]。
2、积极应用网络英语资源,提升学生的语感
在英语的学习中,学生的语感掌握并不仅仅是对语言基础知识进行了掌握,就能够得到提升的。更为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观察英美国家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交流方式,才能够使得学生了解到英美国家语言思维产生的基础。应用网络资源的方式,能够引导学生对英美国家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更多的认识,同时也能够学习更多的语言交流与语言表达的方式。
可以通过电视剧、电影作品的观看,为学生语感的提升创造条件。也可以通过应用视频网站中,不同地区视频制作人拍摄的英美国家日常生活VLOG,作为应用资源。例如,对于小学生来说,《小谢尔顿(Young Sheldon)》就是了解英美国家日常生活的一把钥匙,通过剧情中主角的小学生活,小学生也能够与自己的日常生活进行对比,产生更多的了解兴趣。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电视剧的观看,对学生的英语语感提升具有重要的促进性作用[2]。
3、重视学生的口语练习
在英语的教学中,语感的培养并非仅仅是语言与信息的输入过程,通过输出的练习,学生的语言能力提升才能够得到巩固。
英语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口语练习的机会、口语练习的平台。在教学中设置专门的口语教学课程,引导学生通过不同的方式提升自己的口语水平。例如,可以要求一名学生展开口语的演讲,其他的学生对演讲的内容进行聆听,并且提出自己的问题。这个练习可以在不同的小组中展开,限制学生的演讲时间,要求全班每一名学生的参与[3]。
结束语:
小学阶段的英语学习中,学生的语感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培养学生的语感是小学英语教学的重要任务和目标。正如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所言,至于文字语言的训练,最要紧的是训练语感。只有使得学生形成敏锐、良好的英语语感,才能把小学生的英语学习从语言层次上升到思维层次,真正实现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和小学英语教学效率的显著提高。
参考文献:
[1]杜文博. 小学英语语感教学的重要性及有效策略分析[J]. 中国校外教育,2018(36):90.
[2]胡凡平. 论小学英语语感教学的重要性及有效策略[J]. 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3,10(01):198.
[3]张文绮. 浅谈在小学英语教学中培养语感的有效策略[J]. 学周刊,2014(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