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教育的“隐形留守”现状审思
2020-02-16李丽媛
李丽媛
〔关键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隐形留守;儿童观
〔中图分类号〕 G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2684(2020)03-0070-04
“一般认为,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发生的,以亲子关系为中心,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为目标的教育活动,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家庭(主要指父母)对个体产生的影响作用。”[1]墨子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直接且潜移默化的,而如今的很多家长并不了解家庭教育的真正内涵,虽然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却出现了很多“隐形留守”现象。
一、“隐形留守”现状关照
(一)父母对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不清,过度依赖父辈培育
隔代培育盛行,亲代对家庭教育责任担当弱化。如今很多工薪阶层家庭都把孩子交给上一辈,他们每天为了工作要早出晚归,孩子上下学的接送都由祖辈来完成。除此之外,陪伴孩子玩耍更多地也是祖辈。一种现象是,祖辈非常溺爱孩子,对孩子的错误行为不予纠正,一味地迁就和满足孩子的要求,孩子本身缺乏判断能力,一再被满足使其无法形成良好的判断意识,不能建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另外一种现象是,孩子的想法和行为超越了祖辈的理解和能够接受的“度”,他们会对孩子进行严厉的教育和修正。然而这种“超越”是否真的是“超越”呢?这种“修正”是否真的能修“正”呢?儿童处于心智发育和人格养成的关键时期,具有敏感性、可塑性强的特点,在孩子早年的成长过程中,更易受到外界思想和行为的影响,而孩子行为和品格的塑造极为重要,祖辈和孙辈之间隔着巨大的时代差,某些代际的隔膜无法消解。无论是对孩子的溺爱还是对孩子行为的不解和修正,都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卢梭曾说过:“教育确实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2]孩子幼年时期形成的习惯以后是很难纠正的,很可能会伴随他一生。同时,祖辈的思想已经偏于“老化”,他们对孩子的教养方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二)父母对家庭教育的主体意识淡薄,过度依赖学校教育
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模糊导致其过度依赖学校教育。“惟学校是教”的观念在很多家长心中根深蒂固,父母把孩子送进学校就要让学校全权负责。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要求学校“保姆式”地照看。瑞士著名民主主义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说:“为克服家庭局限性的消极后果,人们建立学校。但是,人们决不能因此而期望,学校包括了对人教育的全部内容;也决不能因此而期望,学校能替代父母、客厅和家庭生活的地位,能为心灵、精神和职业教育做必须做的一切。”[3]很多家长以为把孩子交给学校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学校教育只是孩子教育的一部分,只接受学校教育的孩子所受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家庭是人出生后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家庭肩负着孩子非智力教育的使命,家长需要在思想意识上高度接受这一使命,并在实际行动中去完成这一使命。
(三)父母与孩子之间互动贫乏,孩子感受不到爱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一位年轻的母亲开着名车送女儿到贵族小学寄宿,母亲对孩子说:“妈妈为了赚更多的钱,将来送你到更好的学校学习,没时间陪你,你恨妈妈吗?”女儿说不恨。接着女儿又对妈妈说:“等我长大了,也赚很多的钱送你去最好的养老院。”母亲听后一脚刹车,把车停在路边放声痛哭。
这个故事虽然只是一个很单一的例子,但是着实反映了当今社会父母给孩子的陪伴不够,导致孩子爱的缺失,亲子之间亲情淡化。我曾经教过一个四年级的男孩儿,他的感慨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们(父母)会接我上下学,还与我在同一片屋檐下,但是他们做的事情与我无关!”可见,父母与孩子之间如果少了陪伴和沟通,对孩子的影响是极大的。真正的陪伴减少、亲子互动的失落、心灵沟通不再通的时候,孩子感受不到爱和温情,承受着“隐形留守”的酷刑,这将会对孩子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四)父母的关注点在学习,弱化了孩子的道德教育和人格培育
学而优则仕是积弊已久的观念。父母之间谈论各自的孩子最常讨论的就是孩子的学习成绩,亲朋好友每每问候也会先问孩子的成绩、分数。这就折射了一个现实,父母最关注的是孩子的分数,“谈教育必以分数论英雄”的现象似乎永远无法消遁。父母把自己的关注点都放在孩子分数上势必会弱化其他方面的教育,如道德修养、理想信念、意志情感等非智力的教育。智力教育只是孩子“成人”的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而其他非智力教育才是培养一个健康的、完整的人必不可缺的。
父母過分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是长久以来的现象,而这种观念追根溯源,还是由于父母过于看重外界的看法,人人都或多或少地有“学习好就是家长教育好”“学习好的孩子一定会成功”的观念。父母希望通过孩子向外人展示一个自身素质高的形象,同时也希望孩子在他人眼里是会成功的。在很多父母眼里,孩子就是自己的一件作品,孩子被人夸赞就是他人对自己的肯定。同时,有些父母还希望孩子达到自己想要却没能取得的成功,这种“替代成功”的心理在很多父母心里都“隐在”。所以,父母聚焦于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非智力教育成了常态。关注学习成绩本无可厚非,但是过度强调学习成绩而缺乏对孩子的真实生活和心灵的关注就催生了变相的“隐形留守”。
(五)专制式的教养,造成亲子间的心理隔膜
很多亲代对子代施加高压行为,这种高压行为源于父母自以为处于家庭教育场域中心的权力顶端,即“那些在某个既定场域中占支配地位的人有能力让场域以一种对他们有利的方式运作,不过,他们必须始终不懈地应付被支配者的行为反抗、权利诉求和言语争辩”[4]。
父母权威在家庭教育关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替代性。权威本是中性词汇,权威能产生震慑和威严,从而起到规范某些行为和指引方向的作用,但是在专制式的家庭教育中,权威极易转型为专制、霸权,表现为对孩子的诉求不关注、不理解、不支持,这就造就了教养的误区。这个误区就是霍妮的理论阐释的“非理性的爱”,其中包括“自私的爱”。“自私的爱”就是父母依照自我的意愿去爱孩子,不把孩子看作独立的生命体,而是完全看作自己的私有物,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打磨、雕刻、形塑孩子。忽视孩子的意愿,功利化地进行人力、物力、财力和情感投入,用自己的知识权威、道德权威的角色权威力量给孩子施加压力,强迫孩子顺从。孩子接受不到被尊重的讯息,这一过程也不利于孩子建立规则意识和自信、勇敢、独立、谦虚的健康心理状态。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很可能会产生逆反心理,想要摆脱父母的“魔掌”,想要独立。专制式的家庭往往会培育出问题孩子,因为专制家庭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家庭。父母为孩子做的一切,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忽视了孩子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个体,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父母的不尊重、不倾听、不理解使亲子之间的心理隔膜越来越深。然而亲代的霸权不会消解,而是通过代际遗传的方式被子代模仿,父母的霸权思维方式和霸权行为方式不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致使其人格不健全,还会使孩子在家庭教育场域这一持久而稳定的关系中纳取父母的相关思维和行为方式。霸权型和专制型的父母会将这种不对称性发挥到极致,不被尊重和父母的不理解,使孩子失却了作为独立的自然人的尊严和信任感,这对孩子来说无疑是最残酷的。
二、观念重塑是治疗“隐形留守”的有效配方
(一)树立正确的代际观
代际价值观是代际观最核心的部分,随着时代发展,代际价值观越来越明显地摆在了不同代的人之间。祖辈经历的是传统伦理价值观和政治观的熏陶,而随着时代变迁,亟须一种新的伦理价值观指引新时代的儿童和青少年。祖辈对孩子的教育,虽有好的方面,但难免会裹挟仅适用于那个时代的观念,使孩子在学校和社会接收到的信息与之发生冲突,从而导致孩子人生的主导价值观难以真正建立起来。代际价值的断裂或传递要精确到相对具体的问题上才能做出准确的划分。父母要意识到代际价值观传递的事实,从而将上一辈好的价值观正面传递给孩子,对过时的价值观进行筛选和防范。切忌将孩子的家庭教育全权交给上一辈,要扩大自己对孩子的正面影响,更要凸显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如此才不至于使孩子经受“隐形留守”的痛。
(二)树立新型的家校观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本身性质就是不同的,它们所应当承担的教育职责也是迥异的。学校教育具有阶段性和非永久性的特点,家庭教育却具有长期性、普遍性、潜移默化性的特点。学校教育重在教孩子知识体系,提升孩子的学习成绩,当然也会有道德教育、人格培育、三观教育等方面的教育,但是家庭才是孩子形成道德品行、健康人格、科学的“三观”的首要主体。父母应当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不只是学习情况,还包括交友、与人沟通、参与活动等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从而更加了解孩子的心思。学校也要了解孩子的家庭情况,通过了解家庭情况才能更好地理解孩子的很多行为。家庭和学校各司其职,团结协作,辅以社会教育,才是给孩子最完整的教育。教育有了父母的参与,加上父母与学校的沟通,“隐形留守”才会慢慢消弭。
(三)树立正确的亲子观
父母要主动了解孩子,提高亲子陪伴的效率。我国古代有句俗语,叫作“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但是现今很多父母都不清楚孩子到底在想什么,那是因为父母并没有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父母应该关注孩子的举动背后昭示的心理状态。父母对孩子的了解不是长期生活在一起就能达到的,而是要有心灵与心灵的沟通。父母不要高高在上,应当给孩子无条件的爱和信任。给孩子无条件的爱并不是溺爱,而是要真心爱孩子的所有,并尊重孩子的想法。爱他发光的优点,如聪慧、敏捷;也爱他可爱的“缺点”,如调皮。无条件的爱会变成亲子之间的润滑剂,但是无论可爱的缺点还是不可爱的缺点,父母都应该帮助孩子改正。
最好的亲子关系是父母和孩子一起成长,最好的事莫过于“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孩子在成长,只有自己同孩子一样保持对新知的追求、对未来的期待、对未知的渴望,才能给孩子做好榜样,同时也才能跟上时代的步调,不致掉队。父母要首先明确自己与子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应该从教育者转变为孩子的共同进步者和学习伴侣,父母与孩子建立起互学互助的亲子关系甚至朋友关系。因此,父母首先就应省察并调整自身的思维动向和行为实践,给孩子树立榜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就是这个道理。父母通过言传身教,给孩子最直观及潜移默化的指引,孩子就能从父母身上学习到合情、合理、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建构起不致冲突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从而形成完善的、健康的和独立的人格。正确的代际观和亲子观是拓宽家庭教育互动场域的观念基础,也是解决隐形留守问题必要的思想指引。
(四)树立生活教育观
生活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5]家庭会伴随孩子这一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即时的、潜移默化的。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生活决定教育”,在他看来,过什么生活便是受什么教育。家庭是孩子生活的中心,无论是从出生到牙牙学语,还是从幼儿园到大学,孩子成长过程受到家庭的影响一定是最大的。所以,家长给孩子的生活教育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父母与孩子的沟通、互动,无论是一起吃饭、看书,还是运动、旅行,父母都能从行为上发挥良好的家庭教育示范作用,并且从这些生活的基本形式出发,对孩子进行道德修养、理想信念、意志情感等非智力的教育。从最简单、平凡的事件教孩子做人的修养、坚韧的毅力、诚实守信的原则、待人处事的法则。这些非智力的教育,不仅益于孩子接受,还有助于拉近同孩子心灵的距离,而且能树立在孩子心中的威严。
生活教育是家庭教育中最核心的教育,所以,不要仅局限于、聚焦于孩子的学习成绩,与他在生活中相遇吧。
(五)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正确的儿童观是良好家庭教育的基础。父母与孩子之间应该是平等、理解、共享的关系,父母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看待自己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营造平等相处、平等交流的气氛,疏通代际的感情隔阂,平等地对孩子进行思想和感情的交流[6]。现实是家庭教育中对儿童的不理解、不尊重导致了比较严重的家庭问题。尊重儿童是营造生态的家庭环境的必要一步,也是避免“隐形留守”的理论前提。卢梭曾呐喊,“儿童是人”“儿童是成长中的人”“儿童是儿童”,这三句简短的话昭示着极为丰富的内涵。儿童是具有主体性的人,儿童与成人一样是独立的个体,应当有选择的权利。同时,儿童是不成熟的主体,正因为不成熟,所以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儿童是儿童,应当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尊重儿童的生活和世界,尊重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尊重兒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尊重儿童特有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和角度。
“儿童的均衡发展和个性发展是家庭教育工作的核心”。[7]所以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孩子身上,孩子也有自己的思想,他们内心潜在的对当下的判断和对未来的憧憬不一定全对,但是如果父母施加外力去强行扭转他们的想法或者行为,甚至暴力灌输自己的思想意识,将会使他们既不能真正地自由成长,也无法接受父母的思想灌输。康德高举“人是目的”的道德旗帜,昭示了儿童作为人而享有人之为人的尊严和价值。家长害怕孩子犯错,想让他们少走“弯路”,无意识地过多干预孩子的选择,而其实孩子就是要在犯错中成长,经过不断“试错”,才能建构起自己心中的真理,也才能在试错中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但是父母严正的干预必定会在孩子与家长之间形成一道沟通的天堑。所以,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天性,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势在必行。
三、结语
过去我们只关注留守儿童的问题,殊不知“隐形留守”也在逐渐成为问题。虽然“隐形留守”的问题目前还只是部分家庭的现象,不具备普遍性,但是有扩大化的倾向,所以需要引起重视。家庭建构起了个人价值的归属地和情感归属地,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温情的归属地,隐形留守不应当成为破坏这一归属地和谐、健康运作的阻力。如今,“隐形留守”现象呈现出了多种表现方式,且比较隐蔽,不易被察觉或者已经习以为常。家庭教育场域内部和谐才会合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家庭和谐的必要条件。
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父母的教育观念亟待转变,“隐形留守”的家庭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参考文献
[1]邓佐军.家庭教育学[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2]卢梭.爱弥儿论教育(上卷)[M]. 李平沤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3]李志欣.生活常识教育学校不该越俎代庖[N].中国教育报,2015-05-07.
[4]刘生全.论教育场域[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6(1):78-91.
[5]孙俊三,孙松竹.家庭教育是基础教育,也是终身教育[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6,15(5):103-107,128.
[6]陶霞飞,霍超.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研究——以重庆市某地区为例[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9,38(3):67-69.
[7]缪建东.嬗变与创新:基于媒介技术变迁的家庭教育发展[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69-76.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401331)
編辑/于 洪 终校/纪 悦